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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宣傳法治

發布時間:2022-01-22 08:04:42

⑴ 關於法治的經典事例

16歲的中學生劉某是某中學高二學生,家庭條件很好,劉某從小就嬌生慣養,在學校不求上進幾乎每天都出入網吧並染上了賭博的惡習,花錢如流水,時間長了,父母知道他的惡習,便嚴格控制他的經濟來源。由於找父母要錢這條路走不通,又實在渴望出去瀟灑一下。

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機,將家裡的5000元現金偷走。一個多月後劉某的父母發現5000元現金被盜,很快就懷疑到他,於是追問兒子有沒有拿家裡的錢。此時5000元錢都快被他揮霍光了,劉某害怕家長責備,便一再說自己沒有拿,其父親便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公安機關經過縝密的偵查後將犯罪目標鎖定在劉某身上。在大量事實面前劉某不得不承認錢是自己偷的,公安機關遂將其刑事拘留後轉為逮捕。父母知道竊賊是自家的兒子後,認為兒子偷拿父母的錢財不犯罪,他們也不想追究責任要求公安機關釋放劉某。

但公安機關認為劉某已涉嫌犯罪,因此對於劉某父母的請求未予允許。

案例分析:盜竊父母或近親屬的財物,在是否構成犯罪和處罰上有其特殊性。法律規定:「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劉某偷盜自家錢財達5000元,數額大,在父母追問時又拒不承認,且把偷拿的錢用於賭博和揮霍,結合這些情節看,劉某應當屬於「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情形。司法機關以涉嫌盜竊罪將劉某刑事拘留,這是完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

不過,劉某偷盜的財物畢竟是自己家的,其社會危害性明顯比在社會上作案要小,加之他屬於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在宣告其有罪的同時,通常會給予較大幅度的減輕處罰。

(1)綁架宣傳法治擴展閱讀:

一個好的案例應該具備以下三大特點:

1、故事性

案例之所以為人所青睞,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它本身包含了一個典型的故事情景。自然而然地就把人們無形中帶入一種身臨其境的情景當中,一起與事件中的主人公思考,一起共鳴。這表明,案例本身是帶有一種交融情景的事件陳述。

2、戲劇性

案例的戲劇性與人們常見的戲劇性感受不大相同,案例的戲劇性是這個故事當中有事件發展的高潮之突破,即故事當中有明顯的沖突環節,和主人公是如何化解沖突的行為和思考。正是這些沖突環節和矛盾呈現破解細節讓人耐人尋味,因此,一個好的案例是一個好的戲劇片段。

3、意義未盡性

所謂意義未盡性,是指案例當中含有多種可能性,能啟發人們更多的思考,啟發人們產生人類的某種共同情懷和不一般的感受,從這一點來看,不是所有事件都可以成為一個好的案例。它在人們的廣泛生產生活當中具有很大的偶然性。是人為不可造就的。

⑵ 如果被人綁架了怎麼辦

如果你還未滿16周歲,當你遭遇陌生人挾持到某個地方,或者還沒弄清是怎麼回事,就被蒙上眼睛塞進汽車……諸如此類情況的發生,那麼這個時候,你千萬不要驚慌,要保持冷靜思考,因為這時候驚慌反抗,如果自己能力不足,只會讓綁匪提早做出極端的行為,萬一遇到這種情況你要做到以下的幾點:

1、保持頭腦清醒,不要害怕,如果在認為自己的壞境還算安全,綁匪沒對你做出任何過分的事情,那麼盡量順從綁匪的要求,不爭辯、不硬抗,當然同時要觀察事態發展,思考自己的智斗方案。

2、在條件還沒成熟的時候,不要試圖逃脫,一跑反而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危險。可以在此時盡量回憶家中近來有無可疑的跡象,比如父母吵架、父母情緒低落、家中經濟突然拮據……事先要有一定的心理准備及應付措施。

3、可以與綁匪或看管自己的人聊天,拉家常,麻痹對方,使其放鬆警惕性再順勢摸清綁架自己的目的和當時所處的地理位置,尋找時機打電話或寫信報警救助。

4、如果證實綁架的目的是作為人質要挾與自己有關的人,藉此就範,或是被人拐賣時,則不必驚慌,暗中記下罪犯的相貌、口音、身材、衣著等特徵,不要反抗,相信親人和公安幹警會來營救自己。待綁匪被抓獲後,就將了解到的匪徒全部情況向警方敘述清楚,協助公安部門盡快破案。

