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群防群治組織包括哪些
定義:群防群治是群眾性、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動的簡稱。具體說來,是指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和專門機關指導下,群眾自己組織起來,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所在地區,或單位治安的一種活動,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原則。
群防群治活動有以下4個特點:
第一,有比較固定的組織形式。各種各樣群防群治都有固定的名稱、負責人、組成人員以及隸屬關系。
第二,有明確的活動范圍。無論哪一種群防群治組織都是應治理某一類特定治安問題的需要而產生的,其活動范圍自始至終是十分明確的。如治安聯防隊,活動的地域范圍是本地區或本單位,職能范圍僅限於協助公安、保衛部門搞好社會面控制,處理簡單的治安問題。
第三,有比較嚴格的行為規范。群眾自治的主要組織形式,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治安保衛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都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對其主要的行為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諸如治安聯防隊,護廠隊、護校隊等群防群治組織也都有一套可供遵循的規章制度。
第四,有比較健全的監督制約機制。群防群治組織都毫無例外地被置於黨委和政府的的領導之下,接受專門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主要任務:
一、防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免受不法侵害;
二、協助專門機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凈化治安環境;
三、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治安事務,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四、調解民間糾紛,疏導各種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六、幫教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青少年,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教育工作以及對監外執行罪犯的監督教育工作。
一、工作制度
1、聽從派出所或民警指揮,有民警或治安員的帶領下,做好巡邏看護,情報信息搜集等群防群治工作。
2、對公安機關所布置的工作任務要認真完成,發現在安全隱患和各種違法犯罪情況要及時向民警匯報。
3、工作過程中要文明熱情,同時增強法制觀念,一切活動不得超越國家法律、法規。
4、要嚴格保密制度,不準向外泄露公安機關的工作機密。
5、不得以公安機關的名義,做與群防群治工作無關的事項。
6、要堅持開展各項群防群治工作的時間,無故不得遲到早退。
二、信息制度
為了使治安活動能夠長期有效發展,能夠及時掌握敵社情動態,特製定此制度:
1、治安辦公室、警務室、治保會要經常深入居民區搜集、反饋人民群眾對治安、防控方面的意見及建議,真正做到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
2、建立專職信息員隊伍,每名專職信息員每月必須上報有價值信息5條,對在工作中不負責、信息上報、反饋不及時的,根據有關條例進行懲罰。
3、結合陣地耳目建設,建立秘密信息員,進行陣地控制,加強城鎮居民區和農村村、社及復雜場所的情報、信息網路建設。
4、廣辟鄉村信息資源,建立群眾整體信息網路。
對上報的情報信息,要及時收集、整理。拿出重點,總結經驗,進行廣泛應用和推廣,使城鎮創安活動每天都有新思路,每日都有新舉措,治安環境天天都有新跡象。
Ⅱ 群防群治的建議
1、依靠黨委政府,強化對群防群治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是要明確組織體系。將群防群治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詳細的發展規劃,定期研究解決群防群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切實加強各級基層綜治組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治安防範力量建設。將必要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在物力、財力上給予支持。二是嚴格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基層防範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通過層層簽訂責任狀,確保群防群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把群防群治工作開展情況同各地、各部門的目標任務掛鉤,逐項進行考評,獎優罰劣。同時,確立公安機關在群防群治工作中的監督、指導地位,真正形成「政府牽頭、公安監管、單位自律、人人參與」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落實保障措施。由黨委、政府研究出台相關政策,進一步明確群防群治組織體系及財力投入標准,明確村治保主任進入「兩委」班子,同時對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工作的治安積極分子,給予一定的政2、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扎實開展群防群治工作。一方面,要進一步做實做強派出所,推進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保證派出所有足夠警力、精力組織、指導群防群治組織開展工作。另一方面,要督促村、社區及企事業單位組建群防群治隊伍,督促內部單位、重點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衛責任制,明確防範職責和防範重點,落實各項防範措施。通過建立健全群眾參與治安防範的規章制度,明確治保會、保安公司、內部保衛組織以及群眾性防範力量的性質、地位、職責、組織形式、經費保障等,使各種群防組織工作有方向、行動有目標。通過建立培訓、監督、管理、獎懲、撫恤等一整套制度,促進群防組織規范化發展。
