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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宣傳方案

發布時間:2021-08-29 08:04:36

① 一份涉及價值較高金額的策劃案,我想在公證處公證。

當事人辦理公證可分為三個過程:

(一)公證的第一步是申請與受理:
公民或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二)公證的第二步是配合公證處審查階段:

首先當事人應主動配合公證處的審查工作,接受詢問,並在製作筆錄中核對無誤後簽名,當事人確實不能簽名的,可由本人蓋章或按手印。

其次公證處認為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或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索取有關證明材料,並有權到現場作實地調查。

第三公證處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幫助當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書。當事人申請公證的文書內容不完善、用詞不當的,公證人員應指導當事人予以改正;當事人拒絕修改的,應在筆錄中註明。

(三)公證的第三步是公證處出證。

② 公證處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或者要什麼證件

辦理公證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公證的申請與受理: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公證申請表應征明下列內容:

2、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③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⑤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3、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②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2)公證宣傳方案擴展閱讀:

公證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

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關規定改制的公證處,應成為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

獨立承擔責任、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涉外民事類公證:學歷、學位、成績、未受刑事處分、婚姻狀況、出生等。

國內民事類公證:委託、遺囑、繼承權、聲明書、保證書等。

涉外經濟類公證:公司章程、法人委託書、完稅證明等。

國內經濟類公證:抽獎、招投標、拍賣、證據保全等。

③ 拍賣會活動方案

一、拍賣流程
1、發布公告
在「委託合同」簽定的次日,即在多家媒體發布拍賣公告,介紹拍賣標的物的權屬、性質、面積,擬定拍賣物的展示時間、拍賣時間、拍賣地點、拍賣方式等其他必要事項。
2、拍賣實施操作
拍賣會由主持拍賣的拍賣師,負責記錄的記錄員,監督拍賣實施的監督員,錄音攝像師以及協助實施拍賣的其他人員共同實施。
3、拍賣標的移交。
成交後,買受人向拍賣人付清全部成交價款,按約定將標的移交給買受人。

二、公告宣傳工作
為確保該標的順利成拍,我公司已作好了宣傳策劃的准備工作,為保證該標的在短時間內快速、高額、變現,我公司擬訂:
1、與北京、保定、石家莊相關媒體聯系,進行公告宣傳。
2、在網際網路上同時宣傳以擴大信息層面。
3、設專人專項負責接待咨詢工作,手機電話保證24小時開機狀態。
4、我公司設有專車、專人陪同客戶了解標的情況。

三、拍賣方式和拍賣會
1、拍賣方式
拍賣採用有底價增加拍賣,這種方式令競買人一目瞭然,免去猜疑。使公開、公平、公證、誠心四原則落在實處。
2、拍賣地點
我公司將充分考慮貴行的意見,安排拍賣地點做到交通方便,標志明顯,既可在標的物現場拍賣,也可在本公司拍賣大廳拍賣。
3、拍賣會舉辦
本公司將安排經驗豐富的拍賣師主持拍賣會,拍賣會場設立登記台、記錄席、監督席和領導席,全程錄音攝像。提前向相關部門報送材料,使拍賣會順利進行,拍賣成交的當場簽定「成交確認書」,並向買受人特別交代付清全款的時間,以保證貴行回款時間。

四、回款方式和時間
根據貴行的要求,我公司將告知競買人若買受成功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價款付清,並保證在三十日內轉入貴行帳戶。
五、本公司承諾
本公司已多次成功舉辦各類資產拍賣會,客戶群體龐大。目前已聯繫到N家意向競買人,競買慾望較大。如若中標,本公司能確保拍賣成功,並使貴單位獲得利益最大化。

④ 公證處是干什麼的都能公正什麼

公證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公證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關規定改制的公證處,應成為執行國家公證職能、自主開展業務、獨立承擔責任、按市場規律和自律機制運行的公益性、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1、涉外民事類公證:學歷、學位、成績、未受刑事處分、婚姻狀況、出生等。

2、國內民事類公證:委託、遺囑、繼承權、聲明書、保證書等。

3、涉外經濟類公證:公司章程、法人委託書、完稅證明等。

4、國內經濟類公證:抽獎、招投標、拍賣、證據保全等。

⑤ 去公證處做公證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去公證處公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二、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三、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四、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五、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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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資料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

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它不能為當事人解決爭議;而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則是在發生民事權益糾紛並由當事人起訴之後進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決。

