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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宣傳方案

發布時間:2021-09-12 06:11:19

『壹』 論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完善

進一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
作者:嚴素萍時間:2007-11-21 22:11:00來源:論文天下論文網
摘要:全面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實行公共財政的必然選擇。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同時也遇到了重重阻力,離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對此,本文擬從加強改革的認識、解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中的委託代理問題以及深化配套改革、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等角度來探討進一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關鍵詞:國庫;集中支付;委託代理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國建立公共財政體系的重要內容,是我國現階段建立現代財政國庫制度的核心內容。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是改變現行的財政資金層層撥付程序,由國庫集中支付機構在指定銀行開設國庫單一賬戶,所有預算單位需要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款項時,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國庫支付機構審核後,將資金直接從單一賬戶支付給收款人的制度。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是解決財政資金使用中諸多問題的治本之策,是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重大措施,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實行公共財政的必然選擇。目前,已有33個省份實施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並向城市、縣級推進。按照中央的統一設計和要求,2005年起我國將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一、存在的問題
集中支付制度試點改革已歷時三年多,總的來看,試點進展順利,運行平穩,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初步建立,資金收付方式日益規范,收付效率明顯提高,財政監督明顯加強。但離全面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還有相當大的差距,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由於改革觸動了某些利益集團的既得利益,再加上對改革的認識不足,使改革遇到了重重阻力。在分散支付條件下,各部門和單位使用資金時,不受預算硬約束,自主性強,資金存入銀行既可生息,又可作為爭取項目貸款的條件。改革後,這些好處將不復存在,因此,地方和部門自然會有抵觸和阻撓。另外取消政府部門在商業銀行的賬戶,商業銀行減少了信貸資金的來源,銀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受到影響,也會給政府帶來一定的壓力。
認識上的不足主要是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財政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存在誤解。許多人認為國庫集中支付使得財政資金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都歸屬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將不再擁有這些權力,這成為預算部門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不理解、不支持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事實上國庫集中支付的目的是在不改變單位的資金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的前提下,取消單位賬戶,建立單一賬戶體系,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強會計監督。
二是預算單位和代理銀行在資金支付清算中存在以下違規或不規范操作問題:一是違規將財政預算內資金轉撥到原有的實撥資金賬戶;二是違規改變財政預算內資金的用途或使用性質;三是違規將財政預算內資金轉出專戶並轉儲大額定期存單;四是使用預算內資金違規發放政策補貼;五是違規提取現金,並以虛假發票大量提取財政資金;六是代理銀行違規劃轉財政預算內資金。這些問題的發生,反映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政策還存在薄弱環節。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交易主體分為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和代理銀行三方,其中,具有交易信息劣勢的財政部門是委託人,具有交易信息優勢的預算單位與代理銀行構成代理人,它們之間形成委託代理關系。委託人和代理人存在較為明顯的信息不對稱現象。例如,在財政直接支付活動中,預算單位可能會憑借信息優勢及較小的風險約束來偽造虛假收款人,提供虛假收款人賬戶,偽造、變造或提供虛假合同、虛假申請等,一旦違規行為得逞,財政資金由國庫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劃出或轉移到非法「收款人」賬下。對於財政授權支付而言,風險則更大,預算單位可能會提供虛假收款人賬戶,騙取或轉移財政性資金,或與基層代理銀行及有關人員合謀騙取或轉移財政性資金。倘若不能有效減少財政部門與預算單位、代理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就無法遏制國庫集中支付中出現的「異化」現象。
三是相關的配套改革尚未跟上,成為進一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的瓶頸。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後,政府的財政資金撥付管理發生重大變革。國庫支出數將取代現行財政撥款數成為財政支出數。這樣,國庫核算信息將成為政府財政信息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對國庫核算電算化的要求也提升了一個檔次。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獨立的國庫會計核算和資金清算系統,財、稅、庫、行之間尚未實現橫向聯網,部門預算的無紙化操作難以實現,這將嚴重影響工作效率和信息傳遞速率的提高。同時,我國相當一部分人民銀行地市級中心支行的賬戶管理手段落後,結算秩序不符合要求,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效果的發揮帶來了消極影響。
相關的法律法規仍不完善。我國現行的《預演算法》是1994年通過的,而《國金庫條例》則是1985年通過的。隨著我國的財政收入制度改革、財政支出制度改革、公共財政體制的建立等改革的不斷深入,已有許多地方不能適應改革的進程,加上相關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制度不健全等一些因素,使得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缺乏足夠的法律制度保證。

