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宣傳策劃 > 宣傳部劉焯

宣傳部劉焯

發布時間:2021-11-18 22:36:21

『壹』 河北歷史上出過什麼名人,或名人在河北做官如魏徵

河北省歷史悠久,數千年來積淀的豐厚的文化資源,哺育了許多政治家、思想家、軍事家、教育家、藝術家和英雄模範人物。這些燕趙志士仁人的奮斗精神和道德風范,是我們一筆寶貴的精神文化遺產。他們或者是河北籍的,或在河北這塊土地上生活奮斗過,或與河北有關,他們都對中國的歷史進程發生過重大影響。這里選擇清代以前的119名歷史名人加以介紹。

黃帝 炎帝 伯夷 叔齊 扁鵲 慎到 樂毅
趙勝 毛遂 廉頗 藺相如 公孫龍 荀況 李牧
荊軻 董仲舒 李延年 毛亨 崔駰 崔瑗 崔寔
盧植 張角 劉備 張飛 趙雲 劉劭 張華
束皙 歐陽建 張載 張協 張亢 盧諶 道安
竺道生 高允 祖沖之 馮太後 酈道元 邢邵 邢杲
祖暅之 楊炫之 盧思道 劉焯 劉炫 展子虔 陸法言
魏刀兒 竇建德 劉黑闥 傅奕 李百葯 孔穎達 魏徵
盧照鄰 慧能 李嶠 張鷟 一行 李頎 高適
李陽冰 劉長卿 賈島 盧仝 劉昫 郭威 李廷珪
胡鑲 柴榮 李昉 趙匡胤 呂端 曹彬 柳開
王則 劉筠 邵雍 趙佶 張世傑 趙伯駒 劉完素
張元素 趙秉文 蔡珪 王若虛 李杲 趙孟堅 李冶
何榮祖 郭守敬 王恂 劉因 趙孟頫 鮮於樞 劉貫道
關漢卿 盧摯 蘇天爵 韓山童 尚仲賢 李好古 劉六
劉七 馬中錫 楊繼盛 薛論道 趙南星 傅維鱗 孫奇逢
顏元 李塨 紀昀 崔述 王清任 曹雪芹 盧坤

『貳』 中國古代四大發明家是誰他們又發明了什麼

1、張衡

東漢時期,也就是距今約一千八百多年前(公元117年),一台利用水力推動運轉的大型天文儀器――「水運渾象」在東漢的京都洛陽製造成功。

相隔二十年後(公元138年),安置在京都洛陽的又一台儀器――「候風地動儀」,准確地報告了西方千里之外發生的地震。這標志著人類開始了用儀器記錄研究地震的新紀元。

2、蔡倫

紙的發明家蔡倫的名字也許鮮為人知。與他的重大發明相比,他在西方受到忽視的程度的確使人瞠目,有些大部頭的網路全書里甚至沒有一篇短文提及到他,他的名字在標準的歷史教程中也很少提到。

由於紙的重要性顯而易知,所以有關蔡倫史料的缺乏會使人們認為他這個人物是純屬虛構。但是經過仔細研究就清楚地說明蔡倫確有其人。

3、畢升

發明創造:活字印刷術的發明者

4、杜詩

杜詩 ,(?-38)東漢機械工程家。字君公。河南汲縣(今河南)人。光武帝時,為侍御史。建武七年(公元31年),任南陽太守時,創造水排(水力鼓風機),以水力傳動機械,使皮製的鼓風囊連續開合,將空氣送入冶鐵爐,鑄造農具,用力少而見效多。

(2)宣傳部劉焯擴展閱讀:

義大利數學家傑羅姆·卡丹早在1550年就第一個指出,中國對世界所具有影響的「三大發明」:是司南(指南針)、印刷術和火葯。並認為它們是「整個古代沒有能與之相匹敵的發明。」

1620年,英國哲學家培根也曾在《新工具》一書中提到:「印刷術、火葯、指南針這三種發明已經在世界范圍內把事物的全部面貌和情況都改變了。」

而後,在1861~1863年,馬克思和恩格斯更是將這些發明的意義推到了一個高峰,馬克思在《機械、自然力和科學的運用》中寫道:「火葯、指南針、印刷術——這是預告資產階級社會到來的三大發明。

火葯把騎士階層炸得粉碎,指南針打開了世界市場並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術則變成了新教的工具,總的來說變成了科學復興的手段,變成對精神發展創造必要前提的最強大的杠桿。」

