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經權和宅基地哪個好做些
一、什麼是農村宅基地?
答:宅基地作為與房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是指專門用於建造房屋(住宅)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說,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備建房屋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根據我國農民的長期生活習慣,農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如住房、廚房、牲畜房、倉庫、農機房、廁所用地;四旁綠化用地,如房前屋後的竹林、林木、花圃用地;其他生活服務實施用地,如水井、地窖、沼氣池用地等幾部分。在我國農村大多數地區,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
二、什麼是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答: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宅基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雖然農村居民住房全歸私人所有,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農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因此,農村居民新建住宅應當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過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並且不得轉讓、出租或抵押。
但如果國家建設需要徵用土地,或者鄉村的土地利用規劃、村鎮規劃需要改變土地用途,或村民宅基地的實際使用面積過大,遠遠超過當地規定的標准,經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報請鄉(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基本核算單位有權調劑或重新安排使用。但應對原有宅基地的建築物和樹木等給予合理賠償,不得平調。
三、宅基地使用權包括哪些內容?
答:宅基地使用權的泥人范圍比較廣泛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佔有權。2、使用權。3、在宅基地空閑處修建其他建築物、設施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人在主要住宅建築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圍內建築其他生產或生活需要的建築和設施。4、宅基地使用權人有在宅基地內種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權利。該種植的林木、花草、蔬菜歸使用權人所有。5、依法附隨房屋出讓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國家保護私有房屋合法買賣,繼承、贈與等權利。因房屋和宅基地連同一體,不可分離,所以,宅基地使用權必須連同房屋一並轉移。房屋所有權的變動,必須報請縣級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
四、宅基地與房屋的關系是怎樣的?
答:宅基地與房屋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二者的關系具體表現在:宅基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礎和承載物,沒有宅基地,房屋就無法存在,相反,沒有房屋,宅基地也將失去其存在的目的而不成其為宅基地,從而變成了一般的其他土地,因而二者在空間上是統一的,在法律概念上是一致的,房屋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則是以承載住房為目的的土地,二者密不可分,共同構成了有機聯系的整體。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的住房歸農民所有。這樣,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與房屋所有權主體存在著並非一致的情況,但農村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為農民享有。
五、我國《土地管理法》對農村宅基地作了哪些規定?
答: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該法第六十二條進一步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每戶農民建房用地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規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1、現在住房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2、農村居民戶除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3、經主管部門批准,由外地遷入的農戶無住房的;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口已遷入的;5、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1、出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2、一戶1子(女)有1處以上(含1處)宅基地的;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的;4、年齡未滿18周歲,又不具備分戶條件的;5、雖在農村居住而戶口未遷來當地的;6、其他規定不應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村民因住房出賣、出租而使宅基地達不到標准、或喪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請宅基地,但因兩戶的宅基地都達不到標准而相互調劑,經過批準的可以申請宅基地。嚴禁利用建住宅為名搞房地產開發和炒房地產的行為。對將現有住宅改為經營場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還應按其經營場所實際佔用土地面積,從經營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費。對於戶口已經「農轉非」的人員,應適時核減宅基地面積。另外,城鎮職工要求自費建房應由城建部門統一規劃,經地政部門批准後統一征地、建房,不準私自到農村買地、租地建房。
七、城鎮居民能否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答: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佔有、使用的權利。我國農村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帶有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將不予批准。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國土資源部2004年234號文件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根據上述規定,農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財產,村民可以依法處置。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能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八、宅基地使用權能否可以繼承?
