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大疾病有哪些
商業保險的重大疾病全國使用的同一規則,是2007年由保險同業公會和中華醫師學會制定,各家保險公司的所有重大疾病保險全部為一個規則,規則規定其中的三點為:
1、所有被作為重大疾病保險銷售的險種,必須包含前面六種;
2、所有超過6種達到25種的重大疾病險,除必須有前6種外,其後的25種重大疾病必須是統一的病種,不得變更;
3、25種重大疾病的定義必須按保險同業公會和中華醫師學會統一的標准,包括彩頁、宣傳用語、合同定義、病理解釋等,都必須一字不差的按規定發布。
所有超過25種以上的疾病由各公司自行擬定。
25種重大疾病如下:
1) 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 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 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
11) 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
13) 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14) 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15) 癱瘓—永久完全
16) 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 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 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 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 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 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24)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外周血象須符合一定條件
25) 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② 重大疾病保險如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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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明下:前25種重疾已經涵蓋了95%以上的疾病種類,而前6種發生率又占據了90%,且每家公司的前25種重疾都符合《重大疾病保險的定義使用規范》,超過25種疾病數量,就當保險公司送的,代理人宣傳保障疾病種類多,那都是噱頭,沒必要過分關注為重疾數量多少,同樣的保費價格,可以選數量多的,如有特別擔心的某一疾病,可以關注25種以外的重疾。
③ 35種重大疾病是哪些
在2007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就和醫師協會合作推出了我國第一個重大疾病保險的行業規范性指南——《重大疾病定義使用規范》,統一規定了重疾產品中最常見的25種疾病的定義,實現了重疾的規范化。
從發生率來看,25種標准重疾已經佔到了重疾發生率的95%左右,額外增加的病種對發生率影響不大。
換句話說只要保險公司的重疾種類超過25種,就已經是一個合格的產品了,保障40種重大疾病和保障100種重大疾病並沒有什麼區別。
25種標准重疾的賠付細節如下:
④ 25種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25種重大疾病指的是行業統一定義的疾病,具體疾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