恩格斯則在《德國農民戰爭》中明確指出:「一系列的發明都各有或多或少的重要意義,其中具有光輝的歷史意義的就是火葯。

現在已經毫無疑義地證實了,火葯是從中國經過印度傳給阿拉伯人,又由阿拉伯人和火葯武器一道經過西班牙傳入歐洲。」

英國漢學家麥都思指出:「中國人的發明天才,很早就表現在多方面。中國人的三大發明(航海羅盤(司南),印刷術,火葯),對歐洲文明的發展,提供異乎尋常的推動力。」

『叄』 最精確的歷法是誰編的

推算年、月、日的時間長度和它們之間的關系,制定時間序列的法則稱為歷法。 用表格形式表示星期和每月、日期之間的對應關系,包括特殊紀念節日,尤其是那些不同年份有不同日期的節日所在日期的一覽表,叫作日歷。 定出年、月、日的長度,是制定歷法的主要環節;確定年首、月首、節氣以及比年更長的時間單位,也是制定歷法的內容。 在不同時期和不同地區,採用過各種不同的歷法,其中多數的歷法是想把朔望月或者回歸年分為編號的日數。按其側重點不同,歷法大體可以分二類:一類叫陽歷,如公歷、儒略歷等;一類叫陰歷,如伊斯蘭教歷、希臘歷等;另一類叫陰陽歷,如我國現在還有採用的農歷、藏歷等。 釋義 1.推算日月星辰之運行以定歲時節候的方法。 相關文獻: 《漢書·律歷志上》:「 箕子 言大法九章,而五紀明歷法。」 《新唐書·方技傳·李淳風》:「 貞觀 初,與 傅仁均 爭歷法,議者多附 淳風 。」 宋 程大昌 《考古編·正朔二》:「 太初 歷法,其在立冬、小雪,則曰於 夏 為十月, 商 為十一月, 周 為十二月,則秦漢 十月皆建亥也。」 元 姚燧 《領太史院事楊公神道碑》:「積月為歲,積歲為世,必於歷法益精益密。」 2..違犯法紀。 相關文獻: 《大戴禮記·盛德》:「凡民之為姦邪竊盜歷法妄行者,生於不足。」 盧辯 註:「亂法者生於不知足。」 分類 古今中外有多少種歷法,我們沒有統計過。總之一個民族有一個民族的歷法,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歷法。時代愈近,科學愈發達,測試手段愈先進,歷法就愈科學。我們中國從古到今使用過的歷法,就有一百多種。不過不管有多少種歷法,都可以把它們分別歸到以下三大系統中去:陽歷、陰歷、陰陽合歷。這是因為計算時間,要麼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為基礎,要麼以月亮繞地球公轉的周期為基礎,要麼把兩種周期加以調和。前者屬於陽歷系統,後者屬於陰歷系統,調和者則屬於陰陽合歷系統。 陽歷,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為計算的基礎的,要求歷法年同回歸年(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基本符合。它的要點是定一陽歷年為365日,機械地分為12個月,每月30日或31日(近代的公歷還有29或28日為一個月者,例如每年二月),這種「月」同月亮運轉周期毫不相干。但是回歸年的長度並不是365整日,而是365.242199日,即365日5時48分46秒余。陽歷年365日,比回歸年少了0.242199日。為了補足這個差數,所以歷法規定每4 年中有一年再另加1日,為366日,叫閏年,實際是閏一日。即使這樣,同實際還有差距,因為0.242199日不等於1/4日,每4年閏1日又比回歸年多出約0.0078日。這么小的數字,一年兩年看不出什麼問題,如果過了100年,就會比回歸年多出約19個小時,400多年出生近75個小時,相當於3個整日多一點,所以陽歷歷法又補充規定每400年從100個閏日中減去3個閏日。這樣,400陽歷年閏97日,共得146097日,只比400回歸年的總長度146096.8796日多2小時53分22.5秒,這就大體上符合了。這種歷法的優點是地球上的季節固定,冬夏分明,便於人們安排生活,進行生產。缺點是歷法月同月亮的運轉規律毫無關系,月中之夜可以是天暗星明,兩月之交又往往滿月當空,對於沿海人民計算潮汐很不方便。我們今天使用的公歷,就是這種陽歷。 陰歷,是以月亮繞地球公轉的周期為計算的基礎的,要求歷法月同朔望月(月亮繞地球公轉一周)基本符合。朔望月的長度是29日12小時44分2.8秒,即29.530587日,兩個朔望月大約相當於地球自轉59周,所以陰歷規定每個月中一個大月30日,一個小月29日,12個月為一年,共354日。由於兩個逆望月比一大一小兩個陰歷月約長0.061日(大約88分鍾),一年要多出8個多小時,三年要多出26個多小時,即一日多一點。為了補足這個差距,所以規定每三年中有一年安排7個大月,5個小月。這樣,陰歷每三年19個大月17個小月,共1063日,同36個朔望月的1063.1008日,只相差約2小時25分9.1秒了。陰歷年同地球繞太陽公轉毫無關系。由於它的一年只有354日或355日,比回歸年短11日或10日多,所以陰歷的新年,有時是冰天雪地的寒冬,有時是烈日炎炎的盛夏。今天一些阿拉伯國家用的回歷,就是這種陰歷。 陰陽合歷,是調和太陽、地球、月亮的運轉周期的歷法。它既要求歷法月同朔望月基本相符,又要求歷法年同回歸年基本相符,是一種綜合陰、陽歷優點,調合陰、陽歷矛盾的歷法,所以叫陰陽合歷。我國古代的各種歷法和今天使用的農歷,都是這種陰陽合歷。 起源 歷法主要是農業文明的產物,最初是因為農業的生產的需要而創制的。公元前3000年,生活在兩河流域的蘇美爾人根據自然變換的規律,制定了時間上最早的方法,即太陰歷。蘇美爾人以月亮的陰晴圓缺作為計時標准,把一年分為12個月,共364天。公元前2000左右,古埃及人根據計算尼羅河泛濫的周期,制定出了太陽歷,這是公歷最早的源頭。中國的歷法起源也很早,形成了獨特的陰陽歷法。在世界歷史上,不同的時期和不同的地區,還採用過各種不同的歷法,比如伊斯蘭教歷,中國的農歷,藏歷等。 總論 所謂歷法,簡單說就是根據天象變化的自然規律,計量較長的時間間隔,判斷氣候的變化,預示季節來臨的法則。中國古代天文學史,在一定意義上來說,就是一部歷法改革史。 時間長河是無限的,只有確定每一日在其中的確切位置,我們才能記錄歷史、安排生活。我們日常使用的日歷,對每一天的「日期」都有極為詳細的規定,這實際上就是歷法在生活中最直觀的表達形式。 年、月、日是歷法的三大要素。 歷法中的年、月、日,在理論上應當近似等於天然的時間單位——回歸年、朔望月、真太陽日,稱為歷日、歷月、歷年。為什麼只能是「近似等於」呢? 原因很簡單,朔望月和回歸年都不是日的整倍數,一個回歸年也不是朔望月的整倍數。但如果把完整的一日分屬在相連的兩個月或相連的兩年裡,我們又會覺得別扭,所以歷法中的一年、一個月都必須包含整數的「日」。為了生活的便利,學術、理論必須往後站,沒辦法,只能近似了! 歷法,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還會繼續改革。如何在精確、方便二者之間找到更好的結合點,過去是、將來還會是歷法改革的方向與目標。 理想的歷法,應該使用方便,容易記憶,歷年的平均長度等於回歸年,歷月的平均長度等於朔望月。實際上這些要求是根本無法同時達到的,在一定長的時間內,平均歷年或平均歷月都不可能與回歸年或朔望月完全相等,總要有些零數。因此,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幾種歷法,實際上沒有哪一種稱得上是最完美的。 任何一種具體的歷法,首先必須明確規定起始點,即開始計算的年代,這叫「紀元」;以及規定一年的開端,這叫「歲首」。此外,還要規定每年所含的日數,如何劃分月份,每月有多少天等等。因為日、月、年之間並沒有最大的公約數,這些看似簡單的問題其實非常復雜,不僅需要長期連續的天文觀測作為知識基礎,而且需要相當的智慧。 人們想盡辦法來安排日月年的關系。在歷史上,在世界各地,存在過千差萬別的歷法,但就其基本原理來講,不外乎三種:即太陰歷(陰歷)、太陽歷(陽歷)和陰陽歷。三種歷法各自有各自的優缺點,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公歷」實際上是一種太陽歷。 中國歷法的發展史 縱觀中國古代歷法,所包含的內容十分豐富,大致說來包括推算朔望、二十四節氣、安置閏月以及日月食和行星位置的計算等。當然,這些內容是隨著天文學的發展逐步充實到歷法中去的,而且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如果再將這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細分的話,大致又可以分為四個時期,即古歷時期:漢武帝太初元年以前所採用的歷法;中法時期:從漢太初元年以後,到清代初期改歷為止。這期間制訂歷法者有七十餘家,均有成文載於二十四史的《歷志》或《律歷志》中。諸家歷法雖多有改革,但其原則卻沒有大的改變;中西合法時期:從清代期蘇會傳教士湯若望上呈《新法歷書》到辛亥革命為止;公歷時期:辛亥革命之後,於1912年孫中山先生宣布採用格里高歷(即公歷,又稱陽歷),即進入了公歷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採用公歷的同時,考慮到人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還頒發中國傳統的農歷。 在我國,根據傳說,在黃帝時代就已經有了歷法,但不足為憑。帝堯時代有粗疏歷法的傳說,可能還稍有根據,據成書於春秋時代的典籍《尚書·堯典》所載,帝堯曾經組織了一批天文官員到東、南、西、北四方去觀測星象,用來編制歷法、預報季節,但有關歷法的材料至今尚未發現。 成書年代不晚於春秋時代(公元前8世紀至公元前5世紀)的《夏小正》按12個月的順序分別記述了當月星象、氣象、物候,以及應該從事的農業和其他活動。例如,書中記載道: 正月,鞠則見,初昏參中,斗柄懸在下。 三月,參則伏。 四月,昴則見,初昏南門正。 五月,參則見,初昏大火中。 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 七月,漢案戶,初昏織女正東鄉,斗柄懸在下則旦。 八月,辰則伏,參中則旦。 九月,內火,辰系於日。 十月,初昏南門見,織女正北鄉則旦。 由《夏小正》給出的記述可以推知,夏代歷法的基本輪廓是,將一年分為十二個月,除二月、十一月、十二月之外,每月均以某些顯著星象的昏、旦中天,晨見、夕伏來表示節候,這雖然不能算是科學的歷法,但稱它為物候歷和天文歷的結合體可以的,或更確切地說,在觀象授時方面已經有了一定的經驗。《尚書·堯典》中也記載了古人利用顯著星象於黃昏出現在正南天空來預報季節的方法,這就是著名的「四仲中星」,書中說:「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推求可知,「四仲中星」至晚是商末周初時代的實際天象,可見,至遲在商末周初人們利用星象預報季節已經有相當把握了。 夏代已經有天干紀日法,即用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十天干周而復始地記日,夏朝末代的幾個帝王有胤甲、履癸等名稱就是佐證。商代在夏代天干紀日的基礎上,發展為干支紀日,即將甲、乙、丙、丁……十天乾和子、丑、寅、卯……十二地支順序配對,組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六十干支,六十日一周循環使用,在出土的商代武乙時的一塊牛胛骨上面刻著完整的六十天乾地支,兩個月共計60天,這也許就是當時的日歷。還發現,有一組胛骨卜辭記著兩個月共計59天,這證明商代已經有大、小月之分了,即大月30日,小月29日。另外,卜辭中還有分一年為13個月的多次記載,這又證明商代已經用閏月來調整節氣和歷法的關系了。從大量干支紀日的材料分析,學者們對商代歷法較為一致的看法是:商代使用干支紀日、數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有閏月,亦有連大月;閏月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和月份有較為固定的關系。 「我國歷法之發生,有謂始於堯,即以《書經·堯典》有『歷象日月星辰』之語為據。又同書《甘誓》之雲:『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即夏正、殷正、周正)《大戴禮記》中亦有《夏小正》一篇。再孔子常謂『行夏之時』。有論者據此又謂歷法始於夏。實則歷法之發生,應有一個大前提,即必在農業普遍興盛於世之後。此證諸世界古國如埃及、巴倫比之歷史,斑斑可考。夏人普遍尚過著漁獵畜牧生活,焉能有歷法。《書經》、《虞書》、《夏書》都是後人偽作(注21),所言歷法,自不可信……孔子托古改制,言必稱三代,故以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並列,而不知殷周雖有輅冕,夏則無『時』。