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食品安全法虛假宣傳的問題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回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廣告法》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並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的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新法舊法特別法和一般法。
正航軟體食品安全溯源核心機制構建於正航CAP創新開發平台,正航CAP平台是通過新一代信息化技術開發的平台化軟體,可結合各種硬體設備介面(如RFID、手持PDA),實現食品從生產源頭到流通環節的全程可追蹤,是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主要監管措施,其特性在於平台的穩定性及擴展性,可根據各種類食品特性,快速導入流程作業,實現生產商、消費者雙方受益。
㈡ 普通食品不得宣傳保健功效,以下哪些詞屬於保健功效用語
分享一個保健食品的管理內容。
商家發布的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的功能,不得真人展示效果,所描述有關保健功能、產品功效成份/標志性成分及含量、適宜人群、食用量等信息,必需與《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所載明的內容一致。保健食品宣傳不得出現下列情形和內容: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含有使用該產品能獲得健康的表述;
——誇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擴大適宜人群范圍,明示或暗示適合所有症狀及所有人群;
——含有與葯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或者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的作用;
——與其他保健食品或葯品、醫療器械等產品進行對比,貶低其它產品;
——含有「無效退款」、「XX保險公司保險」等內容;
——含有「安全」、「無毒副作用」、「無依賴」等承諾性表述;
——含有有效率、治癒率、評比、獲獎等評價性內容;
——利用和展現國家機關及其事業單位、醫療機構、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和形象,或者利用和展現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
——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渲染、誇大某種健康狀況或者疾病,或者通過描述某種疾病容易導致的身體危害,使公眾對自身健康產生擔憂、恐懼,誤解不使用廣告宣傳的保健食品會患某種疾病或者導致身體健康狀況惡化;
——使用公眾難以理解的專業化術語、神秘化語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語言等描述該產品的作用特徵和機理;
——含有無法證實的所謂「科學或研究發現」、「實驗或數據證明」等方面的內容;
——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宣稱產品為祖傳秘方等;
——含有最新技術、最高科學、最先進製法等絕對化的用語和表述;
——聲稱或者暗示保健食品為正常生活、保障健康或治療病症所必需;
——直接或者間接慫恿任意、過量使用保健食品;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㈢ 宣傳迷信是什麼罪
宣傳封建迷信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具體犯什麼罪,那就要看它所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一般情況下,最低也是要拘留罰款
㈣ 傳播迷信犯法嗎
傳播迷信是犯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條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4)食品宣傳迷信擴展閱讀:
迷信與科學關系的認識
迷信是神漢、巫婆、算命先生、風水先生等以封建迷信思想和行為騙人錢財者及一般有封建迷信思想的人所進行的有關活動,都是封建迷信活動,包括抽簽、卜卦、算命、看相、測字、請神、驅鬼、看風水、符水治病等。
在民族素質中,愚昧迷信的東西越多,就說明科學的成分越少,科學戰勝愚昧迷信的難度就越大。
只有用科學的思想武裝人們的頭腦,才能使愚昧迷信、偽科學、反科學的污泥濁水沒有立足之地,才能使社會穩定、家庭美滿幸福。
科學態度的基本要求是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科學態度和一切弄虛作假、假冒偽劣、欺上瞞下的作風是針鋒相對的。科學態度是當前社會所特別需要的。
通過科學方法確立並能為其他科學家在相同條件下重復的新發現,一般能較快地被科學界承認為客觀的真理。
迷信活動是長期存在的普遍現象,它始於人們對尚未認識的自然力量的恐懼,以後又為社會的動盪和快速變革而感到不安,於是就以迷信活動來祈求好運,免除災難。
㈤ 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如何處罰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
為了確保食品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加強對食品廣告的監督管理。食品安全法對涉及食品廣告的行為作了明確規定。如該法第五十四第一款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灘頭功能。另外,廣告法也對廣告行為作了專門規定。如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根據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並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費影響,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負有責任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廣告法第三十八條還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全部民事責任;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服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㈥ 食品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一)食品廣告不得含有「最新科技」、「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等絕對化的語言或者表示;
(二)不得出現與葯品相混淆的用語,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也不得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
(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或使用哺乳婦女和嬰兒的形象;
(四)不得使用醫療機構、醫生名義或者形象。食品廣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證明;
(五)保健食品的廣告內容應當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說明書和標簽為准,不得任意擴大范圍;
(六)保健食品不得與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葯品進行功效對比;
(七)保健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的批准文號應當在其廣告中同時發布。
㈦ 朋友圈宣傳封建迷信可以舉報嗎
你是指佛教文章或者廟會活動嗎?佛教是中國合理合法的宗教,每個寺廟場所都有合法證書,中央人大會議都有佛教出家人的席位,佛教是受政府保護的宗教,這點你要搞清楚。你指的所謂封建迷信到底是什麼?
㈧ 普通食品宣傳排毒違反廣告法和食品安全法嗎
舉報了就不能撤銷了
這個不屬於民事糾紛,是違法廣告法的違法行為,根據提示的違規項整改或刪除就好
㈨ 宣傳封建迷信能判啥罪
看運氣了,趕上好時候在家下片兒看都能罰款三千,滿城風雨,最後導致精神崩潰。
㈩ 所謂宣傳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有哪些
保健食品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虛假、誇大或者絕對化的詞語;
(二)明示或者回暗示預防答、治療功能的詞語;
(三)庸俗或者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
(四)人體組織器官等詞語;
(五)除逗地之外的符號;
(六)其他誤導消費者的詞語。
保健食品名稱不得含有人名、地名、漢語拼音、字母及數字等,但注冊商標作為商標名、通用名中含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含字母及數字的原料名除外。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