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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非法集資月宣傳

發布時間:2021-10-27 06:20:41

A. 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是以混眼熟姓名者為主題 針對保險消費者和什麼

這種情況宣傳防範還是非常非常有利的,對於消費者有好處

B. 銀行怎樣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活動

活動如下:
一、認真組織,加強領導。
為切實做好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活動,支行成立以行長為組長、各部門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層層落實責任,協調、督促各部門順利完成工作任務。
二、加強學習,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通過集中學習、專題培訓等方式,向全行員工普及非法集資相關法律知識,增強員工對非法集資行為的法律約束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在加強學習的基礎上,組織員工進行小組討論,結合工作實際,從員工所處部門、崗位等實際出發,就如何遵守和落實「禁令」、有效預防和杜絕非法集資案件的發生進行有針對性的討論和交流,以此增強員工風險防範意識,引導員工自覺遠離和杜絕參與非法集資。
三、加大宣傳,向社會公眾提示風險

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利用條幅、展板、電子顯示屏等宣傳載體,通過張貼、展示宣傳標語、案例展示等形式,向客戶和群眾深入開展宣傳活動,讓客戶和群眾對非法集資的表現形式和特點有初步了解,增強社會公眾的風險意識,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在活動中,共懸掛宣傳條幅25條、展板21塊、電子顯示屏宣傳21塊,發宣傳資料47000餘份,起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通過學習和宣傳,使廣大員工和群眾充分認識到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切實增強了廣大人民群眾防範非法集資的意識,提高識假防騙的能力,使廣大群眾遠離非法集資,遠離犯罪。

C. 打擊非法集資的宣傳語

1、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後果自負。
2、參與非法集資,自己承擔損失。
3、打擊非法集資,共創和諧社會。
4、打擊非法集資,維護金融穩定,共創和諧社會。
5、打擊非法集資,維護群眾利益。
6、打擊非法集資犯罪,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7、打擊非法集資齊參與,同享社會和諧共受益。
8、抵制非法集資,警惕詐騙陷阱。
9、抵制非法集資,勿入陷阱。
10、抵制高息集資誘惑,理性選擇投資渠道。
11、防範非法集資,人人共同參與。
12、防範非法集資,人人有責。
13、非法集資,火葯桶!別碰!
14、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活動風險自擔。
15、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謹防血本無歸。
16、積極參與打擊非法集資行動,努力營造富民平安環境。
17、加大打擊非法集資工作力度,促進我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18、加大打擊非法集資力度,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19、加強法制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防範非法集資意識。
20、警惕非法集資,避免財產損失。
21、警惕借所謂的種植、養殖、生態環保投資、高科技項目、礦產開發、炒黃金、炒期貨等名義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
22、警惕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庄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
23、警惕以各類投資基金等名義、提供所謂高額回報的非法集資陷阱。
24、樹立正確理財觀念,警惕非法集資陷阱。
25、提高法律意識,警惕非法集資。
26、提高風險防範能力,自覺抵制非法集資。
27、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警惕貸款、非法融資和非法集資廣告陷阱,謹防上當受騙。
28、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夜暴富是陷阱。
29、維護金融穩定,共創和諧社會。
30、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維護我省金融秩序穩定。
31、遠離非法集資,建設美好生活。
32、遠離非法集資,腳踏實地致富。
33、遠離非法集資,拒絕高利誘惑。
34、在全市掀起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法制宣傳新高潮。
35、珍惜一生血汗,遠離非法集資。
36、自覺抵制非法集資,努力實現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

D. 中韓人壽防範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活動是怎麼樣的

為認真落實《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稱《條例》)有關要求,做好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增強人民群眾對非法集資的防範意識和能力,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2021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的通知》(銀保監辦便函〔2021〕688號)等文件要求,中韓人壽2021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正式拉開帷幕。本次宣傳月活動圍繞「學法用法護小家· 防非處非靠大家」主題開展,活動為期一個月(6月1日-6月30日),6月15日為集中宣傳日。中韓人壽將緊密圍繞 「學法用法護小家· 防非處非靠大家」活動主題,充分發揮所處行業的優勢,將《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的相關規定,通過多層面的活動,對社會大眾加大社會宣傳力度,對保險從業人員持續開展合規教育,積極普及金融保險知識,強化防範非法集資相關知識的普及教育,充分揭示非法集資的特徵和危害,幫助大家樹立風險防範意識,保持警惕自覺遠離非法集資,共同守護美好生活。

E. 樹立風險意識 遠離非法集資"防範非法集資專題宣傳月活動報告怎麼編寫

非法抄集資是一種違法行為,大多數都構成刑事犯罪,不僅破壞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而且直接危害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非法集資隱蔽性強,往往以合法設立的公司為載體、偽裝成正常的經營活動,通過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目的。非法集資一般通過推薦入會、熟人引導等形式傳播,在發展初期還可能提供一定「收益」,以引誘投資人繼續投資或發展下線,從而造成公司迅速發展的假象。一旦違法行為被發現,非法集資者會迅速銷毀證據並關閉公司,甚至攜款潛逃。由於涉案財產已被揮霍,盡管非法集資者最終被繩之以法,也難以追回投資者的嚴重損失。因此,提高人民群眾對非法集資的防範意識,是防範非法集資侵害的第一道防線。

F. 保監會防範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保險業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通知》(保監稽查〔2015〕263號)、《保險業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預警和查處工作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127號)等文件精神,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利川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利川市保險行業協調管理辦公室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並公告如下:
一、保險機構須嚴格按照中國保監會依法頒發的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的內容,在明確的經營區域和業務經營范圍內,開展保險經營。保險機構不得銷售未經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非保險金融產品。
二、未經保險機構授權,禁止任何保險分支機構及銷售從業人員擅自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
三、任何保險銷售從業人員不得越權或者假借所屬機構名義私自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若有違規行為,保險機構將保留或履行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如遇有任何保險機構或個人冒用保險公司名義或唆使您通過退保、轉保、保單貸款等手法,引誘您購買非保險金融產品,您可及時向保險公司反映舉報,也可向利川市保險行業協調管理辦公室舉報。
五、在選購保險產品時,您有權要求查驗保險銷售人員的執業證書,辨清保險機構名稱,務必警惕非法集資詐騙,以免上當。
六、您在購買所需要的保險產品時,必須通過授權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保費,以確保您的資金安全。
請廣大保險消費者務必清醒認識非法集資的危害性,抵制、舉報非法集資行為,確保自身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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