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學生法制教育知識
小學生法制教育知識
1、竊盜罪
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
2、恐嚇取財罪
就是用不當的手法,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別的同學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
3、強盜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東西,威脅同學,使他不敢反抗,然後強行奪取身上的財物。
4、傷害罪
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
5、施打、吸用麻醉葯品
所謂的『麻醉葯品』就是指『毒品』,因為錯誤的使用麻醉葯品,會影響身體的健康,因此,除了在醫院由醫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葯品都是違法的行為。
另外,雖然本身沒有吸毒,但若有販賣麻醉葯品,也是犯法的行為。
6、賭博罪
同學們在學校玩耍時,不論是用金錢或是物品當籌碼,都不可以玩賭博性的玩具或游戲。除了不可以從事賭博性的行為外,也不可以提供別人從事賭博的工具或環境,否則就算你沒有玩,你還是犯了法。
7、毀壞公物
不論在學校或是公共場合,只要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是給大家共同使用的東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學應該小心使用並愛惜公物,不可以隨便破壞、毀損或丟掉公物。
(1)兒童法治宣傳擴展閱讀
1、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門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1)平時一人在家,要鎖好院門、房門、防盜門、防護欄等。出去玩耍要關好門窗,千萬別忘記鎖門,防止盜賊潛入。
(2)鑰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鑰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壞人跟蹤入室。
(3)當有人敲門時,一定要問清來意,對不熟悉或不認識的人,堅決不要開門。特別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銷員的身份要求開門時,說明家裡不需要,請其走開。或可尋找其他借口,請其不要打擾。
(4)當壞人慾強行闖入,可到窗口、陽台等處高聲喊叫鄰居或去打報警電話嚇跑壞人。
2、如果被人毆打
第一、設法與才老師或家長取得聯系,以便盡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時治療。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療的醫院單據和診斷書,以備後用。
第四、及時報案,要報清出事的時間、地點、打人兇手的特徵。
3、有人拉你參與打架時
(1)自己堅決不去。不管這件事和你是否有關,不管矛盾雙方和你本人的關系如何,你都不能參與。
(2)設法勸阻。盡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說服對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時報告。如果勸服不了,就及時向老師、家長或學校門衛、學校領導報告,嚴重的要打110報警。
4、有人搶奪你的錢物時
一旦遇到這種情況,應當以盡量減少損失、減少皮內痛苦為主進行對付。遭搶之時,要努力掙脫,盡快逃離,一邊跑一邊呼喊:「有壞人搶劫呀!」如果掙脫時有物品帶不走,如帽子掉地下了,書包被拉住了,就不要顧這些,以自身掙脫為主。掙扎,喊叫,跑就代表著你斗爭的勇氣。
5、如何預防被偷盜
首先,要注意對家庭財產的保密。家中的貴重物品、現金、債券及股票等,不能輕易露底,包括對某些親友、鄰居。
不要將家中鑰匙隨便交給他人使用,防止居心不良的人從中偷配鑰匙,尋機行竊;如果鑰匙丟失,要馬上換鎖;
不能與萍水相逢、不明底細的人交往,更不能帶到家中來做客,防止「引狼入室」……外出時,盡量不要帶大量現金;當人多擁擠時,千萬不要只顧搶購物品、車票而忽視提包安全,要用手、身體護住財物,並時刻警惕身邊舉止不正常的人…