5.向綁匪反復宣傳法律知識,綁架罪成立要獲得的刑罰,盡可能勸綁匪回頭是岸,當然,這時候,千萬要沉住氣,千萬不要做出另綁匪激動的事情,遇到綁匪激動的時候,應該先緩一下,等綁匪心情平靜,再進行宣傳。

6、可以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把自己的神經反射提高到最大,如果萬一綁匪撕票,那麼,可以及早反應,做個最後的掙扎。

⑶ 求一檔關於男孩綁架案的國產法制節目名稱

應該是法治進行時。

⑷ 法制宣傳主題班會

主題:法與我們息息相關
活動目的:通過這次班會活動,使學生了解各種法律法規,知道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利和利益,同時教育學生懂得什麼是犯罪,什麼是違法,養成自覺遵守和維護法律,增強青少年同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斗爭的意識,培養他們運用法律的能力。
活動過程:
一、在歡快的音樂聲中班長報告本次活動的意義
班長:親愛的同學們,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們的生活在一天天的發生著改變,我們身邊也隨之出現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體或個人,並且他們的行為有時會侵犯到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懂法我們也可能侵犯到他們的權利,為了增強我們的法律意識,培養遵紀守法的能力,為此我們准備了這次以《法律與我們息息相關》的主題班會,在這次班會上我們將通過各種形式來了解掌握法律法規常識,從而使我們自覺遵守發律法規,預祝班會圓滿成功!
二、主持人: 我宣布,二年四班《法律與我們息息相關》主題班會現在開始!
同學們,當你走在繁華的大街上與人擦肩而過時;當你走在僻靜的鄉間小路留戀於周圍的美景時;當你與別人交往接待時;當你購物或售物時;你是否想到"侵權"兩個字,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為了每個人幸福和歡樂,讓我們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識吧;首先,我們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法律知識竟答,法律知識竟答分抽簽必答和小組搶答兩部分,必答題20分;搶答題答對10分,答錯扣10分,最後看哪個小隊得分最多就是優勝小隊。
(一)必答題: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公布和生效的時間?
2.制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目的是什麼?
3.對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圍是什麼?
4.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那些原則?
(二)搶答題:
1、 什麼是未成年人?
2、《未法》對父母不履行法定職責作了那些規定?
3、 《未法》對未成年人招用有那些規定?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公布和實行的時間?
5、《教育法》共有多少條多少章?
6、義條教育法是何時分布和施行的?
7、對違反《義務教育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三、主持人: (先總結比賽情況)通過剛才的知識競答,可以看出同學們善於動腦,積極思考,不僅懂得了法律對我們每個的意義,而且掌握了許多法律常識,下面,就讓我們把身邊發生的事情表達出來,讓同學們分析些行為?比一比、賽一賽,看哪隊表達的最精彩?
法治小品打比拼:
第一小組:表達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
第二小組:在商場發生的事情(搜身是否違法)
第三小組:見義勇為需要大家參與。(見義勇為者被刺圍觀者未一人支援)
第四小組:強行借物(錢)不"私了"
(以上每個小品表達完之後都由組長向其他三組提出至少一個問題,小組討論後搶答得分10分、答錯不扣分)。
主持人: 同學們,剛才同學們表達的特別精彩!課前老師讓我們和社會上進行實踐,你發現沒發發現身邊的違法行為,如果有請同學們說一說,大家議一議。
生1,有的同學向我借錢,我不借地就找人打我。
生2,我的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幫他打仗,不帶就不夠意思,
生3,放學生有人跟蹤我,怎麼辦?
生4,我看到有人偷別人材,我不知如何是好?
……
四、 畫面一:錄像廳內,烏煙瘴氣,一群人在看錄象
看投影 畫面二:一少年被黑社會綁架,警查與家長與之智斗。
討論: 畫面三:有人跳窗入室,進行盜竊、一人看見後稍稍走開。
畫面四:一毒品販子正誘騙一群中學生吸煙。
主持人: 通過剛才的觀察、討論大家進一步明確了我們生活中存在的一些違法侵權行為,我們是學生,每天都要上學、教學、每天都要與它人接觸,我們只有法律意識,知道用法維護自己尊嚴他人的權利,我們才能高高興興地出門去,平平安安的回家來,下面請看各小組同學表演的文藝節目。
五、文藝表演:
內容一、開學了,同學們背著書包上學,而a同學確被父母留在家
小品 中種地,同學們對a對白。
表演及 主持人、(a的父母屬何種行為,a應如何辦?)
內容二、《學法》快板
內容三、相聲《如此兄弟》
內容四、舞導《喜樂年華》
六、 剛才,各小組表演了精彩節目,通過看剛才各個環節的表演,你有什麼收獲,你今後打算怎麼做?下面我采訪幾個同學,說一說你自己的看法。
七、主持人: 法律像眼睛時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來提醒,讓我們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法律常識承記心窩,下面請同學們起立,我們共同滿懷信心地唱一首歌。
八、 齊唱《讓我們盪起雙漿》
九、班主任總結:同學們,老師首先祝賀你們班會開得如此成功,通過這次班會,同學們進一步認識了法律法規的意義,願同學們從小樹立法律意識,讓法永遠與你相隨,讓幸福快樂永遠與你相伴!
十、 主持人宣布:班會到此結束。