二、應採取的措施
針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實際運行中所存在的以上問題,筆者認為可以通過採取以下措施來解決相應的問題,並進一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
第一,應當加強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宣傳力度,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認識。必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財庫[2001]24號)文件中關於「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的現代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指示精神,真正做到統一思想,求得共識才能做到兼顧各方面的需求,處理好新制度建設中的問題。充分認識到「集中」不是「集權」、「收權」,也不是財政部門與其他部門財權的轉移和重新分配,而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財政發展要求,必須進行的一項重大改革。
第二,針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中出現的委託代理關系問題,可以借鑒新制度經濟學的解決方式,圍繞著構建國庫集中支付監督制約機制展開。
首先應健全代理銀行的篩選機制,充分利用現有商業銀行的網路系統,選擇具有資信的商業銀行作為財政日常支付業務的代理銀行。具體確定代理銀行,原則上要按照市場經濟原則,引入競爭機制,通過招投標進行。
其次應建立完備的國庫集中支付監督機制,緊緊圍繞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財政資金收付實時監測為中心,以現代信息網路技術為支撐,以國庫集中收付系統和動態監測系統為手段、以內控管理和外部監管制度為基礎,綜合運用多種監管方式、強化財政事前事中監管的現代財政資金收付監督管理模式。(1)財政部門要以實施「金財工程」為契機,加快財政部門與代理銀行的微機聯網步伐,實現財政與代理銀行信息資源共享。(2)建立資金支付有效制衡機制和國庫集中支付內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財政資金支付參與主體之間的相互制衡機制,資金用款計劃的申報、審核、批復,財政授權支付額度的審批,以及資金的申請、支付、審核、復核、清算、會計核算、信息管理等各個環節,相互獨立、互為制約。二是建立財政部門、預算單位、代理銀行財政資金支付清算的內控管理制度,防止資金支付清算風險。(3)完善財政直接支付與財政授權支付的後續監管機制,對財政資金進行跟蹤問效。(4)建立國庫集中支付的投訴機制。及時受理預算單位、代理銀行和收款人投訴,研究投訴受理的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認真解決好資金支付中發生的投訴問題。
再次應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1)在財政部門與預算單位、代理銀行之間實行績效合同制度。把預算單位、代理銀行的薪酬和考評與貫徹國庫集中支付政策的好壞緊密聯系起來。(2)提高預算單位、代理銀行違規行為的成本。代理人之所以要做出違背委託人意志的行為,很大程度上在於它們能夠獲取額外的好處,而不被委託人發覺;或即使發現,損失也很小。因此,要提高代理人產生機會主義行為的成本,通過利益激勵約束代理人的行為,以最大程度地符合委託人的利益取向。
第三,必須深化配套改革,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推進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必須進行配套改革,這些配套改革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抓緊制定和完善改革的配套制度辦法,以適應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需要。如及時修訂《國家金庫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抓緊做好《財政資金支付管理辦法》及相關資金清算等辦法上升為法律或部門規章等工作,完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法制建設,增強改革的權威性、合法性與不可逆轉性;研究修訂《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等制度;研究制定改革後單位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國庫支付憑證的使用和管理辦法、代理銀行代理財政業務手續費的支付標准和預算單位提取現金管理辦法,既方便預算單位用款又保證改革規范有序進行。
二是全面推進財政其他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作用。推進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離不開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和收支兩條線改革的同步推進。部門預算編制改革是國庫集中收付的基礎,只有將預算編制細化到具體預算單位和具體支出項目,國庫部門才能將改革推進到基層預算單位,將資金支付到項目並監督資金的正確使用。政府采購是財政資金直接支付的重要前提,政府采購規模越大,財政直接支付的額度越高,國庫集中支付的效果就越明顯。因此,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必須與部門預算和政府采購改革相互促進,才能共同構築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充分發揮改革的效能。
三是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提高財政資金支付效率。進一步簡化用款計劃審批程序,特別是要簡化財政內部對用款計劃的審批環節。如對人員和公用經費的審批程序可直接報送到國庫部門予以審批,或直接按照均衡撥款的原則在每月底自動產生下達用款計劃;進一步規范財政部門的審批時限,盡量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批,保證單位及時用款;改進和簡化資金清算程序,節省清算時間,延長單位使用資金的時間,方便單位用款。同時,建議人民銀行制定電子住處的使用和管理辦法,逐步取消紙技憑證的傳遞,實現網上資金的無紙化清算。
參考文獻
[1]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財政部國庫司。國庫集中支付基本業務釋要(一)———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J].預算管理與會計,2005,(7)。
[3]田發,田友春。構建國庫集中支付監督制約機制[J].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4,(12)。
[4]河南省財政廳國庫處。深化財政國庫制度改革的建議[J].預算管理與會計,2004,(11)。

『貳』 國家是否有國庫銀撥給湖南的少數民族

親愛的網路用戶:
您好!
很高興為您解答!

國家和地區都有針對少數民族公民的優撫方案和政策,但主要是依據當地實情或者少數民族公民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的政策,一般不會直接給予發放現金的方式(除非是突發自然災害)。
建議您找當地的民政部門進行了解咨詢,是否有針對當地的一些具體政策。

『叄』 國庫存款的管理遵循什麼原則

其一,制定具體辦法要盡量避免與有關法律、法規相沖突。
其二,堅持節約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原則。
其三,堅持簡便易行,不影響各部門、各單位正常資金使用的原則。
其四,正確處理國庫集中支付與單位財務管理關系的原則。
其五,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制定具體辦法要在財政部改革方案的基礎上,結合本地的改革實際進行。
其六,堅持積極穩妥,分類實施,逐步到位的原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到各方的利益關系,必須做充分的調研和宣傳工作,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以減少改革的阻力。具體實施時,要先易後難,對各種資金合理分類,分步實行集中支付。

