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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宣傳室

發布時間:2021-12-26 00:28:52

① 焦作市國家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制定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
2、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
3、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
4、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
5、制定辦公規章制度;
6、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
7、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
8、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9、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計劃生育工作;
10、負責機關科室目標考評和機關評先工作。
政策法規科
1、負責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
2、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范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
3、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
4、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
6、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
7、負責規范性文件的會簽把關、稅收檢查案件的復查復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
流轉稅管理科
1、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稅政管理業務;
2、貫徹執行流轉稅相關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的具體措施;
4、負責流轉稅專項納稅評估的相關工作;
5、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
6、負責金稅工程的業務管理;
7、負責增值稅其他抵扣憑證的稽核管理工作;
8、負責年度稅收資料調查工作。
所得稅管理科
1、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及相關業務處理;
2、擬訂有關所得稅徵收管理、納稅評估的具體辦法;
3、負責組織所得稅的日常檢查;
4、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科
1、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
2、負責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工作;
3、負責普通發票管理工作;
4、負責本系統征管質量工作的綜合考評;
5、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6、負責本系統征管信息化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7、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
8、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9、負責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
10、負責稅務登記、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11、負責納稅服務、公開辦稅制度的落實和工作指導、稅法宣傳等;
12、負責受理納稅人稅收政策咨詢、程序等業務咨詢;
13、負責受理納稅人偷騙稅舉報和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舉報及轉辦;
14、負責市局12366網站管理及省局12366網站相關欄目的信息提取及回復;
15、負責注冊稅務師行業的行政監管工作。
計劃統計科
1、負責稅收計劃管理、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
2、承擔納稅人申報納稅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
3、負責監控重點稅源;
4、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
財務管理科
1、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
2、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采購工作;
3、管理機關財務;
4、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國際稅務管理科
1、負責涉外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
2、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
3、負責稅收協定的執行、外國居民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的組織實施工作;
4、負責反避稅、情報交換、售付匯憑證的開具等事項的具體實施工作;5、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納稅評估和稅務審計工作;
6、負責因公出國管理等外事工作。
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1、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
2、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及日常監督檢查;
3、負責出口退稅計劃的使用、統計及退稅單證證明的管理;
4、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管理工作;
5、開展稅貿協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出口退稅檢查。
人事教育科
1、負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
2、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獎懲、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
3、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
4、負責能級管理制度的實施推廣工作;
5、負責本系統巡視及承辦省局巡視辦交辦工作;
6、負責因私出國的政審、管理等工作。
7、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層建設;
8、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爭先創優和、群眾性文體活動;
9、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監察室
1、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
2、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
3、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4、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焦作市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
負責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1、負責機關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工作;
2、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3、負責機關作風紀律、文體活動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4、負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及其他群團組織的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1、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指導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② 鐵嶺市國家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1.辦公室
擬訂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息、調研、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內部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牽頭抓好依法治稅和依法行政工作,擬定依法治稅和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並組織貫徹實施;牽頭規范稅務行政審批工作;組織開展稅收政策調研與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評估反饋工作;組織開展世貿稅收調查應對工作;配合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稅收執法監督與審計工作。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進出口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外部網站、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研究實施稅收征管數據和應用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申報徵收、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負責業務運行維護工作。
組織落實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負責本地區注冊稅務師行業的公告管理、報表及相關材料的匯總上報;負責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系統預算管理、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管理機關財務。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組織落實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辦理出國政審事項。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0.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1.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承擔國際間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承擔境內機構辦理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憑證的管理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組織實施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市局直屬機構包括: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級別為正科級;直屬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另設置第一稽查局,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指導、協調系統稅務稽查工作;負責系統稅收檢查情況的復查復審。
稽查局內設機構(副科級)7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2.第一稽查局
負責對鐵嶺市銀州區國家稅務局、鐵嶺市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鐵嶺市清河區國家稅務局、鐵嶺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所轄納稅人的稅務稽查工作。負責對轄區內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檢查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
第一稽查局內設機構(正股級)9個,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3.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4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徵收管理科、政策法規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4.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徵收、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市局事業單位3個,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等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有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系統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固定資產管理、物業管理等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稅收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③ 國家稅務總局的內部機構是怎樣設置的如何設置的

