A. 如何進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與宣傳
「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對於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其責任不僅僅只在於學校,而是有學校,家庭,社會三方合力教育,而學校,家庭,社會又將如何對未成年人進行法制教育與宣傳那?如何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從而保證未成年人普法活動的順利開展,以防止類似於「李天一案件」的滋生那?
一、目前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與宣傳存在的問題
(一)家庭法制教育觀念淡薄
當今社會,獨生子女現象越來越普遍,而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卻越來越偏於文化課成績及各種特長的培養上來,往往忽視了孩子自身的思想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加之一些家長自身道德觀念、責任意識淡薄,對孩子不聞不問,缺少與孩子的溝通交流;或者對孩子過於寵愛,使孩子養成「天不怕,地不怕」的毛病。例如:未成年人李天一,從小可謂是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其父李雙江五十幾歲老來得子,對其寵愛有加,取名為天一。然而2011年年僅15歲的李天一因打架斗毆被勞教一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出勞教所後,在2013年2月份又因強奸罪被刑事拘留數月後,最終被判有期徒刑10年。由此可以看出家庭法制對一個孩子日後發展的重要性。
(二)學校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
教育部門對學生法制教育的認識不夠。這一點從現行教材的設置便可看出,在現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級一門法律基礎課,而小學六年和其他階段的教學幾乎沒有任何法律課的設置,或者僅僅流於形式,半年將一次法制課。另一方面學校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與宣傳,僅僅局限於在校園里,學生基本上無法將所學的法制知識與社會實踐聯系起來。而教授學生法制教育的老師大多是帶班老師,這些老師自身對法制意識和教學方法也可能存在著一定的不足,加之學生自身對法制教育與宣傳的排斥,使得法制教育與宣傳困難重重。
(三)社會法制教育的落後
隨著文化產業的發展,有關部門對文化市場管理的放鬆,一些淫穢,色情、暴力以及偽科學的出版物層出不窮。網吧、酒吧、以及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對未成年人的限制越來越小。社區法制教育與宣傳流於形式。一些學校不管、家庭不管、社會不管的失足少年,因自身文化水平低,無力為生,常被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組織其打架斗毆,偷搶奪拿,是社會不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二、如何進行法制教育與宣傳
(一)和諧的家庭氛圍,是未成年人快樂成長的第一步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言行是影響孩子最初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形成。為此,父母要加強自身的法制思想觀念,努力完善自己人格,不要在孩子幼小的心靈種下權錢觀念的苦果。在平時生活中,對孩子要獎罰有度,培養孩子知錯就改的好習慣,不要過於溺愛孩子,使其養成貪圖享受、好逸惡勞、自私自利、專橫霸道的惡習和以自己為核心,隨心所欲,從而在其幼小的心理埋下違法犯罪的禍根,而是要注重培養孩子法制意識。多與孩子進行交流,了解孩子的困惑,幫助孩子調整心態,使孩子積極樂觀的面向生活。
(二)加強學校法制教育與宣傳,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條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預防犯罪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結合常見,多發的未成年人犯罪,對不同年齡的未成年人進行有針對性的預防犯罪教育。」因此,對於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要先從教育教學抓起,使其知道自己享有哪些公民權利的同時,要履行何種義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讓未成年人了解刑罰,以及其行為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從小樹立其克己守法的意識。《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八條規定:「學校應當結合實際舉辦以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活動。」學校可以定期向學生播放有關未成年人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視頻或者開展於此相關的講座,從而促進法制教育的宣傳。
其中,在法制教育與宣傳中,注意採取針對不同年齡階段的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注重實例教學,以例說法,用學生能夠聽得懂的語言,能理解的方式,啟發學生的思維能力。同時還要注重以生活中的實例,來教育未成年人。例如:李天一等人在楊女士喝醉的情形下,將其帶入酒店內,強行對其實施了強奸一案中,案犯李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王某某(已成年)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力兩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此判決不僅是對犯罪分子的懲戒,也給所有未成年人上了一課。
(三)凈化社會環境,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加強社會法制建設,嚴格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網吧、酒吧、以及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同時,加強對文化產業的監控力度,解決查處淫穢,色情、暴力以及偽科學的出版物,堅持不懈的進行「掃黃」,「打非」斗爭。於此同時加強社區普法活動的開展,積極宣傳法制。促進社會幫教機制的形成,對於家庭不管,學校不管,社會不管的失足少年進行法制教育,從而減少犯罪率。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總之,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方合力教育格局,有利於加強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力度,普及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識,提高未成年人辨別是非的能力,從而做到預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活動,促進社會健康發展。
B.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名言警句
1.走正直誠實的生活道路,必定會有一個問心無愧的歸宿。——(蘇)高爾基
2.但願每次回憶,對生活都不感到負疚 —郭小川
3.「永遠都不會嫌晚。」——FIFA主席布拉特。
4.人際關系最重要的,莫過於真誠,而且要出自內心的真誠。真誠在社會上是無往不利的一把劍,走到哪裡都應該帶著它。——三毛
5.生活只有在平淡無味的人看來才是空虛而平淡無味的。 —車爾尼雪夫斯基
6.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 —李清照
7.精神上的道德力量發揮了它的潛能,舉起了它的旗幟,於是我們的愛國熱情和正義感在現實中均得施展其威力和作用。——黑格爾
8.教育的唯一工作與全部工作可以總結在這一概念之中——道德。——赫爾巴特
9.路是腳踏出來的,歷史是人寫出來的。人的每一步行動都在書寫自己的歷史。 —吉鴻昌
10.自己活著,就是為了使別人過得更美好。——雷鋒
11.上海證券報月日報道,地方養老金入市步伐加快,逾億元已到賬。今年二季度以來,養老金入市步伐明顯加快。截至月底,地方基本養老金委託投資的資金已有億元到賬並開始投資。與一季度相比,資金到賬速度加快,一季度新增到賬資金億元,二季度新增到賬資金億元。目前,地方基本養老金委託投資總金額已達億元,並且還有至少億元的資金正在路上。
12.自私自利之心,是立人達人之障。 —呂坤
13.「我一丁點都不喜歡卡佩羅。他對這項運動根本就沒有促進作用,既不投入同時也犯了很多錯誤。」——前皇馬和德國國家隊球星保羅·布萊特納。
14.人生不是一種享樂,而是一樁十分沉重的工作。 —列夫·托爾斯泰
15.一個人的價值,應該看他貢獻什麼,而不應當看他取得什麼。 —愛因斯坦
16.證券日報月日報道,月日人社部發布最新數據,上半年新增就業同比增萬人。月,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萬人,同比增加萬人;二季度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同比下降個百分點,降至多年來新低。
17.希望是附麗於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便是光明。 —魯迅
18.人生應該如蠟燭一樣,從頂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 —蕭楚女
19.找不到文件或目錄。 您要查找的資源可能已被刪除,已更改名稱或者暫時不可用。
20.毫無理想而又優柔寡斷是一種可悲的心理。 —培根
C. 設計幾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宣傳語
未成年人,就是祖國未來的花朵!為未成年人保駕護航,就是保障我們的祖國!
D. 如何開,展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教育
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教育
宣傳重點
(一)結合紀念改革開放,大力宣傳青少年法制建設取得的成就,在廣大青少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者和社會大眾中,集中開展以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為重點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宣傳。通過發放宣傳材料、張貼宣傳掛圖、開展咨詢講解等多種形式,切實掀起集中宣傳行動的高潮,推動建立長效宣傳教育模式。強化青少年的法制觀念,引導青少年學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者依法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力,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推動構建全社會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體系,營造有利於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二)深入開展青少年法律服務工作。要積極組織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法制校長等專業力量,在法制宣傳周期間集中為青少年開展公益法律政策咨詢服務,指導青少年以合法、有序的方式解決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要密切關注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個案,及時組織力量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力量,維護青少年合法利益。要以家長、老師以及與青少年成長密切相關的部門和單位的人員為重點,開展法律知識培訓,提高他們尊重和保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責任意識,切實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
