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群團工作
對於新時期的群團工作,將會面臨很多方面的困難和難題,要想群團組織發揮自身的作用,就必須改革群團工作的觀念和理念,要不斷創新群團工作的工作內容,還要突出群團工作的工作重點,要講究群團工作的實際效果和質量,要想做好新時期的群團工作,就要建立完善的群團工作的制度和體系,要圍繞群團工作這個工作的核心,為大局著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群團要多辦實事、多辦好事,還要妥善辦理困難的事情,快速辦理緊急的事情,要有針對性地保障群團工作的順利開展,要突出群團工作的工作方針和政策,
群團組織要積極參與社會管理,特別要著力社區,讓群團工作在社區生根,切實為群眾服好務,充分發揮好群團組織的優勢和作用。要積極整合各方資源力量,形成群團工作整體活力。要真情服務群眾,切實幫助老百姓解決現實問題,大力推動民生改善。要切實維護群眾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要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夯實群團工作基礎,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各級部門要積極支持服務群團工作,發揮好群團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助推渝中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工青婦組織聯系職工、青年、婦女密切,最了解廣大群眾的意願和訴求,最熟悉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只有把工青婦組織帶動起來,做到黨有號召、群團組織有行動,使黨內的活動才有強大生命力,才能成為黨內帶黨外、黨員帶群眾的宏大社會實踐。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作為黨領導下的群眾組織,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把黨的要求、黨的聲音傳向社會的重要渠道。
要把群團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納入議事日程,經常聽取群團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群團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實際困難,支持群團組織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要高度重視群團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把黨性強、業務精、作風正、能幹事、熟悉群眾工作、具有開拓精神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重視群團幹部的培養、選拔、使用和交流,充分調動群團幹部隊伍的積極性。要加大對群團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大對群團工作的宣傳力度,努力為群團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和良好的氛圍。
B. 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的建議和打算
1、推動群團組織團結動員群眾圍繞中心任務建功立業。
群團工作要把有限的資源和精力,用在團結動員群眾圍繞中心任務建功立業上。在農村,重點圍繞全面小康社會,促進和鼓勵農民群眾(含農村青年)務工和新型農村創業。在城市,重點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經濟社會轉型,促進城市群眾創新創造創業創效,促進職業培訓。對於學校青少年,重點圍繞文明其精神,野蠻其體魄,這兩個方面開展工作。
2、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
當前國際國內復雜斗爭形勢,事關祖國統一,民族團結進步,是黨的工作和群團工作,一項重大的戰略任務。更為工作界了最根本的底線。
3、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組織開展群眾性實踐措。
從嚴治黨治軍治國,是強國之舉。弘揚和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重塑社會道德,鞏固民本的關鍵所在。是中國夢強國夢的重要一招。
4、服務群眾民生工程的項目和舉措。
在服務就業、社會保障等領域,群團工作特別是共青團工作大有可為,並且機遇空前。
5、開展志願服務舉措,提升志願服務水平的辦法。
志願者服務水平是志願者工作發展的關鍵。特別是志願者工作的立法、規范管理、項目合作等等,都需要從法治和管理的層面,提高水平。以解決低水平、無秩序、無依據的問題,加快結束民間自發志願者活動中存在大量違法犯罪與侵犯公民權利的情況。
6、用法治思維和方式維護群眾利益辦法,引導依法理性表達訴求的辦法途徑。
7、有效參與重大決策社會穩定評估機制。
尊重群眾主體地位,尊重人民群眾的意見,尊重群眾的生命財產和利益述求,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社會主義的重大課題,也是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中國夢實現的一項重要工作。參與的關鍵在於有效,使得重大意義決策的評估,要充分體現人民群眾意見。群團工作在參與的方式、渠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設方面,大有可為。
8、群團工作與政治協商渠道。
是把群團組織作為重要政治力量的認可,是對群團工作和群眾工作政治作用的有效發揮。
10、加大在縣鄉換屆中推薦代表候選人工作力度;如何落實好縣以上人大青年代表、政協青年委員比例規定和政策要求。
11、進一步提高青年擔任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人民調解員比例。
12、進一步代表和組織青年參與協商民主,反映青年需求、參與民主管理。
C. 如何發揮群團組織作用
一是發揮聚合帶動作用,使群團組織在促進發展上爭做表率。群團組織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要把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去謀劃、去落實,把工作觸角延伸到經濟主戰場,把廣大工人、青年、婦女、科技工作者、文學藝術工作者、殘疾人工作者的熱情引導到推動發展上,把工作的成效體現在發展成果上。結合正在開展的創先爭優、「三個一」主題實踐和「三查三看」教育活動,找准群團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點,引導各界群眾務實創新,推動科學發展。發揮群團組織的政治優勢、人才優勢和群眾優勢,深入開展「職工素質工程」、「青年素質提升工程」、「殘疾人培訓工程」、「科普教育」等系列活動,組織各界群眾加強學習培訓,掌握適應發展需要的技能和本領,不斷增強適應市場經濟的能力。同時,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調研活動,集中群眾智慧,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建言獻策。
