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有哪些法制欄目
1、《今日說法》是由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推出的日播法制欄目。節目以「點滴記錄中國法治進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監督執法,促進立法、服務百姓」為宗旨,全力打造「中國人的法律午餐」。
節目於1999年1月2日起每周一至周日中午12:35在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首播,由李曉東、路一鳴、元元主持。
(1)法制新聞節目策劃書擴展閱讀:
《今日說法》以群眾身邊的真實案例為切入點進行普法宣傳,作為社會大背景下法制故事的講述者,這個講述者根據一定的敘述方式給觀眾「講法律故事」,並且穿插情景再現和采訪目擊者或知情人的畫面來把觀眾牢牢吸引住。
從「講故事」的方式來看它採用不同的敘事方法,多為倒敘或是作鋪墊,在節目開頭設置懸念,拋出疑問等,使電視敘事文本具有可看性,也讓觀眾不再被動地接受法律知識。節目最後的專家點評也是亮點,從法理情等不同角度對案情條分縷析,往往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網路-今日說法
網路-普法欄目劇
2. 關於「神醫」詐騙,真相大白做一擋法制節目的電視深度報道策劃書怎麼寫啊
一、策劃的名稱
二、活動背景
三、策劃的目的、意義和目標
四、資源需要(資金、版人員安排)
五、活權動開展(事件過程,神醫怎樣「神」,犯了怎樣的法律,最後引出的制度、社會、人的意識方面等深層次問題)
六、節目注意事項(聯系人,細節的,銜接)
七活動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
等等
3. 經典的法制節目
法治在線是央視新聞頻道的節目吧?
推薦幾個個人認為比較好的法制類電視節目:
1.CCTV的《今日說法》:確實不錯,畢竟是王牌欄目,適合普羅大眾。採取案例說法的形式,包括對案件的報道和對案件的權威法律分析,有一定的時效性,側重通過揭示分析案件普及法律知識。
2.CCTV-12的《中國法制報道》:法制新聞節目,個人非常喜歡,推薦!兼顧新聞性與特定的法律專業性。
3.北京電視台《法治進行時》:非常好看,推薦!法治資訊節目,迅速報道發生在北京的法治事件,幾乎和發生的案件同步,甚至是現場目擊式的報道。特點是節奏快、信息量大,同時體現出人文關懷。
據說重慶衛視的《拍案說法》很好看,位列全國法制類電視欄目前十名,但我沒看過,不好評論。
4. 全國十佳法制欄目是哪幾個
全國十佳法制欄目:
一、中央電視台《大家看法》;
二、山東電視台《說事拉理》;
三、北京電視台《大家說法》;
四、天津電視台《今日開庭》;
五、長沙電視台《政法報道》;
六、湖北省廣播電視總台《咵天》;
七、杭州電視台《警界41》;
八、成都廣播電視台《真相30分》;
九、貴州電視台《法治第一線》;
十、秦皇島電視台《法制民生》。
(4)法制新聞節目策劃書擴展閱讀
正法報道以群眾身邊的真實案例為切入點進行普法宣傳,作為社會大背景下法制故事的講述者,這個講述者根據一定的敘述方式給觀眾「講法律故事」,並且穿插情景再現和采訪目擊者或知情人的畫面來把觀眾牢牢吸引住。
從「講故事」的方式來看它採用不同的敘事方法,多為倒敘或是作鋪墊,在節目開頭設置懸念,拋出疑問等,使電視敘事文本具有可看性,也讓觀眾不再被動地接受法律知識。
節目最後的專家點評也是亮點,從法理情等不同角度對案情條分縷析,往往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5. 請給我15個法制節目的案例,並各附上100字以上的分析。
校園法律案例分析 教師誤傷學生
案例: 在本案中,原告張欣欣,男, 10歲,某小學學生;被告為 原告的教師王適之,男,28歲;第三人為原告所在學校和某鎮教辦。
原告訴稱: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節課時,由於我同桌不專心聽課,教師王適之使用竹製教鞭拍擊學生陳某桌面,以示教訓陳某,不料打斷教鞭頭。致碎片飛插入我的左眼瞼及眼球角膜內,後經治療,也未見效。1992年7月13日經縣人民醫院檢查,診斷為眼外傷,瞳孔閉鎖。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醫院檢查診斷為陳舊性眼球鈍傷(角膜血染)。現要求被告賠償我的葯費、親屬的誤工費1800元、傷殘生活補助費27500元,共30450元。
被告辯稱:我當時在執行公務(上課),用教鞭擊課桌,以示警告違紀學生,不料教鞭破裂飛出碎末刺著原告的左眼皮上,後來原告自己拔下,但當時我未發覺,後我知道原告眼傷曾向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多次提議去醫院檢查治療,而原告家屬卻說:只是熱毒嚴重,不用麻煩了。後由於不及時找專科醫院治療,才導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應負全責。
第三人述稱:原、被告所述的受傷、治療過程都是事實。由於被告的行為是過失行為,不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的,所以我們希望合情合理解決。
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節數學課時,被告王適之檢查學生背誦乘法口訣,因學生陳某不能背誦,且東張西望,被告王適之便用教鞭拍擊陳的課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擊時,不料有一粒比牙簽還細小的竹屑飛插入陳的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的眼皮(因原告身體不舒服而伏在桌上),原告即撥出,當覺得痛和出血時便小聲哭。後被告發現即停止上課來問及病否和察看眼睛,並叫原告到衛生站看病。由於當時原告不願去,結果到中午放學時才由班主任用自行車送回家,第二天原告繼續堅持上學。開始一、兩天家長認為問題不大,自以為是熱毒所致而未引起重視。後原告覺得眼睛很疼且睜不開,原告親屬即帶原告到衛生站、衛生院、人民醫院等地去治療,期間,共用去醫葯費221.06元。後由於病情沒有好轉,相反惡化,才於1992年7月13日到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眼外傷,瞳孔閉鎖,用去醫葯費共339元。上述有葯費的單據共560.06元,無單據的668元。1992年8月20日經雙方同意,由被告出資與原告到廣州中山醫學院眼科門診再次檢查,診斷為陳舊性眼球鈍份(角膜血染)。在整個醫療過程中,共用去人民幣1248元,其中被告支付600元(含去廠州檢查的200元)。1992年9月6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醫葯費、誤工費及傷殘生活補助費共30450元。
