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
國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4月15日。
20多年前,我國曾制定過一部國家安全法,但沒有明確國家安全的含義。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在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提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並首次系統提出「11種安全」。
「11種安全」,即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對國家安全進行了首次界定。
㈡ 國家安全教育日
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標語
1、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
2、保衛國家安全 促進經濟建設。
3、維護國家安全是全黨全國人民的共同任務。
4、齊抓共管構築牢固的國家安全人民防線。
5、熱烈慶祝《國家安全法》頒布十九周年。
6、國家安全 牢記不忘。
7、居安思危 警鍾長鳴。
8、安全教育 重在青年。
9、國家安全重如山 重任在肩不畏難,家喻戶曉廣宣傳,於無聲處斗魔頑。
10、國家利益高於一切。
㈢ 今年是第幾個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是第五個。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專十四條明確規定:每年屬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法律明確,「國家安全」即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對於公民和組織而言,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在義務方面,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㈣ 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幾號的
國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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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法以「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指導思想,規定了一系列不同於傳統國家安全觀的國家安全制度,將國家安全的內涵擴展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領域,突出強調了維護國家安全不僅僅是專門機關的任務,而是所有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的義務和職責。
㈤ 國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幾月幾日
國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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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要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和國家安全政策,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統籌推進各項安全工作。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加強國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能力。
㈥ 國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幾月幾日
國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4年4月15日,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在這次會議上,習近平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略思想,為新形勢下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立了重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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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民安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普遍的願望。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證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要以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全面實施國家安全法,深入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㈦ 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幾月幾日
國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第十五 國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各項權利。
國家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或者煽動顛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行為;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竊取、泄露國家秘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境外勢力的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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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八條維護國家安全,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國家安全工作應當統籌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第九條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充分發揮專門機關和其他有關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能作用,廣泛動員公民和組織,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㈧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意義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意義:
1、有利於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總體國家版安全權觀」。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首次明確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這是新時期中國共產黨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方針政策。
2、有利於提高政府和社會公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意識。通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動,可以讓政府和社會公眾有效地了解國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項要求,從而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大家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3、有利於增強國家安全法普法宣傳的效果。國家安全法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集中地向社會公眾傳播國家安全方面的知識,便於在短時間內起到良好的宣傳效果,讓更多的社會公眾了解到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特別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職責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