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范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
俗語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參考資料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小學生法制教育
⑵ 少年兒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的薄弱環節是哪些
薄弱環節主要有兩點:
一、對少年兒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重視不夠,主要源於相關單位和負責人有一定思想誤區,認為中學生開始問題相對比較多,應是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這其實是有點亡羊補牢,而中學生開始問題相對比較多恰恰是由於我們對少年兒童法制教育重視不夠導致的結果。其實不應該這樣,俗話說三歲看老,在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中對兒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才是重點和根本,這是從預防角度考慮問題,從青少年思想和行為塑造上下工夫。如果對少年兒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抓好了,少年兒童的思想和行為塑造優良,到中學階段及以後,問題自然就比較少,普法難度就會小很多,真正能實現青少年的健康快樂成長。
二、對少年兒童的法制宣傳教育的方式方法太少,實效性不夠。出現這種狀況主要原因在於重視度不夠的問題、法制宣傳教育考核方式方法的問題、引導、激勵和鼓勵社會和市場創新力量參與少年兒童普法工作不夠的問題。就少年兒童容易接受的讀物或影視形式而言,目前市場上,充斥的是一般性娛樂性的兒童文學、動畫片比較多,而普法性的兒童文學、動畫片幾乎沒有,部分政府部門或教育單位主編的普法讀物,相對比較嚴肅,學生接受度相對較弱、實效性不足。但是,目前市場也逐步涌現出一些優秀的創新性兒童普法作品,如《最活潑有趣的法律書:馬米奇遇記》、《最活潑有趣的法律書:馬米歷險記》青少年法律繪本,把與青少年緊密相關的法律知識融入到活潑有趣的童話故事中,學生很喜歡看,從自覺的快樂閱讀中學習和領會到了很多法律知識,同時該套書還配套有精美的教學課件PPT、「馬米奇幻之旅」青少年普法大講堂、「馬米奇幻之旅」小品兒童話劇演出進校園系列資料和活動,這是一種創舉,為普法單位和普法工作者提供了用有限的普法費用,起到真正的普法效果的良好途徑和方法,值得推廣和借鑒。
⑶ 學生法制教育宣傳資料
法制教育
教育對於種子是陽光,對於樹林是水,對於稻田是肥料……而對於我們少年兒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能讓人該過自新.要是盜賊、人犯,從小接受過法制教育,有著滿心道德,那他們還會成為罪犯嗎?由此說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視的。所以,我覺得學好法制教育就是學會做人,就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它教會我們遵守守則,小學生要遵守《小學是守則》,員工要遵守公司條例,而每個公民都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正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它教會我們不要迷戀電子游戲機,不吸煙,不喝酒,不打人和小偷小摸。玩電子游戲會讓我們成績下降,也浪費金錢;吸煙喝酒有害身體,打人和小偷小摸是不良行為。它還教我們怎樣防火與自救,城市不能隨便放鞭炮等等
我們班經常開展班隊活動,我印象最深的一次隊會的題目是:『告別依賴,學會獨立』,在這次班會,講了一個人,都快20歲了還整天依賴他爸爸,又不好好讀書,連個碗也不會洗。一天,他找了個算命的幫他爸爸算命,得知爸爸能活到70歲時,當場大哭,旁人不解,後來他邊哭邊說,他爸爸大他30歲,他爸爸死後,他才40歲,那誰來養他?這雖然只是一個故事,剛開始你也會感到可笑,可經過反思,你還笑得出來嗎?都40歲了還想要死的爸爸養他,那麼做父親的不就是太可憐了?
