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陽光體育運動的活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全國學校體育工作會議和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關於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通知》(教體藝〔2006〕6號)精神,貫徹「一切為了學生 」的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激發學生運動興趣,培養學生的鍛煉習慣,錘煉學生勇敢頑強、堅韌不拔的意志品格,促進學生在身體、心理和社會適應能力等方面健康和諧發展。特製定本方案。
一、活動安排
1、活動時間
每天「兩操」、午間及下午第三節課後的20分鍾。
2、活動內容
第一部分:廣播操(時間15分鍾)
師生隨著音樂輕輕的走出教室下課,學生在班主任的帶領下來到操場,隨音樂整隊列做廣播操。負責:各班帶隊老師(第一節上課教師)
第二部分:課間操自由活動(時間10分鍾)
以班級為單位開展隊列訓練、健身操排練等。負責:班主任及體育教師、音樂組教師。
第三部分:游戲活動(時間20分鍾)
以年段為單位,成立游戲活動中心,在學生午間進校後自由開展活動。一至三年級在周三課間操時間以班級為單位教學生游戲;四至六年級周四在課間操時間以班級為單位教學生游戲 負責:各年段游戲中心成員、班主任;監督:各崗位值日教師
第四部分:自由活動時間(時間10—20分鍾)
自由活動時間,學生在下午第三節下課後到操場自由活動,可以跳皮筋、打球、跑步、快樂體育公園活動等。監督:操場及一樓崗位值日教師
3、運動安全保證
根據低、中、高年級學生年齡特點,本著由小到大科學運動規律安排運動量。
在整個活動中,指導老師除教給學生科學的鍛煉方法外,必須注重學生活動安全,特別是學生在使用體育器材時,必須在老師親自指導下合理使用,杜絕一切哪怕是微小的體育傷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