⑥ 去公證處公證需要經哪些步驟

辦理公證的程序

1、攜帶身份證等相關證件、材料,委託律師設計公證法律方案。

2、當事人認可律師設計的方案後,由律師聯系公證。

3、在律師的帶領下,前往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對於一些情況,公證處可能不給公證。此時,可以委託律師進行見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條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第三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遵守法律,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六條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注意:
1、公證費用各地標准不一,須以當地公證處告知為准。
2、公證應委託律師辦理,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如擅自處理,後果自負。

⑦ 專利侵權案件中如何去公證購買取證

專利侵權案件適用普通民事侵權案件的基本構成要件,即行為具有違法性,產生損害後果,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行為人具有過錯。同時,專利侵權案件還具有其特殊性,這在雙方當事人提交各自的證據時尤為值得注意。 原告的舉證和證明 一、權利證據 1、原告主體資格證明,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企事業單位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登記證。 2、專利權證書,證明專利權授權時的權屬狀況。 3、專利登記薄副本,一定意義上說,專利登記薄副本是比專利證書更為重要的證據,因為專利證書記載的是專利授權時的權屬狀況,在授權之後,專利的權屬狀況可能會發生改變,如專利權轉讓,專利被宣告無效等,這些內容在專利證書上並不能反映出來,但卻會在專利登記薄副本上記載。在訴訟中,這項證據往往被當事人或代理人忽視。 4、專利授權公告文本,不同的專利公告文本也是不一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為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及摘要附圖;外觀設計的為公告授權的圖片或照片及簡要說明。專利公告文本能夠明確地反映專利保護的范圍,對於侵權事實有直接的證明力。 5、專利年費收據,能夠證明專利持續有效。其實這一證據在提供了前述的專利登記薄副本的情況下,是可以不提供的。因為在專利登記薄副本的最底行會註明「該專利年費已繳納至某年某月某日」。司法實務中專利權人提供專利年費收據的證明目的在於說明專利已繳納年費,專利持續有效。但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的繳費實務中,即使專利已被宣告無效,或因沒繳納年費而導致專利權終止後,繳納專利費也是可以進行的,從而取得專利年費收據。因此通過專利年費收據證明專利持續有效是不充分的,有時甚至是錯誤的。如此以來,前述的專利登記薄副本就顯得極其重要了。筆者認為之所以在實務中出現用專利年費收據來證明專利持續有效,可能是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的影響,該條規定:專利權人應當提交證明其專利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專利年費交納憑證。這里專利年費交納憑證是專利真實有效的文件之一,卻並未提及專利登記薄副本,不能不說是一個瑕疵。 6、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提起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訴訟的原告,應當在起訴時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檢索報告。因此在該司法解釋出台後,不少法院在原告提起實用新型專利侵權訴訟時,若沒有提供實用新型的檢索報告,法院拒絕受理。但此種做法明顯的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隨後最高法院在答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請示中明確表示,出具實用新型的檢索報告並不是提起實用新型專利侵權訴訟的條件。但若不提供檢索報告,被告提起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的,如無其他可以不終止訴訟的情形,人民法院應該中止訴訟。因此原告在起訴時最好提供實用新型專利的檢索報告,避免案件被中止審理。 二、侵權證據 1、書證,通常是公證書,專利權人通過市場調查,發現了侵權行為後,通常會向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對購買侵權產品的過程及購得的侵權產品進行公證或對侵權現場(如許諾銷售)或對侵權產品的安裝地進行勘查公證,取得公證書,從而證明被告存在侵權行為。在公證取證的過程中,專利權人最好主動向銷售者索取產品宣傳冊、銷售侵權產品人員的名片、購貨發票或收據,以進一步的明確,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同時專利權人可要求公證機關對前述資料的來源和真實性作出說明,一並記載在公證書中。