所以,我們要認真學好法制教育,做個有文化、講文明的國之棟梁。
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逐漸增多,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前不久,學校組織我們觀看了劇本《法庭內處》,故事內容曲折,感人至深,發人深省。一位十四歲少年因家中貧困被迫綴學,整天閑在家中無所事事,漸漸地就染上了賭的惡習,最後為了還賭債,竟失手殺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了這部影劇,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是啊,現在青少年犯罪記錄高得嚇人,在21世紀的今天,我們偉大的祖國日益繁榮,航天載人飛船剛剛飛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國的希望,怎麼不讓人憂心如焚呢?在我的身邊也發生了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剛滿十六歲,學習成績很不錯,但一批毒販子卻盯上了他,假裝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結果害他染上了毒癮,從此再也沒有心思去讀書了,犯癮時,他要用錢去毒販那兒買毒品,漸漸地一發不可拾。錢始終會用完,於是他向父親要錢,父親知道他是個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給他。慢慢地父親開始懷疑,直至最後不給他錢,他只好一直欠著毒販的錢,有一次,毒販對他說:沒錢別擔心,你如果願意,我幫你。於是毒販讓他看準名牌轎車就和兄弟們一起搶它一把,這樣就不用他還錢,還給他海洛因,被逼無奈,他趁四周無人,和毒販們進行搶劫,沒料當場就給警察逮住了,抓進了少教所,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實顯示,青少年犯罪已越來越成為全社會不容忽視的問題。我們學校在這方面狠抓宣傳力度,專門請一些法律專家來為同學們開座談會,每星期上一節法律課,增強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組織學習出一些專題手抄報,寫有獎徵文,開展主題班會;學校廣播也向大家介紹法律知識;老師也帶我們去參觀了監獄。
總而言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國無法則不能立足於世界,更不用說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無論是一個單位,還是一個人,都要以法為重。鄧小平爺爺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都要進行法制教育。因此,我們每位中、小學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⑷ 適合幼兒的法律小故事
1、選舉非兒戲 破壞要懲處 2004年的一天上午,某市李庄有一名40多歲的婦女,由於對鄉人大代表候選人鄧某有意見,在全村選民正在進行投票選舉鄉人大代表時,竟然糾集部分村民阻止選舉,謾罵、阻礙其他選民投票,還起鬨、推搡工作人員,搶奪人大代表選舉票箱,並撕毀選票。把剩下的選舉票箱扔進村邊的小河裡,在無奈的情況下,工作人員只好返回。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為保障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用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刑事處分」 不久,幾名公然破壞人大代表選舉的人被正式刑事拘留。後來他們受到了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處罰。 2、要奔前程走正道 花錢賄選要處罰 湖南嶽陽市某鎮召開人大會擬補選一名副鎮長。現年34歲的本鎮畜牧水產站站長鄒魯得知後,便通知鄒游、柴榮共同商議如何競選副鎮長。鄒魯武決定拿出3000元,由鄒游、柴榮對各自熟悉的人大代錶行賄,共賄賂27名人大代表。鄒魯武還利用自己是鎮人大會第四代表團團長的身份,跟鎮人大代表打招呼,結果在選舉會上順利當選。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把破壞選舉的行為依法定為破壞選舉罪。該罪是指違反選舉法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為。當地縣人民法院近日對鄒魯武賄選案作出判決,以「破壞選舉罪」判處剝奪政治權利1年。在今年6月,鄒魯武因賄選被鎮人大會罷免了副鎮長職務。參與策劃賄選的鄒游、柴榮免予刑事處罰。 3、修建學校是好事 濫伐森林悔不該 「我們村的馬主任判處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村民都這樣說。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原來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區某村的小學校年久失修,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由於當地村小太多,鄉人民政府也沒錢支助,所以修學校的錢只能由本村解決,但村裡沒有那麼多錢,怎麼辦呢?最後該村的村民委員會主任馬某決定向縣林業局爭取了砍伐40個立方米木材的指標,用它作為修建的材料和經費,結果由於成本大大提高,馬某擅自帶領村民們多砍了200個立方米。