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路邊擺攤,老是怕熟人看到丟臉。。怎麼辦
靠自己的力量賺錢,是值得別人尊敬的,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碰到熟人就大方的打招呼,還可以賺回頭客啊!抓住熟人客人的機會。幫你宣傳。
㈡ 在路邊擺攤賣東西遇到城管怎麼辦
現在城市裡擺的攤都是城管人員(由社會人員代收費)收了費的,你沒交過當然查你了,交了費的就是提前通知,被查了的也找下收費人直接弄回來。
㈢ 在路邊擺攤賣一些東西!不屬於非法擺攤吧、
「非法」 ,沒那麼嚴重。一般城市裡都有可以擺攤的比如夜市一類的地方,那樣最好。人流集中,且不會因被趕來趕去因而影響生意。
㈣ 在路邊擺地攤賣東西違法嗎如果被城管知道怎麼懲罰我
現在一般不違法,但是如果你在擺攤中是佔道經營、污染環境、或明顯影響市容的話就違法
㈤ 在路邊擺攤需要些什麼部門批准嗎
你好,需要取得城管部門的書面許可,繳納管理費
㈥ 擺攤做宣傳需要准備什麼需要報城管不
那要看你做什麼抄宣傳了,公益襲性質的,不帶有任何商業色彩的,只要更當地的街道辦的「綜合治理科」聯系就行,但是如果有商業性質,就需要多重審批了。比如你弄個免費量血壓的,完全是公益性質,就沒問題,但是如果你的宣傳攤位上有某某醫院或者某某產品的宣傳內容,就屬於商業性質。
不過中國的事情你也知道,有沒有商業性質,其實是領導來鑒別的。所以,無論你想搞什麼宣傳,你最好都和當地的派出所、街道辦、城管、工商這四家打好招呼,疏通好關系, 這樣你干什麼都無所謂了。
㈦ 路邊擺攤非法,請問是違反了什麼法律
在禁止擺攤的路邊擺攤,違反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三十七條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並可處以罰款。
(7)路邊宣傳擺攤擴展閱讀: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二十六條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開展執法活動,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後果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行為輕微的,可以採取教育、勸誡、疏導等方式予以糾正。
第二十七條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可以依法採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驗、拍照、錄音、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取證;
(二)在現場設置警示標志;
(三)詢問案件當事人、證人等;
(四)查閱、調取、復制有關文件資料等;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