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疫情防控的宣傳內容是什麼
如下:
1、生命重於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
2、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決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勢頭。
3、強化聯防聯控,依法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4、依法科學有序防控,堅決遏制疫情擴散。
5、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
宣傳是一種專門為了服務特定議題(議事日程,agenda)的信息表現手法。在西方,宣傳原本的含意是「散播哲學的論點或見解」,但現在最常被放在政治脈絡(環境)中使用,特別是指政府或政治團體支持的運作。

分類
宣傳有各種類型。按宣傳的內容分,可以分為政治宣傳、宗教宣傳、軍事宣傳、商業宣傳、科技宣傳等。宣傳運用多種宣傳手段:人際間面對面的宣傳,要運用語言、姿勢、表情等宣傳手段;面向大眾的宣傳,要通過大眾傳播媒介。
如報紙、雜志、書籍等印刷媒介和廣播、電視、電影等電子媒介;理論文章、文藝演出、新聞報道也可作為宣傳手段;一面旗幟、一枚徽章、一套制服、一座博物館……都可以成為宣傳手段。宣傳還可按需要劃分為不同的層次,如灌輸、鼓動、教育、勸說、誘導、批判等。
『貳』 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企業按照各級政府要求延期復工。對此,2月申報納稅期限是否延長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2020〕27)第一條規定,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除湖北省外,納稅申報期限進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第二條規定,受疫情影響到2月28日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在及時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後,補辦延期申報手續並同時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給予行政處罰、不調整納稅信用評價、不認定為非正常戶。納稅人應對其書面說明的正當理由的真實性負責。
『叄』 關於疫情防控的宣傳內容有哪些
1、生命重於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
2、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決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勢頭。
3、強化聯防聯控,依法落實疫情防控責任。
4、依法科學有序防控,堅決遏制疫情擴散。
5、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
6、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旱治療和集中救治措施。
7、冬春季是傳染病高發季節,市民要增強衛生健康意識,加強鍛煉,規律作息,提高自身免疾力。
8、戴口罩是阻斷呼吸道分泌物傳播的有效手段。
9、每個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務必做好自我防護。
10、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人群聚集場所環境整治。

(3)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宣傳企業擴展閱讀:
疫情期間日常生活應注意以下方面:
1、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區。
2、減少到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活動,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溫泉、影院、網吧、KTV、商場、車站、機場、碼頭、展覽館等。
3、不要接觸、購買和食用野生動物(即野味),避免前往售賣活體動物(禽類、海產品、野生動物等)的市場,禽肉蛋要充分煮熟後食用。
4、居室保持清潔,勤開窗,經常通風。
『肆』 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
新華社北京2月26日電(記者 王優玲)住房城鄉建設部26日發布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要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
通知指出,要分區分級推動企業和項目開復工。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疫情防控要求,開展企業經營和工程項目建設整體情況摸排,加強分類指導,以縣(市、區、旗)為單位,有序推動企業和項目開復工。
低風險地區要全面推動企業和工程項目開復工,中風險地區要有序推動企業和工程項目分階段、錯時開復工,高風險地區要確保在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後再逐步有序擴大企業開復工范圍。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其他重要國計民生的工程項目應優先開復工,加快推動重大工程項目開工和建設,禁止「一刀切」。
通知強調,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與地方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疾控部門加強統籌協調,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台建設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和開復工指南,重點對企業組織管理、人員集聚管理、人員排查、封閉管理、現場防疫物資儲備、衛生安全管理、應急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細化疫情防控措施,協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短缺等問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明確已開復工項目施工現場各方主體職責,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切實保障企業開復工後不發生重大疫情事項,全力服務國家疫情防控大局。
通知要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台建設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和開復工指南,重點對企業組織管理、人員集聚管理、人員排查、封閉管理、現場防疫物資儲備、衛生安全管理、應急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細化疫情防控措施,協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短缺等問題。
『伍』 疫情防控的宣傳標語有哪些
1、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2、依法科學有序防專控,堅決遏制疫屬情擴散。
3、減少串門:關系不因距離疏離,問候到,心意到!
4、全力遏制疫情擴散蔓延,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5、全省動員、全民行動,集中力量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這場硬仗。
6、眾志成城、科學應對、群防群控、戰勝疫情!

7、接觸家畜和家禽、個人防護要到位!