三正之說,或許始於戰國時人為改革歷法而做的宣傳……故歷法之發生,不始於畜牧時代之夏,而始於農業興盛之殷。」(摘自黃現璠著《中國殷代社會史》,1950年4月,又載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第286-359頁収錄《殷周社會考》一文,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 周代在繼承和發展商代觀象授時成果的基礎上,將制訂歷法的工作推進了一步。周代(大允是春秋中葉,即公元前600年左右)已經發明了用土圭測日影來確定冬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長的日子)和夏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短的日子)等重要節氣的方法,這樣再加上推算,就可以將回歸年的長度定得更准確了。周代的天文學家已經掌握了推算日月全朔的方法,並能夠定出朔日,這可以從反映周代乃至周代以前資料的《詩經》中得到證實,該書的《小雅· 十月之交》中記載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於何不臧?」「朔月」二字在我國典籍中這是首次出現,也是我國第一次明確地記載日期(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的一次日食。周代歷法的第三個進展是,到春秋末至戰國時代,已經定出回歸年長為365日,並發現了19年設置7個閏月的方法。在這些成果的基礎上,誕生了具有歷史意義的科學歷法——四分歷。在歐洲,羅馬人在公元前43年採用的儒略歷中,也用365日這個數據,但比我國晚了大約500年左右。19年7閏法,古代希臘人默冬在公元前432年才發現,比我國也晚大約100年。四分歷的問世,標志我國歷法已經進入了相當成熟的時期。當時各諸侯國分別使用的黃帝歷、顓頊歷、夏歷、殷歷、周歷、魯歷,即人們所統稱的古六歷,其實都是四分歷。四分歷問世以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歷代編歷家屢有改革,遂使中國古代歷法不斷完善,內容亦日趨豐富起來。對四分歷的第一次改革,當屬西漢武帝時期由鄧平、落下閎等人提出的八十一分律歷。由於漢武帝下令造新歷是在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故把元封七年改為太初元年,並規定以十二月底為太初元年終,以後每年都從孟春正月開始,到季冬十二月年終。這部歷法即叫做《太初歷》。這部歷法朔望長為29日,故稱八十一分法,或八十一分律歷。 《太初歷》是中國有完整資料的第一部傳世歷法,與四分歷相比其進步之處有三點:以正月為歲首,將我國獨創的二十四節氣分配於十二個月中,並以沒有中氣的月份為閏月,從而使月份與季節配合得更合理;行星的會合周期測得較准確,如水星為115.87日,比現在測量值115.88日僅小0.01日;採用135個月的交食周期,即一食年為346.66日,比今測值只在0.04日。 東漢末年劉洪(公元158-167年)制訂的《乾象歷》,首次將回歸年的尾數降至1/4以下,成為365.2462日;他第一次將月球運行有快、慢變化引入歷法,成為第一部載有定朔演算法的歷法,這部歷法還給出了黃道和白道的交角數值為六度左右,並且由此推斷,只有月球距黃、白道交點在十五度以內時,才有可能發生日食,這實際上提出了「食限」的概念。 中氣和十二個月的對應關系 月份 正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中氣 雨水 春分 穀雨 小滿 夏至 大暑 黃經330° 0° 30° 60° 90° 120° 月份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中氣 處暑 秋分 霜降 小雪 冬至 大寒 黃經150° 180° 210° 240° 270° 300° 南北朝時代的祖沖之,首次將東晉虞喜(公元281-356年)發現的歲差引用到他編制的《大明歷》中,並且定出了四十五年十一個月差一度的歲差值,這個數值雖然偏大,但首創之業績是偉大的。祖沖之測定的交點月長為27.21223日,與今測值僅差十萬分之一。到了隋代,劉焯(公元544-610年)在制訂《皇極歷》時,他採用的歲差值較為精確,是七十五年差一度。劉焯制訂的《皇極歷》還考慮了太陽和月亮運行的不均勻性,為推得朔的准確時刻,他創立了等間距的二次差內插法的公式,這一創造,不僅在中國制歷史上有重要意義,在中國數學史上亦占重要地位。 唐代值得介紹的歷法還有《大衍歷》和《宣明歷》。 唐代一行在大規模天體測量的基礎上,於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撰成《大衍歷》的初稿,一行去世後,由張說和陳玄景等人整理成書。 《大衍歷》用定氣編制太陽運動表,一行為完成這項計算,發明了不等間二次差內插法。《大衍歷》還用了具有正弦函數性質的表格和含有三次差的近似內插法,來處理行星運動的不均性問題。《大衍歷》以其革新號稱「唐歷之冠」,又以其條理清楚而成為後代歷法的典範。 徐昂制訂的《宣明歷》頒發實行於長慶二年(公元822年),是繼《大衍歷》之後,唐代的又一部優良歷法,它給出的近點月以及交點月日數分別為27.55455日(今測值27.5545503日)和27.2122日(今測值27.2122206日);它尤以提出日食三差,即時差、氣差、刻差而著稱,這就提高了推算日食的准確度。 宋代在三百餘年內頒發過18種歷法,其中以南宋楊忠輔制定的《統天歷》最優。《統天歷》取回歸年長為365.2425日,是當時世界上最精密的數值,歐洲著名的《格里高歷》,即當今世界通行的公歷,其回歸年長亦取365.2425日(公元1582年頒發),但比《統天歷》晚了383年。《統天歷》還指出了回歸年的長度在逐漸變化,其數值是古大今小。 宋代最富有革新的歷法,莫過於北宋時期沈括提出的十二氣歷。我國歷代頒發的歷法,均將十二個月分配於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個月,如遇閏月,所含閏月之季即四個月;而天文學上又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節令,做為春、夏、秋、冬四季的開始。所以,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在歷法上難以統一。針對這一弊端,沈括提出了以「十二氣」為一年的歷法,後世稱它為《十二氣歷》。沈括在他的名著《夢溪筆談》中寫道:「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一日,小盡三十日;歲歲齊盡,永無閏月。十二氣常一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並,一歲不過一次。」《十二氣歷》實為一種陽歷,它既與實際星象和季節相合,又能更簡便地服務於生產活動,可惜,由於傳統習慣勢力太大而未能頒發實行。 中國古代歷法,歷經各代制歷家的改革,至元代郭守敬、王恂等人制訂的《授時歷》達到了高峰。郭守敬、王恂等人在制訂《授時歷》過程中,既總結、借鑒前人的經驗,又研製大批觀天儀器;在此基礎上郭守敬主持並參加了全國規模的天文觀測,他在全國建立了27個觀測點,其分布范圍是空前的,南起北緯15°,北至北緯65°;東邊起東經138°,西至東經102°。這些地點的觀測成果為制訂優良的《授時歷》奠定了基礎。《授時歷》博採眾家之長,如朔望月、近點月、交點月等數值,採用了金代趙之微《重修大明歷》的數據;回歸年長則取《統天歷》的數值等。《授時歷》創新之處頗多,如廢棄了沿用已久的上元積年;取消了用分數表示天文數據尾數的舊飛;創三次差內插法求取太陽每日在黃道上的視運行速度和月球每日繞地球的運轉速度;用類似於球面三角的弧矢割圓術,由太陽的黃經求其赤經、赤緯,推算白赤交角等。 《授時歷》於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製成,次年正式頒發實行,一直延用到明亡(公元1644年),長達363年,足見《授時歷》的精密。 明代末年,一批懂天文學的耶穌會傳教士來華傳教,中國學者向他們學習了歐洲天文學的計算方法。萬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和崇禎二年五月乙酉朔(公元1629年6月21日)日食,欽天監預報有錯,而徐光啟按西法預報均得應驗。於是,崇禎皇帝接受禮部建議,授權徐光啟組織歷局,修訂歷法。徐光啟除選用中國制歷家之外,還聘用了耶穌會士鄧玉函、羅雅谷、湯若望等人來歷局工作。歷經五年的努力,撰成46種137卷的《崇禎歷書》,該歷書引進了歐洲天文學知識、計算方法和度量單位等,例如採用了第谷的宇宙體系和幾何學的計算體系;引入了圓形地球、地理經度和地理緯度的明確概念;引入了球面和平面的三角學的准確公式;採用歐洲通用的度量單位,分圓周為360°,分一日為96刻,24小時 ,度、時以下60進位制等。徐光啟的編歷,不僅是中國古代制歷的一次大改革,也為中國天文學由古代向現代發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論和思想基礎。 《崇禎歷書》撰完後,明已近滅亡,未能用來編歷。清初,湯若望將《崇禎歷書》刪改為103卷,連同他編撰的新歷本一起上呈清政府,得到頒發實行。新歷本定名為《時憲書》。刪改後的《崇禎歷書》更名為《西洋新法歷書》。 公歷與農歷 目前全世界通用的歷法稱為公歷,它實質上是一種陽歷。 原始的陽歷是古埃及人創立的。最初取一年為365日。為了協調歷法年與回歸年的長度,公元前46年羅馬統治者儒略·凱撒對陽歷作了修改,制定儒略歷。公元前8年,凱撒的侄兒奧古斯都又對儒略歷作為調整。儒略歷分一年為十二個月,平年365日;年份能被4整除的為閏年,共366日。這樣,儒略歷歷年平均長度便是365.25日,同回歸年長度365.2422日相差0.7078日,400年約差3日。從實施儒略歷到十六世紀末期,累差約為10日。為了消除了這個差數,教皇格里高利(一譯格雷果里)十三世把儒略歷1582年10月4日的下一天定為10月15日,中間消去10天;同時還修改了儒略歷置閏法則:能被4除盡的年份仍然為閏年,但對世紀年(如1600,1700,……),只有能被400除盡的才為閏年。這樣,400年中只有97個閏年,比原來減少三個,使歷年平均長度為365.2425日,更接近於回歸年的長度。經過這樣修改的儒略歷叫格里高利歷,亦稱格里歷。格里歷先在天主教國家使用,二十世紀初為全世界普遍採用,所以又叫公歷。中國於1912年開始採用公歷,但當時仍用中華民國紀年。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採用公歷紀年。 陰歷是伊斯蘭教國家和地區採用的歷法,又稱回歷。它純粹以朔望月為歷法的基本單位,奇數的月份為30日,偶數的月份為29日,十二個月為一年,共354日。十二個朔望月實際上約有354.3671日。為使月初和新年都在娥眉月出現的那一天開始,回歷採用如下置閏法:每30年為一個循環周期,設11個閏日。其中第2、5、7、10、13、16、18、21、24、26、29年為閏年。閏年的12月為30日,共355日。回歷的起始歷元定在穆罕穆德從麥加遷到麥地拿的一天,即公元622年7月16日。 農歷是我國採用的一種傳統歷法,又名夏歷、中歷、舊歷,民間也有稱陰歷的。它用嚴格的朔望周期來定月,又用設置閏月的辦法使年的平均長度與回歸年相近,兼有陰歷月和陽歷年的性質,因此在實質上是一種陰陽合歷。農歷把日月合朔(太陽和月亮的黃經相等)的日期作為月首,即初一。朔望月的平均長度約為29.53059日,所以有的月份是30日。稱月大;有的月份是29日,稱月小。月初所在的日期,按太陽和月亮的位置推算定,不機械地安排。農歷以12個月為一年,共354日或355日,與回歸年相差11日。為此,通過每十九年安插七個閏月的辦法回以協調。閏月的安排由二十四節氣來決定。 相關歷法英文翻譯 子午線:meridian 天文歷:astronomical almanac 日食:Solar eclipse 月食:Lunar eclipse 上弦:First quarter (of the moom) 下弦:Last quarter (of the moom) 新月:new moom 滿月:full moom 近日點:perihelion 遠日點:aphelion 中國傳統歷法:The Traditional Chinese Calendar 赤道:equator 黃道:ecliptic zodiac 朔望:syzygy 中國農歷:Chinese Monthly Farmer's Calendar
麻煩採納,謝謝!