(三)積極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宣傳的長效機制。要深化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進一步拓展創建活動的領域和范圍,建立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協調聯動機制,實現青少年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態化。要充分發揮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作用,組織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與青少年面對面」活動,引導青少年理性表達意願,有序參與民主,切實樹立法制觀念和公民意識。要注意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宣傳專兼職隊伍建設,大力發展普法志願者隊伍,廣泛動員法律工作者積極參與,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青少年法制教
育宣傳工作格局。
E. 未成年人保護法小常識(簡短)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不僅關繫到每一個孩子、每一個家庭、每一所學校,而且關繫到整個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務是培養具有全面文明素養的人。讓孩子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求知,讓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規則和秩序,懂得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這是家庭、學校、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未成年人也是一個特殊群體,特殊之處即在於他們在社會中處於弱勢地位。他們從心理上正處於從無知到有知、從不成熟到成熟的轉變時期,心理上比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誘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在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與邪、真與假、善與惡、美與丑,人性中的光輝與丑惡交織在一起,影響著每一個人,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觀、世界觀的未成年人所受影響更大。這就更加需要我們的法制教育採用多種多樣、生動有效的方式,把法制觀念植根於處在萌動期的孩子心中。如何服務青少年、保護青少年,也是我們所需面對的一個社會課題。因此,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家庭、學校和全體公民應該積極地給予特別的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是這一保護的具體體現。
F. 求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欄內容
一、新未成年人保護法材料一:2006年10月1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這是自1992年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以來的首次修訂。1.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要性。答:(1)未成年人處於人生發展進程中的幼弱時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護的能力,是個人權益容易受到年侵害的群體。(2)家庭、學校、社會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現象。(3)由於種種原因,未成年人犯罪逐漸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4)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僅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也是中華民族興旺發達的需要。2.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建議。答:(1)家庭方面:①父母要自覺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②父母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式教育未成年子女;③父母要引導未成年子女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2)學校方面:①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②加強家校聯系,共同營造良好氛圍,履行學校保護職責;③積極開展健康有益的主題活動,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3)社會方面:①對未成年人開展科學知識普及活動;②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圖書館、博物館、兒童活動中心等場所;③政府應當建立和改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3.未成年人應如何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為了自身的健康成長,你認為青少年應怎樣做?)答:(1)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2)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3)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培養有益的興趣和愛好;(4)增強辨別是非的能力,自覺抵制不良誘惑;(5)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G. 保護未成年人,普法進校園,哪些未成年人保護法該普及
我們國家非常重視法律,而且法治社會的建設也不斷地進行完善,對於未成年這類人群屬於弱勢群體,我們國家對於這些未成年人也有相關的法律進行保護。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規定也是比較完善的,如果未成年人的權益受到侵犯的話是可以選擇正確的,合法的途徑來保護自己的權益,而對於目前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在不斷的進行普及,一些未成年人也應該了解相關的法律,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們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是非常全面的,除了家庭保護以外還有一些學校方面的保護以及社會方面的保護,所以說未成年人是非常幸福的,但同時未成年人在接受法律保護的同時也要遵守法律,不能夠侵犯法律。
H. 以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為主題。緊密結合自
中國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第三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四條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四)教育和保護相結合。
第五條 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法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責任。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或者向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採取組織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工會、青年聯合會、學生聯合會、少年先鋒隊及其他有關的社會團體,協助各級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保護未成年人有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八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扶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第九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
第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第十二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前款所列行為,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照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的規定,另行確定監護人。
第三章 學校保護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
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
第十五條 學位、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十六條 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第十七條 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送工讀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讀學校應當對其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
工讀學校的教職員應當關心、愛護、尊重學生,不得歧視、厭棄。