『肆』 國庫支付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和計劃

為了適應財政收支管理體制的改革要求,充分發揮會計核算中心在當前財政收支管理中的作用,重點解決國庫集中支付體制如何應用現有的會計核算中心的操作平台,全面實行部門預算管理及國庫集中支付,避免重復建設的問題,有必要對會計核算中心在財政收支管理體制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進行積極的探討和給予重新定位。
一、集中會計核算制度在我區的實踐
(一)集中會計核算制度的架構
福田區自2002年成立會計核算中心以來,開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集中會計核算制度,目前納入集中核算的單位已有169家,基本上涵蓋了(除醫院外)所有的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在集中會計核算的框架下,實行資金所有權不變、資金使用權不變、財務自主權及會計法律主體責任不變的三不變原則,區會計核算中心對各報帳單位進行會計服務和會計監督。目前我們會計核算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現有編制內人員6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設4個核算科以及資金科、綜合科共6個科室。核算中心對各核算單位的各項費用嚴格以人大批準的部門預算為基礎,在部門預算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實行項目核算,核算中心內部建立了一整套以用友ERP-NC系統為操作平台的會計集中核算網路,該系統網路核算功能強大,運算快速、核算質量高,可以根據需要提煉出各種准確的會計信息,為領導和各相關部門使用,該核算系統還建立了與結算銀行的專線連接,實現了銀行帳戶的適時查詢和電子對帳,方便快捷,同時通過區信息中心提供的伺服器埠實現了與外網的安全對接,使各核算單位可以通過互聯網訪問核算中心網站,進入帳務查詢系統,及時方便地查詢到自己所需要的財務信息。會計核算中心的業務實現了制度化、程序化運作,在加強管理,防腐保廉、堵塞漏洞等方面,發揮著積極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集中會計核算後的效果
區會計核算中心成立以來,在規范會計核算方法、執行財經政策法規、統一規范開支標准、強化會計監督機制、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促進機關廉政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效果。較好地達到了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控制費用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的目的。
僅2004年度,核算的資金總量就達到67億元,其中總收入34.01億元,總支出33.9億元,費用支出22.22億元,占當年財政支出總額的63%以上,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納入集中核算後,基本上杜絕了「小金庫」現象,各部門的人員經費和專項經費嚴格按照財政預算范圍內開支,各項獎金、補貼、加班、誤餐補助費確定了統一的標准,徹底改變了過去那種苦樂不均的現象。由於強化了對資金調撥、費用報銷憑證的審核制度,使得挪用財政資金、侵佔國家資產的現象得以有效控制,實現了防腐保廉工作的關口前移,從而確保了財政資金的安全運轉和有效使用。
二、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通報制度的建立
(一)部門預算通報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我區部門預算通報制度是建立在人大對部門預算細化的要求基礎之上的,會計核算如果只注重按會計科目的分類歸集各項費用,而不對部門預算項目進行核算,就很難達到對各部門預算項目進行監控的目的,雖然我區目前部門預算項目的編制還比較粗放,預算項目間相互串用現象還不可避免,但准確的按預算項目歸集費用,對於加強財政預算管理,指導下一年度的預算編制,使部門預算逐步趨於合理和完善顯然有著重要的作用,核算中心利用現有的會計核算軟體,通過建立輔助帳的方式,成功地實現了在按會計科目分類核算的同時,又按照部門預算項目歸集費用,從而能夠及時、准確地反映出各核算單位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使得會計核算與部門預算相適應,並且定期進行通報,這樣既可以對部門預算實施會計控制,同時還可以對下一年度預算的編制提供更科學、合理的會計依據。
(二)部門預算通報制度的執行
我區自2004年6月開始執行部門預算通報制度,是由區會計核算中心,根據各核算單位在部門預算執行過程中的財務收支及財務管理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並將分析結果提交區財政局審核後報常務副區長批准作出;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通報,分季度通報、半年通報和年度通報三種;季度通報只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較突出,需要及時預告的單位作出;半年通報和年度通報是對所有集中核算單位執行部門預算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後作出。
會計核算中心現有核算軟體能夠准確核算各單位費用開支情況,並能檢索、提煉、歸納和分析各種需要的財務信息,為實行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通報制度提供了技術上的保證,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通報制度的建立,引起了各單位對嚴格控制各項費用開支的高度重視,增強了各單位嚴格執行部門預算的自覺性,對於督促各核算單位嚴格執行部門預算,提高政府績效,降低行政成本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部門預算通報制度與財政管理
嚴格控制部門預算開支是財政管理的職能,因此,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通報制度的執行必須是在財政部門的嚴格監督下進行,會計核算中心是依據會計核算的信息優勢配合財政部門實施部門預算管理工作,會計核算中心在會計核算中實行預算控制的依據是由財政部門編制,經人大審核批準的部門預算,因此,通過會計核算中心的部門預算管理系統,完全可以達到配合財政部門加強預算控制,強化預算約束的目的,從而使財政管理的職能得到充分的體現。嚴格地說,集中會計核算與強化預算控制是屬於同一財政管理體系的兩個環節,是互不矛盾的,相互依存的關系。
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通報制度的具體落實,依賴於對會計核算中心資料庫中各類核算信息的檢索和利用,具體建立在財務分析的基礎之上,會計核算中心每季度對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及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綜合的財務分析,並將分析結果用《福田財務專報》的形式,向領導及相關部門通報,同時對於單位獎金、補貼、加班、誤餐補助、交通車輛等費用開支過大,排名前列的單位發出報警通知。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通報制度自執行以來,切實提高了各單位控制各項費用的自覺性,部門預算管理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三、國庫集中支付的特點及操作程序
在財政資金的管理中,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是市場經濟國家普遍採用的一種支付方式,在我國,改變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國庫資金分散支付方式,已勢在必行,然而,從國庫集中支付涉及到的技術條件、法律環境、管理體制、人員素質和各地千差萬別的財力基礎等諸多方面因素來看,實際上在明確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國庫集中支付可以有多種不同的實現形式,因地制宜的在實踐中採用一種合理的、行之有效的實現形式,並不斷地進行改進與完善,最終達到規范的目標才是科學的態度,經對國內部分地區國庫集中支付實踐的調研,各地做法也都不盡相同。
具體分析國庫集中支付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一)國庫集中支付的特點
單一賬戶,就是將所有的政策性財政資金全部集中到國庫,並規定所有的財政支出必須由國庫單一賬戶直接支付。