國家稅務總局局內設有下列14個司級行政職能部門:1辦公廳。2政策法規司。3貨物和勞務稅司。4所得稅司。5財產和行為稅司。6國際稅務司(港澳台辦公室)。7收入規劃核算司。8納稅服務司。9征管和科技發展司。10大企業稅收管理司。11稽查局。12財務管理司。13督察內審司。14人事司。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設有離退休幹部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設有教育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電子稅務管理中心、集中采購中心、稅收科學研究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中國稅務雜志社、中國稅務報社和揚州稅務幹部進修學院,中國稅務出版社由國家稅務總局主管、主辦。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國家稅務總局派駐紀律檢查組,監察部在國家稅務總局派駐監察局,兩個機構合署辦公。

④ 杭州市餘杭區國家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杭州市餘杭區國家稅務局是杭州市餘杭區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根據工作職責,設置11個內設機構(另單設機關黨委辦公室)、1個直屬機構、3個派出機構和2個事業單位。 杭州市餘杭區國家稅務局設置11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一)辦公室
擬訂機關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二)政策法規科
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在稅收政策上的監督與審計工作。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推廣應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三)收入核算科
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四)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機關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
(五)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收征管軟體應用、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納稅信用評定、委託代征代扣稅款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六)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監督檢查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管理機關外事工作;組織實施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落實上級巡視相關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七)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牽頭負責ISO9000體系文件和質檢考核文件維護;組織開展全局「兩級質檢」工作。
(八)稅源管理一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多個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所轄范圍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所得稅重點企業的具體納稅評估工作和上級機關部署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牽頭組織開展行業、區域性或重點稅源專項納稅評估工作;推廣應用評估軟體,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材料。
(九)稅源管理二科(辦稅服務廳)
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所轄調查核實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發行、發票代開、報稅稽核、咨詢輔導和受理納稅人涉稅項目審批申請等工作。
稅源管理二科內設股室參照稅務分局設置;所屬辦稅服務廳對外服務的名稱統一為「杭州市餘杭區國家稅務局辦稅服務廳」。
(十)稅源管理三科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和確認,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編制出口退(免)稅計劃。
(十一)稅源管理四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和重點稅源企業的納稅服務指導工作;負責對大型企業和重點稅源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的指導工作;牽頭開展對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指導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涉外稅收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所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的稅源管理指導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
另外,根據規定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簡稱「機關黨辦」)
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等工作。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按照《浙江省國家稅務局系統規范稽查機構設置明確職責分工方案》(浙國稅人〔2008〕77號),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級別為副科級,分別是: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1、綜合科
負責稽查局綜合性文書;負責稅務稽查數據統計、分析、上報;負責稽查業務培訓;負責稽查局公文處理、後勤保障、財物管理、衛生管理、車輛管理、安全保衛、臨時人員、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兩級質檢」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綜合選案科
負責涉稅舉報管理工作;根據群眾舉報、有關部門轉辦、上級交辦、情報交換等資料確定稽查對象;按照上級和本級稅務稽查工作計劃,採用人機結合等方法,篩選確定稽查對象等。
3、檢查科
負責按稽查工作計劃具體辦理涉稅違法案件的直接查處工作;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協查工作;負責協查函件的承辦和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協查工作;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協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案件審理科
負責稅務違法案件審理和稅務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工作;負責移送局案審委員會涉稅違法案件的初審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案件執行科
負責稽查案件的執行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杭州市餘杭區國家稅務局按行政區劃分別設置塘棲稅務分局、餘杭稅務分局、瓶窯稅務分局等3個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稅務分局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所轄調查核實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相關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發票代開、報稅稽核、咨詢輔導和受理納稅人涉稅項目審批申請等工作。
稅務分局設置綜合股、納稅服務股、稅源管理一股、稅源管理二股、稅源管理三股、稅源管理四股等6個內設股室。
1、綜合股
負責分局所轄納稅人的戶籍管理及稅務登記、變更、停(復)業、注銷、非正常戶等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及其管理類別的相應管理工作;負責福利企業的年檢年審的相應工作;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稅政業務審批項目的審核;按上級要求負責金稅工程的計劃和推廣工作;按許可權負責發票領用資格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對分局涉稅業務的政策指導、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與業務主管部門的日常工作聯系和稅收政策的上情下達;負責分局征管質量工作的指導、分析、監督、檢查;負責分局思想政治、紀檢監察、行風建設、教育培訓、信息調研、公文處理、後勤保障、出納、財物管理、衛生管理、車輛管理、安全保衛、臨時人員、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分局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和「兩級質檢」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納稅服務股(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發票代開、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咨詢輔導和受理各類稅務文書申請;受理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開具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銷貨退回(折讓)證明等單證;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分局所屬辦稅服務廳對外服務的名稱統一為「杭州市餘杭區國家稅務局XX分局辦稅服務廳」。
3、稅源管理一股
根據上級布置和分局征管工作要求,負責所轄納稅人的流轉稅、所得稅等多個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的實施工作;負責所轄范圍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所得稅重點企業的具體納稅評估工作和上級機關部署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材料。
4、稅源管理二股
負責對分局所轄企業(大型企業、重點稅源企業和涉外企業除外)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所轄調查核實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納稅評估、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5、稅源管理三股
負責對分局所轄個體工商戶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所轄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建帳建證、定額管理、催報催繳、稅收宣傳、納稅輔導、數據採集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6、稅源管理四股
承擔對分局所轄大型企業和重點稅源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辦匯總(合並)納稅企業、重點稅源企業的納稅評估、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涉外稅收法律法規,根據上級要求,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具體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所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的稅源管理工作,負責特別納稅調整工作的具體實施。 杭州市餘杭區國家稅務局設置2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一)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承擔機關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負責機關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二)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

