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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陷阱法制宣傳

發布時間:2021-09-20 00:10:06

A. 結合自身實際,談一談在求職過程中如何利用就業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首先要知道招聘陷阱有哪些:

1.非法中介陷阱:在「皮包公司」的保護下,犯罪分子騙取求職者信任,與求職者簽署協議,收取各種名目的費用後,攜款潛逃。

2.媒體網路陷阱:犯罪分子通過在一些小報、招工網站、手機群發等方式發布虛假招工信息,詐騙求職者前來應聘,通過電話聯系、匯款等方式詐騙錢財。

3.找硬關系陷阱:犯罪分子謊稱關系廣、能力強,可以為求職者打通關系找工作,再以花錢打點的名義騙取錢財。

4.臨時租用辦公場所辦公陷阱:犯罪分子打著虛假單位的旗幟,在人員流動量大的熱鬧地段租賃臨時辦公地點,以豐厚的待遇條件吸引應聘人員。

5.試用陷阱:許多求職者上崗後一般都會有三個月到六個月的試用期。有些單位利用這一條款,要麼在這一期間少付工資,要麼到期後蓄意辭退。

6. 傳銷陷阱:用人企業高薪誘惑,吸引求職者。當新人剛被騙到異地後,斷絕其與外界的一切聯系,也不讓其看電視和報紙,在一個封閉的環境中密集地灌輸一夜暴富的思想,喚起人們對金錢扭曲的追求。

二、關鍵要懂得如何識別招聘陷阱:

「招聘陷阱」的套路其實並不深,其目的就在於「收斂錢財」。據勞動部門介紹,求職者在找工作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查資質:可通過工商行政網站、紅盾網查驗對方是否是正規公司,是否具有合法資質。

2.用人單位是否要求收取求職費用:《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其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3.用人單位是否承諾高薪厚職。

4.謹慎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5.不要將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輕易交給招聘者。

對於招聘陷阱總要防範於未然,知道招聘陷阱大多是怎樣的,然後去識破才能更好的防範。所以對於如何去防範招聘陷阱就要以上兩點的招聘陷阱知識了。

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逐步走向市場化、法制化的今天,作為改革的直接承受者和參與主體,高校畢業生在其整個擇業求職過程中也應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遵守市場規則,並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很多畢業生由於勞動維權意識的薄弱,面臨很多求職的問題,譬如試用期沒工資、試用期不簽合同、試用期被辭退、用人單位遲遲不買社保、被迫無薪加班加點等等,這一系列的問題都是違法侵害畢業生的行為,畢業生要用於站出來,爭取自己應有的合法勞動權益,別毫無怨言地成為任人宰割的小綿羊。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逐步走向市場化、法制化的今天,作為改革的直接承受者和參與主體,高校畢業生在其整個擇業求職過程中也應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遵守市場規則,並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畢業生就業求職活動中的政策法律依據

為切實保障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順利進行,保障畢業生就業活動的有序開展,;近年來我國政府和有關部門制定了一系列的就業政策和法規。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一是教育部及有關部委關於畢業生就業的規范,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暫行規定》;二是各地方就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方實際情況出台的有關畢業生就業的規范性文件,用於規范指導本地方的畢業生就業;三是高等學校結合學校實際,根據國家的就業方針、政策和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工作意見制定的本校工作實施辦法、細則。與畢業生就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

二、畢業生就業求職中個人權益保護的重要環節

從高校畢業生求職擇業程序來看,一般有以下主要環節組成:了解有關就業政策,收集處理就業信息,做好個人求職資料准備和心理准備,參加「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活動,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離校報到等。在上述環節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見面「雙選」、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報到等階段客觀上對畢業生合法權益保護來說相對比較重要。