集中支付,即支出單位的財政資金都集中存放在國庫,有利於財政部門對資金加強統一調度和管理,從根本上改變目前財政資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門和支出單位多頭開戶、重復開戶的混亂局面。
預算控制,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財政部門要嚴格按預算辦理財政資金的支付,有利於強化預算約束,加強部門預算管理。
以支列支,支出部門按其部門預算與供應商或勞務提供者簽訂支付合同,支付款項,不需要像以往那樣要等財政部門把資金劃撥到賬戶上以後才能支付,同時避免了以撥代支的各種弊端。
(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操作程序
目前,國庫集中支付的基本操作程序一般分為兩種:
一是財政直接支付程序。即由預算單位根據人大批準的預算填寫《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報財政部門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國庫支付執行機構要對申請理由,支付合同、票據等原始資料進行審核後批准支付,財政直接支付比較適合於一次性支付金額較大的,大宗的,集約性的財政資金支付業務,如目前由財政統發的工資、基本建設支出、政府采購等。
二是財政授權支付程序。即由國庫管理機構將財政授權支付的資金額度通知授權支付機構,(廣東省的做法是除直接支付外的授權支付,財政廳對每個核算單位會有一定的授權總額,在這個額度內,單位自己直接支付,而不是由國庫來支付),授權支付機構,根據部門預算授權額度審核支付各項開支。利用各單位開設的零餘額帳戶,每日的支出數與國庫對帳,由國庫劃撥資金後列財政撥款數,並每日及時向財政支付機構傳遞單據,核對撥款金額。
調研表明,要實現全面的財政集中支付,首先必須實現支付信息系統和銀行清算系統的全面聯網,尤其是授權支付,要同時實現核算單位、財政、國庫、結算銀行的聯網,這在信息系統的配置上具有很高的要求,目前國內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1、長春模式。即試點單位完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為授權支付機構,各核算單位開設零餘額帳戶,授權支付即由代理銀行在授權額度內先支付,後每日與國庫進行結算,財政在國庫支付的同時作財政撥款。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財政國庫管理機構、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預算單位、代理銀行必須建立全面的對賬制度,在認真處理各項賬務的基礎上,加強對賬工作,定期、及時地與有關部門和單位核對賬務。
2、太原模式。即在支付信息系統和銀行清算系統尚未完全建立的情況下,實行部分層面集中支付的形式;預算單位保留合理的周轉金以應支出,採取單位隨用國庫隨補的辦法,集中支付機構只控制大額支出,零星支出由授權單位直接支付。財政支付專戶設置於會計核算中心,利用內部核算網傳遞預算指標及支付信息,利用同一結算銀行負責支付專戶與預算單位帳戶的清算,實現支付專戶層面與預算單位層面的集中支付功能。待央行國庫與商業銀行間實時清算系統啟動後,將非常容易地實現單一帳戶與支付專戶間的實時清算,即可達到完全規范的國庫集中支付模式要求。
3、珠海模式。珠海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的前身為珠海市會計結算中心,即將原來財政局的支付科與會計結算中心合並,從而達到國庫支付與集中核算的有機結合。珠海市的國庫集中支付是通過建立國庫單一帳戶體系來實現的,各預算單位由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零餘額帳戶,在財政部門、國庫支付中心,人民銀行、代理銀行間實現了聯網結算,但對各預算單位原來的預算結余卻未作清理,各單位仍然可以使用,即在當年預算全面實現國庫集中支付的同時,又保留了各單位原有的資金余額,雙軌並行。
四、會計核算中心是國庫集中支付的最佳平台
(一)會計核算中心網路系統支持國庫集中支付的各項技術要求 要實現國庫集中支付,對於財政預算管理系統網路的支付功能和對帳功能具有較高的技術要求,目前我區會計核算中心運行的會計核算網路系統具有很強的核算、管理和分析功能,具有與財政預算管理軟體實行數據交換的介面,適應財政部門預算管理以及國庫集中支付的全部技術要求,非常有利於部門會計核算資料在部門預算管理中的運用,核算中心通過部門預算通報制度的實踐,已經能很好的完成對部門預算項目的指標控制,可以達到會計集中核算制度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最佳融合,有利於預算分析、預算編制和預算管理。
但是,在我區還沒有完成國庫支付系統與銀行結算系統全面聯網的情況下,要按照國務院《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實現徹底的國庫集中支付,還有一定困難,但按照太原模式和廣東省財政廳的做法,充分利用現有的會計集中核算的技術平台,實行部分層面集中支付的形式,即預算單位保留合理的周轉金以應支出,採取單位隨用國庫隨補的辦法,利用同一結算銀行負責支付專戶與預算單位帳戶的清算,實現支付專戶層面與預算單位層面的集中支付功能,則可以大量減少國庫資金的提前撥付額度,有效地加強預算單位的預算管理,在一定限度內達到國庫集中支付的目的,為最後徹底地實現國庫集中支付打下良好的基礎。
(二)國庫集中支付在我區的實現形式的建議
綜上所述,我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完全可以依託核算中心的核算平台來完成,鑒於我區目前財政資金運作的特點,具體操作方式建議分為兩步走。
首先,在當前國庫支付系統與銀行結算系統還沒有實現全面聯網的情況下,利用會計核算中心現有的核算網路平台,以及銀行結算系統,實現支付專戶層面和預算單位層面的集中支付,具體操作辦法如下:
採取在核算中心設立資金總帳戶的方法,財政國庫管理部門授權會計核算中心開設集中支付帳戶,核算中心同時加設國庫集中支付科,行使財政支付職能;
1、對於國庫直接支付的款項:
(1)、財政總預算會計對通過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直接支付的資金,根據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每日報來的按一級預算單位分「類」、「款」、「項」或收費項目匯總的《預算支出結算清單》,與中國人民銀行營業部或國庫代理支庫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銀行劃款憑證核對無誤後,列報支出,會計分錄為:
(a)預算內: 借:一般預算支出、基金預算支出
貸:國庫存款
(b)預算外: 借:行政事業支出、專項支出
貸:財政專戶存款
(2)、對財政直接支付的支出,由核算中心按預算單位根據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委託代理銀行開具的《財政直接支付通知書》及原始憑證(工資支出憑代發工資銀行蓋章轉回的工資發放明細表)分別入帳,會計分錄為:
(a)行政單位:
預算內:借:經費支出、庫存材料等
貸:撥入經費-財政直接支付
預算外:借:經費支出、庫存材料等
貸:預算外資金收入-財政直接支付
如果財政直接支付部分的支出構成新增固定資產的,應同時登記固定資產賬,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b)事業單位:
預算內:借:事業支出、專款支出、材料等
貸:財政補助收入-財政直接支付
預算外:借:事業支出、專款支出、材料等
貸:事業收入-財政直接支付
如果財政直接支付部分的支出構成新增固定資產的,應同時登記固定資產賬,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對於授權支付的款項,核算中心根據財政授權給各預算單位分別在結算銀行開設零餘額帳戶,零餘額帳戶同時利用核算財務軟體已經具有的的預算管理系統,對各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實行預算控制;並即時與財政部門溝通,對帳、搞好預算分析:
(1)、財政總預算會計對財政授權支付的資金,根據會計核算中心每周報來的按一級預算單位分「類」、「款」、「項」或收費項目匯總的《預算支出結算清單》,與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或國庫代理支庫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銀行劃款憑證核對無誤後,列報支出。
會計分錄為:
預算內:借:一般預算支出、基金預算支出
貸:國庫存款
預算外:借:行政事業支出、專項支出
貸:財政專戶存款
(2)、核算中心根據財政《預算支出結算清單》撥付的撥款通知書,作會計分錄:
(a) 行政單位:
預算內:借:銀行存款
貸:撥入經費-總戶
預算外:借:銀行存款
貸:預算外資金收入-總戶