法院認為:被告造成原告傷害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原告要求被告賠償葯費、誤工補助及生活費,本院應予支持。在整個事故中,雖然被告沒有主觀上的故意,但客觀上已造成原告左眼完全失明,成了終身殘廢,被告應負主要責任。由於損害是在教學過程中發生的,因此第三人也應負一定責任。案經調解,雙方各持己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 119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7條的規定,判決如下:由被告王適之一次性賠償醫葯費、誤工費及傷殘後的生活費 3600元(含已支付的600元),第三人賠償人民幣2000元,合共5600元給原告張欣欣。本案受理費50元,由被告負擔。
案例分析: 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和管理學生過程中,有時會因故意或過失而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傷害。傷害發生後,往往會引起賠償訴訟。原告是確定的,是合法權益受損害的學生,但被告的確定卻比較復雜。起來說來,有這么幾種情況:( 1)被告為學校;(2)被告為教師;(3)學校和教師為共同被告;(4)學校為被告,教師為第三人;(5)教師為被告,學校為第三人。本案例反映的是第五種情況。本書贊同第一種做法, 以為將學校列為被告,由其承擔賠償責任比較合宜,因教師對學生造成損害是教師的職務行為導致的。但這絕不是說教師不負任何責任,除負行政責任外,還應負民事賠償責任,學校可在履行賠償義務後,向教師追償學校所賠償的部分或個部費用。
6. 法治在線的節目介紹
中央電視台新聞頻道《法治在線》節目於2003年5月1日開播,是一檔兼具新聞時效性、法治思想性和法律服務性的法治新聞資訊類節目,節目緊扣中國法治進程脈搏、關注法治領域熱點、揭示人與法的復雜關系,體現人文關懷和法治精神,以鮮明的現場感和新聞性凸顯節目特色。《法治在線》欄目的製作團隊來自中央電視台最具專業性的一線法治新聞報道隊伍,憑借多年法治新聞報道的豐富經驗和專業素質,《法治在線》已成為中國最具影響力和權威性的法治欄目之一。《法治在線》曾經第一時間獨家專題報道「貪官王懷忠案」、「劉涌再審案」、「馬家爵案」、「楊新海連環殺人案」、「西安寶馬彩票案」、「余振東外逃案」、「邱興華殺人案」、「邯鄲5100萬金庫盜竊案」等重大法治案件,已經成為中央電視台報道重大法治新聞事件、展示法治建設成就、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法制宣傳報道活動的最重要的欄目之一。
7. 講犯罪的電視欄目有哪些
1、《今日說法》
《今日說法》是中國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推出的法治專題報道欄目。
節目於1999年1月2日起每日中午12:38在中國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播出。
通過對發生在人們身邊的案件進行事實的報道、法律的分析及專家的點評,明辨是非,提高人們的社會道德意識和法律意識,達到普法宣傳教育的效果。
在這里,觀眾可以看到那些曾經對中國法治建設進程產生重要影響的事件、案件的真實記錄,以新的視野新的角度 ,重新審視歷史上和現實生活中發生的大案、要案、名案。
節目於每周一至周五20:57在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首播。
8. 法制新聞節目主持人是
法制新聞欄目的主持人女經蓓被南崔志剛。
9. 求跟法律有關的各個電視台的節目,
1、《今日說法》
是由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綜合頻道推出的日播法制欄目,由李曉東和元元主持。
節目以「點滴記錄中國法治進程」的理念,以「重在普法,監督執法,促進立法、服務百姓」為宗旨,全力打造「中國人的法律午餐」。
2、《法治在線》
是一檔兼具新聞時效性、法治思想性和法律服務性的法治新聞專題節目,於2003年5月1日開播在中央廣播電視總台新聞頻道開播。
欄目緊扣中國法治進程脈搏、關注法治領域熱點、揭示人與法的復雜關系,體現人文關懷和法治精神,以鮮明的現場感和新聞性凸顯欄目特色。
3、《經濟與法》
每天精心選擇一個典型案例,用三十分鍾悉心講述案例背後蘊涵的法理及規章制度,挖掘市場經濟活動中存在的法律缺失,及時傳播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欄目在經濟生活領域中的法制宣傳作用。
作為財經頻道唯一一檔法制專題節目,《經濟與法》著重向觀眾傳遞「經濟活動中的法律規則」,關注個體在經濟活動中的法律困惑,法律認識,以欄目的影響來推動市場經濟的規范化和法制化。
4、《法制編輯部》
於2003年11月09日晚9時52分亮相熒屏。欄目主持人是王欣。《法制編輯部》全長45分鍾。「警法前沿」節奏快,形式靈活多樣「湖雪法制劇場」由專業演員、法官、警察和普通群眾參加演出。目前已在農視網開通欄目官方網站。
5、《法治進行時》
自1999年12月27日開播以來,歷經十年風雨,以獨特的新聞視角、第一時間的現場報道以及真實、鮮活的法治案例獨樹一幟,成為北京地區收視率最高的欄目。新的一年,《法治進行時》將繼續秉承節奏快、信息量大的特點,成為第一時間發布法治信息、解讀法治案件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