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樓宇可視對講的驗收標准
一、基礎條件:
本小區封閉;有不少於本小區住宅總建築面積3‰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綠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動館所100平方米以上;專用固定停車泊位1個/3戶;具備樓宇可視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三項以上安全防範設施;固定體育活動場館不少於二項設施。
二、房屋管理:
1、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和業主公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設施進行管理服務。
2、本小區主出入口設小區房屋、道路平面分布圖、宣傳欄。小區各路口、棟、門、戶及其他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標識齊全、規范、美觀。
3、房屋外觀(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潔;公共樓梯間牆面、地面無破損;外牆及公共空間無亂張貼、亂塗、亂畫、亂懸掛現象;室外招牌、廣告牌、霓虹燈按規定設置,整齊有序。
4、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現象及時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5、陽台封閉規格色調一致。
6、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條件的組織實施冷凝水集中排放。
7、房屋裝修符合規定,有裝修管理服務制度;與業主、裝修公司簽訂裝修管理協議,查驗裝修申請方案及審批記錄;對進出小區的裝修車輛、裝修人員實行出入證管理;對裝修現場進行巡視與檢查,有日常巡查記錄及驗收手續;對私拆亂改管線、破壞房屋結構和損害他人利益的現象及時勸告,問題嚴重的報有關部門處理;督促裝修垃圾及時清運。
三、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維修養護制度健全並在工作場所明示,工作標准及崗位責任制明確,執行良好。
2、共用設施設備按照項目配套建設管理責任分工運轉正常,維護良好,有設備台賬、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對設備故障及重大或突發性事件有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3、實行24小時報修值班制度。急修報修半小時內到達現場,預約維修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回訪率90%以上。
4、水、電、電梯、監控等設備運行人員技能熟練,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
5、道路、停車場平整通暢,交通標志齊全規范。
6、樓道燈、景觀燈等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98%以上,按規定時間定時開關。
7、設備用房整潔,主要設施設備標識清楚齊全,危機人身安全隱患處有明顯標志和防範措施。
8、雨水井、化糞井每月檢查一次,根據需要定期清理疏通,保持通暢,無堵塞外溢。
9、在接到相關部門停水、停電通知後,按規定時間提前通知用戶。
四、公共秩序維護:
1、門崗室美觀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24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於12小時立崗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不少於12次,對小區重點部位每小時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對出入本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行駛有序並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停放整齊。
5、設有中央監控室的實施24小時安全監控並記錄及時。
6、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篦子、小品、花、草、樹木等。
7、對火災、水浸等突發事件有應急處理預案。
8、定期對服務人員進行消防培訓,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五、保潔服務:
1、本小區內公共區域(硬化地面、主次幹道)每天清掃2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信報箱等每周擦拭2次。
2、公共區域日常設專人保潔,保持公共區域干凈整潔無雜物。
3、公共樓道每天清掃2次;扶手每天擦洗2次,保持干凈整潔。
4、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裝。
5、按樓棟口、樓層收集垃圾,每天2次。
6、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7、垃圾設施每天清潔2次,無異味。
8、公共區域玻璃每周擦洗1次。
9、對本小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10、進行保潔巡查,樓道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11、建立消殺工作管理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孽生。
12、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六、綠化養護管理:
1、花草樹木生長良好,無枯死、無樹掛、適時修剪、疏密得當,有良好的觀賞效果;樹形符合自然特徵,整形植物保持一定形狀。發現死樹應在一周內清除並適時補種。
2、草坪生長整齊,高度不應超過10公分,超過時應及時進行修剪。
3、草坪及時清除雜草,有效控制雜草孽生;無垃圾、無煙頭紙屑。
4、綠籬枝葉較茂密,超過平齊線10公分時應進行修剪,綠籬根部無死枝枯葉及雜物,當天清除修剪廢棄物。
5、根據氣候狀況和季節,適時組織澆灌、施肥和鬆土,花草樹木長勢良好。
6、適時組織防凍保暖,預防病蟲害,病蟲害無明顯跡象。
7、園林建築和輔助設施完好,整潔無損。
8、綠化地設有提示人們愛護綠化的宣傳牌。
七、綜合管理服務:
1、建立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管理體系,制定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2、按規范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公布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內容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准。
3、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帶標志、語言規范、文明服務。
4、管理人員80%持有物業管理上崗證書,特種作業員工應100%持有政府或專業部門頒發的有效證書上崗。
5、廣泛運用計算機對業主資料、房屋檔案、設備檔案、收費管理、日常辦公進行管理。
6、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包括物業竣工驗收資料、設備管理檔案、業主資料、日常管理檔案等),各種基礎資料,台賬報表、圖冊健全,保存完好。
7、設置「服務中心」,公示服務聯系電話,24小時有管理人員接待住戶,處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范圍內的公共性事務,受理住戶的咨詢和投訴,有效投訴處理率100%。
8、提供有償特約服務和代辦服務,公示服務項目及收費標准。
