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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性報紙

發布時間:2021-07-06 23:20:31

『壹』 怎樣做宣傳報和報紙

宣傳報建議用PHOTOSHOP 因為這個軟體圖象處理!可以做很多效果的! 報紙建議:CorelDRAW Illustrator 還有一個專門排版版的軟權件 也很不錯!好象叫 蒙泰 要看你對哪個軟體比較熟悉了!

滿意請採納

『貳』 媒體宣傳方式有幾種

宣傳方式多種多樣,常見的有電視、報紙、廣播、網站、宣傳車、海報、橫幅、傳單、內小冊子、板報等等。各種容宣傳方式各具優缺點,在具體實施中應根據具體情況靈活使用。 (1)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宣傳 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的宣傳具有覆蓋面廣、形式活潑的優點,適用於在關鍵時段的集中宣傳和專題宣傳。 (2)海報、宣傳畫、標語 適宜張貼或放置於人流大的路邊、社區、企業、公共食堂等既不影響環境美觀又醒目的場所。 (3)板報、宣傳櫥窗 板報或櫥窗是社區或企業的宣傳陣地,適宜於在普查各階段進行經常性的知識宣傳。 (4)傳單、小冊子 在企業或公司出入口、車站出入口,影院、商場出口處發放,其內容要短而精,主要側重於宣傳普查的目的意義和普查對象應依法配合等方面知識。 (5)宣傳物品 溫馨實用的精美小物品如台歷、筆、紙杯等具有放置時間長、群眾樂於接受的優點,但覆蓋面不廣。 (6)知識競賽、文娛節目 適宜於利用雙休日或節假日在鬧市區商場門口、人潮湧動的廣場開展,能收到極佳的效果。 (7)咨詢活動 可開辦網路有獎咨詢活動、熱線電話有獎咨詢活動吸引市民踴躍參與;也可利用雙休日或節假日開展現場面對面咨詢活動。

『叄』 請問一些宣傳的手段,除了報紙,雜志,刊物,,電台,傳單等等的還有哪些啊,希望專業一點。

1.建議你可以做一些電子雜志,現在很流行,效果也很明顯.
2.建立一個博客,每天跟新博客,
................
不說了,才看見你不需要網路的宣傳

『肆』 發宣傳廣告的報紙合法嗎

一般報紙廣告都是由當地主管機構(工商局)批准才可以發行(這是正回規途徑)。想通過答正規渠道走的話,很復雜、很麻煩的,基於你目前現狀,不建議走這一方式。
像你上面所說的,你這根本不算報紙,只能算宣傳單頁;雖然你做的形式和報紙一樣。
你這樣做是可以的,(你不能通過買賣報紙來賺錢,如果這樣就是違法的,)但必須註明免費發放的,你可以通過收取刊登廣告客戶費用來賺錢。這樣就不違法了,嘿嘿。不過不要太過火了!

『伍』 怎麼樣讓DM報紙成為大家都喜歡看的宣傳廣告類報紙

我想,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走在大街上,不定啥時,就有人走過來,塞一張宣傳單給你。內容也是五花八門的,這個優惠券啦、那個抵用券啦,總之,全是廣告

以前,我是最不喜歡半路上,被人塞上這樣一張宣傳單的,因為,這些對我,大多沒用,我還得一手拿著它,然後找個垃圾箱給扔了。所以,我總是在能拒絕時,趕緊搖頭說不要。

遵循以下三個原則,可減少單頁被消費者隨意丟棄的現象。
一,為單頁增加消費者關心的信息。

常見的做法是在單頁(折頁)上加上一份日歷,或者是24節氣表等。但是隨著消費者需求的不斷提升,這種做法已經很難吊起他們的胃口。

筆者曾推薦一個企業在單頁的背面印刷上了廣州常用服務電話查詢表,裡面有電話定票、計程車叫車、交通查詢。甚至提供了「水、電、煤氣的服務電話」,林林總總有100個常用卻常記不住的電話。試問這樣的單頁如果發到了你的手裡,你會隨手扔掉嗎?

有一個KTV歌城,發了一份很有意思的單頁給我,正面介紹了歌城的特色和地址,背面卻介紹了這個歌城周圍16家特色酒店和菜館。有川味、湘味、閩味,有海鮮類也有骨頭湯類,有新疆特色的,也有廣州本地菜。都是歌城的老闆親自考察品味後推薦給消費者的,這些菜館的地理位置用交通地圖的形式表達出來,讓人一目瞭然,歌城恰位於這16個菜館的中央位置。

對於我等貪圖美食之歡卻找不到美食之點的人來說,簡直如獲寶典,花費近三個月的時間按地圖索引逐一吃過,每次酒足飯飽都會記得附近不遠有個「用心良苦」的歌城,遂率華泰策劃眾將殺過去,引亢高歌一番。

二,讓單頁成為有價值的抵用券。

常見的做法是在單頁(折頁)上標明,憑借該單頁可享受本產品或服務8折扣優惠,但是「打折」兩字已經被用濫,消費者越來越理性。8折甚至是5折都很難吊起他們的胃口。

說著說著,又說到吃上面來了。

筆者曾建議一個中等規模的酒店,在單頁上面印上一個仿製的「計程車車票」,票額10元,如果消費者去該酒店用餐,不論消費多少,憑該單頁可去前台換取10元現金,以便客人打車回家。試問這樣的單頁在你的手裡,你會隨手扔掉嗎?