⑸ 一篇關於法制宣傳的作文,自主命題,不少於1500字.

第1篇 法律伴我成長字
法律是神聖、神秘、威嚴、崇高的,它就像一個守護神,伴隨在我們身邊,時時刻刻保護著善良的人們;法律,就像天空中無數的星星,指引著人們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齊天大聖,用它那雙火眼金睛來明辨是非,扶善懲惡。法律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在那莊重的法庭上,在獵人們心中……
今天,路上仍然是有條不紊,沒有一輛車、一個人闖紅燈,交通十分流暢。我走過馬路,心裡高興得想:寬敞的馬路上,人人都遵守法律,生活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當那莊重的法庭上傳來法官最後的判定,聽見的便是一個人的懺悔,一個人的欣喜。當法庭上坐著一個觸犯了法律的罪犯,那麼法律一定會嚴懲,而法律給他的這次教訓,也許會讓他開始重新做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從不冤枉好人,這是公正無私、懲惡揚善的法律。
「不知榮辱乃不能成人」,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傳下來的至理明言。可見我們千萬不能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認為「現在違反一下學校紀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我以後不違法就行」,那就錯了!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誤,為什麼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范自己行為的社會標准。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共行的道路吧!( 綏棱教育信息網 www.suilengea.com )
劉家堡小學五年級:王欣雨
第2篇 法律伴我成長800字
法律是每個人都要遵守的,正所謂「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意思是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縛它的規則,否則就會方寸大亂。法律的存在就是用來規范我們的行為,從而使這個社會變得井井有條。
人人都知道觸犯法律是要接受懲罰的。雖然如此,但是還有許多人去觸犯法律。
幾年前,一個僅有七八歲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兩個好朋友騙到山坡上,原來那兩個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無可救葯的情況下,他們想利用這個小男孩得到一筆金錢來吸毒,於是他們就向小男孩的家裡打電話,叫家裡拿錢來贖回兒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還沒趕到,他們就用繩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個無辜的生命。當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趕到現場時,小孩已經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見小男孩的兩手深深地抓在泥土裡,並且帶有鮮血的指甲都向上翻了起來,繩子還緊緊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這種殘忍的情景,他的母親暈了過去。由此,許多家長都心驚膽戰,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雖然這兩個人受到了法律應有的制裁,但是他們這種惡劣的行為,卻對社會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他們犯下的錯誤,警示了我們這些正處於青春年華的少年朋友,並且告訴了我們從小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要學法、懂法,做一位社會的好公民。
犯罪是一棵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就像面對毒品一樣,剛開始的時候,只是好奇,想嘗一口,然後,又想嘗一口……慢慢的,就陷入了吸毒的深坑。先是用自己的零花錢買毒品,零花錢用完了之後,就開始偷家裡的錢,長大之後,就開始偷。搶別人的錢。一個人就這樣犯罪了。所以我們應該遠離毒品,以免觸犯法律。( 綏棱教育信息網 www.suilengea.com )
法律是正義之火!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我們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初一:紫陽東青
第3篇 法律伴我成長1200字
