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要依據什麼進行工程索賠和現場簽證
工程索賠的主要依據是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2008)執行。
4.6 索賠與現場簽證
4.6.1 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和有效證據,並應符合合同的相關約定。
4.6.2 若承包人認為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經濟損失,承包人應在確認該事件發生後,按合同約定向發包人發出索賠通知。
4.6.3 承包人索賠按下列程序處理:
1 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 發包人指定專人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 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申請表;
4 發包人指定的專人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符合本規范第4.6.1條規定的條件時予以受理。
5 發包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費用索賠核對,經造價工程師復核索賠金額後,與承包人協商確定並由發包人批准。
6 發包人指定的專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發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詳細資料後,按本條第4、5款的程序進行。
4.6.4 若承包人的費用索賠與工程延期索賠要求相關聯時,發包人在作出費用索賠的批准決定時,應結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綜合作出費用索賠與工程延期的決定。
4.6.5 若發包人認為由於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額外損失,發包人應在確認引起索賠的事件後,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發出索賠通知。
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索賠通知後並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發包人作出答復,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4.6.6 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責任事件發生時,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發包人提出現場簽證。
4.6.7 發、承包人雙方確認的索賠與現場簽證費用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⑵ 綜合單價包干中,工程量*單價+索賠+簽證中間所指索賠與簽證分別指的是什麼
索賠的本質:因對方的過失,你向對方要求你的損失的賠償。比如甲方說今天要停電,那麼你就可以因停工一天向甲方提出索賠請求。
簽證:超出你合同范圍的事情,比如甲方要變更一段牆體,而你已經將這段牆體砌築完成,現在要拆除,已經砌築完成的和拆除費用你向甲方要,兩者之間辦理一個現場簽證文件。
⑶ 工程簽證索賠管理有哪些基本注意事項
簽證單、設計變更單注意事項
1、 簽證單或設計變更單
簽證單:按承發包合同約定,一般由承發包雙方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之外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認證明
設計變更:指設計單位依據建設單位要求調整,或對原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優化。設計變更應以圖紙或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形式發出
根據每個甲方不同,簽證單及設計變更的名稱及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在開工前就應與甲方進行商務交底。
2、 要求
1、准確無誤原則。工程量簽證要盡可能做到詳細,內容清晰,有量有項,不能漏項,不能籠統含糊其辭,以減少結算時雙方發生因為各自理解不同而產生的糾紛。
2、凡是可明確計算工程量的內容,只能簽工程量,而不能簽人工工日和機械台班數量。
3、現場簽證必須一事一單,並且內容完整、具體、准確。
4、及時性:應該在變更發生之際及時辦理,因個別工程周期性長,避免只靠回憶來進行簽證,以免結算時間過長,發生補簽和結算困難。
5、簽證單辦理時要有簽證的項目名稱、時間、原因、內容、地點、范圍、簡圖、工程量計算過程,相關部門加具認可意見、簽名並加蓋公章。簽證單附件包括工作聯系單、變更後圖紙、照片、現場測量記錄、工程量計算書等配套資料。簽證單附件應齊全,簽署意見明確。
6、每月應建立、健全的工程簽證台帳、檔案,工程量計算較復雜時應附工程量計算書、保留簽證單原始照片、工程聯系函、會議紀要資料等(照片資料盡量把業主、監理拍攝在裡面更具有說服力)。
3、 幾種比較典型的簽證單
1、 拆除及垃圾清運