答:《土地管理法》第6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國家及集體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確定由個人使用的,即公民對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權利。遺產必須是公民合法擁有的財產,所以,公民是不能將宅基地作為遺產繼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權。宅基地為居民、村民各戶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長期不變。宅基地的所有權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私房的所有權屬於私房產權人。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公民繼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隨著房屋而轉移給新的所有人。這也只是具體執行國家的行政法規,而不是繼承的結果。
『貳』 農經發【2015】2號《關於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知》是什麼內容
農經發〔2015〕2號文件是農業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檔案局六單位聯合下發的,其內容包括:一、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二、進一步明確總體要求;三、進一步把握政策原則(1.堅持穩定土地承包關系、2.堅持以確權確地為主、3.堅持依法依規有序操作、4.堅持以農民為主體、5.堅持進度服從質量、6.堅持實行地方分級負責);四、進一步抓好重點任務(1.開展土地承包檔案資料清查、2.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3.完善土地承包合同、4.建立健全登記簿、5.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6.推進信息應有平台建設、7.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五、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1.健全工作機制、2.加大宣傳培訓、3.嚴格資金管理、4.探索創新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5.強化監督檢查)。
『叄』 農經局屬於什麼單位,具體職能是什麼
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以海寧市農經局為例,海寧市農業經濟局 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研究、制訂和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相應政策、建議和措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 負責全局行政事務、文秘、檔案、保密、信息、安保、綜治、創衛、安全生產、後勤等工作以及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宣人事科
工作職責: 協助局黨委開展全局政治思想工作,承擔組織、宣傳、幹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設、信訪和離退休幹部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導工、青、婦等群團工作。協助局行政做好人事、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劃財務科
工作職責: 負責全局預算單位預算資金的管理工作,監督預算單位預算資金的使用,開展內部審計和財務收支檢查;協調農業項目的申報、驗收,檢查農業項目資金的使用,負責農業項目的績效考評;負責系統內財會人員的管理、清帳理財、票據管理、財務統計等工作;負責局級基本建設的核算。
經濟發展科
工作職責: 承擔市村級集體經濟扶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村指導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等日常工作;研究並提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的幫扶意見和建議等工作;協調全市農村經濟發展和扶貧開發等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建設科
工作職責:負責協調和實施以"美麗鄉村建設和村莊整治擴面提升工程為龍頭的現代新農村建設;組織開展"中心村培育"(城鄉一體新社區創建)和"萬名農民素質培訓工程"等日常工作;協調新農村建設中開展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承擔市建設現代新農村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村莊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萬名農民素質培訓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日常工作。承擔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教科
工作職責:制訂農業科技、教育和標准化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負責農業科技推廣項目的論證和實施督查;組織制訂農業地方標准,負責農產品質量監督和認證管理工作。
制訂農業科技人員及農民職業技術教育、實用技術培訓計劃;負責全市農業系列、農業經濟系統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推薦評聘和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承辦農業科技建設項目的立項報批和成果管理;組織實施農業科普宣傳及科技下鄉活動等工作。
法規科
工作職責:負責農業依法行政、行政審批、法制監督、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起草有關農業行政執法的規范性文件。
審核農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為;負責農業行政復議、聽證、應訴、理賠和錯案責任追究工作;受理違反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負責局屬執法機構的管理、協調;組織執法人員法制培訓等工作。
產業科
工作職責: 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業中介服務組織,負責農業龍頭企業審核認定;負責農業外經、外資、外貿和外事工作。
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和政策、農村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指導全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組織開展農業招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規模經營發展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負責承辦農業產業項目建設;負責全市農業高新技術及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等工作。
開發科
工作職責: 制定農業資源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承辦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負責全市農業區劃工作,貫徹落實農業自然資源管理條例;負責農業高新技術園區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建設的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工作;負責農產品基地和產業帶建設等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工作職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規劃;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制定全市農產品生產源頭監督檢測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農產品包裝、標識和轉基因農產品的監督管理和標准化基地建設工作。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監測工作;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和培訓等工作。
森林公安局
