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4月15日,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題是什麼
開展以「千萬學生同上一堂國家安全教育課」為主題的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Ⅱ 2010年國家安全月活動主題是什麼
安全發展、預防為主。
Ⅲ 幼兒園小班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教案
教案內容為防騙、防火等自我保護能力教育的安全教育活動等。
用幼兒晨間入園期間,向幼兒園家長及周邊群眾發放安全教育宣傳頁、宣講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宣傳相關國家安全法律知識。利用周一升旗儀式,以安全教育為主題進行了國旗下講話,向全體師幼強調了安全自護知識的重要性。
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主題教育。各年齡段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進行安全教育活動。如小班的防騙、防火等自我保護能力教育;中班的防水、防火、防電等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大班的交通知識、消防知識、製作安全標志等。
(3)國家安全日宣傳活動計劃擴展閱讀: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相關內容:
1、老師們寓安全教育於幼兒一日生活之中,做到寓教於樂,為幼兒健康成長保駕護航。四是開展「千萬學生同上一節國家安全課」主題活動,組織幼兒觀看教育平台學校版「國家安全教育片」,提升了幼兒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和能力。
2、通過微信群、家園聯系欄網路等形式向家長、師幼大力宣傳國家安全教育知識,提高了全園師幼的安全意識,從而進一步提升了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增強全民國家安全責任,形成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社會共識。
Ⅳ 2018年國家安全生產月活動的主題是
2018年安全生產月主題:生命至上安全發展
2018年國家安全生產月活動主要內容:
(一)「一帶一路」主題。組織主流媒體記者赴 「一帶一路」國內重點城市開展采訪、調研和宣傳活動,調研采訪「一帶一路」主要節點城市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做法和經驗,督促做好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安全責任主題。組織媒體記者深入重點地區集中報道各地區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情況,深化安全監管監察體制、完善監管工作機制等改革創新舉措,以及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安全生產領域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機制等工作實施情況,采訪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宣傳好經驗好做法,曝光安全責任不落實和落實不到位的企業和單位。
(三)科技強安主題。宣傳推廣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設備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及智慧用電、「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采訪調研各地區、各企業特別是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在淘汰落後工藝、技術、裝備和產能,運用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等現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礎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指導推動各地區事故和災害警示教育基地、體驗式應急培訓和安全教育場館建設,築牢社會公眾「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的思想,推動實現安全生產共建共治共享。
(四)依法治安主題。結合全國《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和全國消防日等活動,對各地區、各單位落實《消防法》《安全生產法》《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情況進行采訪,推動相關措施要求落到實處;邀請主流媒體記者開展監管執法工作一線的紀實報道,強化警示教育、震懾非法違法行為,向全社會釋放強責任嚴執法重預防的強烈信號。
2018年6月是全國第17個安全生產月。
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經委、國家建委、國防工辦、國務院財貿小組、全國總工會和中央廣播事業局等十個部門共同作出決定,於1980年5月在全國開展安全生產月(1991年——2001年改為「安全生產周」),並確定今後每年6月都開展安全生產月,使之經常化、制度化。
從2002年開始,我國將安全生產周改為安全生產月。2002年,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部委結合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形勢,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確定2002年6月份開展首次安全生產月活動,將安全生產周活動的形式和內容進行了延伸。
Ⅳ 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內容
什麼是國家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從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11個領域對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
我們應當如何維護國家安全?
《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 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 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協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 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協助。
Ⅵ 急需一份關於開展紀念國家安全法頒布十五周年宣傳月活動的總結
這個怎麼可能幫你寫,參考下資料,自力更生吧……
保衛處舉辦國家安全情況報告會
2001年3月是《國家安全法》頒布8周年宣傳月,為了配合蕪湖市國家安全局開展好這項活動,保衛處的以多種形式加強對《國家安全法》知識的宣傳,並於3月23日邀請蕪湖市國家安全局陶副局長在綜合樓二樓會議室,進行了一次國家安全情況報告會。院國家安全領導小組成員,部分教職工、學生代表30餘人聽取了報告,報告會由保衛處副處長方華主持。 院紀委書記鄭勇超在報告會結束時講了話,他強調了《國家安全法》的重要性,並要求全院師生員工深入學習《國家安全法》,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形成學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風氣。 此次宣傳月活動得到宣傳部、工會、校報編輯部、攝影室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使宣傳月活動達到了預期效果。(保衛處)
我校開展《國家安全法》宣傳月活動
為紀念《國家安全法》頒布實施14周年,切實落實皖國指辦〔2007〕1號文件的要求,深入貫徹《國家安全法》,進一步增強我校師生員工對國家安全的意識,認真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義務,鞏固和發展人民防線建設,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我校保衛處、宣傳部、學工部及校團委聯合舉辦了形式多樣的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頒布實施十四周年宣傳月活動。
通過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了廣大師生員工的國家安全意識,這次《國家安全法》的宣傳教育活動,著重貼近我校的教學、科研、學習、生活,增強了宣傳效果,開創了良好的法制環境。許多學生表示,我校開展國家安全知識宣傳是十分必要的,這樣的宣傳活動讓我們了解到了很多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知識,作為一名當代大學生,應當發揚優良的愛國主義傳統,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和責任,不斷增強防範意識,積極支持、配合、協助專門機關共同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為保衛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