另外順便提及一下,在選擇公證機關時,也應有所考慮,如在省會城市,可以選擇省公證處,而不要選擇區公證處,一則可能區公證區缺乏經驗,二則可能區公證處出於地方保護或者擔心受到打擊報復,而以各種理由推託。此外在選擇公證處時還要注意《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四條的規定: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事項,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而公證執業區域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和《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以及當地公證機構設置方案,劃定的公證機構受理公證業務的地域范圍。因此,在選擇公證處時,要注意其管轄范圍和執業區域的雙重限定,以免申請不予受理,或錯誤受理後導致公證書的程序瑕疵。 2、物證,專利權人從市場上購得的侵權產品。購得的侵權產品應由公證人員封存,並拍照。在提交給法院之前,原告應確保封條完好無損,否則被告將可能在質證時提出異議,對侵權產品不予認可。如上所提,物證的取得過程是經過公證的,專利權人或其代理人與公證員一起,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到侵權人處購買侵權產品,然後封存。在公證書中,會對這一過程進行說明,但是,很多公證書沒有對封存產品進行詳細說明。舉一個案例說明,筆者經辦一起商標侵權案件,作為被告(銷售者)的代理人,筆者發現原告當庭提交的經公證處封存的侵權產品的型號、規格在公證書中並沒有提及,封存的袋子雖然密閉無損,但是上面沒有編號等註明其與公證書的一致性。而原告是針對大量的銷售者進行公證取證和訴訟的,這就無法絕對排除該封存的物證非本案被告所售的可能性。經過法庭質證和辯論,法官亦贊同這一意見。 三、損失證據 1、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現在司法實務中,少有原告提供直接或間接損失的證據,主要原因是此類證據舉證難度較大,舉證成本較高。目前,有大量的專利權人通過與他人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以約定的許可使用費作為請求賠償的依據。但是有些專利權企業雖然會和其業務單位簽訂名義上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也會辦理相應的備案手續以及專利許可使用費的付款和繳稅憑證,但被許可方實際並未生產專利產品。在此種情形下,合同約定的許可使用費嚴格來講不應作為賠償的參照依據。對此,被告雖然可以提出抗辯,但是鑒於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證明力較強,法律對此又有明確規定,因此,法官一般是會予以採信的。 2、財務審計報告。根據專利法的相關規定,侵權賠償的數額確定除參照前述的專利許可使用費外,還有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以及法定賠償。在原告主張以自己所受到到的損失作為賠償數額的依據時,應提供自己單位產品獲利情況的財務審計報告,以及原告因被告侵權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或者被告製造的侵權產品的數量,兩者相乘之積就是原告的損失數額的依據;在原告主張以被告的獲利作為賠償的依據時,原告通常要申請法院保全被告的財務會計賬冊,經獨立的第三方審計後,以審計結論確定被告的侵權獲利情況,從而明確被告賠償的依據。最後在法定賠償中,原告可提供一些證明被告侵權情節及專利產品市場價值的輔助證據,作為法院在確定具體賠償數額時的參照因素,比如被告與第三方簽訂的相關合同,被告在其網站等宣傳材料上關於侵權產品的標價等等。 被告的質證和舉證 被告在收到專利侵權訴訟的應訴通知書後,不宜盲目地與原告協商和解,而應全面分析原告提供的證據,並根據抗辯主張,收集組織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實務中被告的抗辯主張有多種,針對上文原告的各項權利要求,被告就有如下不同的抗辯主張。 一、權利瑕疵抗辯 被告提出權利抗辯時,通常是對原告的主體資格、專利權的權屬、專利權的效力等方面進行抗辯。 專利侵權訴訟通常是由專利權人自己發起訴訟的,但在一些專利實施許可的情況下,則由被許可人提起訴訟。在此種情形下被告應首先審查許可使用的方式,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只有獨占實施許可的被許可人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訴訟,而普通許可和排他許可的被許可人沒有得到專利權人許可的情況下都不能作為原告提起訴訟,這就涉及到原告是否具有訴訟主體資格的問題了。 有些原專利權人在專利權已轉讓給他人後,仍以專利權人的名義提起侵權訴訟,這顯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對此被告可以提供該專利的登記薄副本,以證明該專利權已發生轉移,原告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從而要求法庭駁回其訴訟請求。 還有一種情況是,專利權可能已終止,但原告卻出於競爭策略的考慮,對被告提起侵權訴訟。此種情況下,被告提供專利登記薄副本也是非常必要的。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辦理授權專利的登記薄副本。因此被告提供專利登記薄副本沒有任何法律或實務障礙,只要繳納必要的費用即可。 更特殊的一種情況是,專利權人對專利申請至專利公告授權日期間的製造銷售相同產品的製造者或銷售者提起訴訟。