當一座漂亮的學校將要竣工的時候,公安人員帶走了馬某。由於他的行為觸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處了有期徒刑2年。為什麼馬主任做好事卻被判刑呢?原來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這樣的規定: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看來我們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 4、少年無知毀樹苗 害人害己是教訓 在1989年的一天,嘉興某高一學生王某(未滿18周歲)被公安人員依法逮捕了,這一消息在這所學校炸開鍋啦,為什麼啦? 原來是王某被逮捕的原因是因為他的叔叔和他父親長期不和,前一段時間兩家為了房子的事情大打出手,父親由於年齡大了一點,被他叔叔打破了頭,花去了20多元醫葯費,後來他父親向他叔叔要醫葯費,遭到他叔叔的拒絕。正逢星期日王某放學回家,聽到這件事真是氣急敗壞,當天夜裡他把叔叔家的500棵剛種9個月的果樹苗全部砍掉,而這些樹苗買來時總共只花了1800元,最多賠償算了,為什麼要逮捕呀?其實這是王某太無知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盜伐林木「數量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樹一百至二百株為起點。」王某把叔叔家的500棵果樹苗全部砍掉,情節已屬於「數量較大」,後來由於王某未滿18周歲,本人認罪態度較好,社會危害性也不大,當地人民法院在對他刑事拘留30天後,決定讓他的父母賠償其叔叔的經濟損失後免於起訴,但這件事對王某真是一次深刻的教訓呢。 5、勞資糾紛莫小視 依法處理出和諧 一天,來湖州織里打工的安徽廣德民工張輝來因不事和業主劉某發生爭吵,劉某當即要辭退張輝來等7人。張輝來十分惱怒,威脅劉某說:「你敢辭退我們,我就殺掉你家兩個孩子!」隨即打電話叫來了40多位老鄉,雙方劍拔弩張。鎮司法所所長、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常務副主任吳美麗當即將雙方叫來,在認真聽取雙方的訴說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他們進行了有關法律的宣傳。經過做工作,張輝來等7人最後同意與業主劉某解除勞動關系,但他們要求調處中心幫他們重新計算一下計件工資的總額。吳美麗將張輝來等人所做的23種不同款式的衣服全部拿到調處中心,並根據市場價格客觀公正地評定了每件衣服的工資。張輝來等人拿到了11660元的工資後十分滿意。一場可能引起惡性事件的糾紛,終於得到了化解。那麼吳美麗用什麼法進行宣傳的呢,主要是《勞動法》中的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第十八條 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看來我們平時對勞資雙方都要進行有關法律知識的培訓,一旦出現勞資糾紛才能依法解決,不至於出現重大惡性事件,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6、節日加班是需要 支付工資須合法 某服裝公司因為趕訂單安排職工在十一節日期間加班。張某等加班職工提出應當支付300%的加班工資,該公司勞資部經理只同意給加班職工安排補休,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資。張某為此向當地勞動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請求糾正該公司的錯誤行為,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張某的舉報後,經調查取證,查明該公司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加班後以已安排補休為由未支付加班工資,違反了《勞動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該公司在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規定的期限內補發了張某等職工的加班工資。 7、依法維權路漫漫 人間自有公道在 張斌被浙江省仙居縣郵電局招用為報刊投遞臨時工。他並不把自己當做臨時工看待,而是像正式職工一樣有著「綠衣天使」的職業自豪感。他每天都早出晚歸,工作踏踏實實,從沒有出現過報刊的遲投或誤投,因此也深得客戶和郵電局領導的好評。 1997年的一天,張斌在騎車投遞報刊時,不慎被一輛拖拉機上的毛竹嚴重戳傷右眼,右眼視網膜剝離。經過近1個月的醫治,眼睛雖然是保住了,但被認定為6級傷殘,右眼幾近失明,左眼視力已降至0.1。 突如其來的事故,讓張斌欲哭無淚,生存的壓力成了他心上無法釋然的陰影。郵電局雖然同意報銷張斌的醫療費用,但認為張斌只是本單位的臨時工,因此,只同意發給張斌12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一次性傷殘補助費。 1999年,張斌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縣郵政局和縣電信局共同支付醫療費用、傷殘補助金等合計2.65萬余元,並安排工作,享受職工待遇等相關的工作保險待遇。 最後官司打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02年,經省檢察院提出抗訴,省高級法院直接對案件進行再審,並於最近作出終審判決:張斌所依法享有的工傷保險待遇,縣郵政局和縣電信局按資產比例來分擔張斌的醫療費用、工傷津貼等9000多元,並按照每月330元。 為什麼張斌的官司能打贏呢?這是因為工傷保險待遇是憲法和勞動法賦予勞動者享有的合法權益,是國家為保障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安全生產和維護社會穩定而設置的一項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制度。工傷保險作為一項帶
