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法的宣傳形式
1,目前,中國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這個事情,所以,公安局這么做談不上違法,這么做也是習慣
2,關於雜訊方面不能超標造成環境污染
㈡ 怎樣宣傳是文明宣傳,合法有哪些形式
如果是廣告宣傳行為是要辦理許可證的。
㈢ 網上宣傳廣告犯法嗎
不違法的,其實就是廣告商的錢再分配,想做好的話非常麻煩,有興趣的話看看這個吧http://www.fossick.org/cashfiesta.htm
㈣ 這種宣傳與營銷合法嗎
我認為呢,嚴格上來說是不合法的。商家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㈤ 公共場所宣傳共產主義合法嗎
共中央印發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開列「負面清單」,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加大反腐懲惡力度,強化巡視監督,切實解決好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豐富的實踐為黨內法規制度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共產黨員網推出「以案說紀」系列策劃,用案例故事對六大紀律進行解讀,方便黨員幹部學習貫徹《條例》。
黨章規定,黨員有義務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了「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屬於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並對處分情形作了明確規定。
《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案例故事】河南省三門峽市盧氏縣文廣新局原局長賈建濤:酒後尋釁滋事損壞他人車輛
2014年4月29日,三門峽市盧氏縣文廣新局原局長賈建濤等人到河南廣播電台商洽「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演出活動有關事宜。午餐期間,賈建濤違規飲酒。午餐後,賈建濤與司機到省廣電局停車場取車回盧氏縣,發現自己乘坐的車輛被另一轎車堵住無法駛離,他撥打了後車車主張某的手機,對方沒有接聽,他便直接將後車上的雨刮器掰斷扔到地上,然後跑到河南廣播大廈的10樓辦公室尋找張某,並在辦公區域大聲喧嘩。隨後,保安趕來,將其帶下了樓。
據媒體報道,車主張某回到廣電局院內,聽說自己的車被損毀,立即攔住准備離開的賈建濤要求賠償。「醉酒的男子先是坐在車里大罵,然後下車撕打張某。」一些目擊者稱,張某被扯拽了20多米,胳膊多處淤青紅腫。
此事被河南廣播電台及網路媒體報道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4月30日,經盧氏縣委研究決定,免去賈建濤文廣新局局長職務。通過調查取證、核實其違紀情況後,經盧氏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㈥ 學校對外宣傳資料要有什麼才合法
我覺得主要是學校的證件,如果學校是合法的,並且有教育局的所有印章,應該是可以直接印刷宣傳的
㈦ 國家有法律規定學校門口不允許宣傳合法廣告嗎
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您在學校門口做廣告宣傳時,應盡量不要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㈧ 宣傳單上面印了(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犯法嗎
不合法。
2010年11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明確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經營者不得在格式條款中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釋格式條款等六項權利。按照該辦法,「解釋權歸商家所有」等條款均為無效。該辦法的出台,為規范合同簽訂、維護消費者權益提供了強有力依據,執法人員發現「解釋權歸商家所有」等違法行為時,均可有法可依。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中均有明確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更是直接將「本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貨」等說法列為違法條款,最高可處以3萬元罰款。
最終解釋權:
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最終」是「最後」、 「末了」的意思。也就是說,再也沒有餘地。「解釋」是指說明含義、原因、理由等。「最終解釋權」就是最後說明含義、原因、理由的權利,再也沒有商量的餘地。可見,商家在推銷商品時,為什麼都願意加上一句「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了。一句最終解釋權的廣告語掩蓋了某些商家欺騙消費者的實質,他們丟掉了商家本來應有的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原則。
商品介紹中的「最終解釋權」,是指在商品介紹的內容存在漏洞或者當事人對商品介紹內容的理解產生分歧的場合,對漏洞或爭議內容作出最後決斷性說明的權力。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布了《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其中部分內容直指近年來社會反映強烈的經營者利用「霸王條款」損害消搐者合法權益問題,類似「本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貨」「如遇損壞只賠償同類膠卷」等不平等格式條款被列為違法條款。
㈨ 國家有法律規定學校門口不允許在公共場合宣傳合法廣告嗎
既然是合法廣告,那麼在學校門口就允許宣傳。只要不對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造成影響和干擾,就沒有問題,國家法律法規也沒有規定,合法的廣告不可以在學校門口等公共場合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