『肆』 中國古代教育史

原始社會大多由長者通過實際活動身教與口耳相傳
大約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已有「圖書文字」和「象形文字」了。有了文字自然會有專門傳授和學習的機構,當時稱為「成均」,這就是學校的最初萌芽。

到了夏代,則有了正式以教為主的學校,稱為「校」。孟子說:「夏日校,教也。」到了商朝,稱為「庠」,到周成為「序」。
「序」又分「東序」、「西序」,前者為大學,在國都王宮之東,是貴族及其子弟入學之地;後者為小學,在國都西郊,是平民學習之所。商代生產力日益發展,文化日趨進步,科學日漸發達,因之學校又有增加,稱為「學」與「瞽宗」。「學」又有「左學」、「右學」之別,前者專為「國老」而創,後者專為「庶老」而設。國庶之界在於貴族與平民。「學」以明人倫為主,「瞽宗」以習樂為宗。
西周是奴隸社會鼎盛時期,學校組織比較完善。當時分為國學與鄉學兩種。國學專為貴族子弟而設,按學生入學年齡與教育程度分為大學、小學兩級。鄉學主要按照當時地方行政區域而定。因地方區域大小不同,亦有塾、庠、序、校之別。一般情況下,塾中優秀者,可升入鄉學而學於庠、序、校;庠、序、校中的優秀者或升入國學而學於大學。國學為中央直屬學校,鄉學是地方學校。

春秋戰國時代,官學逐漸為私學替代,出現新興階層「士」,秦始皇統一六國文字,提倡「以吏為師,以法為學」。

西漢私學重新恢復發展,漢武帝採納董仲舒的主張,「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長安興建太學,置《詩》《書》《禮》《易》《春秋》五經博士為教官,招收博士弟子,年齡在18歲以上。
漢平常時,規定郡、國設學,縣邑設校,鄉聚設庠序。
校學設經師一人,庠、序置《孝經》師一人。
魏晉南北朝,晉武帝在太學外另設國子學。
唐時,京師設國子監,長官稱國子監祭酒,學校六所,國子學,太學,四門學(以上專收貴族官僚子弟),律學,書學,算學。教師稱博士。入學年齡在14歲以上,19歲以下(律學為18歲以上,25歲以下),地方有府學,州學,縣學,設博士,文學,助教與教官。
宋代除了太學外,有律算書畫醫諸學,書院制度開始興起。宋初有四大書院——白鹿,樂麓,應天,嵩陽。南宋書院有「三舍」制度。
元代有蒙古國小學,回回國小學,教授蒙文、阿拉伯和波斯文學。元代書院始設「山長」
明清教育制度相近,中央有國子監,學生稱貢生、監生
明代國子監分南北兩監(北京和南京),有日、朝等國學生
清代正式形成五貢——副貢、拔貢、優貢、歲貢、恩貢
明清府和州縣設孔廟和學官(學校),府學教官稱教授,縣學稱教諭
明學稱學正,副職均稱訓導,學生院試進學後的生員(秀才),按成績優劣依次分廩生
增生、附生。
還有啟蒙教育,明清有三類:私塾,義學,專館
清光緒三十一年,廢除科舉建立京師大學堂為新式學校。

另可參閱:
http://ke..com/view/886810.htm
http://www.civcn.com/artx/jiaoyu/list_1_0.html

『伍』 秦朝與隋朝的奉獻有那些。

秦的統一,結束了長期以來諸侯割據稱雄的局面, 有利於人民的生活安定和社會生產的發展,符合當時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 秦朝的疆域,東到大海,西到隴西,北到長城一帶,南到南海,大大超過了 前代。
秦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國家。秦始皇(嬴政)成為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一位皇帝.嬴政統一六國以後,以咸陽為都城,為建立封建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鞏固統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1、政治措施。確立皇權的至高無上,嬴政規定封建國家的最高統治者稱皇帝,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一切大權都集中在皇帝手裡。確立中央和地方 的行政機構,在中央設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職,在地方推行郡縣制 度,全國劃分為36郡,郡下設縣。這樣,皇帝把統治全國各地的權力也牢牢 地控制在自己手裡。

2、經濟措施。統一度量衡,使長度、容量、重量,都有統一的標准,便利 了經濟的發展。統一貨幣,把秦國的圓形方孔錢,作為統一的貨幣,通行全 國,這對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的經濟交流,十分有用。

3、文化措施。統一文字,把簡化了的字體小篆作為標准字體,通令全國使 用。接著,又出現了一種比小篆書寫更簡便的字體隸書。現在的楷書,就是 從隸書演化來的。文字的統一,促進了文化交流。焚書坑儒,加強思想的控 制。公元前213年,把秦國以外的歷史書和民間收藏的詩書以及諸子百家書, 通通燒毀,只有醫葯、卜噬和種植的書不燒。第二年,一些方士和儒生背後議論秦始皇貪權專斷、濫用刑罰。秦始皇加以追查,最後活埋了460人。這兩件事,歷史上叫作「焚書」、「坑儒」。
4、交通措施:大修馳道(從都城咸陽通往各地的交通大道),拆除所有路障,使車輛在全國暢行無阻。統一車軌(統一全國車輛兩輪之間的距離)。有利於全國交通與經濟文化的交流、往來。
5、軍事措施:為了保衛北部邊疆,修建、增補秦、趙、燕三國的長城,使之連成一體,抵抗匈奴。南征越族,開鑿靈渠,連通了長江與珠江。使邊疆安寧,鞏固國家統治。

可否認秦始皇為中國的歷史發展創下了汗馬功勞,但秦朝建立後,統治殘暴,給人民帶來了無比的痛苦和極大的災難。 秦朝的賦稅沉重,兵役和徭役繁重,法律尤其嚴酷。
公元前209年七月,爆發了陳勝、吳廣領導的起義,各地農民紛紛殺掉官吏, 攻佔郡縣,響應起義。陳勝、吳廣犧牲後,繼起領導秦末農民戰爭的是項羽和劉邦。

公元前207年,項羽以少勝多,在巨鹿大敗秦軍主力。
公元前206年,劉邦率領的起義軍攻佔咸陽。
號稱強大的秦朝,終於被革命的農民推翻了。

隋是承前啟後的一個朝代,文帝與煬帝共在位三十八年。在這三十八年中,中國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方面均有所鞏固和發展。首先在政治方面,隋朝調整了中央與地方的統治機構,恢復了被廢除多年的三師、三公、九卿的舊制。確立了三省、六部新制,增強了中央集權統治。通過制定《隋律》穩定了社會秩序。另外,開設了科舉制度,為以後中國封建社會人才選拔方式提供了一個藍本。在經濟方面,文帝下令整頓戶籍,清查人口,繼而推行均田制,調整賦役。與此同時,為了恢復農業生產和加強漕運力量,於開皇四年(584年)開「廣通渠」引渭水直達潼關。 後煬帝大業四年(608年)又開「永濟渠」引沁水南通黃河,自輝縣至涿郡,長達兩千餘里,這就是現在所謂的京杭大運河。另外,由於隋朝以前連年的戰亂,各朝沒有統一的幣制和度量衡,這極大的影響了市場商品的交易與流通。因而,隋朝建立以後首先宣布禁用舊錢,統一發行合乎規格的「五銖錢」,嚴懲私鑄錢幣。同時,還規定了標準的銅斗鐵尺,頒行全國。這樣以來,為經濟的持續穩定地增長創造了良好條件。

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隋朝的自然科學與人文藝術也有了長足的進步。如著名天文學家劉焯制訂的《皇極歷》,他計算的歲差與現代計算出的准確值相差無幾。而在工程建築方面,最突出的成就莫過於河北趙縣安濟橋的興建。這座由李春監造的石橋被公認為世界上最早的一座「空撞券橋」。他的興建比歐洲同類建築泰克河上的塞雷橋早了近800年。隋代的繪畫、音樂、舞蹈等各方面也涌現出一大批傑出的代表人物,如畫家展子虔和他的《游春圖》等。