三、畢業生就業權益的主要方面和保護

畢業生作為畢業生就業的重要主體之一,根據目前就業政策法規的有關規定,畢業生在就業求職過程中主要享有以下幾方面的權益。

1、接受就業指導權我國《高等教育法》中規定,「高等學校應當為畢業生、結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和服務」。由此可以看出從學校接受就業指導和服務是畢業生的一項重要權益。各高校應成立專門的學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對畢業生進行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2、平等就業權畢業生在參加就業求職過程中,應當享有平等就業權。平等就業,應當包括及時、全面准確地獲取就業信息,就業時公平、公正,擇優推薦,參加「雙選」時與招聘單位自主洽談協商等方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並軌招生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自主擇業。只要符合國家的就業方針、政策,畢業生就可以自主地選擇用人單位,學校、其他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干涉。公正推薦是學校的基本責任,也是畢業生享有的最基本的權益。

3、公平待遇權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的過程中,應當公平、公正,一視同仁。公平受錄用權是畢業生最為迫切需要得到維護的權益。

4、違約求償權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協議後,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提出變更或解除協議,均須得到另外兩方的同意,並應承擔違約責任。對於用人單位無故要求解除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有權要求對方嚴格履行就業協議。對於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履行就業協議等方面更多的應當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自我保護。

四、畢業生就業求職中個人權益的自我保護

畢業生權益保護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畢業生自我保護,畢業生自我保護一般體現在以下方面:

1、熟悉和了解有關法律常識及規定,自覺提高畢業生個人法律意識。畢業生應了解目前國家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范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熟悉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這是畢業生權益自我保護的前提。如果在就業過程中因為所謂的公司規定或部門規定與國家政策法規有抵觸,侵犯了自己的權益,則可以依據法規辦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 簽好就業協議書,充分發揮就業協議書的作用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權利義務的書面文本,一般是由國家教育部制定統一格式。畢業生也須認真簽訂好就業協議。因為在我國健全和完善畢業生就業工作法律法規體系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盡管少數省市做出了一定的嘗試,但從全國范圍來看還沒有足夠的法律依據和形式替代現行的就業協議書。而在畢業生就業實踐中,一些單位在與畢業生、學校簽訂「三方協議」後,依據「就業協議書」中「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協議書的備注欄中明確,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的條款,還要與畢業生再簽訂一份比較詳盡的勞動合同。

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及其補充條款時一般應著重注意以下方面:

(1)查明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是否合格 協議雙方的資格是否合格是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這里主要是指用人單位的資格)。用人單位,不管是機關、事業單位還是企業(不包括私營企業),必須要有進人的自主權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備進人的權力,則必須經其具有進人權力的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因此,畢業生簽約前,一定要先審查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2)有關協議條款明確合法。 協議書的內容是整個協議書的關鍵部分,畢業生一定要認真審查。首先審查協議內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和政策;其次審查和仔細推敲雙方權利和義務是否合理;第三要審查清楚除協議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即補充協議,並審查清楚其內容。按照《勞動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就業協議書協議內容至少應具備以下條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務期;工作崗位;工資報酬;福利待遇;協議變更和終止條款;違約責任等。

(3)簽訂就業協議的程序要合乎程序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簽約時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續。首先,畢業生要簽名並寫清簽字時間;其次,用人單位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必須加蓋單位公章並註明時間,不能用個人簽字代替單位公章;第三,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後需將協議書交給學校畢業生分配主管部門履行相關手續,以便及時制定就業計劃和順利派遣。

(4)寫明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協議當事人因過錯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它是保證協議履行的有效手段。鑒於實踐中畢業生及用人單位違約率有所增加的狀況,協議書中違約條款就顯得更為重要。因此,在協議內容中,應詳細表述當事人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後應負的責任,同時還應寫明當事人違約後通過何種方式、途徑來承擔責任。這樣,才能更有利於當事人雙方履行協議,也有利於以後違約糾紛的解決。

3、遵循市場規則,預防侵害自身合法權益行為的發生。

畢業生在就業求職過程中,無論是自薦,應聘,接受面試、筆試,洽談就業意向,都應本著 "真誠、信實、平等"的原則,以自身實力參與競爭,雙向選擇。同時,要有風險意識,對於有些用人單位招聘人員時,誇大優厚條件,以欺騙手段吸引人才的做法要有提防戒備心理,預防侵害自身合法權益行為的發生。在畢業生就業報到過程中,畢業生也應對自身權益有所了解、善於進行自我保護。