8、戴口罩,福星高照!不串門,福氣臨門!
9、勤開窗、勤洗手、常消毒,預防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10、新年宅家不出門,健康生活最溫馨!
11、遵紀守規,堅決不信不傳網路不實信息。
12、強防護、不恐慌,信科學、不傳謠。
13、疫點返鄉回到家、居家觀察14天、出現症狀要報告!
14、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我為人人,人人為我!
15、戴口罩,福星高照!不串門,福氣臨門!
16、用過口罩不亂扔,扎緊收進垃圾箱!
17、戴上口罩和手套,做好防護大家好!
『陸』 疫情防控活動內容有哪些
1、社區疫情防控宣傳活動
社區網格員利用社區大屏幕,滾動播出「戴口罩、勤洗手」「保持一米線距離」「不握手、用公筷」等宣傳圖片。通過滾動播放宣傳片及宣傳口號,讓來辦事的群眾強化提高疫情防控意識,從自身做起,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在日常生活中做好清潔工作,阻斷病毒傳染渠道,維護身心健康。
2、家庭情防控宣傳活動
通過適當的形式對家長進行宣傳,提醒家長不外出、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參加校外培訓、不與疫情暴發區歸來人員接觸,一旦發現孩子有發熱、咳嗽症狀,應盡早帶孩子到醫院就診治療,並及時向班主任報告,讓學校了解掌握情況。
3、校園衛生活動
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對校園環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學校教學和生活場所空氣流通、清潔衛生。對餐廳、教室、走廊、廁所等重點場所進行日消毒,教室等重點場所保持通風,保證空氣流通。

疫情防控動員策略
社區要建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組織體系,以街道和社區幹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家庭醫生為主,鼓勵居民和志願者參與,組成專兼職結合的工作隊伍,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對社區、樓棟、家庭進行全覆蓋,落實防控措施。
充分利用多種手段,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識宣傳,積極倡導講衛生、除陋習,摒棄亂扔、亂吐等不文明行為,營造「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圍。
使群眾充分了解健康知識,掌握防護要點,養成手衛生、多通風、保持清潔的良好習慣,減少出行,避免參加集會、聚會,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場所時做好防護,戴口罩,避免接觸動物(尤其是野生動物)、禽類或其糞便。
『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
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稅務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財稅部門聯合發布系列公告,明確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關鍵領域和重點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確保國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讓納稅人實實在在享受到相關稅收優惠,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辦稅服務,是稅務部門當前的首要任務。
為更好發揮稅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職能作用,幫助納稅人准確掌握和及時適用各項稅收政策,稅務總局對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形成了本指引,共涉及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產四個方面12項政策。
一、支持防護救治
1.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葯防護用品等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支持物資供應
3.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4.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徵增值稅;
5.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
6.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
7.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
三、鼓勵公益捐贈
8.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9.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10.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擴大捐贈免稅進口范圍。
四、支持復工復產
12.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匯編
一、支持防護救治
1.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享受主體】
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准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准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准。
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號)
2.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葯防護用品等免徵個人所得稅
【享受主體】
取得單位發放的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葯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的個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葯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號)
二、支持物資供應
3.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享受主體】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省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適用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政策的,應當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4.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徵增值稅
【享受主體】
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服務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范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的,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納稅人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應欄次。
納稅人按規定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並開具普通發票。納稅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已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而未及時開具的,可以先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對應紅字發票應當於相關免徵增值稅政策執行到期後1個月內完成開具。
納稅人已將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按照征稅銷售額、銷售數量進行增值稅申報的,可以選擇更正當期申報或者在下期申報時調整。已征應予免徵的增值稅稅款,可以予以退還或者抵減納稅人以後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5.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
【享受主體】
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的,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納稅人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應欄次。
納稅人按規定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並開具普通發票。納稅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已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而未及時開具的,可以先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對應紅字發票應當於相關免徵增值稅政策執行到期後1個月內完成開具。
納稅人已將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按照征稅銷售額、銷售數量進行增值稅申報的,可以選擇更正當期申報或者在下期申報時調整。已征應予免徵的增值稅稅款,可以予以退還或者抵減納稅人以後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2)《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6.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
【享受主體】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省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適用一次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在優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46號)的規定執行。企業在納稅申報時將相關情況填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行次。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7.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
【享受主體】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
免稅進口物資,可按照或比照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7號,先登記放行,再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政策依據】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號)