在短短三十幾年中,隋王朝恢復了幾個世紀以來因割據紛亂幾乎中斷的對外關系。通過「絲綢之路」的商業往來,促進了中國與西亞的相互交流,為後世盛唐打下了一定的基礎。隨著對外關系的改善和交流的發展,當時的地理學也有了較大的發展。煬帝下令撰寫的《區宇圖志》共1200卷,是一部圖文並茂的全國地理專著,在中國地理學發展史上佔有相當的地位。

隋王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二個,也是最後一個兩世而亡的朝代。它與另一個兩世而亡的朝代秦相比,的確有許多相似之處。首先,隋與秦都是憑借強大的武力統一分裂多年的中國,而緊接著完成一系列改革,使經濟得以發展。與此同時,又對人民大施徭役,致使民不聊生,終於使政權毀於一旦。然而,也正是憑藉此時國家對物資財富豐盈的積累,為後世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物質條件。從而,帶來了隋之後中華民族引以為驕傲的盛唐文化。

『陸』 求 我國歷法簡史 當然越詳細越好

中國古代歷法,大致說來包括推算朔望、二十四節氣、安置閏月以及日月食和行星位置的計算等。發展史大致又可以分為四個時期,
古歷時期:漢武帝太初元年以前所採用的歷法;
中法時期:從漢太初元年以後,到清代初期改歷為止。這期間制訂歷法者有七十餘家,均有成文載於二十四史的《歷志》或《律歷志》中。諸家歷法雖多有改革,但其原則卻沒有大的改變
中西合法時期:從清代期蘇會傳教士湯若望上呈《新法歷書》到辛亥革命為止;
公歷時期:辛亥革命之後,於1912年孫中山先生宣布採用格里高歷(即公歷,又稱陽歷),即進入了公歷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採用公歷的同時,考慮到人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還頒發中國傳統的農歷。
歷代歷法
夏代歷法
在我國,根據傳說,在黃帝時代就已經有了歷法,但不足為憑。帝堯時代有粗疏歷法的傳說,可能還稍有根據,據成書於春秋時代的典籍《尚書·堯典》所載,帝堯曾經組織了一批天文官員到東、南、西、北四方去觀測星象,用來編制歷法、預報季節,但有關歷法的材料至今尚未發現。
成書年代不晚於春秋時代(公元前8世紀至公元前5世紀)的《夏·小正》按12個月的順序分別記述了當月星象、氣象、物候,以及應該從事的農業和其他活動。
由《夏小正》給出的記述可以推知,夏代歷法的基本輪廓是,將一年分為十二個月,除二月、十一月、十二月之外,每月均以某些顯著星象的昏、旦中天,晨見、夕伏來表示節候,這雖然不能算是科學的歷法,但稱它為物候歷和天文歷的結合體可以的,或更確切地說,在觀象授時方面已經有了一定的經驗。《尚書·堯典》中也記載了古人利用顯著星象於黃昏出現在正南天空來預報季節的方法,這就是著名的「四仲中星」,書中說:「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推求可知,「四仲中星」至晚是商末周初時代的實際天象,可見,至遲在商末周初人們利用星象預報季節已經有相當把握了。
夏代已經有天干紀日法,即用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十天干周而復始地記日,夏朝末代的幾個帝王有胤甲、履癸等名稱就是佐證。
商、周歷法
商代在夏代天干紀日的基礎上,發展為干支紀日,即將甲、乙、丙、丁……十天乾和子、丑、寅、卯……十二地支順序配對,組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六十干支,六十日一周循環使用,在出土的商代武乙時的一塊牛胛骨上面刻著完整的六十天乾地支,兩個月共計60天,這也許就是當時的日歷。還發現,有一組胛骨卜辭記著兩個月共計59天,這證明商代已經有大、小月之分了,即大月30日,小月29日。另外,卜辭中還有分一年為13個月的多次記載,這又證明商代已經用閏月來調整節氣和歷法的關系了。從大量干支紀日的材料分析,學者們對商代歷法較為一致的看法是:商代使用干支紀日、數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有閏月,亦有連大月;閏月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和月份有較為固定的關系。
周代在繼承和發展商代觀象授時成果的基礎上,將制訂歷法的工作推進了一步,已經發明了用土圭測日影來確定冬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長的日子)和夏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短的日子)等重要節氣的方法,這樣再加上推算,就可以將回歸年的長度定得更准確了。周代的天文學家已經掌握了推算日月全朔的方法,並能夠定出朔日,這可以從反映周代乃至周代以前資料的《詩經》中得到證實,該書的《小雅· 十月之交》中記載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於何不臧?」「朔月」二字在我國典籍中這是首次出現,也是我國第一次明確地記載日期(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的一次日食。周代歷法的第三個進展是,到春秋末至戰國時代,已經定出回歸年長為365日,並發現了19年設置7個閏月的方法。在這些成果的基礎上,誕生了具有歷史意義的科學歷法——四分歷。在歐洲,羅馬人在公元前43年採用的儒略歷中,也用365日這個數據,但比我國晚了大約500年左右。19年7閏法,古代希臘人默冬在公元前432年才發現,比我國也晚大約100年。四分歷的問世,標志我國歷法已經進入了相當成熟的時期。當時各諸侯國分別使用的黃帝歷、顓頊歷、夏歷、殷歷、周歷、魯歷,即人們所統稱的古六歷,其實都是四分歷。
漢代歷法
四分歷問世以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歷代編歷家屢有改革,遂使中國古代歷法不斷完善,內容亦日趨豐富起來。對四分歷的第一次改革,當屬西漢武帝時期由鄧平、落下閎等人提出的八十一分律歷。由於漢武帝下令造新歷是在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故把元封七年改為太初元年,並規定以十二月底為太初元年終,以後每年都從孟春正月開始,到季冬十二月年終。這部歷法即叫做《太初歷》。這部歷法朔望長為29日,故稱八十一分法,或八十一分律歷。
《太初歷》是中國有完整資料的第一部傳世歷法,與四分歷相比其進步之處有三點:以正月為歲首,將我國獨創的二十四節氣分配於十二個月中,並以沒有中氣的月份為閏月,從而使月份與季節配合得更合理;行星的會合周期測得較准確,如水星為115.87日,比現在測量值115.88日僅小0.01日;採用135個月的交食周期,即一食年為346.66日,比今測值只在0.04日。
東漢末年劉洪(公元158-167年)制訂的《乾象歷》,首次將回歸年的尾數降至1/4以下,成為365.2462日;他第一次將月球運行有快、慢變化引入歷法,成為第一部載有定朔演算法的歷法,這部歷法還給出了黃道和白道的交角數值為六度左右,並且由此推斷,只有月球距黃、白道交點在十五度以內時,才有可能發生日食,這實際上提出了「食限」的概念。
南北朝、隋、唐時代歷法
南北朝時代的祖沖之,首次將東晉虞喜(公元281-356年)發現的歲差引用到他編制的《大明歷》中,並且定出了四十五年十一個月差一度的歲差值,這個數值雖然偏大,但首創之業績是偉大的。祖沖之測定的交點月長為27.21223日,與今測值僅差十萬分之一。到了隋代,劉焯(公元544-610年)在制訂《皇極歷》時,他採用的歲差值較為精確,是七十五年差一度。劉焯制訂的《皇極歷》還考慮了太陽和月亮運行的不均勻性,為推得朔的准確時刻,他創立了等間距的二次差內插法的公式,這一創造,不僅在中國制歷史上有重要意義,在中國數學史上亦占重要地位。
唐代值得介紹的歷法還有《大衍歷》和《宣明歷》。
唐代僧人一行在大規模天體測量的基礎上,於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撰成《大衍歷》的初稿,一行去世後,由張說和陳玄景等人整理成書。
《大衍歷》用定氣編制太陽運動表,一行為完成這項計算,發明了不等間二次差內插法。《大衍歷》還用了具有正弦函數性質的表格和含有三次差的近似內插法,來處理行星運動的不均性問題。《大衍歷》以其革新號稱「唐歷之冠」,又以其條理清楚而成為後代歷法的典範。
徐昂制訂的《宣明歷》頒發實行於長慶二年(公元822年),是繼《大衍歷》之後,唐代的又一部優良歷法,它給出的近點月以及交點月日數分別為27.55455日(今測值27.5545503日)和27.2122日(今測值27.2122206日);它尤以提出日食三差,即時差、氣差、刻差而著稱,這就提高了推算日食的准確度。
宋代歷法
宋代在三百餘年內頒發過18種歷法,其中以南宋楊忠輔制定的《統天歷》最優。《統天歷》取回歸年長為365.2425日,是當時世界上最精密的數值,歐洲著名的《格里高歷》,即當今世界通行的公歷,其回歸年長亦取365.2425日(公元1582年頒發),但比《統天歷》晚了383年。《統天歷》還指出了回歸年的長度在逐漸變化,其數值是古大今小。
宋代最富有革新的歷法,莫過於北宋時期沈括提出的十二氣歷。我國歷代頒發的歷法,均將十二個月分配於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個月,如遇閏月,所含閏月之季即四個月;而天文學上又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節令,做為春、夏、秋、冬四季的開始。所以,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在歷法上難以統一。針對這一弊端,沈括提出了以「十二氣」為一年的歷法,後世稱它為《十二氣歷》。沈括在他的名著《夢溪筆談》中寫道:「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一日,小盡三十日;歲歲齊盡,永無閏月。十二氣常一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並,一歲不過一次。」《十二氣歷》實為一種陽歷,它既與實際星象和季節相合,又能更簡便地服務於生產活動,可惜,由於傳統習慣勢力太大而未能頒發實行。
中國近世歷法
中國古代歷法,歷經各代制歷家的改革,至元代郭守敬、王恂等人制訂的《授時歷》達到了高峰。郭守敬、王恂等人在制訂《授時歷》過程中,既總結、借鑒前人的經驗,又研製大批觀天儀器;在此基礎上郭守敬主持並參加了全國規模的天文觀測,他在全國建立了27個觀測點,其分布范圍是空前的,南起北緯15°,北至北緯65°;東邊起東經138°,西至東經102°。這些地點的觀測成果為制訂優良的《授時歷》奠定了基礎。《授時歷》博採眾家之長,如朔望月、近點月、交點月等數值,採用了金代趙之微《重修大明歷》的數據;回歸年長則取《統天歷》的數值等。《授時歷》創新之處頗多,如廢棄了沿用已久的上元積年;取消了用分數表示天文數據尾數的舊飛;創三次差內插法求取太陽每日在黃道上的視運行速度和月球每日繞地球的運轉速度;用類似於球面三角的弧矢割圓術,由太陽的黃經求其赤經、赤緯,推算白赤交角等。
《授時歷》於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製成,次年正式頒發實行,一直延用到明亡(公元1644年),長達363年,足見《授時歷》的精密。
明代末年,一批懂天文學的耶穌會傳教士來華傳教,中國學者向他們學習了歐洲天文學的計算方法。萬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和崇禎二年五月乙酉朔(公元1629年6月21日)日食,欽天監預報有錯,而徐光啟按西法預報均得應驗。於是,崇禎皇帝接受禮部建議,授權徐光啟組織歷局,修訂歷法。徐光啟除選用中國制歷家之外,還聘用了耶穌會士鄧玉函、羅雅谷、湯若望等人來歷局工作。歷經五年的努力,撰成46種137卷的《崇禎歷書》,該歷書引進了歐洲天文學知識、計算方法和度量單位等,例如採用了第谷的宇宙體系和幾何學的計算體系;引入了圓形地球、地理經度和地理緯度的明確概念;引入了球面和平面的三角學的准確公式;採用歐洲通用的度量單位,分圓周為360°,分一日為96刻,24小時 ,度、時以下60進位制等。徐光啟的編歷,不僅是中國古代制歷的一次大改革,也為中國天文學由古代向現代發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論和思想基礎。
《崇禎歷書》撰完後,明已近滅亡,未能用來編歷。清初,湯若望將《崇禎歷書》刪改為103卷,連同他編撰的新歷本一起上呈清政府,得到頒發實行。新歷本定名為《時憲書》。刪改後的《崇禎歷書》更名為《西洋新法歷書》。