俗話說得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個良好、安定的的國家,肯定需要一些規章制度來維護的,從而法律變誕生了。它告誡我們不準破壞森林,要維護國家的環境;告誡我們不要闖紅燈,不能酒後駕車,消除了一場場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誡了我們不得侵犯他人的財產,使人們成為了一個個品德高尚、行為端莊的小公民……「法律」,這個神聖的稱呼,它像古時候的包拯一樣「大公無私」;像正義的化生一樣,為一位位弱者討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樣,決不會向另一邊傾斜……正氣凜然的它,肩負著維護和平的重任,為社會驅逐邪惡,讓國家在安定中發展。時刻扮演著當一個守護神的角色,伴隨在我們身邊,保護著我們;像一張無形的大網,指引著無知的人們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孫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懲惡揚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們小學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壞它。如果我們尊重法律,那麼法律也會尊重我們。《未成年人保護法》也就是法律賜予我們的武器,用來保護我們的。但是,如果我們不能正確地使用這個武器來保護我們,那麼,它給我們帶來的將是嚴肅的懲罰!今天,我們作為一個小學生,祖國的花朵,將來的棟梁,應該從小就要對法律有一定的認識,應該知法,懂法,守法。目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現象可謂是「數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違法犯罪的青少年約占青少年總數的萬分之二十點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達70%左右,多麼驚人的數目呀!從危險上看,由於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單純,易於沖動,不計後果,其犯罪危害極大。有一個17歲的學生,因為父母關系不和,而心情郁悶,整天不去學校,在外面遇到了許多游手好閑的人,與他們混在一起,養成了賭博的壞習慣,後來因為沒錢,走上了邪惡之路,綁架了一名9歲兒童,還多次搶劫他人錢財。最後受到了法律懲罰!17歲的一個孩子,眼看著快成為一個活潑開朗的小夥子了,卻因一時之念,走向了歪路!這不僅僅是他的錯,雖然他單純,思想不成熟,但他還有一顆上進心在支持他堅持正義,然而,父母的關系不和,把他最後的唯一支撐的力量給毀滅了,使他從正義之路走向了深淵,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從中可以看出,我們不僅要有一顆正義的心,還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還要學會開朗樂觀地面對世界,不可以消沉沮喪!同時,父母也要為孩子的成長帶來有益的幫助,而不是去破壞。
法律是神聖的,沒有了法律,我們就不能公平公正地處理一些糾紛和矛盾;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不會如此美好幸福;沒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會一次次重演;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就沒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種約束,而是一種修養,一種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則。我們每位學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法律是公平的,無論對於誰,是老人還是小孩,只要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這對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定的意義,尤其在正義的一面。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懷著正義之心,我相信無論遇到什麼,法律都會其餘你無限的勇氣和力量,關鍵是我們要用心去對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讓我們捧著一顆真摯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國交朋友,和未來交朋友,讓法律伴隨我們每個人的心田,使每個人都為擁有法律而驕傲!
江蘇常州武進區湖塘實驗中學初一:趙悅婷
第4篇 法律伴我健康成長650字
法律好一艘大海的船,在船活動的空間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人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
那是一寒風刺骨的冬天,我上二年級。當時我只有八歲。可是,現在回想起來,記憶還是很深刻的。
早晨,我陪奶奶去買菜。在路上有一個乞丐在賣唱。奶奶給了我5元錢,讓我給他。當我把錢投入乞丐的小碗里時,迎面來了一位男子,摸約三十多歲左右。那位男子打量了一下乞丐。小心翼翼地從乞丐後面走去,手還拿棍子。「咚!」一聲響,把我驚住了。那男子居然用棍子他!此時,我想去阻止那位男子。可是奶奶不讓我去。這時,一位老爺爺走向前人罵:「你這人怎麼……」還沒等老爺爺說完,那位男子搶著乞丐裝錢的小碗,一溜煙兒就跑地無影無蹤,而那時八歲的我只能讓壞蛋逃離我的視線,而我卻無能為力!
你們跟普通人一樣,有手有腳有頭腦,為什麼要做這些見不得人的事呢!為什麼你們不去做個好人,為祖國做出貢獻呢?當你們走在大街上時難道內心就不會忐忑不安嗎?如果你們做個好人,就可以光明磊落地走在大街上,而不會受到人們的譴責和歧視了。難道你們不想過這種安穩的日子嗎?
與法律做個好朋友,與犯罪做戰斗吧!那些不法分子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