4、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由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的不盡成熟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尚不健全,在加以社會風氣、人們舊觀念、舊思想的影響,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不公平現象,對畢業生就業求職正當權益予以侵害。針對侵犯自身就業權益的行為,畢業生有權向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進行申訴並聽取他們的處理意見,同時也可提交給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進行調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 求職中常見的六大陷阱有哪些

求職中常見的六大陷阱:

1、推薦工作式陷阱

主要方式:這種欺騙行為,主要是一些掛著職業介紹所的介紹工作地方,或者是假稱學校的老師之類和你扯得上一點關系的人,他們一般號稱在某公司有認識的熟人,能給你推薦工作,只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這些騙子一般會主動出擊,要求幫你推薦工作,但是前提是你得繳納「推薦費」。繳納完推薦費之後,要不就是根本就不能再找到人,要不就是拿到推薦信以後,前去應聘,你發現推薦信並不起作用,或者目前這家單位根本不招聘這個職位。

2、收費式陷阱

主要方式:還有一些公司在招聘的時候,以招聘錄用為借口,徵收一部分的押金或者是保證金,或者以入職培訓的名義,騙取求職者的財物。這類詐騙在輕松許諾工作機會的同時,對方就會對你提出收費要求。國家相關法律有「用人單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證金、集資等作為錄用條件」的明文規定。

3、信任式陷阱

主要方式:還有一些詐騙分子,這很好地利用了大學生現在的一些不樂意幹活,只是想掙錢的心理,用一些輕松的網上工作來招聘大學生工作。許多學生在相信後,騙子會先用一兩次的甜頭騙取學生的信任,之後再利用信任伺機作案。這類陷阱需要學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輕信他人,也不要在嘗到甜頭後就失去戒心。

4、試用期式陷阱

主要方式:這種方式就是,試用期的時候工資很低,讓一些新人根本就熬不過試用期,然後辭職之後再同樣的方式招人,周而復始,降低成本。另外一種手段就是非法延長試用期。《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5、虛假廣告陷阱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會上為了招到條件較好的畢業生,會誇大或隱瞞自己的某些情況。比如:在發布招聘信息時,往往故意擴大用人單位規模和崗位數量,進行虛假宣傳;或者把招聘職位寫得冠冕堂皇,不是「經理」就是「總監」,但實際上卻只是「辦事員」、「業務員」,根本沒有廣告上寫的那麼誘人。

6、協議陷阱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擇業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就業協議一經簽訂,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按照有關規定,就業協議不能代替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這樣就可能在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糾紛。常見的畢業生簽就業協議過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為以下幾種:

a. 用人單位不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

b.用人單位不跟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

c.用人單位不將承諾寫入合同

d.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霸王合同」

求職中常見的六種心理:

1、面對就業,感覺茫然不知所措。

眼看著大學四年一眨眼就過去了,很多人根本沒有做好步入社會的准備,曾經的「天之驕子」大學生們,非常渴望在社會中找到自己喜歡的又能充分發揮自己才能的行業和位臵,但對自己究竟能夠做些什麼心裡卻缺乏了解,所以會感到茫然,不知所措。部分大學生過高地估計自己的知識和能力水平,對一般用人單位不屑一顧;還有一些大學生過低估計自己的水平,對自己缺乏自信,優柔寡斷,不能向用人單位充分展示自我,從而坐失良機。在就業的過程中,這些都容易引起職業定位的偏差,出現好高騖遠或者悲觀失望的情況,經過幾次選擇失敗之後,就會產生手足無措的感覺,心理一片茫然,嚴重地影響了就業的選擇。

2、自卑或者自負。

很多大學生都覺得自己在大學幾年裡,似乎什麼都沒有學到,容易產生自卑心理。有心理學家分析認為,其實自卑感強的同學最主要的問題是對自己的能力缺乏了解,缺乏信心,這是大學生很容易產生的消極心理。面對改革的浪潮,看到人才市場的激烈競爭,涉世未深的大學生產生自卑心理是正常的,也是比較普遍的。自卑感產生的原因很多,有生理的、環境的、家庭的或社會的原因,但是主要還是心理因素造成的。比如:在擇業中總是自己拿不定主意,過分退縮,對自己能勝任的工作也不敢說「行」。自卑心理是大學生進行就業選擇時必須消除的心理障礙。而社會上工作總所需要的開拓精神和自信心,這正是自卑心理所缺乏的。自信心是求職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心理素質,求職時畏首畏尾會給人無能的印象,使求職不易成功。所以我們要正確評價自己。要糾正過低的自我評價,多找自己的長處,即使微不足道也不要忽略。人都有所長,利用自己的優勢以長補短,尋求成功的經驗。