(b) 事業單位:
預算內: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補助收入-總戶
預算外:借:銀行存款
貸:事業收入-總戶
(3)、對財政授權支付,會計核算中心根據結算銀行蓋章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帳通知書》與預算單位用款計劃核對後分別按預算單位記帳,會計分錄為:
(a) 行政單位:
預算內: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內
貸:撥入經費-財政授權支付
預算外: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外
貸:預算外資金收入-財政授權支付

(b) 事業單位:
預算內: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內
貸:財政補助收入-財政授權支付
預算外: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外
貸:事業收入-財政授權支付
(4)、核算中心總支付帳戶根據代理銀行蓋章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帳通知書》和支付憑證記帳,會計分錄為:
(a) 行政單位:
預算內:借:撥入經費-總戶
貸:銀行存款
預算外:借:預算外資金收入-總戶
貸:銀行存款

(b) 事業單位:
預算內:借:財政補助收入-總戶
貸:銀行存款
預算外:借:事業收入-總戶
貸:銀行存款

(5)、預算單位從零餘額賬戶支取使用時,會計分錄為:
(a)行政單位:
預算內:借:經費支出、庫存材料等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內
預算外:借:經費支出、庫存材料等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外

(b)事業單位:
預算內:借:事業支出、專款支出、材料等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內
預算外:借:事業支出、專款支出、材料等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外
(6)、預算單位從零餘額帳戶提取現金和支用時,會計分錄為:
(a)行政單位:
預算內:借:現金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內
借:經費支出、庫存材料等
貸:現金
預算外:借:現金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外
借:經費支出、庫存材料等
貸:現金

(b)事業單位:
預算內:借:現金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內
借:事業支出、專款支出、材料等
貸:現金
預算外:借:現金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算外
借:事業支出、專款支出、材料等
貸:現金
上述核算方式與徹底的國庫集中支付模式相比,僅增加了一個核算中心總支付帳戶的環節,其優點在於,核算中心的總支付帳戶與各預算單位的核算帳戶存在於同一個核算系統中,並且已經與結算銀行聯網,對於財政資金的撥付的安全性有充分的保障,而且在同一系統中對帳,可以達到及時、准確和快捷,便於財政資金的管理和部門預算的控制,同時能較大地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在還未實現央行國庫與授權支付機構聯網的條件下,寬緩了財政撥付資金的時間和空間,可以改國庫每日核對撥付的要求為每周核對撥付,核算中心通過對支付憑證的審核可以達到事前監督的目的,能基本上達到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需要在下一步完善的是,仍然在會計核算中心沉澱了一部分資金,還沒有完全達到國庫資金全部存放國庫的改革目標,但相對於原來重復和分散設置賬戶,大量資金經常滯留在預算單位,降低了使用效率;財政資金使用缺乏事前監督現象,則前進了一大步,如原來我區滯留在各預算單位的財政資金月平均佔有量有8個多億,採取此方式實行集中支付後,有1個億的資金佔用額度就足夠了。
第二步,有上述核算方式為基礎,待時機成熟,即可完成央行國庫與商業銀行間聯網,實時清算系統啟動,將非常容易地實現單一帳戶與支付專戶間的實時清算,很方便的就可達到完全規范的國庫集中支付模式要求。
3、國庫集中支付利用核算中心的操作平台有利於信息資源的充分利用
會計信息和財政信息共同構成了預算執行單位在預算執行中的全部信息,其信息之間具有共通性和互補性的特點,如果割裂開來,形成兩張皮,不利於信息的採集、分析和利用,容易造成信息資源的浪費,通過上述國庫集中支付核算,可以將國庫集中支付與會計集中核算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充分利用現有的財政管理和會計核算資源,全方位地採集和利用財政管理所需要的各類信息,為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完善部門預算控制和監督,提高政府工作績效服務。
五、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要充分發揮區會計核算中心在國庫集中支付中的作用還存在以下問題:
1、要提高對會計核算中心所處法律地位的認識,我區會計核算中心的成立,是基於反腐保廉的目的,規范政府部門開支,實現關口前移,其基本功能除代理記帳功能,更重要的是實施會計監督,有效地將會計監督寓於會計服務之中,去年12月出台的《深圳經濟特區會計條例》首先賦予了會計核算中心的法律地位,明確了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可以設立會計核算機構對行政事業單位統一進行會計核算。由此可見,會計核算中心已經具有了其存在的法律基礎,充分發揮其作用,已經是法律賦予的義務和責任。
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會計核算中心不具有財政管理職能,也不具有核算單位的會計主體資格,就會計核算中心自身職能是不具有國庫集中支付資格的。
國庫集中支付屬於財政職能,但就現有資源配置情況看,財政要完成集中支付沒有必要再去投資建設一套完整的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而可以充分利用會計核算中心現有的操作平台,即在核算中心內部設立一個集中支付科,行政上直屬財政部門管理,行使財政職能,同時,財政部門也可以採取授權的方式將集中支付授予會計核算中心管理,並加強財政監督。這就從法律層面上解決了會計核算中心參與國庫集中支付,協助財政部門加強對財政資金管理的問題,事實上其他許多省市採取的都是這樣的模式。
2、配合財政部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之後,增加了部分財政管理職能,工作量必然要有所增加,因此還需要增加一些核算人員,但相對於增加一整套財政集中支付體系,無論在財力、人力和物力上都將大大的節約了開支,從而避免重復建設財政集中支付系統的軟體與硬體資源上的浪費
要真正發揮會計核算中心在國庫集中支付中的作用,最重要的還是需要區政府領導的關心,財政部門的支持以及核算單位的配合,而且要加強核算人員的培訓,才能夠在我區逐步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體制,加強財政管理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進而達到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標。