法律是正義之火!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我們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江西南昌新世紀小學四年級:黎嘉怡
第5篇 文字伴我成長650字
晨曦在清晨中渲染開來,一陣陣涼風將微黃的樹葉吹落,不是因為風力太大,只是樹葉沒有挽留。夏末摻雜著初秋的氣息,只留幾片樹葉的樹桿、顯得有些凄涼。
我坐在窗邊的椅子上,雙手隨意的擺在桌子上,竟不知要干什麼。窗外大片大片的縫隙中透出一束束嬌媚動人的光,照在臉上,心裡泛起一絲熟悉感。莫名的,想用手留住這僅存的溫暖。忽然,我感覺我的生命與創作有著微妙的關系,微妙到我也說不清是好是壞。文字帶給我的是悲傷亦是快樂。
我所擁有的可能只是一段記憶,雖模糊不清,卻難以忘記。難以忘記的是淺色的溫暖,模糊不清的是黑色的惆帳。時光如流水,沖擊著記憶的碎片,激盪在心頭的浪花、淋濕了一片孤寂。在最壓抑的時候,我躲在比黑夜還黑還涼的角落裡,獨自流淚。是文字用著微薄的暖光,為我黑暗的世界抹上一層暖色。黑色、仿若成為了我生命里可有也可無的黯然底色。
文字,從那一刻開始,就融入我的生活,成了我相濡以沫的朋友。它見證了我從懵懂到老練的蛻變,從幼稚到成熟的成長。當所有夾雜在不舍中的復雜情感,凝聚成幸福。定格在一瞬間,彷彿世界也靜止了。短暫的,又或是永恆的。永遠成為歲月的痕跡,永不丟失,難以忘卻。走過雨季也曾嘗過成功的喜悅。有些記憶存在腦海,有些記憶卻只是在眼前,就猶如那個落寞的夏秋夾雜的時光。它像一筆絢麗的彩色濃濃塗抹在我的記憶中。呵呵、那些跌跌撞撞的笑,那些深深刻刻的痛。不曾忘記。
冬去春來,一季換過一季,濃墨的光陰入流星瞬間流逝,卻劃不破我心中的記憶和那一層亮麗的色彩。
文字是你帶給我成長中的動情,是你陪伴著我一起成長!
深圳市筍崗中學初二:周慧
第6篇 法律引了我成長500字
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宗教、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行為。正是由於這些規范的存在,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於法律的存在,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
我們是小學生,是二十一世紀這個法治社會的小學生,我們應該重視法律,並將法律時時刻刻牢記在心。我們要努力做遵紀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負著現代化國家的神聖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鬆很可能在將來會釀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時候才悔恨呢?所以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小學生做起,將來當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這個大集體後,才能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說:「學校不得違法開除未成年學生,教師再罵「笨死了」將受懲處,教師不能在校內吸煙,突發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託「代家長」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記,法院可剝奪父母監護權,再走丟小孩監護單位要擔責,新法實施需要相關法規展開。」
法律在我們的一生中是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同時又是規范自己行為的社會准則。因為權利在規則中行使,義務在規則中履行,自由在規則中擁有。法律引領我成長。
沈家門小學五年級:1234zhang
第7篇 法律引領我成長700字
提到法律就讓我感覺到法律這兩字是神秘的,陌生的,遙遠的。法律是那麼的神聖,那麼的庄嚴,我甚至還害怕過,但現在我知道了法律就在我身邊。有些人卻不把法律放在眼裡。
有一次,媽媽在上網,網上有一位阿姨說:「我在店裡太忙了,你能不能幫我個忙,充一千元,等我有空時還你,一開始,媽媽信以為真,打開充錢的網頁,正要按確定時,媽媽突然有了疑問,充這么多錢干什麼便打了個電話,一聽,原來阿姨的QQ密碼被偷了媽媽立刻打了110,我想:這人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我爸是李剛」這個真實故事。這個故事發生在河北大學,有一個大學生酒後駕車,在學校里耀武揚威,沒想到撞死了好幾人,也有幾人受了傷,這個大學生被老師和領導們叫去教訓,他卻神氣十足地說:「我爸是李剛。有本事你來抓我呀!」最後領導們還是去告了。這個大學生受到了法律的懲罰。即使你們的父母官再大,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還有一次,我爸爸的朋友喝了很多次酒後沒被抓住,結果有一次抓住了,送到了監獄里,還沒收了駕駛證。瞧!你逃得過一千次,一萬次,但你總有一次會被發現。
又比如有些人為了多賺錢,在小區里,馬路里偷了井蓋馬路上,你們想,如果半夜三更有人回家,掉進了井裡怎麼辦?這些人真可恨,為了蠅頭小利去做這么卑鄙的事情,如果抓住了這些人,法律一定會好好的懲罰他們。
我們學會了學法、知法、懂法,還要用法。如果有人買來的東西是假的,我們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為自己辯護。
作為新一年代的人,我們一定要會學法、知法、懂法,要用法律來保護自己,辯護自己。因為法律能引領我成長,不讓身邊的悲劇再次重演。
浙江省舟山市沈家門第一小學五(9)班五年級:劉瀟尹