⑸ 小學生法制小知識
小學生安全自護小常識
一、馬路上應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馬路上要靠邊走,走在中間會妨礙車輛的通行,還有被撞的危險。
2、走路時,不要邊走邊玩,也不要邊走邊看書。
3、如果是幾個人一道走,要排好隊靠邊走,隊伍應豎排,不要橫著走,以免妨礙別人走路。
4、不要在馬路上打鬧、游戲、滑旱冰,容易出危險。
5、下雨天特別要注意前後的車輛,最好穿黃色的雨衣、雨鞋、雨傘等雨具,以引起駕駛員的注意。打雨傘時,雨傘不要擋住視線。更不能把雨傘當作對攻的玩具,以免刺傷人。
6、未滿12歲的兒童不能在馬路上騎車。
二、乘坐汽車時應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頭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這樣會污染環境,還會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車輛,發生危險。
3、在車上不要到處亂跑,以防汽車剎車時,撞到硬物上。
4、上下車時要從右邊,因為左邊可能有車開過來。
5、下車時,先要確定後邊沒有車子來,才可以下車。
三、放學或雙休日,選擇活動場所活動時,應注意的問題
1、應到沒有車輛通行的場地如公園、廣場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築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離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進河裡。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馬路上玩耍,既危險,又會妨礙交通。
四、過馬路時應注意的安全
1、過馬路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的變化。紅燈亮時,不能過
馬路;綠燈亮時,也要看清左右確實沒有車來,才可以過馬
路;如果馬路過了一半時,信號變了,要趕快過馬路。
2、有時紅燈亮的時候,汽車還在離路口很遠的地方,這時也不
能過馬路。因為看起來車離得很遠,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會開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個信號燈,應該看哪一處的呢?應該看要
穿過的馬路對面的那盞信號燈。
4、出巷子口或綠化叢時,不要突然跑過去,因為可能會有車子
正好路過。
5、不要圖省事,從隔離護欄下、斑馬線以外的馬路上過馬路。
⑹ 如何對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我認為,針對當前教育實際,小學必須重視法制教育,讓小學生從小學好法律,掌握法律知識。這已是教育戰線當前不可迴避的現實課題。下面是我對小學生法制教育的幾點看法: 一、開展小學生法制教育的意義 近年來,由於社會、學校、家庭等方面的因素影響,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率有所增高,給社會、學校、家庭和個人造成了不良後果。因此讓小學生從小學習法律,掌握好法律知識很有必要,通過教育使學生知道法律規定那些行為是對的,那些行為是錯的,對學生的行為能起到醫治和預防的作用。學生懂法後對自己的行為有了法律的約束,在平時就能做到遵紀守法。所以對孩子進行法制教育是預防犯罪的基礎,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有利於促進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方明建設。 二、小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學校的法制教育要運用科學的教育教學方法,結合實際情況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法制教育,提高學生法制意識,促進他們遵紀守法,提高整體素質。 1.小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小學生法制教育內容可選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普及教育讀本等書作為教材。在教育中要有針對性,與當前學生中存在的比較普遍的法制問題緊密結合起來。例如,要讓學生懂得未成年人不允許進入營業性歌舞廳、電子游戲室等場所。因為,如今學生減負後有了較多的空餘時間,如果學校沒有對學生加強教育和正確引導,他們就容易誤入營業性電子游戲室之類場所活動,危害身心健康。又如,讓學生懂得自覺抵制有害讀物的傳播很重要。因為小學生平時喜歡看雜志、畫報之類的讀物。由於他們年齡小,明辨是非能力差,容易被不健康的刊物所引誘,毒害非淺。學生學了我國頒布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後,懂得未成人嚴禁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和讀物等有關法律知識後,就有了辨別是非的能力。再如,近幾年父母離婚的學生逐漸增多,這些孩子有的被父母拋棄,無人關心,失去了家庭的溫曖,容易走入邪道。