另一部分則是有自負心態的大學生,高不成低不就說的就是這一類人群。盲目攀高心理及調適盲目攀高即對主客觀條件的估量不夠准確,不能正確評價自己的素質和條件,一心追求大城市、大公司、高工資。這是由於畢業生沒有完全正確地認識自己,自我評價過高,所以求職中不肯屈就,對稍有不對胃口的用人單位就抱拒絕態度,結果是錯過機遇,難以就業。還有的畢業生沒有調整好自己的擇業心態,只是想找待遇及工作條件最好的單位,或者是最熱門的單位及最前沿的行業,而不顧自己的專業或自己的某些缺陷是否適合這一行業。克服這種心理,就要正確客觀地評價和認識自己的優點和缺點,然後根據自己所學的專業謹慎地進行分析,看看什麼樣的行業或單位既可以讓自己學以致用,又可以很好地發揮自身特長,發展自己的興趣和愛好,充分展現自己的個性,而不是盲目地找尋社會上的熱門行業和前沿行業。

3、嫉妒心理。

在求職過程中還有一個比較麻煩的心理問題,就是當看到別的同學早早的簽了工作,而自己還在忙碌的投簡歷求職的時候,容易產生一種焦慮甚至嫉妒的心理,這是一種不好的心理。這個問題可能出現的幾率比較高,因為大家找到工作總會有個先後順序,而且每家企業之間也有差別,這時就容易產生這種不健康的心理因素。對於這種情況,我覺得首先要調整好情緒,要相信自己,也許幾次面試失敗了,但這並不意味著自己就真的不行,也許是自己的性格並不適合這個工作。就算是真的失敗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要知道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在每次面試失敗後,不應該盲目的自卑,即使自卑也解決不了任何實質性問題。只有每次總結經驗,看到自己和別人的差距到底在哪裡,從而進行改進完善,努力使自己更加強大才是真道理。

求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1、不太清楚從什麼時候開始做就業准備 ?

2、應該通過哪些有效途徑獲取招聘信息?比較理想的網站有哪些?

3、如何製作高質量的簡歷 ?

4、網投簡歷時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

5、參加招聘會時應該做哪些准備?

6、進行網投和通過招聘會求職各有哪些優勢和不足?

7、校園招聘的宣講會是否有效?

8、對於幾乎沒有工作經驗的大三實習生或者應屆畢業生來說,企業比較看重的是什麼?

9、既想要考研或者公務員,同時又想找工作,該怎樣合理安排和分配時間?

10、感覺自己學的專業沒有什麼發展前途,不知道應該找哪種類型的工作,很難找到專業對口的工作?

11、在校的時候沒有拿過獎學金,沒有擔任過學生幹部,參加的活動也不是很多,是否意味著找不到好工作?怎樣突出自己的優勢?

12、面試准備應該從哪些方面著手?

求職的技巧:

1、做好降壓和緊張的准備

應聘的時候人們往往會因為自己的壓力和緊張感而以失敗告終,這樣是很不劃算的。如果你有壓力和緊張的話不妨試試將面試官們的話題帶到你最擅長的話題里,這樣你就可以盡情發揮你才能而且你也不用怕緊張了,在不行你可以事先告訴面試官你的緊張感和壓力感,這樣你就不會因為緊張造成失誤而得到面試官的不滿了。

2、注重時間

在你要面試和求職的時候一點要注意時間,在求職的前一天就要做好准備把時間定好,提前到達面試的地方,你要等面試官而不是讓面試官等你,時間就是金錢,你耽誤他們的時間就是在耽誤他們掙錢,然而當他們想要錄用你的時候也會考慮你一點時間概念都沒有這樣就會把你淘汰掉。