⑹ 電視上放的那些綁架案感覺世上沒有什麼綁架案破不了得,是這樣的嗎有沒有,沒有破的警察真的這么神

電視是個媒體 畢竟要宣傳正能量嘛 樓主 生活又是一碼事 沒破的很多

⑺ 我們在拍一個宣傳片,急需一張綁架小女孩的圖片,6歲的

你特么是拍啥宣傳片能用到這玩意兒

⑻ 《美人魚》居然成了一部法治宣傳片……

大年初一,周星馳的電影《美人魚》如期上映,那張「欠星爺的一張電影票」,大家還了沒有呢?

觀看星爺的喜劇片, 總會讓人在捧腹之餘發起深思,那麼對於《美人魚》,法律人又是怎麼看的呢?從法律人的視角里,又會看到哪些不一樣的問題呢?

一、贈與合同

想必大家對鄧超扮演劉軒的這個片段印象頗深吧? 張雨綺扮演的李若蘭為了能和劉軒單獨的聊上一聊,把自己的手錶丟入游泳池內,並說「誰撿到就是誰的」,那麼李若蘭的這種行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在這里,李若蘭的行為可以視為一種「贈與」行為,將手錶贈送給不特定的人(誰撿到了歸誰),這種口頭贈與合同在動產實際所有權轉移時合同生效。(也就是說,在這里有人撿到了手錶並持有,此時手錶所有權就發生了轉移,此時合同生效)《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才800萬的手錶,你們就跳游泳池去搶了,這么沒出息!要我?游泳池的水喝光都沒問題!

二、口頭合同

「300億,買你50%的股權」「不行,40%」「至少45%」「成交~」李若蘭想要投資劉軒的項目,於是出現了這段對話。那麼這段對話的法律效力又如何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關於「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規定,人們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採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或協議。

口頭合同,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從這里看,這口頭合同是有效的。

這真是應了後面的那句經典台詞:幾百億的事我幾秒鍾就可以決定了,但是你我想了一晚上!大司兄表示,幾百億的事我一秒就可以決定了,你給我幾百億,我保證一秒內無條件接受!

三、侵權行為

「無敵是多麼多麼寂寞,無敵是多麼多麼空虛~」劉軒與珊珊在公園的這場「飆歌」,震碎了四周的燈泡、玻璃、杯子等物品,在涉及到對他人財產侵權的同時,由於當時在夜晚,可能還會存在影響到他人休息的情況。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侵權責任法》第七條規定,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第八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大司兄在夜晚這么飆歌,估計就不是承擔民事責任這么簡單了,搞不好嚇壞小朋友,定我個過失致人重傷罪咋辦?