工作職責:依法查處發生在轄區內的各類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治安案件和授權的林業行政案件;組織協調森林消防工作,承擔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林木採伐和林權管理工作;負責林地徵用、佔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協調濕地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森林公安隊伍管理和隊伍建設;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3)農經權宣傳擴展閱讀:
海寧市農業經濟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嘉興市有關農業、林業、農村能源、農業機械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研究、制訂和提出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相應政策、建議和措施。
2、制訂農業、林業、農村能源、農業機械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林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
提出有關農林等產品及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3、參與研究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制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有關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系;指導、監督鎮、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和農村集體土地(含水面)承包管理,土地(含養殖水面)經營權流轉及農村集體資產管理。
指導和管理農村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管理、監督農民負擔工作。
4、研究制訂農產品市場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和建議;制定全市"菜籃子工程"基地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市區"菜籃子工程"年度建設項目和資金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蔬菜等副食品基地的開發建設與管理。
指導農副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高新技術和現代農業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負責農副產品產、供、銷的有關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
5、負責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工作和農業信息網路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供求等經濟信息;研究制定農業投入的有關政策、措施,完善農業投入積累制度。
6、協助市財政局制訂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計劃;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全市農業示範園區建設。
組織、協調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劃工作;參與小型農田基本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治工作;負責中低產田和池塘改造,農村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和花卉行業的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制訂農業教育、科技進步和推廣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科技成果推廣、農業科技項目的論證和推薦並指導實施;負責農技推廣體系建設。
負責農業技術教育、培訓工作,協助職改部門搞好農業系列及其它相關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的推薦、評聘和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審、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農牧業產品和種子、種苗、農葯、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防疫、檢疫、種畜禽監督管理。負責水域漁業監察、漁政漁港管理、漁船檢驗。負責漁業水域環境監測和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
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機監理。負責林政管理、森林資源管理、森林防火、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植物檢疫、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等工作;負責基本農田保護。
9、主管全市農牧漁業工作。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捕撈業和水產養殖業)的宏觀管理;研究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負責農牧漁產品、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
10、主管全市林業工作。負責制定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義務植樹、平原綠化造林和各類林業基地及工程項目的建設;指導國有苗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11、主管全市農村能源工作。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和可持續發展農業工作。
12、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工作。負責農機科技開發、推廣、培訓工作;負責農機管理和服務工作。
13、參與全市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外貿工作,加強國際間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與合作,積極組織農業出口創匯。
14、負責全市國有農場的指導管理;對歸口的企事業單位實行宏觀指導。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肆』 一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宣傳材料
廣濟村委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宣傳材料
[ 錄入者:jcdj | 時間:2008-04-21 17:02:45 | 作者: | 來源: | 瀏覽:293次 ]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深刻分析當前國內形勢,全面把握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的基礎上,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出發,確定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
我們黨歷來重視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採取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政策措施,糧食生產出現重要轉機,農業結構調整向縱深推進,農民收入較快增長,農村稅費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會事業進一步發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得到加強,農村呈現良好的發展局面。我國開始進入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新的歷史階段。