3、求職的地點

看看你求職的地點是什麼樣的,環境是什麼樣的,有沒有可以求職利用上的來提高求職的成功率。一定要細心觀察,不要放過每一個地點,這樣你就可以舉例說明自己是如何適合這個工作了。

4、提前調查好自己要求的職位,也就是調查市場

看看自己求職的公司是怎麼樣的?發展的如何?打好提前量,多了解一些對自己沒壞處,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

5、在自己的簡歷上做做文章

比如說在簡歷上把自己的性格和喜好都展露出來,別露的太明顯,把簡歷做的個性一點,有必要的話可以請專門做簡歷人幫忙。目的是用簡歷吸引人。

6、細節方面

細節決定一切,不要錯過每個面試的過程,一定要牢牢記住看看什麼環節有縫隙抓住來給面試官一個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的面試。


C. 關於煤礦招工陷阱的電影叫什麼

盲井 上固體礦床開采時老師放的電影

D. 招聘中有哪些常見的詐騙手法

招聘中有哪些常見的詐騙手法:

1、「媒體網路」招聘詐騙

犯罪分子通過郵箱,微信、微博、簡訊、網站發布虛假招聘信息,誘騙務工者前來應聘,以購買復雜資料、考試提綱等方式詐騙錢財。

由於網路信息量大、范圍廣,提供了很大的求職空間,成為越來越多人優先考慮的求職途徑。一些網路騙子也就乘虛而入,編織各種美麗的招聘陷阱,誘騙求職者把錢存入指定的賬戶以達到詐騙目的。

2、「皮包公司」合夥行騙

一些勞務中介所為了獲取應聘者的信任,與一些騙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夥進行詐騙。即先由中介單位以推薦工作為名收取報名費、服務費等,後由騙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假裝招聘工人,收取體檢費、服裝費、押金等費用,再編織種種理由拒絕上崗或中途辭退。

3、收取服務費後借口敷衍

一些中介部門在醒目地點張貼相當誘人的招聘啟示吸引應聘人員上門,在收取一定的服務費後稱宣傳的職位已滿,並承諾盡快聯系合適的單位,讓應聘者留下聯系方式,但其根本沒法兌現,然後尋找各種借口敷衍。

一般應聘者求職心切,只能採取一檔多投的方法以盡快上崗,只要能找到工作,且被騙錢財金額不大,也就自認倒霉了。

4、臨時租用辦公場所辦公

一些不法分子打著虛假單位的旗幟,在人員流動量大的熱鬧地段租賃臨時辦公地點,以豐厚的待遇條件為誘餌,大張旗鼓進行招聘,在騙得多人上當交納一定的報名費後,立即攜款逃之夭夭。待應聘者等不到上崗通知找上門來時,才發現早已是人去樓空或物是人非了。

5、吹噓有關系要錢疏通

詐騙分子吹噓自己門路廣、關系多,可以通過「關系」幫事主找到「好」工作,但為了疏通關系需要花錢,但是當事主交錢後,騙子要麼逃之夭夭不見蹤跡,要麼好工作遙遙無期。

6、群發招工信息騙取費用

「某酒店因業務發展需要,誠招業務員,年齡18~40歲,月薪8000元;某服裝公司招聘女工,月工資3500元……」騙子一般以優厚的工作待遇為誘餌,抓住求職者急於找工作的心理,通過手機群發招工信息的形式,等待受騙者上鉤。

如果求職者打電話過去咨詢,往往被要求交報名費、押金等。這些人在騙取錢財時,根據報名者的急切程度來決定報名費和押金的數額,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不等,得手後便把手機號和銀行賬號一同注銷。