而根據法律規定,在此期間的製造或銷售行為是不構成專利侵權的,因此作為銷售者或製造者的被告也可以此提出抗辯。 二、不侵權抗辯 侵權判定的基本原則是全面覆蓋原則,被告抗辯不侵權的,應證明侵權產品缺少了權利要求中的必要的技術特徵,或者侵權產品的技術特徵與專利權利要求的必要技術特徵在實質上不同也不構成等同。對此,被告只需根據原告提供的專利權利要求與侵權產品進行比較,就可得出結論,在必要情況下,也可以申請鑒定。 但若被告主張不侵權的理由是產品是他人假冒被告生產的,在此種情形下,法院應該如何分配舉證責任呢?是由原告舉證產品確實是被告生產的呢,還是由被告舉證產品不是自己生產的呢?筆者認為應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首先證明被告實施侵權行為是原告訴訟的核心要件,另外,就舉證原則來說,證明作為要比證明不作為容易些。 第三種情形是被告以禁止反悔原則主張不侵權。為了證明原告反悔,被告應舉證原告在專利申請或無效過程中,向國家知識產權據或專利復審委員會的作出的意見陳述書或其他專利相關的文件中對其專利權利要求書或說明書作出了某種限縮性的解釋。但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原告卻主張適用等同原則對被告的侵權行為作出認定,視圖擴大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而這樣作對被告不利,對社會公眾也不利,且不符合誠實信用的原則,因此是為專利司法所不準的。為此被告應詳細的了解專利所有文檔。跟前述專利登記薄副本一樣,任何人都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請求復制專利文檔。因此專利被告在收到被告的訴狀後,首先要做的就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復制涉案專利文檔。 三、公知技術(設計)抗辯 所謂公知技術(設計),是指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在國內公開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的技術(設計)。為此被告應提供與侵權產品採用的技術方案相同或等同記載公知技術的出版物,或有確切來源、銷售或使用時間的產品實物及有關的輔助憑證,如產品說明書、產品圖冊、銷售發票以及證人證言等。有的被告在得知被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後,首先做的工作就是尋找上述證據,以證明原告的專利權不具有新穎性,以宣告專利權無效。這點主要運用在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訴訟中,因為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相對比較容易,專利局受理後不進行實質審查,這就使得「有效」的專利存在「無效」的風險。 四、先用權抗辯 先用權雖然不會導致原告的專利權失效,但卻是法律明確的不構成侵權的抗辯理由。實務中不少被告會選擇使用先用權進行抗辯,但成功者卻寥寥,這主要是因為證據不足。通常情況下被告應提供以下證據: 1、在原告專利申請日之前的設計圖紙和工藝文件; 2、在原告專利申請日之前已購置的設備數量及產能的資料。 五、合同抗辯 有這樣一個案例:專利權人與他人簽訂獨占實施許可合同。但合同簽訂後不久,專利權人又與另一人再次簽訂許可實施合同。被蒙在鼓裡的獨占實施被許可人隨後發現了普通許可的被許可人的產品流入市場,遂對普通許可的被許可人提起侵權訴訟,此時普通許可的被許可人拿出普通許可實施合同抗辯,原告無奈只好撤訴,退而向專利權人提起違約之訴。此案例就是典型的合同抗辯成功的例子。 另外一種情形是被告實施的與原告專利相同或等同的技術方案是從他人處獲得許可的,在此種情形下,被告應向法庭提供許可合同。此證據雖然不能免除被告的侵權責任,但被告可申請追加轉讓人作為被告,以共同承擔賠償責任,避免直接承擔全部侵權責任。這也是一種訴訟技巧,在無法避免承擔責任的時候,盡量少得承擔,即部分免責。 六、侵權獲利低於原告請求賠償金額的抗辯 原告在提起侵權訴訟時,較多的依據專利許可使用費作為侵權賠償數額的依據或者以法定賠償50萬元的上限作為賠償的依據。而後者,因為有法律的規定,很多原告索性直接按照50萬元的上限提起訴訟。若被告的侵權成立,但獲利明顯低於原告的主張時,被告可以以自己侵權獲利的數額對原告提出的過高的賠償數額進行抗辯。為此被告應提供有公信力的財務審計報告,證明自己的獲利狀況。同時也可提供其他輔助證據,如公司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成立日期至發生侵權行為之間的時間較短等證據,以進一步減輕自己的賠償責任。 七、合法來源抗辯 根據專利法第63條第2款的規定,為生產經營的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此條為被告提供了較好的法定抗辯根據,被告應充分利用。為此被告應提供確切的合法來源的證據,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發票、運輸單據以及其他證明交易合法成立的所有證據,同時被告可提供其他相關證據,如封存的樣品,產品的圖片等,以免被告在前述證據的關聯性方面提出異議。當然,這是針對比較正規的被告公司而言。實務中有一些個體經營者,由於管理問題,通常無法提供上述詳盡的證據,那就面臨著因無法提供合法來源而承擔賠償責任的不利後果。

營銷方案如何保護

營銷方案可以考慮申請版權保護。
保密協議也可以簽署,可以用一些模板,並修改為符合你的需要。
我是知識產權專家,需要可以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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