二是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使群團組織在促進和諧穩定中爭當標兵。發揮群團組織獨特的優勢和作用,多辦與群眾休戚相關的實事好事,多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使群團組織成為黨委和政府的政策宣傳員、群眾矛盾糾紛的調解員、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指導員、反映群眾心願和社會呼聲的報告員。拓展群團服務領域,深入實施「送溫暖」、「再就業工程」等活動,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協助黨委和政府解決困難職工、下崗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貧困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實際問題。提高群團組織服務協調能力,向黨委、政府及時反映群眾需求,協調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促進群團工作由務虛為主向務實為主轉變,由大而全向深細實、小新活轉變,由重形式向重特色、講實效轉變,由開會多、發文多向重活動、強素質轉變,增強群團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
三是發揮推動促進作用,使群團組織在改革開放、對外交流合作中爭創品牌。僑辦僑聯要發揮對外聯系廣泛、渠道多樣的優勢,做好引進資金、技術、人才和牽線搭橋等工作。工青婦和文聯、社科聯、關工委等團體要開展特色活動,加強同境內外群眾、群團組織和學術社團之間的交流,廣交朋友,拓寬合作領域和空間。採取「走出去、引進來」的辦法,向海內外推介保山、宣傳保山,吸引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和國內企業家、實業家、科技領軍人士來保山投資興業、捐資助教。
D. 如何在企業文化建設中發揮群團組織自轉能力
一是發揮聚合帶動作用,使群團組織在促進發展上爭做表率。群團組織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要把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去謀劃、去落實,把工作觸角延伸到經濟主戰場,把廣大工人、青年、婦女、科技工作者、文學藝術工作者、殘疾人工作者的熱情引導到推動發展上,把工作的成效體現在發展成果上。結合正在開展的創先爭優、「三個一」主題實踐和「三查三看」教育活動,找准群團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結合點,引導各界群眾務實創新,推動科學發展。發揮群團組織的政治優勢、人才優勢和群眾優勢,深入開展「職工素質工程」、「青年素質提升工程」、「殘疾人培訓工程」、「科普教育」等系列活動,組織各界群眾加強學習培訓,掌握適應發展需要的技能和本領,不斷增強適應市場經濟的能力。同時,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調研活動,集中群眾智慧,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建言獻策。
二是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使群團組織在促進和諧穩定中爭當標兵。發揮群團組織獨特的優勢和作用,多辦與群眾休戚相關的實事好事,多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使群團組織成為黨委和政府的政策宣傳員、群眾矛盾糾紛的調解員、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指導員、反映群眾心願和社會呼聲的報告員。拓展群團服務領域,深入實施「送溫暖」、「再就業工程」等活動,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協助黨委和政府解決困難職工、下崗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貧困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實際問題。提高群團組織服務協調能力,向黨委、政府及時反映群眾需求,協調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促進群團工作由務虛為主向務實為主轉變,由大而全向深細實、小新活轉變,由重形式向重特色、講實效轉變,由開會多、發文多向重活動、強素質轉變,增強群團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
三是發揮推動促進作用,使群團組織在改革開放、對外交流合作中爭創品牌。僑辦僑聯要發揮對外聯系廣泛、渠道多樣的優勢,做好引進資金、技術、人才和牽線搭橋等工作。工青婦和文聯、社科聯、關工委等團體要開展特色活動,加強同境內外群眾、群團組織和學術社團之間的交流,廣交朋友,拓寬合作領域和空間。
E. 群眾組織和群團組織的區別
一.定義:
1.群團組織是「群體性社團組織」的簡稱。一般來講,社團組織分為「群體性社團組織」、「學術性社團組織」、「活動性社團組織」。
2.社會團體是當代中國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目前的社會團體都帶有準官方性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社會團體必須提交業務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業務主管部門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授權的組織。社會團體實際上附屬在業務主管部門之下
3.人民團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和歷屆全國委員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特點:
1.「群體性社團組織」主要特點是經常進行群體性活動,諸如:戶外遊玩,集體演講等
2.雖然是非政府性的組織,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著部分政府職能。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
3.按照其各自特點組成的從事特定的社會活動的全國性群眾組織
三.作用與區別:
1.群眾性的團體組織,即不是黨委機關,如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也不是有社會管理職能的政府機關,如工商局等。在我們國家群團組織是在編的,工資待遇和黨政機關相同,只是沒有黨政權力,是中國共產黨組建的,主要有青年團、婦聯,工會、工商聯、殘聯、文聯、關工委等,是黨聯系這方面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幫助黨聯系這方面的群眾,並幫助作好他們的思想工作,向黨反映這些群眾的願望和要求。