E. 求職季開始了,哪些陷阱需要注意,以防被騙

選對求職渠道,避免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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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應聘
不要到非法中介機構應聘,不要輕信街頭小廣告。在一些縣市勞動力市場周邊有許多招聘的小廣告,這些小廣告往往打著直招、急招的名義,表示面試通過就可以直接上班。這一類的小廣告大多為非法中介機構張貼。其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招聘信息引誘求職者上當,當應聘者將「押金」交上後,「招聘人員」就人間蒸發,音訊全無。
合法正規的職介所一般具備「三證」:一是勞動部門頒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二是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三是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這些證件須上牆公示,並注有舉報電話。同時,外來務工人員在無法判斷中介機構是否合法的情況下,必須把握一個很重要的原則,那就是要細看發票是否正規,不要輕易交納費用。求職時要弄清相關的繳費標准和規定,不能隨便繳費,並且有權拒絕各種不合理的收費。提醒求職者找工作最好到政府部門批准設立的大型人才勞動力市場,以免上當受騙。>>>>
互聯網應聘
通過互聯網方式應聘的,首先要選擇正規就業或人才網站,然後確認心儀單位的真偽,不要被那些誘人的待遇和薪水所迷惑,更不要貿然向招工者提供銀行賬號匯錢。
應聘前這些招聘陷阱你得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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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類:虛假職位信息
1.以招聘之名盜取個人信息
有些不法分子以招聘為名收集簡歷騙取個人信息進行違法行為,因而求職者在填寫簡歷時不要隨便泄露家庭電話等,也要早做預防跟家裡人交流過有利用家庭電話的詐騙行為。當對方要求提供奇怪的證明材料時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向不了解的「招聘單位」透露有關任何自己的隱私信息,一旦發現侵權跡象應當即報案。
另外,找工作時不要將本人的身份證、暫住證等有關證件隨意交給招工者,防止被騙子所控制和脅迫。
2.以招聘之名非法斂財
調查顯示,職場中最大的騙局當屬收取保證金、押金,其比例佔到了28.16%。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包括押金或保證金),所以在任職初期需要先繳各種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規模很小、態度惡劣卻敢開口收取服務費的中介機構,一定是想騙取求職者金錢的非法組織。遇到交錢時就應當提高警惕,牢牢到按住錢包是求職應聘過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
上崗前的體檢是常規的程序,即使是公司所指定的體檢醫院也必須是正規醫院,如果是私人診所、非正規醫院就可能存在較大的風險,在體檢完之後向求職者收取超額的體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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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類:通過招聘對應聘者進行壓榨
1.招聘時設下薪酬陷阱
應聘時多個心眼,不清楚的地方要問明白。比如,一年是十二薪還是十三薪?試用期待遇如何?時間多長?加班時間費用如何計算?如此種種,問清楚就不會糊里糊塗地上當,吃了啞巴虧。
2.粉飾職位信息騙取勞動力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會上為了招到條件較好的畢業生,會誇大或隱瞞自己的某些情況。比如:在發布招聘信息時,往往故意擴大用人單位規模和崗位數量,進行虛假宣傳;或者把招聘職位寫得冠冕堂皇,不是「經理」就是「總監」,但實際上卻只是「辦事員」、「業務員」,根本沒有廣告上寫的那麼誘人
不要被聽上去體面的職位所迷惑,仔細詢問職位的工作內涵和細節,是求職者在與招聘者面談過程中必須要做的。另外,一些用人單位看準了求職者的求職心切,以試用期為名賺取廉價勞動力,在試用期滿後立即解僱員工。有關人士提醒,諸如「本廣告長期有效,長年招聘,且報名不受限制」的招聘廣告,求職者一定要小心。
3.剽竊求職者作品
有些用人單位看似正兒八經地進行筆試面試等以考試之名要求職者完成一份作品,無償侵佔設計程序、廣告文案等他人的勞動成果。這就是所謂的智力陷阱,求職者需倍加小心。
>>>第三大類:通過招聘侵害人身安全
1.以高薪誘人加入非法機構
如果招聘者誇誇其談,反復強調招聘職位輕松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誘人加入傳銷、色情及其它非法機構。被控制人身自由的,應沉著應對,向家人、朋友報信,或者找到機會及時報警。
2.面試地點是臨時租借來的賓館等地
正規的單位一般都有固定的辦公場所,若招聘單位面試地點選擇賓館等臨時租借來的地方,要高度注意,謹防上當受騙。
3.招聘單位只有手機單一聯系方式