3、強化群防群治組織管理,完善工作運行機制。要由政法委(綜治委)牽頭,建立完善、科學、嚴謹的群防群治評估、考核機制,定期對各街道、鎮鄉及社區、村的群防群治工作進行客觀、全面評估、檢查、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衡量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和幹部晉級評先的重要依據。對因工作不到位致使轄區案件高發、嚴重影響社會穩定以及治安混亂的實行綜治一票否決,並追究領導責任。政法委(綜治委)及公安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根據當前社會治安的特點、規律,大膽探索,創新工作方法,科學整合各種群防群治力量與資源,形成合力,增強群防群治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4、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發展壯大專職防範力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專業化的群防群治隊伍是治安防範的生力軍。當前應盡快加強以下幾支主要群防群治隊伍的建設:一是治保隊伍。一方面要深入開展創建規范化治保會活動,整頓軟弱渙散、沒有活力的治保會,建議撤換一些不稱職的治保主任或成員,對工作積極、認真負責的治保人員要全力推薦擔任治保領導;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級治安保衛組織,協調落實必要的經費保障,確保治保組織做到組織健全、力量到位、運轉順暢、工作落實、作用發揮,把治保組織真正建設成為各轄區群防群治工作的主體。二是治安信息員隊伍。擴大治安信息員的社會涵蓋面,指導他們收集涉及社會穩定、治安管理、違法犯罪、社區人員的信息及對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反映等。要建立專門收集掌握行業場所治安情況的信息員隊伍,為治安管理提供信息源。同時,強化情報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實戰應用,及時向群眾發布預警信息。三是保安聯防隊伍。主要負責轄區治安巡邏以及防範設施使用情況的檢查工作。通過加強保安聯防隊伍建設,努力實現轄區有人巡、樓幢有人看的目標,有效遏制案件發生。四是治安積極分子(志願者)隊伍。治安積極分子和志願者隊伍主要由熱心於維護社會治安、願為社會治安出力的城鎮居民、離退休黨員幹部等組成,一般不計報酬,願意主動協助公安機關開展治安防範工作。五是暫住人口專(兼)職協管員隊伍。暫住人口協管員隊伍可以協助派出所民警開展暫住人口的清理登記、發證收費及管理教育工作,是公安機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的可靠力量。
5、推動治安防範多元化,完善治安防控網路建設。加強四張「防控網」建設:一是緊緊依靠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廣大群眾,以派出所為主體,建立完善群防群治隊伍參與的巡邏機制,逐步形成鄰里守望、互防聯動、協作共防、覆蓋全轄區的群防機制,織就嚴密的「群防群治網」。二是以內部單位為點,以沿街店面為線,以居民小區為片,以城鄉結合部為面,將轄區的路面街面、居民小區、社區劃分成若干個網格,以派出所或專業巡警為龍頭,以車巡和徒步巡為方式,織就嚴密的「網格巡防網」。三是建立企事業單位內部、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區、重點場所、重點行業的安全保衛機制,實施封閉式管理,提高自防能力,織就嚴密的「陣地控制網」。四是進一步推進科技創安工作,在居民小區、重點部位、重點單位、重點路段大力推廣安裝區域電子監控、自動報警、聲控防盜等高科技設施,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對接,織就嚴密的「科技防控網」。
6、加強保安服務市場化建設,推進公共安全服務產業化。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市場對保安服務產業化經營的需求越來越強烈。當前,應著力規范服務范疇,拓寬服務領域,逐步把保安派駐服務向居民住宅區、公共場所、商業網點延伸,使其快速發展成為群防群治工作的一支主要力量。要通過政府制定出台相關政策,吸引和鼓勵有關機構、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共同投資安全服務設施,大力發展多種所有制的安全服務產業,促進群防群治隊伍走上職業化、專業化道路。要大力扶持保安服務業,拓展服務范圍,使保安專業化有償服務覆蓋到小區物業、公共娛樂場所、商業場所、商業活動保衛等,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
7、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營造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一是要鼓勵熱心公益事業的有識之士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工作。積極爭取包括機關幹部、基層民兵、行政執法人員、企業在職和離退休職工、個體工商戶以及外來經商人員等在內的各種社會力量的支持和幫助,動員他們參與群防群治活動。二是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有功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在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中受傷、致殘人員要給予妥善治療和安置,對在同違法犯罪分子斗爭中犧牲人員的家屬要給予撫恤。三是要加大宣傳力度。要通過宣傳,讓群眾了解社會治安狀況和公安機關面臨的巨大壓力,讓群眾明確公民在社會治安中的責任、義務。
8、拓寬經費來源渠道,加大群防群治經費保障力度。從健全管理機制入手,拓寬群防群治經費渠道。一是經濟較發達地區的政府要將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由財政出資設立治安防範基金,按一定標准,從財政直接劃撥注入。二是本著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由各企事業單位、業主、住戶共同出資籌集治安防範經費,聘請保安或籌建群防群治隊伍。三是建立群防群治基金會,接受熱衷於群防群治的組織和個人的捐助。四是應堅定不移地將群防群治工作推向市場,通過市場來調節、規范,解決其經費等問題。
Ⅲ 群防群治組織包括哪些
定義:群防群治是群眾性、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動的簡稱。具體說來,是指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和專門機關指導下,群眾自己組織起來,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所在地區,或單位治安的一種活動,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原則。