一、扎實穩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推進新農村建設是一項長期而繁重的歷史任務,必須堅持發展農村經濟為中心,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促進糧食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必須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不斷創新農村體制機制;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農民生產中最迫切的實際問題,切實讓農民得到實惠;必須堅持科學規劃,實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逐步推進;必須堅持發揮各方面積極性,依靠農民辛勤勞動、國家扶持和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使新農村建設成為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行動。在推進新農村建設工作中,要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議,不強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強求一律;要引導扶持,不包辦代替。
二、新農村建設的全新表述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在於「五句話、二十個字」即「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
生產發展:就是要打牢物質基礎,既要有較快的增長速度,更要注重增長的質量和效益。
大力推進現代化農業建設,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加強農業設施建設,調整農業生產結構,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深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穩定發展糧食生產,優化農業生產布局,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加快農業標准化,健全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動植物病蟲害防控體系;合理利用資源,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生活寬裕:就是要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是全面建設農村小康社會的著力點。
堅持以人為本,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採取綜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廣泛開辟增收渠道。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擴大養殖、園藝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和綠色食品的生產。積極開拓農民外部增收潛力,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積極發展鄉鎮企業、農村個體私營等非公經濟,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引導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和城鎮有序轉移,切實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加大扶貧開發力度,改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繼續完善現有農業補貼政策。通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努力使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增長率持續達到5%以上。
鄉風文明:就是要在農村形成文明健康的精神風貌,培養較高素質的新型農民。
加快發展農村教育事業,加大農民培訓力度,大力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大力發展農村文化事業,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斷建立健全農村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體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鄉規民約,破除陳規陋習,依法管理宗教活動。
村容整潔:就是要改善農村人民環境,使農村的發展得到合理規劃。
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加大各級政府對農業和農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強化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農村道路、安全飲水、農村能源、改廚改廁等設施的投入,完善電力、廣播、通訊、電訊、電力等配套設施建設。使農村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供水系統快捷衛生,電力設施安全齊備;加強農村環境建設,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溝渠水塘、院落畜圈的整治,加強危舊房屋更新改造,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和優美的生活環境;搞好鄉村建設規劃,因地制宜地建設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風情的民居民宅,美觀實用,節約土地。
管理民主:就是要加強和完善農村民主法制建設,創造和諧的發展環境。
發展和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堅持群眾路線,學會與群眾商量辦事,不斷增強做好新時期農村工作的本領;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制度,搞好村務公開、政務公開和財務公開,逐步建立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機制,教育引導農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不斷增強集體經濟服務功能,積極發展「民管、民辦、民受益」的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加強農村法制建設,加大法制宣傳和教育力度,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新農村建設的「四位一體」
新農村建設的「新」在於「四位一體」全面推進的全新思路。新農村建設不是簡單的修路、建房,而是按照統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這一主線,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全面推進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四位一體」的發展,努力建設繁榮、富裕、民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在具體思路上,不僅注重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改善村容村貌,更注重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不僅重視在經濟上保障農民的物質利益,更重視在政治上尊重農民的民主權利,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不僅強調立足於促進農業和農村自身的改革與發展,更重視工業支持農業、城市帶動農村;不僅立足於解決當前的突出問題,更注重謀劃長遠,提出了保障新農村建設持續進行的政策框架。
四、我縣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圍繞「繁榮農村、富裕農民、提高農村綜合文明程度」這個目標,以發展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為中心,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把工業與農業、城鎮與農村、城鎮居民與農民作為一個整體,統籌謀劃。結合現代新昆明南城、西城建設,突出統籌城鎮和鄉村規劃建設、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勞動就業與社會保障和社會事業發展等重點,推進農村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會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重點,著力推進我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
五、縣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基本原則
以發展為中心的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調整農村生產關系,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千方百計促進農民增收,不斷增強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尊重農民意願的原則。以人為本,著力解決農民生產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切實讓農民得到實惠。