接到面試通知時,要問清對方的辦公地址和固定聯系電話,若招聘單位只有手機單一聯系方式,要高度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4.晚上預約面試
若接到安排在晚上的面試通知,要高度警惕,要找理由改到白天上班時間,晚上就不要出去了,特別是女孩子,切記!
5.招聘面試在偏遠的地方
絕大多數招聘單位不會主動派車去接應聘者,應聘時勿與陌生人到偏僻地方,勿將手機等財物借給陌生人。發現被騙應及時報警。
6.誘騙到外地上班
若需要到外地面試、工作,外地對你來說,人生地不熟,在對單位沒詳細了解的情況下,要特別小心謹慎,不要冒然行動,謹防上當受騙。
應聘成功,也得步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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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試用期」,小心永遠都是臨時工
求職時要先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真有用人意向,不要被那些常年招人、常年換人的不法單位所蒙騙。一般來說,單位用人有試用期是正常的,試用期的薪水一般都不高,等到轉正之後,薪水會有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為了使用廉價勞動力,抓住畢業生急於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試用期的牌子,看起來非常規范,待試用期一過,以種種理由告訴求職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就將其解聘了。這樣的公司不斷地炒人,畢業生永遠不會成為正式員工。
試用期間要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如試用期間的勞動合同、工資單、考勤表等,凡是能夠證明自己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工作起始日期、工作內容等的證據,都要保存好。一旦發現權益受到侵害,如不付報酬、薪金過低、工傷拒賠、違規延長試用期等,要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提起仲裁和訴訟,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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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跳進合同圈套,悔終生
與用人企業簽合同時,求職者要「三看」:一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合同無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確、清楚、完整,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三看勞動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須簽書面合同,試用期內也要簽合同。
一些企業會事先起草好勞動合同,合同中寫明有「工人在生產過程中注意安全,出現安全事故廠方不負任何責任」等條款,外來務工人員一旦簽下了這類「生死合同」,遇到安全事故很難獲得賠償。因此,這類「生死合同」一定不要簽,簽訂勞動合同時,要靜下心來認真閱讀各項條款,對不明白的約定要多咨詢細掂量,避免在發生糾紛時,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在遇到有高報酬、優厚條件的工作時,請保持清醒的頭腦,在多方求證確認之前,一定要謹慎,以防被騙。
合同附則往往不被求職者重視,一旦發生爭議只能啞巴吃黃連,可謂是「隱形陷阱」。有些外企指定,一旦發生爭議,必須到外方指定法院解決。飄洋過海打官司不僅費用高,而且多少帶有地方保護色彩,普通求職者無疑處於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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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放棄社保,高薪背後是陷阱
在大學生求職招聘中,一些單位聲明高工資,以此為誘餌,但卻以不給職工上社會保險為條件。負責人的解釋是:錢沒有少一分。但是,初入社會的學生需要意識到,沒有保障,即使再高的工資也是不妥的。
◆萬一遇到「求職陷阱」該怎麼辦?
一旦發覺上當受騙,要及時向招聘單位所在地的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或公安局派出所報案,尋求法律保護。但由於勞務詐騙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勞動、人事等部門,求職者應該根據情況選擇最有效的投訴部門,若被投訴對象為合法機構,求職者可以找勞動部門;若求職受騙情況特別嚴重、詐騙金額大,可以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
◆別被陷阱嚇壞,最全簽約攻略送給你
求職大戰硝煙彌漫,有些畢業生馬上面臨簽三方、落實合同、處理檔案。小編在此提醒大家,簽約要慎重,千萬別大意!簽三方要注意什麼?哪些合同要慎簽?檔案如何處理?單位拒收怎麼辦?簽了三方不想去怎麼辦?史上最全簽約攻略,看這里,就夠了!