9、採取入戶走訪、業主座談會、電話溝通、問卷調查等形式開展回訪工作,回訪率85%以上。每年進行一次滿意度抽樣測評,滿意率達到85%,並對薄弱環節進行改進。
10、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
11、建立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台賬,賬目清楚,准確,按規定使用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修基金,定期公布維修基金繳存和使用情況。
12、召集首次業主會會議,協助組建業主委員會並配合其工作。
㈡ 收房找驗房公司 小區公共區域該如何驗收
小區公共區域檢查驗收細分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外牆、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扶手、護欄、電梯井道、架空層及設備間等;
共用設備:一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避雷設施、消防設備、樓道燈、電視天線、發電機、變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線、電線、供暖及空調設備等;
共用設施:一般包括道路、綠地、人造景觀、圍牆、大門、信報箱、宣傳欄、路燈、排水溝、渠、池、污水井、化糞池、垃圾容器、污水處理設施、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設施、休閑娛樂設施、消防設施、安防監控設施、人防設施、垃圾轉運設施以及物業服務用房等。
㈢ 我想重新辦下學校的宣傳欄,展示下學生的優秀書法繪畫作品和老師的作品,應該叫什麼好呢
曾經做過這樣的事情,是在單位的2號樓和3號樓的連接走廊里16個1米多的宣傳櫥窗裡面整的,起個名字 丹青照**(學校名字)翰墨書青春 但是看著效果不是一般的差。
後來某次高級別驗收時候,還要我整這個,我一聽就拐到,雖然還有美術老師幫忙,可人家也有人家任務的,審核不過罵的還是我。煩死:就和領導磨嘴皮子了:大致意思是:找16副大小合適的統一裝裱下(為豐富,只找1 2副如扇形啥的)(硬筆書法可以4副讓拼接田字留線裝),機裱框也就40---50元一副的樣子,然後櫥窗背景統一就是淡雅山水,每個框子右下角貼上word做的框子的色粉紙,裡面寫上作者部門作品名字以及時間。也談到主題,題目的事情,就因為主題實在想不出,也就更加不去想應該叫什麼了,最後我的意見是不叫什麼,因為人家看慣了這些,也看慣了都是有啥那種顯示文採的題目,說穿了就是人家一看就知道是師生書畫作品。弄統一,弄整齊,目的就是弄出氣勢,遠看搶眼,近看有味,弄成和別人不一樣的師生書畫作品展示才是宗旨,領導被我忽悠得寫張紙條讓我去會計處領了一千大洋,檢查驗收那天,我在櫥窗底下擺了一排椅子,這樣上下2層都放了花。當天檢查小組表揚了,年底領導多發我500大洋,理由了合理化建議,保存了師生書畫為今後做鋪墊(隨時拿出來都可以),特別美觀。
希望的這樣的記敘文能夠給您一點啟示,
㈣ 宣傳欄,宣傳欄樣本,哪裡做宣傳欄做的好
宣傳欄是一種關鍵的宣傳手冊和宣傳策劃的媒體,針對宣傳欄也是必須開展好品質的,為了更好地提升宣傳欄的品質基本建設,平穩宣傳欄的品質,針對宣傳欄的品質也是要做好驗收的工作中的。驗收宣傳欄的情況下要留意驗收什麼?大家還是和宣傳欄生產廠家的我開展詳盡去了解一下宣傳欄驗收必須什麼規范吧:
不銹鋼不容易造成浸蝕、縫隙腐蝕、生銹或磨壞,是工程用金屬復合材料中抗壓強度高的原材料之一。因為不銹鋼具備優良的耐蝕性,因此它能使構造構件地維持建築工程設計的一致性。含鎂不銹鋼還集沖擊韌性和高延展性於一身,便於構件的生產加工生產製造,可考慮建築設計師和總體設計工作人員的必須。不銹鋼宣傳欄說白了便是在傳統式宣傳欄的基本上加上不銹鋼原材料,以宣傳欄不銹蝕,增加宣傳欄的使用期限。
主要特點
木塑復合原材料的基本為密度高的高壓聚乙烯和木質素纖維,決策了其本身具備塑膠和木料的一些特點。
1)優良的生產加工性能;
2) 優良的抗壓強度性能;
3) 具備耐潮、耐腐蝕性能,使用期限長;
4) 優質的可調節性能;
5) 具備紫外光光可靠性、上色性優良;
6) 其大優勢便是廢物利用,並可回收利用在生產。能夠溶解,不容易導致「白色垃圾」,是真實的環保產品;
7) 原材料來源於普遍;
8) 能夠依據必須,做成隨意樣子和規格尺寸。
參考鏈接
㈤ 物業驗收的方法有哪些
第十一條實施承接查驗的物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取得規劃、消防、環保等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可或者准許使用文件,並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公共照明、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設施設備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已安裝獨立計量表具;
(三)教育、郵政、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環衛、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已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
(四)道路、綠地和物業服務用房等公共配套設施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成,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電梯、二次供水、高壓供電、消防設施、壓力容器、電子監控系統等共用設施設備取得使用合格證書;
(六)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的相關技術資料完整齊全;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實施物業承接查驗,主要依據下列文件:
(一)物業買賣合同;
(二)臨時管理規約;
(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四)物業規劃設計方案;
(五)建設單位移交的圖紙資料;
(六)建設工程質量法規、政策、標准和規范。
第十三條物業承接查驗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確定物業承接查驗方案;
(二)移交有關圖紙資料;
(三)查驗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四)解決查驗發現的問題;
(五)確認現場查驗結果;
(六)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
(七)辦理物業交接手續。
第十四條現場查驗20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其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四)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五)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建設單位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並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建設單位移交的資料進行清點和核查,重點核查共用設施設備出廠、安裝、試驗和運行的合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下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現場檢查和驗收:
(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外牆、門廳、樓梯間、走廊、樓道、扶手、護欄、電梯井道、架空層及設備間等;
(二)共用設備:一般包括電梯、水泵、水箱、避雷設施、消防設備、樓道燈、電視天線、發電機、變配電設備、給排水管線、電線、供暖及空調設備等;