群防群治活動有以下4個特點:
第一,有比較固定的組織形式。各種各樣群防群治都有固定的名稱、負責人、組成人員以及隸屬關系。
第二,有明確的活動范圍。無論哪一種群防群治組織都是應治理某一類特定治安問題的需要而產生的,其活動范圍自始至終是十分明確的。如治安聯防隊,活動的地域范圍是本地區或本單位,職能范圍僅限於協助公安、保衛部門搞好社會面控制,處理簡單的治安問題。
第三,有比較嚴格的行為規范。群眾自治的主要組織形式,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治安保衛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都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對其主要的行為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諸如治安聯防隊,護廠隊、護校隊等群防群治組織也都有一套可供遵循的規章制度。
第四,有比較健全的監督制約機制。群防群治組織都毫無例外地被置於黨委和政府的的領導之下,接受專門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Ⅳ 群防群治的定義是什麼
群防群治是群眾性、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動的簡稱。具體說來,是指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和專門機關指導下,群眾自己組織起來,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所在地區,或單位治安的一種活動,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原則。
工作制度:
1、聽從派出所或民警指揮,有民警或治安員的帶領下,做好巡邏看護,情報信息搜集等群防群治工作。
2、對公安機關所布置的工作任務要認真完成,發現在安全隱患和各種違法犯罪情況要及時向民警匯報。
3、工作過程中要文明熱情,同時增強法制觀念,一切活動不得超越國家法律、法規。
4、要嚴格保密制度,不準向外泄露公安機關的工作機密。
5、不得以公安機關的名義,做與群防群治工作無關的事項。
6、要堅持開展各項群防群治工作的時間,無故不得遲到早退。
(4)群防群治宣傳資料擴展閱讀:
群防群治的信息制度:
信息制度:
1、治安辦公室、警務室、治保會要經常深入居民區搜集、反饋人民群眾對治安、防控方面的意見及建議,真正做到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
2、建立專職信息員隊伍,每名專職信息員每月必須上報有價值信息5條,對在工作中不負責、信息上報、反饋不及時的,根據有關條例進行懲罰。
3、結合陣地耳目建設,建立秘密信息員,進行陣地控制,加強城鎮居民區和農村村、社及復雜場所的情報、信息網路建設。
4、廣辟鄉村信息資源,建立群眾整體信息網路。
Ⅳ 論群防群治在治安防範中如何發揮作用,守美好家園。
基層群防群治隊伍是富有中國特色的一支基礎性、群眾性治安力量。長期以來,我市各類群防群治力量在維護社會治安、參與平安建設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不少問題。伴隨大橋時代的來臨,舟山社會治安面臨許多新問題、新挑戰,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通過推進社會化、市場化、職業化、規范化,切實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努力遏制刑事案件高發勢頭,這是新形勢下確保長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一、當前群防群治隊伍存在的主要問題。
1、多樣化不夠,難以滿足社會需求。我市群防群治隊伍以各級政府和基層組織單一經營為主,除了公安機關直接掌控的輔警隊伍、專業保安公司管理及部分企業單位自建的保安隊伍、一些鄉鎮組建的平安中隊外,絕大多數為基層綜治組織管理的義務性巡防隊伍,總體來說形式比較單一,作用發揮有限,難以提供針對性、個性化的保安服務,不能滿足多樣化的社會安全需求。
2、專業性不強,難以應對復雜情況。群防群治隊伍大多為群眾自發參與的鬆散型組織,這些綜治義工多從事看家護院、安全巡邏等基礎防範工作,由於缺乏專業訓練,加上成員多為社區老人,一般只能起到安全提示、營造聲勢的作用,缺乏對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現、制止能力,存在著「業余巡邏隊伍對付專業小偷」的尷尬現象,難以適應日趨復雜的治安形勢。事實上,不少城鄉社區的義務巡防成效不夠明顯,未能有效遏制案件多發勢頭。
3、保障力不足,難以承擔艱巨任務。我市群防群治隊伍普遍缺乏經費保障,多由不拿報酬的綜治義工組成,業余奉獻的性質決定了這支隊伍不可能全天候、經常性開展工作,難以避免因力量、精力不到位導致防範的疏漏。一些鄉鎮(街道)聘用的平安隊員雖屬職業隊伍,但薪酬也普遍較低,而且缺乏工傷保險等與風險職業相配套的待遇保障,存在著明顯的後顧之憂,一旦造成因公傷殘等事故很難善後。
二、建設群防群治隊伍應該確立的理念。
1、合力促平安的理念。警力有限,民力無窮。面對流竄犯罪不斷加劇、刑事案發居高不下的治安態勢,必須牢固樹立全社會齊抓共管社會治安的理念,堅持政府牽頭、社會組織、民眾參與的綜合治理模式,充分運用行政的、民間的、市場的等多種手段,大力整合人力資源、多方籌集工作經費,多措並舉組建不同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積極營造有力出力、有錢出錢,同創平安、共享和諧的良好社會氛圍。
2、花錢買平安的理念。綜治義工、平安志願者的義務奉獻雖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優化社會治安,但卻無法包攬整個社會的安全防範。應該認識到,保安服務也是一種商品,不能僅靠無償提供,而要採取列入財政預算、籌集社會資金相結合的方法出資購買。因此,各級政府要樹立花錢買平安的理念,切實加大群防群治經費的投入,在為義務性質的群防群治隊伍提供必要經濟補助和安全保障的同時,更要為社會公共安全購買相應的保安服務。同時,要按誰得益、誰出資的原則,廣泛動員和組織相關企業和人群購買個性化的保安服務。
3、依法保平安的理念。群防群治隊伍是群眾性治保組織和輔助性治安力量,在維護社會治安過程中既無執法權又缺防護措施,必須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盡力保障自身安全。同時,在制止不法行為、扭送嫌疑人等見義勇為行為中要堅持正當性和合法性,不能以違法手段對付違法行為。因此,必須強化依法保平安理念,注重對群防群治隊伍的法治教育和業務培訓,通過加強規范化建設,確保群防群治工作在法制框架下健康運行。
Ⅵ 抗擊疫情宣傳語有哪些