『柒』 人民日報駐澳門記者站何時設立的

2009年11月11日下午,人民日報社澳門分社成立暨揭牌儀式在澳門新竹苑迎賓館舉行。這是人民日報社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報社機構與職能調整改革精神、加強報社駐各省(區、市)及港澳記者工作而掛牌成立的最後一家分社,標志著人民日報社地方記者工作和地方分社建設的全新起航。
中文名
人民日報社澳門分社
揭牌時間
2009年11月11日
地點
澳門新竹苑迎賓館
前身
澳門記者站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人民日報社社長張研農、中央政府駐澳聯絡辦主任白志健共同為分社成立揭牌。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宋彥斌、中央政府駐澳聯絡辦副主任李本鈞、解放軍駐澳部隊司令員王玉仁、澳門立法會主席劉焯華,以及澳門政界、商界、學界和新聞界等社會各界嘉賓200餘人出席了慶典。
人民日報澳門分社前身為1994年5月經中央批准設立的澳門記者站。15年來,派駐澳門4位首席記者,在澳門特區政府、澳門社會各界和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的大力支持下,積極開展對澳門的宣傳報道工作,並在社會上產生了較大影響。

『捌』 1975年727日是否農曆的觀音旦

中國歷法分為四個時期,即古歷時期:漢武帝太初元年以前所採用的歷法;中法時期:從漢太初元年以後,到清代初期改歷為止。這期間制訂歷法者有七十餘家,均有成文載於二十四史的《歷志》或《律歷志》中。諸家歷法雖多有改革,但其原則卻沒有大的改變;中西合法時期:從清代期蘇會傳教士湯若望上呈《新法歷書》到辛亥革命為止;公歷時期:辛亥革命之後,於1912年孫中山先生宣布採用格里高歷(即公歷,又稱陽歷),即進入了公歷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採用公歷的同時,考慮到人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還頒發中國傳統的農歷。
相傳我國在黃帝時代就已經有了歷法,但不足為憑。帝堯時代有粗疏歷法的傳說,可能還稍有根據,據成書於春秋時代的典籍《尚書·堯典》所載,帝堯曾經組織了一批天文官員到東、南、西、北四方去觀測星象,用來編制歷法、預報季節,但有關歷法的材料至今尚未發現。
成書年代不晚於春秋時代(公元前8世紀至公元前5世紀)的《夏小正》按12個月的順序分別記述了當月星象、氣象、物候,以及應該從事的農業和其他活動。
由《夏小正》給出的記述可以推知,夏代歷法的基本輪廓是,將一年分為十二個月,除二月、十一月、十二月之外,每月均以某些顯著星象的昏、旦中天,晨見、夕伏來表示節候,這雖然不能算是科學的歷法,但稱它為物候歷和天文歷的結合體可以的,或更確切地說,在觀象授時方面已經有了一定的經驗。《尚書· 堯典》中也記載了古人利用顯著星象於黃昏出現在正南天空來預報季節的方法,這就是著名的「四仲中星」,書中說:「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推求可知,「四仲中星」至晚是商末周初時代的實際天象,可見,至遲在商末周初人們利用星象預報季節已經有相當把握了。
夏代已經有天干紀日法,即用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十天干周而復始地記日,夏朝末代的幾個帝王有胤甲、履癸等名稱就是佐證。商代在夏代天干紀日的基礎上,發展為干支紀日,即將甲、乙、丙、丁……十天乾和子、丑、寅、卯……十二地支順序配對,組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六十干支,六十日一周循環使用,在出土的商代武乙時的一塊牛胛骨上面刻著完整的六十天乾地支,兩個月共計60天,這也許就是當時的日歷。還發現,有一組胛骨卜辭記著兩個月共計59天,這證明商代已經有大、小月之分了,即大月30日,小月29日。另外,卜辭中還有分一年為13個月的多次記載,這又證明商代已經用閏月來調整節氣和歷法的關系了。從大量干支紀日的材料分析,學者們對商代歷法較為一致的看法是:商代使用干支紀日、數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 30日,小月29日;有閏月,亦有連大月;閏月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和月份有較為固定的關系。
「我國歷法之發生,有謂始於堯,即以《書經·堯典》有『歷象日月星辰』之語為據。又同書《甘誓》之雲:『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即夏正、殷正、周正)《大戴禮記》中亦有《夏小正》一篇。再孔子常謂『行夏之時』。有論者據此又謂歷法始於夏。實則歷法之發生,應有一個大前提,即必在農業普遍興盛於世之後。此證諸世界古國如埃及、巴倫比之歷史,斑斑可考。夏人普遍尚過著漁獵畜牧生活,焉能有歷法。《書經》、《虞書》、《夏書》都是後人偽作(注21),所言歷法,自不可信……孔子托古改制,言必稱三代,故以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並列,而不知殷周雖有輅冕,夏則無『時』。三正之說,或許始於戰國時人為改革歷法而做的宣傳……故歷法之發生,不始於畜牧時代之夏,而始於農業興盛之殷。」(摘自黃現璠著《中國殷代社會史》,1950年4月,又載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第286-359頁収錄《殷周社會考》一文,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
周代在繼承和發展商代觀象授時成果的基礎上,將制訂歷法的工作推進了一步。周代(大允是春秋中葉,即公元前600年左右)已經發明了用土圭測日影來確定冬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長的日子)和夏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短的日子)等重要節氣的方法,這樣再加上推算,就可以將回歸年的長度定得更准確了。
《詩經. 小雅· 十月之交》中記載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於何不臧?」「朔月」二字在我國典籍中這是首次出現,也是我國第一次明確地記載日期(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的一次日食。
周代歷法的第三個進展是,到春秋末至戰國時代,已經定出回歸年長為365日,並發現了19年設置7個閏月的方法。在這些成果的基礎上,誕生了具有歷史意義的科學歷法——四分歷。在歐洲,羅馬人在公元前43年採用的儒略歷中,也用365日這個數據,但比我國晚了大約500年左右。
當時各諸侯國分別使用的黃帝歷、顓頊歷、夏歷、殷歷、周歷、魯歷,即人們所統稱的古六歷,其實都是四分歷。四分歷問世以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歷代編歷家屢有改革,遂使中國古代歷法不斷完善,內容亦日趨豐富起來。對四分歷的第一次改革,當屬西漢武帝時期由鄧平、落下閎等人提出的八十一分律歷。由於漢武帝下令造新歷是在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故把元封七年改為太初元年,並規定以十二月底為太初元年終,以後每年都從孟春正月開始,到季冬十二月年終。這部歷法即叫做《太初歷》。這部歷法朔望長為29日,故稱八十一分法,或八十一分律歷。
《太初歷》是中國有完整資料的第一部傳世歷法,東漢末年劉洪(公元158-167年)制訂的《乾象歷》,首次將回歸年的尾數降至1/4以下,成為365.2462日;成為第一部載有定朔演算法的歷法,這部歷法還給出了黃道和白道的交角數值為六度左右。
南北朝時代的祖沖之,首次將東晉虞喜(公元281-356年)發現的歲差引用到他編制的《大明歷》中,並且定出了四十五年十一個月差一度的歲差值,這個數值雖然偏大,但首創之業績是偉大的。祖沖之測定的交點月長為27.21223日,與今測值僅差十萬分之一。到了隋代,劉焯(公元544-610年)在制訂《皇極歷》時,他採用的歲差值較為精確,是七十五年差一度。劉焯制訂的《皇極歷》還考慮了太陽和月亮運行的不均勻性,為推得朔的准確時刻,他創立了等間距的二次差內插法的公式,這一創造,不僅在中國制歷史上有重要意義,在中國數學史上亦占重要地位。
唐代一行和尚在大規模天體測量的基礎上,於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撰成《大衍歷》的初稿,一行去世後,由張說和陳玄景等人整理成書。《大衍歷》以其革新號稱「唐歷之冠」,又以其條理清楚而成為後代歷法的典範。
唐代徐昂制訂的《宣明歷》頒發實行於長慶二年(公元822年),是繼《大衍歷》之後,唐代的又一部優良歷法,它給出的近點月以及交點月日數分別為 27.55455日(今測值27.5545503日)和27.2122日(今測值27.2122206日);它尤以提出日食三差,即時差、氣差、刻差而著稱,這就提高了推算日食的准確度。
宋代在三百餘年內頒發過18種歷法,其中以南宋楊忠輔制定的《統天歷》最優。《統天歷》取回歸年長為365.2425日,是當時世界上最精密的數值,歐洲著名的《格里高歷》,即當今世界通行的公歷,其回歸年長亦取365.2425日(公元1582年頒發),但比《統天歷》晚了383年。《統天歷》還指出了回歸年的長度在逐漸變化,其數值是古大今小。
宋代最富有革新的歷法,莫過於北宋時期沈括提出的十二氣歷。
中國古代歷法,歷經各代制歷家的改革,至元代郭守敬、王恂等人制訂的《授時歷》達