『伍』 國庫支付如何發揮引領作用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指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是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的重要基石,是我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標之一。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收支直達,減少了中間環節,避免了資金被層層截留,能夠有效地提高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和資源配置的效率,加強和完善財政監督,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也是強化預算管理,反腐倡廉的一項根本性措施。本文擬從當前我市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中遇到的問題著手,探討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與發展,更好地發揮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政府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將在市級全面推行的同時,按照「先試點,後推廣」的原則,穩步向縣(市、區)級推進,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國庫制度體系,全面實現改革目標。一方面,市本級集中支付改革擴面工作如期實施,2010年新增的178家預算單位納入改革范圍,集中支付改革單位達到218家,占預算單位總數的100%,順利完成了改革工作任務。另一方面,縣(市、區)級集中支付改革指導和推進力度不斷加大。目前縣級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正有序推進,遂昌、松陽兩縣先後於2009年10月成功實施改革試點;2010年,其餘7個縣(市、區)也將相繼啟動改革,目前實施計劃已經上報省財政廳,力爭所有縣(市、區)年內全部如期實施國庫集中收付改革。

為推進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平穩運行,針對市本級集中支付改革100%擴面工作,市國庫支付中心以優質服務做好指導工作。實施前扎實開展模擬操作培訓,實施中採取手把手指導、加班加點審核、認真答疑、簡訊溫馨提醒等多種方式,讓單位財務人員盡快熟悉、掌握新財務系統操作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同時,根據改革和實際工作需要,市國庫支付中心及時調整內設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確保資金安全、快捷支付;修改和優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效率。這些工作,有效地推進了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平穩運行。

二、存在問題

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過程中,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積極配合,相互協調,為改革工作創造了寬松的環境。但從當前來看,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因涉及面廣、任務重,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認識有待增強。改革觸動了某些利益集團的既得利益,再加上對改革的認識不足,使改革遇到了重重阻力。在分散支付條件下,各部門和單位使用資金時,不受預算硬約束,自主性強,資金存入銀行既可生息,又可作為爭取項目貸款的條件。改革後,這些好處將不復存在,導致某些地方和部門容易產生抵觸情緒。另外取消政府部門在商業銀行的賬戶,商業銀行減少了信貸資金的來源,銀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積極性受到影響,也會給政府帶來一定的壓力。認識上的不足主要是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的財政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存在誤解。許多人認為國庫集中支付使得財政資金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都歸屬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將不再擁有這些權力,這成為預算部門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不理解、不支持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事實上國庫集中支付的目的是在不改變單位的資金使用權和財務自主權的前提下,取消單位賬戶,建立單一賬戶體系,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強會計監督。

(二)資金安全有待完善。國庫集中支付清算按照「先支付,後清算」原則,代理銀行存在墊付資金風險。一是代理銀行「先支付後清算」的模式,如果出現多撥、錯撥,就會形成資金風險;二是代理行錯過清算時間,或是向人行清算時款項出現差錯,造成零餘額賬戶有餘額;三是因網路故障、支付額度與支付信息不匹配或財政庫款不足等情況,代理銀行也會出現墊付資金的風險。在財政授權支付方面,實行的是月度用款限額控制,人民銀行在與代理銀行進行資金清算時,必須嚴格按照《財政授權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累計余額限定的額度控制各預算單位的用款額度。實際工作中,授權支付由預算單位在額度內自行開具支付憑證,而且預算單位在用款方式上一般選擇「現金」支付,現金用途的真實性、准確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薄弱點,代理銀行無法控制,存在一定的資金風險。

(三)配套改革有待跟進。一是建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後,政府的財政資金撥付管理發生重大變革。國庫支出數將取代財政撥款數成為財政支出數,這樣,國庫核算信息將成為政府財政信息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對國庫核算電算化的要求也提升了一個檔次。獨立國庫會計核算和資金清算系統的規范建立,財、稅、庫、行之間的穩定順暢橫向聯網,部門預算無紙化操作的真正實現,這些都是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傳遞速率的重要影響因素。二是在目前財政資金預算管理體系中,預算內外資金還是兩個互相獨立的預算體系。我國傳統的財政收支統計口徑,僅指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存放在商業銀行,歸地方政府所有,由各部門和單位自主支配。而按照規定,財政部門反映的財政收支必須和國家金庫即國庫單一賬戶所反映的收支相一致,預算內外資金都是財政資金,都應納入到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因人民銀行對國庫財政資金使用有監督的職能,原屬於地方所有的預算外資金不願自動納入中央銀行的監督。探索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相適應的預算外資金管理方式成為當務之急。

(四)法律法規仍不完善。我國現行的《預演算法》是1994年通過的,而《國家金庫條例》則是1985年通過的。隨著我國的財政收入制度改革、財政支出制度改革、公共財政體制的建立等改革的不斷深入,已有許多地方不能適應改革的進程,加上相關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制度不健全等一些因素,使得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缺乏足夠的法律制度保證。