(三)共用設施:一般包括道路、綠地、人造景觀、圍牆、大門、信報箱、宣傳欄、路燈、排水溝、渠、池、污水井、化糞池、垃圾容器、污水處理設施、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設施、休閑娛樂設施、消防設施、安防監控設施、人防設施、垃圾轉運設施以及物業服務用房等。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移交有關單位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和有線電視等共用設施設備,不作為物業服務企業現場檢查和驗收的內容。
第十八條現場查驗應當綜合運用核對、觀察、使用、檢測和試驗等方法,重點查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配置標准、外觀質量和使用功能。
第十九條現場查驗應當形成書面記錄。查驗記錄應當包括查驗時間、項目名稱、查驗范圍、查驗方法、存在問題、修復情況以及查驗結論等內容,查驗記錄應當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參加查驗的人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現場查驗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數量和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規定的情形,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及時解決並組織物業服務企業復驗。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委派專業人員參與現場查驗,與物業服務企業共同確認現場查驗的結果,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
第二十二條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
第二十三條物業承接查驗協議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簽訂後10日內辦理物業交接手續,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物業服務用房以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第二十五條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生效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交接義務,導致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交接工作應當形成書面記錄。交接記錄應當包括移交資料明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明細、交接時間、交接方式等內容。交接記錄應當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共同簽章確認。
第二十七條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承接最後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項目整體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的承擔,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二十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自物業交接後30日內,持下列文件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二)臨時管理規約;
(三)物業承接查驗協議;
(四)建設單位移交資料清單;
(五)查驗記錄;
(六)交接記錄;
(七)其它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第三十一條物業承接查驗可以邀請業主代表以及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可以聘請相關專業機構協助進行,物業承接查驗的過程和結果可以公證。
第三十二條物業交接後,建設單位未能按照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的約定,及時解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物業交接後,發現隱蔽工程質量問題,影響房屋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設單位應當負責修復;給業主造成經濟損失的,建設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自物業交接之日起,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全面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義務,承擔因管理服務不當致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毀損或者滅失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建立檔案並妥善保管。
物業承接查驗檔案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物業承接查驗檔案。
第三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責任。
建設單位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約定。
第三十七條建設單位不得憑借關聯關系濫用股東權利,在物業承接查驗中免除自身責任,加重物業服務企業的責任,損害物業買受人的權益。
第三十八條建設單位不得以物業交付期限屆滿為由,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接不符合交用條件或者未經查驗的物業。
第三十九條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承接未經查驗的物業,因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缺陷給業主造成損害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惡意串通、弄虛作假,在物業承接查驗活動中共同侵害業主利益的,雙方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物業承接查驗活動,業主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對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承接查驗行為的投訴。
第四十二條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未按本辦法履行承接查驗義務的,由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作為不良經營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並予以通報。
第四十三條建設單位不移交有關承接查驗資料的,由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對建設單位予以通報,並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物業承接查驗中發生的爭議,可以申請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也可以委託有關行業協會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