2.在人民政協中,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職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3.按照其各自特點組成的從事特定的社會活動的全國性群眾組織。如工會、婦聯、青聯、學聯、青年團、台聯、工商聯、僑聯、科協、文聯、記協、對外友好團體等。這些人民團體,既是人民群眾自己的組織,又是中國共產黨聯系人民群眾的紐帶和橋梁,有的還是一種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它們在我國政治生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在團結、代表、教育各自的成員,為完成民主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各項任務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各人民團體在人民政協中,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職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F. 如何推動群團組織引導群眾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是一項亘古未有的雄圖偉業,更離不開正確的價值引領和有力的精神支撐。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於把廣大青少年培養和造就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至為基礎和緊要。
作為執政黨的青年組織,必須樹立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推動青少年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融入共青團工作和建設的全過程,在廣大青少年中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加強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宣傳教育,切實引導和幫助廣大青少年在新的時代環境中健康成長。
抓好主題教育。開展思想教育是共青團和少先隊的職責所系,也是團、隊組織的特殊優勢和優良傳統。充分依託共青團、少先隊較為完善的組織體系,發動各級團、隊組織,特別是廣大學校、企業、農村、社區、機關、軍營等基層單位組織,以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節慶日為契機,在青少年中開展經常性、普及性的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內容的主題團、隊日活動,使之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積極依託各地建立的以團組織為核心的樞紐型組織體系,使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各類青少年群體中產生廣泛影響。
突出實踐育人。實踐育人是共青團工作的鮮明特色和優勢,是推動青少年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途徑和載體。把「三個倡導」這一基本內容融入到共青團豐富多彩的實踐活動之中,深化和創新青年志願者、青年文明號、希望工程、保護母親河、「三下鄉」、「雛鷹爭章」、「手拉手」等品牌活動,發揮青少年宮、青少年教育基地等青少年社會實踐活動陣地作用,引導青少年在真切的親身參與和深刻的實踐體驗中升華思想認識,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G. 什麼是群團組織
群團組織,是「群眾性團體組織」的簡稱,是當代中國社會團體的一種。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管理機構編制的群眾團體有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等22家。
不論是中央編辦官網還是群團組織內部文件,並未嚴格區分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就概念而言,人民團體更像是專有名詞,而群眾團體是個所指范圍更廣的概念。
一般來說,人民團體是有固定所指的。就前述《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免予登記規定,民政部曾補充解釋: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人民團體不進行社團登記。
(7)群團宣傳擴展閱讀:
深化群團組織改革
群團組織改革要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群團改革的決策部署,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群團工作的制度,緊緊圍繞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這條主線。
強化問題意識,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改革,著力解決「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等問題,把群團組織建設得更加充滿活力、更加堅強有力。
牢牢把握改革正確方向,始終堅持黨對群團組織的領導,堅決貫徹黨的意志和主張,自覺服從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找准工作結合點和著力點,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增強群團組織的吸引力影響力。
要聚焦突出問題,改革機關設置、優化管理模式、創新運行機制,堅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層,將力量配備、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更好適應基層和群眾需要。
促進黨政機構同群團組織功能有機銜接,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由群團組織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增強群團組織團結教育、維護權益、服務群眾功能。
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分類指導,加強督察問責,認真總結經驗,切實把黨中央對群團工作和群團改革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H. 中央對黨的群團工作有哪些新要求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是指導和推動黨的群團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的指導文件,對加強和改進黨對群團組織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發揮群團組織作用、推動群團組織改革創新提出了明確要求和一系列政策舉措。
黨如何領導群團組織?