第十九條 幼兒園應當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進幼兒在體質、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章 社會保護
第二十條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組織及公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
第二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建立和改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
第二十二條 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文化館、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對中小學生優惠開放。
第二十三條 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有關主管部門和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第二十四條 國家鼓勵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藝等單位和作家、科學家、藝術家及其他公民,創作或者提供有益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作品。出版專門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等出版物,國家給予扶持。
第二十五條 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向未成年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
第二十六條 兒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樂設施,不得有害於兒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條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室內吸煙。
第二十八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任何組織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
第二十九條 對流浪乞討或者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負責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暫時無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容撫養。
第三十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第三十一條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隱慝、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開拆。
第三十二條 衛生部門和學校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衛生保健條件,做好預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論應當積極發展托幼事業,努力辦好托兒所、幼兒園,鼓勵和支持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興辦哺乳室、托兒所、幼兒園,提倡和支持舉辦家庭托兒所。
第三十四條 衛生部門應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積極防治兒童常見病、多發病,加強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對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的業務指導。
第三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培養和訓練幼兒園、托兒所的保教人員,加強對他們的政治思想和業務教育。
第三十六條 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榮譽權不受侵犯。
對有特殊天賦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國家、社會、家庭和學校應當為他們的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第三十七條 未成年人已經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再升學的,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他們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為他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
第五章 司法保護
第三十八條 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十九條 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四十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應當照顧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並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辦理。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應當尊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審前羈押的未成年人,應當與羈押的成年人分別看管。
第四十二條 十四周歲以上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決前,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第四十三條 家庭和學校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配合違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單位,共同做好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免予起訴、人民法院免除刑事處罰或者宣告緩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養或者服刑期滿釋放的未成年人,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
第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繼承案件,應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離婚雙方因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應當根據保障子女權益的原則和雙方具體情況判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四十七條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其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九條 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條 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活動的場所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
第五十一條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等出版物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五十二條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司法工作人員違反監管法規,對被監管的未成年人實行體罰虐待的,依照刑法第十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溺嬰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險而不採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傷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教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引誘、教唆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賣淫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五十四條 當事人對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法制定有著條例,報國務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制定實施辦法。
第五十六條 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刑法有關條文
第二十六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一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八十二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一百八十三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八十七條 國家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九條 司法工作人員違反監管法規,對被監管人實行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I. 如何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首先,個人覺得還是在學校裡面宣傳比較好,因為這是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地方。
小學都會升國旗的,升旗之後都會有領導發言、學生發言,這時候可以講講。
初中可以搞個評選活動,就是鼓勵各班以不同的形式進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宣傳,如演講形式,小品形式,投稿形式等等。
高中可以在高一的時候找當地相關法律部門的人員做個演講,例如我們當時的名譽副校長就是當地公安機關的,就來給我們做過關於這方面的演講。
其次,我覺得就是在廣場、公園等人多的地方,由學生自我組織進行宣傳,做個展板、搞個條幅、簽個名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