1、居家隔離,減少外出,就是的防護。
2、每個有責任感,有愛心的回公民都是疫情防控鏈條上的一答環。
3、聽從號召盡量待在家中,不串門不聚會,正確佩戴口罩,做好防護,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4、人人皆防線,少出門,不扎堆就是做貢獻。
5、人人皆防線,戴口罩,勤洗手就是美德的體現。
6、非常時期,不聚會,不聚餐,不出門,不是人情淡薄,而是健康第一,生命至上。
7、關鍵時期,待在家不外出,是我們的責任!
8、百姓支援政府打贏肺炎疫情方式是居家少出門。
9、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居家不出門,就是為國家做貢獻!
10、廣泛動員群眾,組織群眾,凝聚群眾,全面落實聯防聯控措施,構築群防群治的嚴密防線。
Ⅶ 怎麼做好群防群治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指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動員和協調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種手段整治社會治安,建立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對社會治安實行綜合治理。它既是保證我國長治久安的戰略方針,也是一項改造社會、改造人類的具有深遠意義的社會系統工程。它將貫穿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各個歷史發展階段,涉及社會各個領域和各層面,因此,完成這樣一個具有長期性、廣泛性、復雜性和綜合性的艱苦任務,必須確立並遵循符合自身規律和特點的基本原則,才能保證其高效運作。
一、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社會治安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和政治穩定,是當前全黨全社會的重要工作之一,它關繫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關繫到改革開放發展穩定的大局,關繫到黨的執政地位的鞏固。因此,全黨、全社會要充分認識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首先,各級黨委、行政的主要領導要進一步提高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扎扎實實地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其次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議事日程,跟整體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做到黨、政、工、團齊抓共管,持之以恆。
二、大力加強防範工作。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是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方針。要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治標和治本兼顧,同時重在防範、重在治本。預防犯罪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積極措施,要進一步把嚴打、嚴管、嚴防、嚴治有機結合起來,堅決糾正「重打輕防」的錯誤傾向,切實把思想觀念、工作重點、人員配置、經費投入、考核獎懲機制真正落實到「預防為主」上來;要集中力量,切實解決好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重點、難點問題;要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會的防控體系,下大力氣做好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工作。
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加強調查研究,了解群眾關注的治安難點、熱點問題,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矛盾糾紛,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妥善處理。要充分發揮信防、人民調解等組織的作用,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和制度,並把這項工作納入經常化、規范化的軌道。其次,加大對重點部門、要害部位的管理力度,做好安全檢查督促工作,有效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第三,深入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要把基層安全創建活動作為單位建設的重要內容,從群眾關心的問題入手,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重點抓好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方面的預防工作,不斷探索和深化各種形式的基層安全創建活動,鞏固和擴大基層安全創建成果。第四,切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的重點是要進一步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因此,各部門各單位要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教育活動,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健全相互協作配合的工作機制,在全社會形成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執行責任制,確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嚴格執行責任制是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等各項制度。要建立健全落實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並把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實績,列為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各部門也要層層抓落實,切實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