三、思考與對策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大改革推進力度。

國庫集中支付是一種全新的財政資金支付方式,方法科學、程序規范、資金安全,也是強化財政資金監管、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要求。一方面,財政部門自身要加大改革推進力度,要堅持在不改變預算單位的預算主體地位、不改變預算單位的資金使用權、不改變預算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權的基礎上,盡量方便單位用款,要對改革的方案、業務流程、系統軟體等不夠成熟的方面,抓緊修改和完善,出台配套措施,為基層預算單位提供優質服務。同時要重視政策宣傳和輿論導向,多與部門、單位進行交流和溝通,求同存異,贏得地方和各部門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應加大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宣傳力度,提高各方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認識。進一步明確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目的和意義,使各方了解「集中」不是「集權」、「收權」,也不是財政部門與其他部門財權的轉移和重新分配,而是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財政發展要求,必須進行的一項重大改革。真正做到統一思想,求得共識,兼顧各方,共同處理好新制度建設中的問題。

(二)積極採取措施,構築資金支付安全防線。

隨著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擴面工作的深入推進,資金的支付量急驟增加,對資金支付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規范支付操作。按照《麗水市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和《麗水市市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清算辦法》規定,對支付流程、清算辦法進行規范操作,確保資金支付安全,與人行、代理銀行資金清算及時到位。二是優化支付方式。為實現資金安全、快捷的支付,與代理銀行積極研究優化網上銀行支付系統。目前,國庫集中支付的兩家代理銀行均實現了網上銀行的支付渠道,減少了資金流轉環節。三是完善支付系統,確保系統運行穩定,防範重復支付風險,保證資金安全。四是完善支付模式。國庫集中支付的模式上可選擇直接支付由人民銀行辦理和授權支付由代理銀行辦理。由於人民銀行的中央銀行身份及其在我國支付體系中所處的核心地位,直接支付由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辦理,可以逐筆支付給收款單位或商品和勞務供應商,符合安全、透明、效率的原則,而授權支付是在核算中心進行國庫支付審核的基礎上,由代理銀行辦理,這樣可滿足預算單位零星小額資金支付的需要,也可解決代理銀行大量墊付資金的風險。

(三)努力推進改革,確保財政效益最大化。

一是要堅定不移地推行和深化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建立規范的國庫會計核算和資金清算系統。首先,將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預算單位都必須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同時,加強對預算單位賬戶的統一管理,原則上一個預算單位只能開設一個銀行賬戶,執行統一的財務制度,所有財政性資金在一本財務賬上核算。其次,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制度的進一步完善,要逐步縮小預算單位授權支付的份額,工資支出、政府采購支出都要通過財政直接支付來完成。

二是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提高財政資金支付效率。進一步簡化用款計劃審批程序,特別是要簡化財政內部對用款計劃的審批環節。如對人員和公用經費的審批程序可直接報送到國庫部門予以審批,或直接按照均衡撥款的原則在每月底自動產生下達用款計劃;進一步規范財政部門的審批時限,盡量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批,保證單位及時用款;改進和簡化資金清算程序,節省清算時間,延長單位使用資金的時間,方便單位用款。同時,建議人民銀行制定電子信息的使用和管理辦法,逐步取消紙質憑證的傳遞,實現網上資金的無紙化清算,進一步實現財、稅、庫、行之間多方聯網的穩定順暢。

三是加強預算管理,實現部門預算的無紙化。我國現行預算編制方法,從組織編制到各級人代會批准,再由財政部門批復到基層單位,由於程序多,批准時間越往上越晚,時效性很難保證。因此,推行國庫單一賬戶制度,預算編制審批時間必須提前,做到年度前編制,年初確定批復,根據批準的預算作為用款申請的依據,實現部門預算無紙化。

四是積極探索與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相適應的新的預算外資金管理方式。首先、通過完善法規,取消一部分預算外資金,將其納入預算,以規范的稅收來取代,如交財政部門的預算外資金,完全以地方稅形式納入預算管理;將行政事業單位以政府規定徵收的資金進行清理,該取消的取消,該收入的也可並入地方稅徵收范圍;對非公益性事業單位應實行真正的企業化管理。其次,對預算外資金統一納入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全部收入繳入國庫,所有支出通過國庫支付,最終全方位地實現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的目標。

(四)完善法律法規,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盡早修改《預演算法》、《國家金庫條例》、《國家金庫條例實施細則》、《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制度,盡早出台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有關補充規定,並在法律制度中賦予人民銀行在財政改革實施和資金管理中的廣泛參與權和合理的監督權。如明確人民銀行對預算單位開戶的最終審核權,明確規定預算單位開戶必須經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審批,賦予人民銀行對預算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明確規定財政部門必須將同級預算收支計劃送人行國庫部門;規定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對代理銀行的檢查權和處理權,對發現代理業務存在違規行為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不同處罰,對於情節嚴重的,由人民銀行取消代理銀行資格。

『陸』 國庫和財政局的區別是什麼

國家的金庫[treasury;national purse;exchequer]簡稱「國庫」。負責辦理國家財政預算資金的收入和支出的機構。國家的全部預算收入都由國庫收納入庫,一切預算支出都由國庫撥付。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國家財政預算收支的保管出納制度分為金庫制和銀行制兩種。金庫制又分為獨立金庫制和委託金庫制。獨立金庫制指的是國家特設經管國家財政預算收支機構,辦理國家財政預算收支的保管出納工作;國家不單獨設機構,而是委託銀行辦理國庫業務的稱委託金庫制。銀行制是指國家沒有金庫機構,由財政部門在銀行開戶,將國家的預算收入作為存款存入銀行進行管理。
根據《國家金庫條例》的規定,國庫的基本職責有:
(1)辦理國家預算收入的收納、劃分和留解;
(2)辦理國家預算支出的拔付;
(3)向上級國庫和同級財政機關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4)協助財政、稅務機關督促企業和其他經濟收入的單位及時向國家繳納應繳款項,對於屢催不繳的,應依照稅法協助扣收入庫;
(5)組織管理和檢查指導下級國庫工作;
(6)辦理國家交辦的同國庫有關的其他工作。