F. 求職中常見的招聘陷阱有哪些

1、推薦工作式陷阱
主要方式:這種欺騙行為,主要是一些掛著職業介紹所的介紹工作地方,或者是假稱學校的老師之類和你扯得上一點關系的人,他們一般號稱在某公司有認識的熟人,能給你推薦工作,只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這些騙子一般會主動出擊,要求幫你推薦工作,但是前提是你得繳納「推薦費」。繳納完推薦費之後,要不就是根本就不能再找到人,要不就是拿到推薦信以後,前去應聘,你發現推薦信並不起作用,或者目前這家單位根本不招聘這個職位。
2、警惕收費式陷阱
主要方式:還有一些公司在招聘的時候,以招聘錄用為借口,徵收一部分的押金或者是保證金,或者以入職培訓的名義,騙取求職者的財物。這類詐騙在輕松許諾工作機會的同時,對方就會對你提出收費要求。國家相關法律有「用人單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證金、集資等作為錄用條件」的明文規定。
3、警惕信任式陷阱
主要方式:還有一些詐騙分子,這很好地利用了大學生現在的一些不樂意幹活,只是想掙錢的心理,用一些輕松的網上工作來招聘大學生工作。許多學生在相信後,騙子會先用一兩次的甜頭騙取學生的信任,之後再利用信任伺機作案。這類陷阱需要學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輕信他人,也不要在嘗到甜頭後就失去戒心。
4、警惕試用期式陷阱
主要方式:這種方式就是,試用期的時候工資很低,讓一些新人根本就熬不過試用期,然後辭職之後再同樣的方式招人,周而復始,降低成本。另外一種手段就是非法延長試用期。《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G. 大學生寒假兼職易遭遇「招工陷阱」

春節將至,不少用人單位都出現了“用工荒”,很多用人單位都將目光投向了即將放寒假的大學生。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在做兼職的過程中,不少大學生因社會經驗不足、維權意識不強等原因,遇到過形形色色的招工陷阱。
春節將至,不少用人單位都出現了“用工荒”,很多用人單位都將目光投向了即將放寒假的大學生。12日,記者走訪了福建農林大學、福建師范大學、福州大學至誠學院等高校,看到在食堂附近的宣傳欄上、宿舍樓下、電線桿、樹幹上,張貼著各色的招工信息,還有不少人事人員“上門”招聘。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在做兼職的過程中,不少大學生因社會經驗不足、維權意識不強等原因,遇到過形形色色的招工陷阱。
在農林大學,面對眼花繚亂的高薪招聘信息,許多大學生都向記者表示,不知真假,不敢輕易嘗試。大二的陳同學告訴記者,相較於網路、傳單上提供的招聘信息,他更願意相信校內社團發布的信息。
“在網上找兼職可得留個心啊。”林同學告訴記者,她8日在某兼職QQ群上找了份打字員的工作,就遇到騙子。對方讓她填一份簡歷,簡歷欄里除了個人信息外還有銀行卡號。“他說簡歷要審核,會給我的手機發一個驗證碼,我沒留意就直接報給他了。”小林說,等她看清手機驗證碼的內容時,發現原來是支付寶發來的,她當下就查詢了卡里余額,發現卡內495元錢不見了,之後再也聯系不上對方。
福建師范大學倉山校區大二女生卓同學向記者講述了她因為沒簽合同,差點拿不回錢的經歷。去年國慶的7天假期,她和朋友一起到台江的某商場做導購員。當時商場的老闆承諾說,兩人一天能賺160元。因為做的是短工,而且覺得商場又不會跑掉,所以卓同學當時就沒想簽兼職合同的事。“沒想到,國慶結束後,我們去找老闆要錢時,老闆竟然說再等等。”之後卓同學幾次三番發簡訊向老闆討薪,但都無果。
“拖了兩個多月,到12月時才把錢給我。要不是我一直討,可能就不給了。”卓同學說。
在采訪過程中,記者發現只有極少數的學生,會在做兼職的過程中與用人單位簽訂兼職合同。
楊老師表示,學校不鼓勵學生在寒假的時候去這些公司。“即使有學生想去,也一定要徵得家長的同意,並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去。”楊老師說。
記者采訪了福州其他高校的一些老師,均表示了和楊老師一樣的看法。
福建知信衡律師事務所陳偉坤律師表示,現在一些用人單位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不足、急功近利的心理,打著“高薪”的旗號設下陷阱。陳律師建議,為了保障大學生的合法權益,還是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內容應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福利待遇、合同雙方的權利及責任等,合同的條款越細越好。“如果能選擇日結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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