學生學習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後懂得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放棄監護職責等法律知識,使自己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2.開展法律教育的方法。 目前學校法制教育還是一個薄弱環節,缺乏經驗。對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要根據他們的年齡特點,結合實際運用多種方法有效地教育。使學生想學,學得好,真正掌握好《預防未成年犯罪法》的知識。 ①開設法制教育課。每周開設一節法制教育課,做到有教學教材,有專職教師,充分利用課堂時間保證學生學好法律知識,在平時並對他們進行法律知識測驗。 ②進行法制教育主題講座。學校可請法制專家或學校法制教師主講,根據本校學生實際給學生進行明確學習法律的意義,預防犯罪知識等主題講座,有目的地對全體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③法制知識宣傳教育。可在學科教育中滲透法制教育,在語文、常識、思想品德等課中針對學生實際滲透一些法律教育內容,文道結合,細水長流,滋潤學生,引導他們增強法制觀念。還可組織學生每月搞一次有關法制問題的主題班會或隊會,啟發學生熱烈討論,提高法制意識。其次,利用學校的板報、宣傳窗、紅領巾廣播站宣傳法制教育內容和先進典型,進一步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 ④建立法制教育輔導站,學校可以設立法制咨詢信箱,每天中午在輔導室有法制教師值班,積極為學生提供有關法制的知識,幫助學生解決有關法制方面的問題。 3.爭取家庭和社會的配合搞好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需要家庭和社會的配合,家庭和社會良好的育人環境為搞好法制教育創造了有利條件。 ①教育要從家庭開始,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父母的法制觀念強與淡薄,直接影響著孩子的法制意識。家長不但要學習法制知識,在家庭中自己的言行要為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在孩子面前不要有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更不要在家裡傳播黃色或不健康內容。 ②進行法制教育,讓學生提高整體素質,是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但還需要社會的配合,讓全社會都來關心少年兒童的成長。社會是一個大學校,如果不給他們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不給他們正確引導,容易使少年兒童走上歧路。因此社會要提供對兒童有益健康的活動場所,多出版一些有利於學生法制教育的書刊、影視等,讓他們在良好的育人環境中健康成長。 ③各級行政部門評估一所學校的教育質量不可只看學生的升學率或考入重點學校的指標來衡量,還要看學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的效果,以及學生遵紀守法情況。對法制教育搞得好的學校要給予獎勵和進行經驗推廣。 三、 開展小學生法制教育的組織建設。 學校法制教育是一項新的課題,它具有很強的思想性、科學性、知識性,要開展好這項工作必須加強組織建設。 1.成立法制教育領導小組。 目前有好多學校已對小學生開展法制教育,但還沒有建立健全的組織。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缺乏科學性和系統性,在管理上不夠規范,教育效果不好。因此要全面深入開展法制教育工作,學校應成立法制教育領導小組。
⑺ 兒童法律知識短文
1、案例
犯罪嫌疑人劉某(男,16歲,湖北省仙桃人),2005年10月20日凌晨2時許,夥同夏某、陳某、黃某等人經過事先預謀,由陳某攜帶一把西瓜刀,四人竄至廈門湖裡某處的路面,尋找作案目標,准備實施搶劫時,被治安巡邏隊發現,而被抓獲。
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認為劉某夥同他預謀搶劫,並准備了作案工具,著手尋找作案目標,但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著手實行具體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22條之規定,其行為構成搶劫罪(預備),考慮其作案時屬未成年人,檢察機關對其以無逮捕必要,作出不捕決定,並聯合相關單位及劉某家屬對劉某實施幫教。
2、案例
犯罪嫌疑人楊某(男,17歲,福建省平和縣人),其在2005年3月,在湖裡馬壠某網吧上網時發現該網吧伺服器的漏洞,並多次利用該網吧伺服器漏洞,修改網吧電腦網路伺服器系統中上網卡帳戶數據,為其同學徐某、陳某、韋某等人在該網吧增加上網帳號上的金額數據,以達到不向該網吧繳費而上網的目的,其至被該網吧發現時先後共盜用網吧上網費計人民幣4373.6元。
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認為楊某盜用他人上網費用,數額已達到較大起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之規定,其行為構成盜竊罪,但由於考慮楊某作案時屬未成年人,且其情節較輕,主觀惡性較小,決定對其作出不捕決定,並聯合相關單位及楊某家屬對楊某實施幫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