財政局負責地方的財政工作,貫徹執行財務制度,按照政策組織財政收入,保證財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財政資金,促進工農業生產發展和各項事業發展;培訓專職財會人員,提 高科學理財的素質和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嚴肅財經紀律,提高 經濟效益;積極開發財源,為振興地方經濟服務。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方針、政策,財務會計方面的法令、條例及其它有關政策。
(二)根據地方經濟發展計劃,制定地方財政發展規劃, 制定年度預算和編制年度決算,執行地方人大批準的年度預算,綜合平衡地方財力。
(三)管理地方各行政部門、政法部門、文化、教育、衛生、科學技術、廣播電視等單位經費支出,監督指導行政、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嚴格執行財務制度。
(四)管理好地方的預算外資金,審查收支范圍,對預算外資金實行統一徵收管理,嚴審支出計劃,杜絕亂收費行為。
(五)制定職工待業保險基金和職工退休養老基金的財務 制度;管理社會救災,救濟、醫療保險(含公費醫療)等財務和資金;加強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宏觀調控和監督。
(六)指導農口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嚴格把好支農資金的分配使用,保證農口事業發展。
(七)宣傳貫徹國家財經稅收政策,積極扶持和培植地方財源。
(八)管理和指導會計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 經常宣傳會計法和企業會計准則;組織會計人員培訓工作。
(九)監督、指導國營工業、商業、糧食、外貿、物資及交通運輸企業財務工作,協調企業財務中的有關問題。
(十)管理基本建設的財務工作,審批政策性基建貸款, 審查自籌基建項目的資金來源,並對投資使用效益進行監督檢查。
(十一)監督和檢查各單位執行財務制度的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案件。
(十二)負責地方政府財政計劃的制定,財政宣傳、財政信息,組織財政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十三)管理地方的收費工作,嚴格審核政府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事業單位對企業的收費標准,管好收費和罰沒票據,加強執收工作監督檢查。
(十四)承辦地方政府交辦的其它財經事項。
(十五)協調管理國有資產全面工作。

『柒』 如何做好了基層人民銀行國庫工作

基層國庫作為財政、金融以及地方政府聯系的渠道和紐帶,應按照新《預演算法》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能,著力提升國庫資金運行的質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經理國庫水平。
適時調整工作重點,做好國庫基礎工作,強化基層國庫服務職能。基層國庫應全面、准確地理解和把握新《預演算法》,做好國庫的基礎工作,適時調整工作重點,更好地履行國庫服務職能,為地方經濟改革與發展創造條件。夯實基礎工作,准確及時辦理日常業務;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把提供安全、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作為國庫工作的首要目標;深化拓展國庫服務的層次和內容,加快資金周轉速度,力求服務質量最優化和效率最大化;有效規范轄區支庫和經收處的國庫業務,做好對轄區國庫的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切實提高國庫核算質量,全面提升國庫整體業務水平。
有效防範國庫資金風險,充分發揮國庫事中監督作用,強化基層國庫監管職能。經理國庫實質是一種監督和制衡,國庫在具體經理預算收支過程中,不僅要保證縱向所轄國庫系統資金匯劃環節的安全,還要保證橫向財稅部門資金使用和退付的合理合規。基層國庫應將防範和化解國庫資金風險作為履行央行監管職能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有效實施國庫事中監督,確保國庫資金安全。加快國庫制度建設,基層國庫應根據工作實際,制定完善的制度規范和詳細的業務操作規程,確保國庫日常工作有章可循;合理配備國庫人員,保證核算人員充足,防止因人員配備不足而出現不合理兼崗問題,杜絕業務「一手清」;加強對國庫業務人員的培訓,全面提升國庫幹部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認真落實國庫系統風險防範責任制,將國庫部門所有人員納入風險責任監督和考核范圍;嚴密核算手續,確保各類預算收入准確、及時、全額入庫,嚴把庫款支撥、退付關;加強國庫與徵收機關、財政機關、會計部門及上下級國庫之間的對賬,認真核對,發現錯誤及時查明原因,確保國庫資金收入、劃撥准確無誤;建立國庫、財政、稅務等部門共享的綜合信息監測和風險指標評價系統,提高風險識別預警能力,加強對轄區財稅和國庫資金安全的組織領導,有效防控國庫資金風險。
加強對國庫資金的監測與研究,強化國庫統計分析,發揮基層國庫反映職能。國庫是國家宏觀財政、金融及產業政策的集結點,掌握著各項政策執行效果的第一手數據,在各種信息的採集和掌控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和優勢。進一步加強國庫統計分析工作,有利於基層國庫充分發揮反映職能。
基層國庫應立足本職,建立完善的統計分析體系,充分運用數據模型、宏觀經濟分析指標等工具,適時對國庫資金的運行情況進行深入細致的監測分析,針對工作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展開研究,聯系政策形勢和轄區經濟實際,有針對性地提出政策建議,使基層國庫真正成為地方政府的參謀助手和經濟發展的助推器。

『捌』 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屬於哪類事業單位

國庫集中支付中心是財政部門的一個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審核辦理預算單位財政性資金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業務。

配合財政國庫部門建立和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財政零餘額賬戶,授權辦理財政零餘額賬戶和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的設立、變更和撤銷。

監管各類賬戶的資金使用范圍,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情況進行清理檢查。

配合國庫部門研究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和後續業務的拓展應用。

辦理市級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業務和授權支付業務。

負責指導和監督代理銀行辦理財政資金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業務,為預算單位設立支出總賬和分類賬管理系統,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

拓展資料:

國庫支付中心簡稱國庫預算中心。它主要是,根據國家規定的預算內和預算外項目,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分別進行收繳,下撥和財政預算日常管理。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業務上由國庫司負責指導,是財政部門審核、監督財政資金收付工作的延伸。

國庫支付中心_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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