四、故意殺人

我們都知道美人魚家族為了保護自己的家園,想要刺殺劉軒,但對於「人魚」,我們是應該定義為「人」呢?還是定義為「魚」?既然最後劉軒與珊珊相愛在一起了,我們就假定美人魚歸為「人」吧~

另外,即使美人魚是國外的美人魚,或者他們生活在我們所稱的「公海」區域,同樣還是適用我國法律的。我國《刑法》第6條第1款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按照屬地管轄原則,刺殺劉軒的行為是在我國領域內發生的,所以在這里美人魚們涉嫌犯故意殺人罪。

大司兄在想,如果真的將美人魚抓來審判,監禁的時候是不是要單獨設立一個水牢呢?

五、人身傷害協議問題

「再給你十萬塊,你再給我打一下!」在劉軒誤傷了珊珊之後,見到珊珊對十萬元的賠償費用又「無動於衷」於是拋出了這么一句狠話,那麼,「給十萬元打一下」,如果珊珊答應了的話,又會發生什麼樣的法律後果呢?

即使珊珊答應了,即使簽訂了「打傷不負責」類似的協議,對於人身安全免責的條款實際上無效的。所以,「十萬塊錢打一下」,如果造成了人身傷害,仍然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

話說,這么好的事大司兄咋遇不到……十萬塊錢打一下?來來來,只要不打臉啥都好說~

六、報警立案

「我被人魚綁架了!」大家猜猜看,警察會不會立案呢?如果不立案,劉軒又有什麼辦法呢?

在前面,劉軒確實受到了不法的人身侵害,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的話,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對於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送達控告人。控告人對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

「我們是受過嚴格訓練的,無論多麼好笑,我們都不會笑。除非實在忍不住。」好吧,大司兄也沒忍住,不厚道的笑了……

七、撤資問題

「我要撤資!」李若蘭在對劉軒勃然大怒時說出了這句話,那麼,「撤資」是說撤就能撤的嗎?

如果此時公司成立了,那麼撤資就是無效的。《公司法》36條規定: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公司法》第75條規定只有在三種情形下,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向公司主張出資回購請求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所以,公司一旦成立,除非屬於三大法定退股事由之一,股東不得抽回股本也不能要求公司退股,只能向他人轉讓股權。

「我有錢有身材,追我的人從這排到法國,你居然去泡一條魚!」難怪李若蘭這么生氣,劉軒你怎麼能去泡一條魚呢?不過愛這種事情,誰又說得准呢?像大司兄這樣才(hou)貌(yan)雙(wu)全(chi)的人不也是單身嗎!

八、槍支問題

在李若蘭得知人魚藏身之處時,帶領著一幫手下對人魚進行捕殺圍剿,除了捕魚用的魚槍、刀棒外,還有一批手持自動步槍。顯然這批槍支的存在是非法的。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衛世界和平的任務就交給他們了,我是個俗人,只對萬惡的金錢感興趣~」看來大司兄的境界還是很高的,一心想著要保衛世界和平!沒錢,就是這么任性!

九、故意傷害問題

到了最後,劉軒為了拯救美人魚珊珊,不惜被李若蘭用魚槍射中兩箭後仍然用盡最後的力氣將美人魚送回海里。相信這一片段感動了不少觀眾。

李若蘭處於報復也好,處於阻止也罷,對於用殺傷性武器(魚槍)傷害劉軒的行為,很顯然的觸犯了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有一天我們呼吸不到干凈的空氣,喝到干凈的水。即使我們再有錢,也是死路一條!」星爺的電影就是這樣,在令大家捧腹的同時,引出人們的深思。

星爺:我辛辛苦苦拍了一部《美人魚》,沒想到居然變成了一部法治宣傳片……

借用一位網友的評論:做人沒有夢想,跟咸魚有什麼分別?一條魚如果有夢想了,那就不是咸魚了,是美人魚。

時過境遷,星仔變成了星爺,台前走向了幕後,唯一不變或許是那位「靈魂里的少年」,那顆追求夢想的心。

年輕的法律人,永遠不要放棄夢想。有夢想才能執著於一件事情,有執著才能成就一番事業。


本文轉自《知其二》公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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