統籌協調的原則。以科學發展觀統籌區域經濟、社會環境及城鎮和鄉村發展整體性,妥善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的關系,堅持生產與生活條件同步改善,建設與管理同步推進。
科學規劃的原則。要尊重農村建設的規律,統籌兼顧合理布局,揚長避短、突出特色,搞好總體規劃和具體布置,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
從實際出發的原則。要注重實效,不搞形式主義;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協商,不強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強求一律;要引導扶持,不包辦代替。
分類指導原則。要根據鄉(鎮)、村的資源、區位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採取多種方式,探索實踐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多種建設方式。
發展各方面積極性的原則。黨委和政府要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切實加強農村公共事務管理和服務,要把廣大農民投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依靠農民辛勤勞動、上級扶持和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使新農村建設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六、我縣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目標
經過十年的努力,2015年,基本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農村經濟穩步健康發展,基礎設施完善,生態環境優良,農村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全面發展,村容村貌整潔,農民素質及農村綜合文明程度顯著提高,城鎮化、工業化、農業現代化水平邁上一個新台階,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5年翻一翻,達到6456元,與現代新昆明建設同步,使廣大農民實實在在享受到新農村建設帶來的實惠,廣大農村初步呈現環境優美、和諧安康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面貌。
七、我縣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要任務
堅持以產業化發展為支撐,以農民增收為核心,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目的,以深化農村配套改革、完善政策體系為保障,以農民為主體,以調動農民積極性為根本,以建立市場化配置資源的機制為動力,努力形成資源共享、利益共得的城鄉發展格局。針對我縣各鄉(鎮)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實際,以昆陽、晉城、新街、二街、上蒜、寶峰等中心鎮為重點,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扎實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思路,著力推進「三個集中」,即:工業向園區集中,耕地向規模經營集中,農民向集鎮集中,努力提高農業產業化、工業化、城鎮化水平。以建設小康、文明、生態、和諧村為載體,著力培育產業、發展經濟,強化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態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努力使產業發展形成新格局、農民生活有新提高、公共服務形成新體系、鄉村面貌呈現新變化、鄉風民俗形成新風尚、民主管理形成新機制。
「十一五」期間,在做好規劃,統籌開展城鄉產業、基礎設施建設、勞動力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事業等關乎農村發展的基礎性建設的同時,確定35個村重點推進。2010年,按照城鎮發展規劃,使昆陽、晉城周邊農村融入城鎮,成為城鎮社區;25%的村發展成為符合現代新農村的要求的小康示範村;大多數村有實質性進展,取得明顯成效,農民純收入顯著提高。2006年,按照典型示範、逐步推開、每年集中扶持一批的工作思路和「有特色,有普遍性意義,農民有要求,有增長」的試點要求,按區域(城鎮、壩區、山區、半山區),分層次(條件好、條件一般、條件較差),積極與市級對接,重點選擇10個村,圍繞提高農民收入、村莊規劃、環境整潔、人蓄飲水、「一池三改」、鄉風文明等農民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問題,開展新農村建設綜合試點工作,取得經驗後在全縣推開。
八、生態環境建設的「一池三改」
加大扶持力度,以建設生態村模式為重點,以戶為基礎,村為載體,著力實施生態家園富民工程,扎實推進「一池三改」(沼氣池、改灶、改圈、改廁),積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清潔能源,加快推進農村沼氣、省柴節能灶、秸桿汽化等農村能源建設,推動家居生活清潔化,庭院經濟高效化,農業生產無害化。自2007年起,與新農村規劃建設相銜接,在上級補助的同時,縣財政對「一池三改」的農戶每戶再補助500元。
九、村莊整治的「四清四化」
加快村容整治步伐,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現象。從今年起,按照整潔、衛生、文明的要求,廣泛開展村莊環境整治「四清四化」活動。(「四清」即:清理土堆、石堆、柴草堆,做到堆放有序;清理雜草、糞便、垃圾,做到定點存放、定期處理;清理亂挖亂圍,平整地面、拓寬公共空間;清理人畜居舍混建,實行有效分離。「四化」即:修整村街巷道,清除亂搭亂建,做到村莊整潔,道路硬化;改水、改廁、整治臭水溝、死水塘,做到環境凈化;在村莊四旁、主要街道兩側和空地栽樹種花,進行綠化;鼓勵有條件的村莊安裝路燈,實現村莊亮化)。力爭到2010年,全縣大多數村莊較好地改變「臟、亂、差」現象。
十、廣濟村建設重點及建設項目
(一)主要內容:
1、在增加農民收入,培育產業方面:
①引進2--3個蔬菜新品種,進行推廣種植,增收效益明顯;
②建一個5畝蔬菜育苗基地,並實施規范化管理示範;
③成立廣濟村蔬菜種植協會;
④協助當地5個冷庫進行技改和達標,鞏固和發展蔬菜基地建設;
⑤進行廣濟村產業結構規劃。
2、在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
①拆除小廁所485個,修無公害公廁10個;
②修建新村至老村長220米,寬8米主的幹道一條;
③支砌通過村中富有塘主要排洪溝道,長600米,寬2米,並且溝兩邊布置綠化帶;
④支砌村邊公路(昆洛路)旁溝,長150米寬1米1條;
3、加快公其事業方面:
①建村文化娛樂場所一個,700 m²;
②全面排查一次五保戶,特困戶,確保救濟。
4、在村莊改造和環境整治方面:
①廣泛開展「四清四化」村莊環境整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②協調縣規劃局對村莊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完善32畝新村建設土地手續;
③粉刷村莊外牆,共計 間。
5、在農民基本素質方面:
①組建優良蔬菜科技示範60戶,輻射帶動農戶600戶;
②示範戶先進實用技術入戶率和到位率達100%,建立入戶欄案和入戶掛牌數到位率達100%;
③舉辦各類適用技術培訓20期,培訓1000人次;
④進行建設1700平方米科普活動中心,擴建科普活動室60平方米,新建科普宣傳欄120平方米。
6、推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基層組織建設方面:
①加強村民自治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兩公開、四民主」機制;
②繼續創建「五個好」村黨支部,深入實施「雲嶺先峰」工程。
對不起,改造前的沒有,多了發不出去!
『伍』 農經局是什麼單位
負責根據農業法、農業土地承包法、統計法、會計法、審計法、農民負擔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工作。
2、負責各鄉鎮土地承包管理、監督雙層經營體制政策實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調解與仲裁、土地承包經營雙流轉指導工作。
3、負責鄉鎮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監督農村集體資產法規實施、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界定、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登記、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變更審核、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交易監督管理、農村集體資產收益管理工作。