『玖』 有沒有關於早期歷法以及中國古代計時器的信息

你去網路或者文庫,應該都搜的到資料~

中國歷法的發展史
縱觀中國古代歷法,所包含的內容十分豐富,大致說來包括推算朔望、二十四節氣、安置閏月以及日月食和行星位置的計算等。當然,這些內容是隨著天文學的發展逐步充實到歷法中去的,而且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如果再將這個「相當長的歷史階段」細分的話,大致又可以分為四個時期,即古歷時期:漢武帝太初元年以前所採用的歷法;中法時期:從漢太初元年以後,到清代初期改歷為止。這期間制訂歷法者有七十餘家,均有成文載於二十四史的《歷志》或《律歷志》中。諸家歷法雖多有改革,但其原則卻沒有大的改變;中西合法時期:從清代期蘇會傳教士湯若望上呈《新法歷書》到辛亥革命為止;公歷時期:辛亥革命之後,於1912年孫中山先生宣布採用格里高歷(即公歷,又稱陽歷),即進入了公歷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採用公歷的同時,考慮到人們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還頒發中國傳統的農歷。
上古時代
在我國,根據傳說,在黃帝時代就已經有了歷法,但不足為憑。帝堯時代有粗疏歷法的傳說,可能還稍有根據,據成書於春秋時代的典籍《尚書·堯典》所載,帝堯曾經組織了一批天文官員到東、南、西、北四方去觀測星象,用來編制歷法、預報季節,但有關歷法的材料至今尚未發現。 成書年代不晚於春秋時代(公元前8世紀至公元前5世紀)的《夏小正》按12個月的順序分別記述了當月星象、氣象、物候,以及應該從事的農業和其他活動。例如,書中記載道: 正月,鞠則見,初昏參中,斗柄懸在下。 三月,參則伏。 四月,昴則見,初昏南門正。 五月,參則見,初昏大火中。 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 七月,漢案戶,初昏織女正東鄉,斗柄懸在下則旦。 八月,辰則伏,參中則旦。 九月,內火,辰系於日。 十月,初昏南門見,織女正北鄉則旦。 由《夏小正》給出的記述可以推知,夏代歷法的基本輪廓是,將一年分為十二個月,除二月、十一月、十二月之外,每月均以某些顯著星象的昏、旦中天,晨見、夕伏來表示節候,這雖然不能算是科學的歷法,但稱它為物候歷和天文歷的結合體可以的,或更確切地說,在觀象授時方面已經有了一定的經驗。《尚書·堯典》中也記載了古人利用顯著星象於黃昏出現在正南天空來預報季節的方法,這就是著名的「四仲中星」,書中說:「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推求可知,「四仲中星」至晚是商末周初時代的實際天象,可見,至遲在商末周初人們利用星象預報季節已經有相當把握了。 夏代已經有天干紀日法,即用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十天干周而復始地記日,夏朝末代的幾個帝王有胤甲、履癸等名稱就是佐證。商代在夏代天干紀日的基礎上,發展為干支紀日,即將甲、乙、丙、丁……十天乾和子、丑、寅、卯……十二地支順序配對,組成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六十干支,六十日一周循環使用,在出土的商代武乙時的一塊牛胛骨上面刻著完整的六十天乾地支,兩個月共計60天,這也許就是當時的日歷。還發現,有一組胛骨卜辭記著兩個月共計59天,這證明商代已經有大、小月之分了,即大月30日,小月29日。另外,卜辭中還有分一年為13個月的多次記載,這又證明商代已經用閏月來調整節氣和歷法的關系了。從大量干支紀日的材料分析,學者們對商代歷法較為一致的看法是:商代使用干支紀日、數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有閏月,亦有連大月;閏月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和月份有較為固定的關系。 「我國歷法之發生,有謂始於堯,即以《書經·堯典》有『歷象日月星辰』之語為據。又同書《甘誓》之雲:『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即夏正、殷正、周正)《大戴禮記》中亦有《夏小正》一篇。再孔子常謂『行夏之時』。有論者據此又謂歷法始於夏。實則歷法之發生,應有一個大前提,即必在農業普遍興盛於世之後。此證諸世界古國如埃及、巴倫比之歷史,斑斑可考。夏人普遍尚過著漁獵畜牧生活,焉能有歷法。《書經》、《虞書》、《夏書》都是後人偽作(注21),所言歷法,自不可信……孔子托古改制,言必稱三代,故以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並列,而不知殷周雖有輅冕,夏則無『時』。三正之說,或許始於戰國時人為改革歷法而做的宣傳……故歷法之發生,不始於畜牧時代之夏,而始於農業興盛之殷。」(摘自黃現璠著《中國殷代社會史》,1950年4月,又載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第286-359頁収錄《殷周社會考》一文,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
周代
周代在繼承和發展商代觀象授時成果的基礎上,將制訂歷法的工作推進了一步。周代(大允是春秋中葉,即公元前600年左右)已經發明了用土圭測日影來確定冬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長的日子)和夏至(一年中正午日影最短的日子)等重要節氣的方法,這樣再加上推算,就可以將回歸年的長度定得更准確了。周代的天文學家已經掌握了推算日月全朔的方法,並能夠定出朔日,這可以從反映周代乃至周代以前資料的《詩經》中得到證實,該書的《小雅· 十月之交》中記載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彼月而食,則維其常,此日而食,於何不臧?」「朔月」二字在我國典籍中這是首次出現,也是我國第一次明確地記載日期(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的一次日食。周代歷法的第三個進展是,到春秋末至戰國時代,已經定出回歸年長為365日,並發現了19年設置7個閏月的方法。在這些成果的基礎上,誕生了具有歷史意義的科學歷法——四分歷。在歐洲,羅馬人在公元前43年採用的儒略歷中,也用365日這個數據,但比我國晚了大約500年左右。19年7閏法,古代希臘人默冬在公元前432年才發現,比我國也晚大約100年。四分歷的問世,標志我國歷法已經進入了相當成熟的時期。當時各諸侯國分別使用的黃帝歷、顓頊歷、夏歷、殷歷、周歷、魯歷,即人們所統稱的古六歷,其實都是四分歷。四分歷問世以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歷代編歷家屢有改革,遂使中國古代歷法不斷完善,內容亦日趨豐富起來。
漢代
對四分歷的第一次改革,當屬西漢武帝時期由鄧平、落下閎等人提出的八十一分律歷。由於漢武帝下令造新歷是在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故把元封七年改為太初元年,並規定以十二月底為太初元年終,以後每年都從孟春正月開始,到季冬十二月年終。這部歷法即叫做《太初歷》。這部歷法朔望長為29又43/81日,故稱八十一分法,或八十一分律歷。 《太初歷》是中國有完整資料的第一部傳世歷法,與四分歷相比其進步之處有三點:以正月為歲首,將我國獨創的二十四節氣分配於十二個月中,並以沒有中氣的月份為閏月,從而使月份與季節配合得更合理;行星的會合周期測得較准確,如水星為115.87日,比現在測量值115.88日僅小0.01日;採用135個月的交食周期,即一食年為346.66日,比今測值只大0.04日。 東漢末年劉洪(公元158-167年)制訂的《乾象歷》,首次將回歸年的尾數降至1/4以下,成為365.2462日;他第一次將月球運行有快、慢變化引入歷法,成為第一部載有定朔演算法的歷法,這部歷法還給出了黃道和白道的交角數值為六度左右,並且由此推斷,只有月球距黃、白道交點在十五度以內時,才有可能發生日食,這實際上提出了「食限」的概念。 中氣和十二個月的對應關系 月份 正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中氣 雨水 春分 穀雨 小滿 夏至 大暑 黃經 330° 0° 30° 60° 90° 120° 月份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中氣 處暑 秋分 霜降 小雪 冬至 大寒 黃經 150° 180° 210° 240° 270° 300°