⑤ 成都市武侯區國家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本局財務等後勤保障及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規科
負責綜合性稅收政策和各稅種的調查研究、組織實施、宣傳及日常管理;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工作;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徵收管理科
負責征管法和實施細則以及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欠稅管理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負責普通發票的政策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應用;負責牽頭納稅評估、納稅約談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務、工會、青年和婦女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監察室
負責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的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收入核算科
制定稅款徵收的管理辦法,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7、納稅服務科(對外稱辦稅服務廳)
受理稅務登記(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負責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抄報稅、進項發票認證、票表稽核);發布欠稅公告;資格核定(包括一般納稅人的資格認定);辦理發票購領、繳銷;開展面向納稅人的有關稅法宣傳;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8、稅源管理一科
負責轄區內涉外企業、出口退稅企業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開展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納稅約談,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全區只有企業所得稅稅種的企業
10、稅源管理三科
負責全區的個體工商業戶、專業市場內的稅收和鞋業企業管理。

⑥ 長春市國家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范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規劃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6.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7.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准、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8.財務管理處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匯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負責機關財務管理;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佔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著裝管理工作。
9.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10.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因私出國政審事項。
組織落實巡視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工作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落實、協調、督辦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議定、決定事項。
11.教育處(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
12.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3. 國際稅務管理處(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
14.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劃;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⑦ 南京市建鄴區國家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南京市建鄴區國家稅務局機構改革方案的批復》(寧國稅函〔2010〕21號),本著「依法、科學、規范、高效」的原則,制定南京市建鄴區國家稅務局規范機構設置明確職責分工方案,具體機構設置、職責分工和領導職數如下:南京市建鄴區國家稅務局是南京市建鄴區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
內設機構和職責分工區局內設5個行政科室,級別為正科級。根據征管工作需要設置5個稅源管理科,級別為正科級。
(一)辦公室
制定區局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區局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區局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區局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應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等事項;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征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擔稅種風險分析、出口退稅風險分析、大企業稅收風險分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收入核算科
負責稅收計劃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劃、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擔綜合稅收風險分析。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應用;承擔納稅遵從狀況分析、征管程序性風險分析;承擔在本區域范圍內與地稅、工商、統計、電力等部門開展信息交換;與外地國稅機關協作開展發票逆查、非正常戶配對等交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教育監察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區局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加掛辦稅服務廳牌子,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稅源管理科
稅源管理科負責轄區內稅源稅戶管理。其中稅源管理五科負責重點項目和行業性納稅評估的實施工作;負責稅收風險等級在四級以上納稅人的風險應對工作;負責部分注銷企業注銷檢查、部分涉稅審批和優惠政策資格認定等復雜事項的核查;負責非居民稅收管理中的常設機構判定檢查、關聯交易的核查;負責部分生產企業進料加工手冊核銷的檢查及指定的專項核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⑧ 各位大大;國稅局分為哪幾個科室啊

國稅局分為13個科室: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收入核算處、納稅服務處、徵收管理處、財務管理處、人事處、教育處、監察室、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職能如下: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處

牽頭落實全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扎口管理稅收征管、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國稅負責徵收的基金和規費等稅收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的解讀、貫徹落實和指導工作;負責市局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擬定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初審意見;

負責本級管轄的稅務行政復議、稅務行政訴訟應訴等各類法律救濟工作;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法務工作,全系統法務工作的指導;負責稅收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管理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