4、負責各鄉鎮農民負擔管理、監督農民負擔項目審核備案、農民負擔試點監測、農民負擔執法檢查、農民負擔案件查處與信訪處理工作。
5、負責各鄉鎮農村財務管理、監督農村財務制度實施、農村財務會計管理、農村財務審計管理農村財務公開制度實施、農村財務會計隊伍管理、農村財務電算化實施工作。
6、負責各鄉鎮農村經濟統計管理、監督農經收支監測、農民收入與負擔監測、農經統計信息管理、農經統計數據分析、農經統計體系建設。
7、負責各鄉鎮農村經濟體系管理、監督農業「綠色證書」管理、農經業務崗位培訓。
8、負責各鄉鎮農經站工作人員、業務人員培訓工作。
9、承辦縣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陸』 什麼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是一種物權登記。按照我國法律,對不動產物權要通過登記明確權屬加強保護。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權等都要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以更好地保護所有權人的權利。
(1)有利於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促進黨在農村基本政策的落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礎。
把土地承包關系搞扎實,把老百姓承包的地塊、面積、空間位置等進一步搞清楚,有利於夯實黨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推動黨在農村基本政策的落實到位。
(2)有利於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生產經營積極性。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登記頒證,是建立城鄉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重要舉措,能夠依法落實農民的土地財產權,讓農民的財產權益依法得到有效保護。
(6)農經權宣傳擴展閱讀:
截至2018年12月6日,全區共調查承包農戶895萬戶,應確權農戶886萬戶,實測耕地8247萬塊、4776萬畝,實際確權承包地面積4473萬畝;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和登記簿870萬份,占應確權農戶總數的98.19%;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831.9萬本,頒證率達93.89%。
我區建成了自治區、市、縣三級確權成果資料庫和信息管理平台,14個設區市均提交了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基本完成情況的報告,全面完成農村土地確權工作成果縣級自查、市級核查和自治區驗收工作。111個縣(市、區)的農村土地確權成果數據全部通過農業部初檢。
通過開展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妥善解決了承包地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確認農民對承包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利,為推進農村各項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礎。穩定了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優化了農業資源配置,推動了農村產權制度改革。
『柒』 農經工作包含哪些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機構稱為農經站,站內從事農村集體經濟管理的工作人員稱農經員。農經員主要履行宣傳農村經濟政策、貫徹執行《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中央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積極搞好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牧民負擔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業產業化經營管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管理、農村經濟統計管理、農村經濟體系管理、農經依法行政工作,抓好農村稅費改革後的減負工作及減負的監督與管理,做好農村財務管理人員培訓等職能。
『捌』 農經站的鄉鎮農經站人員職能
以鄉鎮農經站主任為例,職責:
中心主任
1、負責會計服務中心的全面工作,保證「雙代理」工作的正常運行。
2、嚴格遵守國家的財經政策、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較強的組織能力和財會素質。
3、審核村級報帳員所報批的原始憑證、結算票據的合理、合法、真實,對審核票據加蓋印章以示負責。
4、負責對核算單位財務制度執行和會計服務中心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管工作。
(8)農經權宣傳擴展閱讀
相關工作要求
1、不斷完善「村賬鎮管」財務手續:凡涉及相關村從「村賬鎮管」賬戶支取資金,由村級報賬員交鎮「村帳鎮管」資金出納、涉及村經管站做賬人員和鎮「村帳鎮管」資金的會計進行簽字確認,報相關掛點村領導和分管經管站領導簽字,最後鎮長簽字同意才可申領資金。
2、鎮經管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落實「坐班」制度,正常上班期間不得無故脫崗、離崗,一經發現,由鎮紀委按照相關工作條例進行嚴肅問責。
3、鎮經管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工作落實,不得相互推諉,要嚴格遵循有關財務紀律,不得刻意迴避、故意拖延,若經發現,將嚴格按照有關工作條例進行處罰。
4、各村、鎮(屬)辦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鎮經管站的工作安排,及時進行報賬,原則上一季度必須報賬一次,對未按時間要求進行報賬的,暫停村級一切財務手續的辦理,同時由鎮主要領導對相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累教不改者,將提交鎮紀委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玖』 農經站到底是幹嘛的啊
農經站,是市、縣、鄉、鎮在農業與農村工作的一個職能部門。它的工作涉及農村經濟、政策、計劃、土地、生產體制、農業承包、發展、扶貧、分配、產業化、銷售、農產品加工、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二輪土地承包等諸多方面。
農經站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和宣傳《統計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法》和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條例及有關規定。 二、負責做好農村經濟調查、統計、分析,掌握全縣農村經濟發展現狀,為各級各部門制定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計劃提供依據。 三、負責做好農產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農村基點調查。 四、強化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指導農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轉農村土地,合理開發利用荒山、荒坡、荒灘、荒丘等資源;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調查、調處,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五、強化農村集體資產及財務管理。清理核實村組歷年形成的債權債務,摸清農村集體家底,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和增加新的債務。同時,尋求化解村組債務的有效途徑,幫助村組逐年化解債務。 六、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開展農民負擔監督,做好良種補貼、種糧農戶補貼等各項補貼資金的預算、兌現。嚴禁收費單位或部門抬高收費標准和亂收費,加重農民負擔。 七、承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村容村貌整治、新農村示範村等項目的規劃、申報和組織實施。 八、培訓一批善管理、會經營的農村財務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體資金,確保集體資產保質增值。 九、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做好登記注冊、項目申報、制定章程制度,並監督實施。 十、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