三、鼓勵公益捐贈
8.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享受主體】
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對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行捐贈的企業和個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接受的捐贈,應專項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公益性社會組織」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企業享受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政策的,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並將捐贈全額扣除情況填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應行次。個人享受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號)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9.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享受主體】
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品的企業和個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
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接受的捐贈,應專項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企業享受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政策的,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並將捐贈全額扣除情況填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應行次。個人享受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號)有關規定執行;在辦理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填寫《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明細表》時,應當在備注欄註明「直接捐贈」。
企業和個人取得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作為稅前扣除依據自行留存備查。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10.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主體】
無償捐贈應對疫情貨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納稅人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優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應欄次;在辦理消費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及《本期減(免)稅額明細表》相應欄次。
納稅人按規定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並開具普通發票。納稅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已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而未及時開具的,可以先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對應紅字發票應當於相關免徵增值稅政策執行到期後1個月內完成開具。
納稅人已將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按照征稅銷售額、銷售數量進行增值稅、消費稅納稅申報的,可以選擇更正當期申報或者在下期申報時調整。已征應予免徵的增值稅、消費稅稅款,可以予以退還或者分別抵減納稅人以後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款。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11.擴大捐贈免稅進口范圍
【享受主體】
防控疫情捐贈進口物資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適度擴大《慈善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范圍,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1)進口物資增加試劑,消毒物品,防護用品,救護車、防疫車、消毒用車、應急指揮車。
(2)免稅范圍增加國內有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以及來華或在華的外國公民從境外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口並直接捐贈;境內加工貿易企業捐贈。捐贈物資應直接用於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項或《慈善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
(3)受贈人增加省級民政部門或其指定的單位。省級民政部門將指定的單位名單函告所在地直屬海關及省級稅務部門。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6號項下免稅進口物資,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其中,已征稅進口且尚未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可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增值稅進項稅額未抵扣證明》,向海關申請辦理退還已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手續;已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僅向海關申請辦理退還已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消費稅手續。有關進口單位應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關辦理退稅手續。
免稅進口物資,可按照或比照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7號,先登記放行,再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政策依據】
(1)《慈善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02號發布)
(2)《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號)
四、支持復工復產
12.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
【享受主體】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准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按規定適用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應當在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適用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聲明》。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捌』 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企業按照各級政府要求延期復工。對此,2月申報納稅期限是否延長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優化納稅繳費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容》(稅總函〔2020〕19號)第二條規定,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全國范圍內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時間由省稅務局確定並報稅務總局備案。
『玖』 2021疫情防控宣傳標語有哪些
202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傳標語
1、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
2、病毒預防很重要,防護意識要增強,出門記得戴口罩,人多不要湊熱鬧,如果發燒又咳嗽,快到醫院去檢查。
3、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於奉獻、大愛無疆!
4、不能迷信板藍根和熏醋,一定要聽聽醫生的話!
5、科學宣傳疫情防護知識,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
6、吸煙喝酒,不能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7、戴口罩、勤洗手,測體溫、勤消毒,少聚集、勤通風。
8、科學預防疾病,不信謠、不傳謠。
9、清淡飲食,居家休息,戴好口罩,不去聚集。
10、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勤洗手,多通風,少揉眼。
11、咳嗽打噴嚏時,用紙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12、動員起來,科學預防,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
13、全省動員、全民行動,集中力量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這場硬仗。
14、放假期間盡量減少外出,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
15、吃維生素C、抗生素不能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16、新型冠狀病毒存在人傳人,減少到人群密集場所活動。
17、群防群控,眾志成城,遏制疫情,我們一定能贏!
18、如有不適,盡快就醫,沉著冷靜,謹遵醫囑!
19、疫點返鄉回到家、居家觀察14天、出現症狀要報告!
20、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請自覺做好自我防護。
21、保持手衛生,用流水洗手,或使用含消毒成份的洗手液。
22、注意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23、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決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勢頭。
24、生熟食品要分開處理,肉類蛋類要徹底煮熟。
25、放假期間盡量減少外出,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
26、發熱症狀患者,請及時到指定發熱門診就醫。
27、積極防護,保護自己,戴口罩勤洗手,噴嚏咳嗽捂口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