拆除類簽證單應注意,寫明被拆除物的材質(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或砌體等),是否為保護性拆除(拆除後是否有殘值回收,如果有殘值回收需要甲方工程師寫明回收比例);垃圾清運類簽證單應注意,寫明垃圾的工程量多少立方米,什麼類型的垃圾(建築垃圾、生活垃圾等),清運的距離是多少或是寫明清運的目的地是哪裡。
工程量比較小的拆除及垃圾清運建議使用人工工日或是機械台班表達工程量,工程量大的時候需要寫明計算依據,照片上有測量的尺寸,現場繪制草圖,要求甲方工程師在草圖上簽字認可後期補齊其他簽證資料。
2、 增加及修復工程
此類簽證單應注意,寫明修復原因(設計原因、甲方要求、技術要求、被其他單位破壞等),工程量現場測量計算(部分修復工程無法根據圖紙計算,不清楚修復的具體工程量所以需要現場實際測量計算),如果是被破壞後的修復應寫明被破壞的材料的種類及工程量,材料名稱一定要寫的詳細。
3、 措施工程
此類簽證應該注意,寫明原因、使用部位及使用時長(此類簽證應按照合同簽訂的方式不同適時調整,有很多總價包干合同措施費包干)
4、 辦理簽證單應注意的問題
1、工程名稱要正確,ps:萬科城四期園林景觀分包工程,不要寫成萬科城四期景觀工程缺少園林及分包兩字,一定要與施工合同上的工程名稱相同。
2、簽證應寫明簽證原因(設計原因、甲方要求、技術要求等);材料的材質、設備的規格型號要標注清晰、詳細計算式、工程量的單位一定要與合同清單統一。
3、汽車外運應寫明:什麼類型汽車,載重,外運幾公里。
4、土壤改良厚度,改良比例必須寫明確,是否按合同清單中的約定厚度、比例執行。
5、 若有破除混凝土塊,則要確定是否為鋼筋混凝土,有無墊層。
6、土方回填寫明原因、計算式、施工方式;(人工回填土若是溝槽、基坑必須註明)。
7、推土機推土方應寫明:土壤類別(一、二類土還是三類土)多大功率(55KW、75KW、105KW等)、推距(20m、40m、60m、80m)。
8、苗木變更應註明品種、規格、數量、密度、移栽苗、容器苗。
9、若因道路或其他工程阻礙,造成的二次搬運,請寫明原因及運距。
⑷ 試論施工單位如何加強經濟簽證和索賠管理
第一,發生索賠事件是何方責任?除業主外,設計、監理、業主指定分包的責任,均有可能成為承包方索賠的理由。
第二,合同依據是否充分?除合同外,是否還有其他法律規定的索賠情由?
第三,索賠證據是否完備?是否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提出索賠?承包人是否採取減損措施?索賠數額計算方式是否客觀合理?
第四,談判人員的組成是否合理?較為理想的組合是熟悉工程實務的項目工程師、了解合同體系的法務人員甚至是專業律師、造價工程師(預算員)共同參與。邀請律師參與簽證索賠,國內企業採用的還不多,而在國際承包工程中是普遍的現象。有些國內企業甚至安排唱紅臉、白臉的人參與談判,在索賠時不講規則、胡攪蠻纏,這種做法極不可取。蠻不講理的做法多半不能得逞,徒然影響企業聲譽;而且一旦碰到不講理的施工企業,建設單位多數要聘請專業律師、造價工程師來對付。建設單位畢竟比施工企業有更多財勢,他們能夠聘請的人可能更專業。有理、有據、有節制的談判,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維護施工企業的利益。
⑸ 工程變更和工程索賠、簽證到底有什麼區別
這種情況屬於設計變更,重做部分的費用需要索賠來追加。當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採用簽證。當雙方意見不一致時採用索賠。
⑹ 建築工程如何將索賠做成簽證經得起審計
工程設計變更簽證是兩個不同性質概念,為此審計的時點、方法都有區別: 1,設計變更審計 1)設計變更的手續是否健全 2)設計變更審批表的各方的簽字時間是否符合邏輯,即:施工單位報批、建設單位簽署意見。設計單位審批,如果建設單位的簽署意見時間和設計單位的審批時間都在施工中簽署,就說明有問題,應仔細推敲 3)設計變更是否符合實際需要,這點應當查看未變更之前的狀況,對比分析 2,簽證的審計,簽證就是施工過程中原來設計不包括的項目,此項目審計更要動腦筋, 1)簽證的真實性審計,有的是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與施工單位勾結,製作假簽證個人從中的實惠 2)簽證的數量是否超過事實 3)簽證的項目是否與原來的項目向矛盾,
⑺ 現場簽證與工程索賠的關系
區別:
(1)簽證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而索賠是單方主張權利;
(2)簽證涉及的利益已確定,而索賠的利益尚待確定;
(3)索賠是過程,簽證是結果。
簽證和索賠可以說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中一個基本也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兩者總是聯系在一起,但又有所區別。簽證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就設計變更、工程量或工期等問題簽署的文件,如現場完工簽證單等等,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⑻ 怎樣做好建設工程變更,簽證及索賠管理
1、首先建立好工程變更的台賬;2、根據台賬由專人進行分析是否需進行簽證或索賠,如需索賠按時發出索賠意向通知並更新台賬;3、要做到及時、資料齊全、有理有據。
⑼ 簽證和索賠應該列在暫列金額裡面么
暫列金額應該取值於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暫列金額為稅金外的全部費用。暫列金額一般可按稅前造價5%計算。工程結算時,暫列金額應予取消,另根據工程實際發生項目增加費用。
知識拓展
暫列金額的幅度
1、設計圖紙詳細深入的工程可適當降低暫列金額;
2、復雜工程的暫列金額可適當提高;
3、暫列金額的估算要考慮工程環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