承擔上級交辦的反補貼調查、政策調研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法治建設等政府法制工作,市直相關部門需要配合完成的依法行政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國稅負責徵收的基金和規費等稅種基礎管理,以及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欠稅、個體和委託代征等征管基礎管理;負責各類發票使用計劃的編制與日常使用管理,通用普通發票的印製管理;

負責與稅收基礎管理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及業務運維工作,負責征管數據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涉及稅制改革相關管理工作的落實;負責對金稅工程系統服務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統籌市局機關以及市區各單位、各縣(區)局的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稅收執法行為實施檢查和處理,負責重點工作督查及領導交辦的重大業務工作的過程督查;

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專項審計工作,督促落實各類審計結論;負責與綜合監督考評、內部審計、組織績效考評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和業務運維工作。

5、收入核算處

負責全市稅收計會統核算,監督管理稅收會統核算數據質量;負責落實電子化繳、退庫工作,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處理繳、退庫異常信息;負責稅收收入預測,開展稅收收入能力估算;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綜合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6、納稅服務處

牽頭實施稅收業務流程再造工作;扎口管理全市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咨詢輔導、辦稅服務、涉稅提醒、權益維護、信用評定等納稅服務工作任務;負責本地區實體辦稅、網路辦稅、12366、簡訊平台、自助辦稅、移動辦稅等納稅服務資源的運行與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發票總倉的各類發票印製計劃採集、調撥等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納稅人涉稅事項的受理、調查、核批工作,委託代征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市區納稅人重點稅源、稅收調查、減免稅調查、重大項目稅源調查等報表數據的採集、審核、分析、上報工作以及實地政策調研、出口貨物稅收函調工作;負責全市稅收票證管理、市區計會統核算工作。

7、徵收管理處

研究構建稅收管理機制;牽頭編制全系統工作標准規劃並組織制定工作標准;扎口管理全系統納稅評估、各類稽查案源、欠稅追征等風險應對任務;開展風險應對質量控制,分析個案的應對過程、質效等,進行跟蹤質疑;負責與稅收風險管理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和業務運維工作。

8、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工作;規範本系統政府采購業務管理,防範和化解采購風險。

9、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另設離退休幹部處,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10、教育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作。

11、監察室

負責對全市組織和個人行使稅收執法權、行政管理權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全市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受理對全市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全市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承擔機關紀檢監察工作; 擬訂年度巡察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察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市局重點稅源企業的客戶服務工作,配合做好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和省級大企業在淮成員單位的個性化服務工作;負責市局重點稅源企業風險應對工作,配合做好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和省級大企業在淮成員單位的風險應對工作;

開展跨國公司利潤監控、非居民稅收、國際稅收情報交換等跨國稅源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走出去」企業的服務管理。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出口退稅風險分析、應對工作;負責全市出口貨物稅收函調工作的督促、指導;組織落實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規范、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工作;

負責出口退(免)稅管理相關的信息系統推廣應用與業務運維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海關等其他政府部門開展反騙取出口退稅工作。

(8)稅法宣傳室擴展閱讀:

一、市局直屬機構2個:稽查局和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1、稽查局:負責全市稅務稽查、協查工作的管理;負責編制全市稽查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工作;負責日常檢查、專案檢查、專項檢查、案件協查的具體實施;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聽證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二、市局事業單位3個: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培訓中心。

1、信息中心:開展數據情報的採集、加工、分析、存儲、轉化、發布、交換、知識管理等工作,負責數據情報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及情報應用的績效評估工作;

組織實施稅收風險管理模型構建工作,開展稅收缺口估算;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本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及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

2、機關服務中心: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培訓中心: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⑨ 金華市國家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金華市國家稅務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其內設行政處室13個、直屬機構2個、所屬機構3個、事業單位2個 市局統一設置13個內設機構,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范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承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應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6)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7)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咨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工作。
(8)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9)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0)人事教育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掛靠人事教育處,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設8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和舉報中心。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股級)。 (1)婺城稅務分局
婺城稅務分局為正科級非全職能局,內設機構7個,為正股級,設置為綜合科、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
負責對所轄區域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發票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2)金東稅務分局
金東稅務分局為正科級非全職能局,內設機構7個,為正股級,設置為綜合科、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負責對所轄區域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發票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3)開發區稅務分局
開發區稅務分局為正科級非全職能局,內設機構7個,為正股級,設置為綜合科、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負責對所轄區域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發票管理、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准;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負責機關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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