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虛假宣傳,冒充專利應該收到什麼處分呢,是由什麼部門管理的呢
當地知識產權局負責查處假冒專利行為。
專利法第63條規定: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4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企業招騁人員虛假宣傳構成違法嗎
這種情況不違法。宣傳是宣傳最主要看勞動合同,如果你乾的不順心可以申請辭職
3. 企業發布虛假廣告,應承擔哪些責任
廣告一直都是商家們增加銷量以及知名度的手段之一,雖說大部分商家發布的廣告都合法且合理,但還是有一部分不良商家試圖用虛假廣告來欺騙消費者,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這些不法商家就需要承擔一部分法律責任。一般來說當企業發布虛假廣告時,主要有兩方承擔賠償責任,其一是廣告發布者,其二便是廣告製作者,簡單來說就是在虛假廣告造成惡劣影響之後,企業以及廣告製作者都需要進行一定數額的賠償,而賠償金額視情況而定。
綜上所述,我認為企業發布虛假廣告時,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而賠償金額以及承擔責任的范疇需要視案件具體情況而定,除此之外,當企業發布虛假廣告時,不僅企業和商家本身需要負法律責任,就連廣告製作商都可能受到牽連,所以說廣告製作商們在遇到此類事件時需要格外小心。
4. 我這是虛假宣傳嗎工商的要按照行政處罰法罰款3-5萬,有法律依據嗎行政處罰法有規定處罰的具體金額嗎
1. 算。
2.《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
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四項:「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
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
工商局可能是認定有悖了第九條。
3.第二十四條: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廣告的經營者,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依法處以罰款。
4. 處罰的3-5萬在合理范圍內。
5. 工商查到我公司銷售的產品有『中國著名商標』是虛假宣傳要怎樣處罰
你們的宣傳一看就是假的,因為著名商標的稱號是省里給的,一般叫什麼內省著名商標,如果是馳名容商標的話就叫中國馳名商標。處罰的話可能根據你們銷售產品的數量和獲利情況來處罰,但是工商局處罰的幅度是比較大的,有關系和沒關系可能相差的就比較大。
6. 公司網站被人舉報虛假宣傳,工商局要罰款怎麼辦
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或更高,具體如下:
根據《廣告法》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醫療機構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有本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企業虛假宣傳如何處罰擴展閱讀
根據《廣告法》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廣告主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先行賠償。
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前款規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代理、發布或者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7. 寶潔因虛假宣傳被罰20萬,你覺得這個懲罰力度怎麼樣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過程當中,對於虛假宣傳這件事情,一直都是比較痛恨的。很多消費者基本上都是通過外包裝所宣傳的效果才會去購買的,如果廠家涉及虛假宣傳,那就說明該商品沒有辦法達到所宣傳的那樣,那麼最後的效果也不會達到消費者的預期,這對於消費者來說存在著金錢方面的浪費,同時也會影響到自己的心情,所以我國對於虛假宣傳這件事情還是會進行嚴格的管控。
除此之外,對於其他的商品來說也是不公平的,正是由於這句廣告詞,所以很多消費者選擇購買,而沒有選擇其他的品牌。僅僅20萬的懲罰力度,不僅沒有辦法彌補消費者的落差,同樣也沒有辦法彌補其他品牌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