——群團組織實行分級管理 受同級黨委和各自上級組織雙重領導
《意見》強調,各級黨委要明確對群團工作的領導責任,健全組織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從上到下形成強有力的組織領導體系。群團組織實行分級管理、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的體制,工會、共青團、婦聯受同級黨委和各自上級組織雙重領導。
——黨委專職副書記分管 群團工作成效納入黨委領導班子考核
《意見》指出,地方黨委要建立和完善研究決定群團工作重大事項制度。黨委在每屆任期內應該召開專門的群團工作會議;黨委常委會應該定期聽取各群團組織工作匯報,每年都要專題研究群團工作。一般由黨委專職副書記分管群團工作,具體分工根據實際確定。建立黨委群團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落實。建立黨委群團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團工作成效作為考核黨委領導班子和分管負責同志工作的重要內容。
——群團建設納入黨建工作部署
《意見》要求,把群團建設納入黨建工作總體部署。完善黨建帶群建制度機制,把黨建帶群建作為黨建工作責任制的重要內容。統籌基層黨群組織工作資源配置和使用,基層黨組織活動陣地、黨員服務站點的規劃建設應該考慮群團組織需要。制定群團組織推優辦法,把群團組織推優作為產生入黨積極分子人選的方式之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的黨建和群建工作要整體推進、共建互促。
如何推動群團組織發揮自身作用:三個「推動」、三個「支持」
——推動群團組織團結動員群眾圍繞中心任務建功立業
群團組織要把深化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作為發揮作用的主戰場,把工人階級主力軍、青年生力軍、婦女半邊天作用和人才第一資源作用,轉化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力量。要積極主動宣傳改革和依法治國,組織引導群眾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推進改革,積極投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促進形成最廣泛的合力。
群團組織要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動員所聯系群眾旗幟鮮明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一,促進各民族群眾手足相親、守望相助。加強同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和海外僑胞的往來和交流,推進國家現代化建設和祖國和平統一。多領域、多渠道、多層次開展民間對外交流,增進中國人民同各國人民友誼,維護國家核心利益。
——推動群團組織引導群眾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群團組織是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平台。各級黨委要推動群團組織引導所聯系群眾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群團組織要堅持廣泛發動,利用遍布城鄉的組織網路和基層陣地,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做細做實。
——推動群團組織改革創新、增強活力
基層組織是做好群團工作的基礎和關鍵。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要以提高吸引力、凝聚力、戰鬥力和擴大有效覆蓋面為目標,在鞏固按行政區劃、依託基層單位建立組織、開展工作的同時,創新基層組織設置、成員發展、聯系群眾、開展活動的方式。立體化、多層面擴大組織覆蓋,重點向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城鄉社區等領域和農民工、自由職業者等群體延伸組織體系。加強高等學校群團組織建設,更好聯系、引導、服務青年學生和教師。
打造網上網下相互促進、有機融合的群團工作新格局。群團組織要提高網上群眾工作水平,實施上網工程,建設各具特色的群團網站,推進互聯互通及與主流媒體、門戶網站的合作。加強網宣隊伍建設,綜合運用維權熱線和網路論壇、手機報、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台進行網上引導和動員。站在網上輿論斗爭最前沿,主動發聲、及時發聲,弘揚網上主旋律。逐步建立統一的群團組織基礎信息統計制度。
——支持群團組織加強服務群眾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工作
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是群團組織的重要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群團工作納入黨政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支持群團組織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更好維護各自所聯系群眾的具體利益。
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規、發展規劃、重大決策,應該請相關群團組織參與調研和論證,充分聽取意見、吸收合理建議,充分考慮相關群體利益。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應該吸收群團組織參加。
——支持群團組織在社會主義民主中發揮作用
群團組織特別是人民團體是廣大群眾依法、有序、廣泛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的重要渠道。各級黨委要重視發揮群團組織在社會主義民主中的作用,更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政府可通過召開會議或其他適當方式,定期向人民團體通報重要工作部署和相關重大舉措,加強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的協商。各級政協要充分發揮人民團體及其界別委員在密切聯系群眾、增進社會各階層和不同利益群體和諧中的作用,密切各專門委員會與人民團體的聯系。
——支持群團組織參與創新社會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合理配置職能和資源,支持群團組織依法參與社會事務管理,把適合群團組織承擔的一些社會管理服務職能按照法定程序轉由群團組織行使;支持群團組織立足自身優勢,以合適方式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群團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要試點先行,承接職能後應該建立符合公共服務特點的運行機制,確保能負責、能問責;參與政府購買服務,要嚴格管理、規范實施,做到政府放心、社會認可、自身有活力。
群團組織幹部、經費怎麼來?