兩晉南北朝
南北朝時代的祖沖之,首次將東晉虞喜(公元281-356年)發現的歲差引用到他編制的《大明歷》中,並且定出了四十五年十一個月差一度的歲差值,這個數值雖然偏大,但首創之業績是偉大的。祖沖之測定的交點月長為27.21223日,與今測值僅差十萬分之一。到了隋代,劉焯(公元544-610年)在制訂《皇極歷》時,他採用的歲差值較為精確,是七十五年差一度。劉焯制訂的《皇極歷》還考慮了太陽和月亮運行的不均勻性,為推得朔的准確時刻,他創立了等間距的二次差內插法的公式,這一創造,不僅在中國制歷史上有重要意義,在中國數學史上亦占重要地位。
隋代
隋代出現的大一統,有利於中國天文學繼續發展。人才與資料集中於朝廷,國家財力雄厚,天文學家們能夠利用三國兩晉南北朝時代的天文新發現,推動歷法的進步。他們還利用佔有的大量資料,系統編纂出古代天文資料精粹匯編,寫出許多新的天文學著作。另一方面手工業技術的進步,有助於天文學家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研製出功能空前完善的新的大型天文儀器,推動了天文觀測的發展。繼承和發展了中國古代樸素唯物主義的宇宙論和自然觀。隋代天文學的發展進一步強化了東方天文學體系,展現了中國古代天文學走向成熟的風貌。 晉代以前,我國天文學家還不知道有歲差存在。晉成帝時,虞喜第一次提出,50年冬至點西移一度。南北朝時,祖沖之首先在歷法中考慮到歲差,但他認為45年11個月歲差一度。到了隋代,劉焯在歷法中使用75年差一度的歲差數值。這與准確的歲差數值已經非常接近。當時,西方還是沿用100年差一度的數值,可見劉焯的《皇極歷》是當時最先進的。
唐代
唐代值得介紹的歷法有《大衍歷》和《宣明歷》。 唐代一行在大規模天體測量的基礎上,於開元十五年(公元727年)撰成《大衍歷》的初稿,一行去世後,由張說和陳玄景等人整理成書。 《大衍歷》用定氣編制太陽運動表,一行為完成這項計算,發明了不等間二次差內插法。《大衍歷》還用了具有正弦函數性質的表格和含有三次差的近似內插法,來處理行星運動的不均性問題。《大衍歷》以其革新號稱「唐歷之冠」,又以其條理清楚而成為後代歷法的典範。 徐昂制訂的《宣明歷》頒發實行於長慶二年(公元822年),是繼《大衍歷》之後,唐代的又一部優良歷法,它給出的近點月以及交點月日數分別為27.55455日(今測值27.5545503日)和27.2122日(今測值27.2122206日);它尤以提出日食三差,即時差、氣差、刻差而著稱,這就提高了推算日食的准確度。
宋代
宋代在三百餘年內頒發過18種歷法,其中以南宋楊忠輔制定的《統天歷》最優。《統天歷》取回歸年長為365.2425日,是當時世界上最精密的數值,歐洲著名的《格里高歷》,即當今世界通行的公歷,其回歸年長亦取365.2425日(公元1582年頒發),但比《統天歷》晚了383年。《統天歷》還指出了回歸年的長度在逐漸變化,其數值是古大今小。 宋代最富有革新的歷法,莫過於北宋時期沈括提出的十二氣歷。我國歷代頒發的歷法,均將十二個月分配於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個月,如遇閏月,所含閏月之季即四個月;而天文學上又以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節令,做為春、夏、秋、冬四季的開始。所以,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在歷法上難以統一。針對這一弊端,沈括提出了以「十二氣」為一年的歷法,後世稱它為《十二氣歷》。沈括在他的名著《夢溪筆談》中寫道:「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一日,小盡三十日;歲歲齊盡,永無閏月。十二氣常一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並,一歲不過一次。」《十二氣歷》實為一種陽歷,它既與實際星象和季節相合,又能更簡便地服務於生產活動,可惜,由於傳統習慣勢力太大而未能頒發實行。
元代
元代郭守敬、王恂等人制訂的《授時歷》達到了高峰。郭守敬、王恂等人在制訂《授時歷》過程中,既總結、借鑒前人的經驗,又研製大批觀天儀器;在此基礎上郭守敬主持並參加了全國規模的天文觀測,他在全國建立了27個觀測點,其分布范圍是空前的,南起北緯15°,北至北緯65°;東邊起東經138°,西至東經102°。這些地點的觀測成果為制訂優良的《授時歷》奠定了基礎。《授時歷》博採眾家之長,如朔望月、近點月、交點月等數值,採用了金代趙之微《重修大明歷》的數據;回歸年長則取《統天歷》的數值等。《授時歷》創新之處頗多,如廢棄了沿用已久的上元積年;取消了用分數表示天文數據尾數的舊法;創三次差內插法求取太陽每日在黃道上的視運行速度和月球每日繞地球的運轉速度;用類似於球面三角的弧矢割圓術,由太陽的黃經求其赤經、赤緯,推算白赤交角等。 《授時歷》於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製成,次年正式頒發實行,一直延用到明亡(公元1644年),長達363年,足見《授時歷》的精密。
明代
明代末年,一批懂天文學的耶穌會傳教士來華傳教,中國學者向他們學習了歐洲天文學的計算方法。萬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和崇禎二年五月乙酉朔(公元1629年6月21日)日食,欽天監預報有錯,而徐光啟按西法預報均得應驗。於是,崇禎皇帝接受禮部建議,授權徐光啟組織歷局,修訂歷法。徐光啟除選用中國制歷家之外,還聘用了耶穌會士鄧玉函、羅雅谷、湯若望等人來歷局工作。歷經五年的努力,撰成46種137卷的《崇禎歷書》,該歷書引進了歐洲天文學知識、計算方法和度量單位等,例如採用了第谷的宇宙體系和幾何學的計算體系;引入了圓形地球、地理經度和地理緯度的明確概念;引入了球面和平面的三角學的准確公式;採用歐洲通用的度量單位,分圓周為360°,分一日為96刻,24小時 ,度、時以下60進位制等。徐光啟的編歷,不僅是中國古代制歷的一次大改革,也為中國天文學由古代向現代發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論和思想基礎。
清代
《崇禎歷書》撰完後,明已近滅亡,未能用來編歷。清初,湯若望將《崇禎歷書》刪改為103卷,連同他編撰的新歷本一起上呈清政府,得到頒發實行。新歷本定名為《時憲書》。刪改後的《崇禎歷書》更名為《西洋新法歷書》。

『拾』 中國用最久的歷法是

明初頒行的「大統歷」基本上就是「授時歷」,如把這兩種歷法看成一種,可以說是我國歷史上施行最久的歷法,達364年

閱讀全文

與宣傳部劉焯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銷售人員培訓設計方案 瀏覽:324
農業公司推廣策劃方案 瀏覽:502
農村小學校本班主任培訓方案 瀏覽:664
長沙電子商務大專學校 瀏覽:242
對教師進行軟體培訓方案 瀏覽:279
紀委教育培訓方案 瀏覽:393
市場營銷學期末考試試題 瀏覽:234
市場營銷試題及其答案吳建安 瀏覽:525
小型開盤策劃方案 瀏覽:802
重陽節活動策劃方案學校 瀏覽:970
房產全年節日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589
2018電大市場營銷性考 瀏覽:484
博愛電子商務官網 瀏覽:880
參觀大學策劃方案 瀏覽:39
暑假閱讀推廣活動方案 瀏覽:519
市場營銷模擬比賽總結報告 瀏覽:356
學校語文新課標培訓方案 瀏覽:601
瑜伽培訓班方案 瀏覽:168
企業市場營銷調研論文 瀏覽:90
影響中國市場營銷的因素有哪些方面 瀏覽: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