——適當增加基層一線代表兼職比例 注重基層選拔
在幹部選拔上,《意見》要求,領導班子成員人選的考察推薦應該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結構要合理優化,工會、共青團、婦聯負責人中基層一線代表人士的兼職比例應該適當增加。同時,《意見》還提出,重視推動群團幹部到火熱的實踐一線摸爬滾打、鍛煉成才,注重從企業、農村、城鄉社區等基層一線選拔優秀人才充實群團幹部隊伍。選好配強基層群團組織負責人,更多採用兼職、聘用等方式吸引優秀社會人才加入群團工作隊伍。
——完善群團工作經費保障制度 財政加大對基層傾斜
在經費方面,《意見》要求完善群團工作經費保障制度。依法足額收繳工會經費,由財政撥款支持的群團組織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並予以保證。各級財政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支持力度,對基層群團組織的經費補貼應該落實到位,按人頭劃撥的經費重點向基層傾斜。基層單位應該根據需要合理安排群團工作經費。規范群團組織資產管理使用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或任意調撥群團組織資產。
此外,《意見》指出,鼓勵群團組織在國家法律和相關規定許可范圍內,通過多種方式籌措事業發展資金,依法享受扶持政策。群團組織應該建立健全社會資金募集、管理、使用全過程公開制度,建立第三方監督評價機制,提高社會公信力。
I. 請問群團組織、社會團體和人民團體有什麼區別
一. 定義:
1.群團組織是「群體性社團組織」的簡稱。一般來講,社團組織分為「群體性社團組織」、「學術性社團組織」、「活動性社團組織」。
2.社會團體是當代中國政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目前的社會團體都帶有準官方性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社會團體必須提交業務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業務主管部門是指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授權的組織。社會團體實際上附屬在業務主管部門之下
3.人民團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和歷屆全國委員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特點:
1.「群體性社團組織」主要特點是經常進行群體性活動,諸如:戶外遊玩,集體演講等
2.雖然是非政府性的組織,但在很大程度上行使著部分政府職能。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
3.按照其各自特點組成的從事特定的社會活動的全國性群眾組織
三.作用與區別:
1.群眾性的團體組織,即不是黨委機關,如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也不是有社會管理職能的政府機關,如工商局等。在我們國家群團組織是在編的,工資待遇和黨政機關相同,只是沒有黨政權力,是中國共產黨組建的,主要有青年團、婦聯,工會、工商聯、殘聯、文聯、關工委等,是黨聯系這方面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幫助黨聯系這方面的群眾,並幫助作好他們的思想工作,向黨反映這些群眾的願望和要求。
2.在人民政協中,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職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3.按照其各自特點組成的從事特定的社會活動的全國性群眾組織。如工會、婦聯、青聯、學聯、青年團、台聯、工商聯、僑聯、科協、文聯、記協、對外友好團體等。這些人民團體,既是人民群眾自己的組織,又是中國共產黨聯系人民群眾的紐帶和橋梁,有的還是一種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它們在我國政治生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在團結、代表、教育各自的成員,為完成民主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各項任務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各人民團體在人民政協中,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職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拓展內容
概念:
1、人民團體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按照其各自特點組成的從事特定的社會活動的全國性群眾組織。如工會、婦聯、青聯、殘聯、學聯、青年團、台聯、工商聯、僑聯、科協、文聯、記協、對外友好團體等。這些人民團體,既是人民群眾自己的組織,又是中國共產黨聯系人民群眾的紐帶和橋梁,有的還是一種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它們在我國政治生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在團結、代表、教育各自的成員,為完成民主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各項任務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各人民團體在人民政協中,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的職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2、群眾團體
為一定目的自願結合成的群眾集體。包括學術團體,如哲學學會、黨史研究會、數學學會;行業協會,如作家協會、戲劇家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由特殊需要、特殊愛好而組成的協會,如老年人協會、消費者協會、殘廢人協會,武術協會等。群眾團體的主要作用是:互通信息;交流學術觀點、成果,切磋技藝,促進專業、行業內部的協作等
群眾團體主要是指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正式組織,這些組織都是與黨政體制高度一體化的組織.民間組織主要是指行業協會、學會、基金會、志願組織等社團組織。
由中央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直接管理機構編制的21個群眾團體機關分別是: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中國作家協會、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法學會、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國人民外交學會、宋慶齡基金會、黃埔軍校同學會、歐美同學會、中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中華職業教育社、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3、社會團體
按照民政部《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定義,是指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社會團體必須提交業務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人民團體;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定,並經國務院批准免於登記的團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經本單位批准成立、在本單位內部活動的團體都不屬於本條例規定登記的范圍。社會團體既是人民群眾自己的組織,又是中國共產黨聯系人民群眾的紐帶和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