筆者曾經建議一個英語培訓機構,在他的單頁上標明,消費者可憑借該單頁下部的剪角,可以到某某連鎖咖啡吧可免費獲得咖啡一杯。那些學他國語言的人,要麼想深造出國,要麼想進外企。他們不是挺小資挺洋氣的嗎?就得用小資、洋氣的東西吸引他們注意。

有人問了,一杯咖啡單賣20元錢,這個培訓機構替消費者買單不是虧大了嗎?

試想,一杯咖啡的成本多少錢?

再試想,這樣小資、洋氣的人,會隻身一人來咖啡吧,怎麼著也得兩人以上吧!

再再試想,這個單頁也替咖啡吧做了宣傳,能拉動其銷售,實則雙方皆贏。所以,這個培訓機構如果跟咖啡吧談判得當,完全不必為消費者買單。

三,找對地方,發對人群。

如果遵循以上兩點進行單頁派發,還沒有拉動銷售,那麼肯定是沒有找對地方,沒有找對人的原因了。

還拿剛才的英語培訓機構做例子,原先他們派人在廣州的主要地鐵口派發,三天發了5000份,實際吸引的顧客僅兩人。

試想,地鐵口的人多普及呀,眾生百態誰都做地鐵,但是不是誰都需要學英語,這個道理就好比在大海里撈螃蟹,螃蟹雖然有,但是太分散,不好撈。換個角度想想,螃蟹最多的地方就是專門養殖螃蟹的池塘,池塘小,螃蟹多,一網下去就會有收獲。

因此,如果換幾個地方派發就會有很好的效果。

比如在廣州前三大「外文書店」門口。

比如在大規模外企招聘會現場。

比如在出國留學咨詢辦理現場。

去這些地方的人,大部分都是英語培訓的目標消費群,所以派發就會有效果。

當然,除了這三點外,好的設計和好的文案也很關鍵,一份粗製濫造,沒有絲毫審美情趣的單頁,也會令單頁的派發效果大打折扣。

總之,任何企業派發單頁,都不希望它們中的大部分被垃圾桶吃掉,惟有不斷的創新,適度地遵循以上三個原則,才能讓垃圾桶遠離我們的單頁。

『陸』 請問報紙、刊物和宣傳品的區別相關法規等

法律不可能涵蓋或者規定任何概念
法律上也有學理解釋和文義解釋,
文義解釋就是通常說的語文中的名詞解釋
報紙:是以刊載新聞和時事評論為主的定期向公眾發行的印刷出版物。是大眾傳播的重要載體,具有反映和引導社會輿論的功能。
刊物:定期或不定期的出版物,一般名稱固定,按順序編號,裝訂成冊
宣傳品:為了進行宣傳而印刷的物品

新聞出版署的報紙管理暫行規定

(1990年12月25日新聞出版署發布)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報紙的審批

第三章 報紙的登記

第四章 報紙的出版

第五章 報紙的變更

第六章 報紙的經營

第七章 處 罰

第八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報紙事業的繁榮與健康發展,加強報紙的行政管理,使報紙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報紙,是指有固定名稱、刊期、開版,以新聞報道為主要內容,每周至少出版一期的散頁連續出版物。
對現有以非新聞性內容為主或出版周期超過一周的、以報紙形式出版的散頁連續出版物的管理,也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凡經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履行登記注冊手續,領取「報刊登記證」(由新聞出版署統一印製),編入「國內統一刊號」(CN××一××××)的報紙、即為「正式報紙」 。正式報紙的發行分為「公開」和「內部」兩種。公開發行的,可以在全國或以某個地域為主的范圍內公開征訂、陳列、銷售;經新聞出版署批准後可向國外征訂、陳列、銷售。內部發行的,只能在國內指定范圍內征訂、陳列、銷售,不得在社會上公開發行。

第四條 正式報紙的合訂本(含縮印本)、應視為報紙本身的自然延伸。

第五條 出版正式報紙的報社,可在法律和有關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新聞業務及其他有益於社會和人民的活動。

第六條 凡經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履行登記注冊手續,領取「內部報刊准印證」(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用於本系統本單位內指導工作、交流經驗的報紙(不含文件性材料和簡報),稱為「非正式報紙」。「非正式報紙」屬非賣品,不編入「國內統一刊號」,不得公開征訂、發行、陳列或銷售,不得刊登廣告和刊出定價,出版非正式報紙的報社不得進行任何經營活動。

第七條 我國的報紙事業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堅持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的基本方針,堅持以社會效益為最高准則,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宣傳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方針和政策;傳播信息和科學技術、文化知識,為人民群眾提供健康的娛樂;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

第八條 任何報紙不得刊載下列內容: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分裂國家或煽動叛亂、暴亂的;
(三)煽動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
(四)泄露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利益的;
(五)煽動民族、種族歧視或仇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六)破壞社會安定和煽動動亂的;
(七)宣揚兇殺、淫穢、色情、封建迷信或偽科學,教唆犯罪和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八)誹謗或侮辱他人的;
(九)法律禁止刊登的其他內容。

第九條 報社因新聞業務需要,接有關規定,經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記者站。記者站是報社根據新聞采訪需要常駐編輯部以外地區的派出機構,不是獨立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從事經營活動。記者站不得再設立分支機構。
記者站應接受當地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
報社不得設立社外編輯部或類似機構。
出版非正式報紙的報社,不得設立記者站或其他類似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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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報紙的審批

第十條 創辦正式報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憲法規定的、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服務的宗旨;
(二)有確定的並與主辦單位、主管部門的工作業務一致的專業分工范圍和編輯方針;
(三)有確定的、能切實擔負領導責任的主辦單位和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在中央應為部級以上(含副部級)單位;在省為廳(局)級以上(含副廳級)單位;在地(市)、縣(市)為縣級以上(含縣級)單位;
(四)有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符合專業要求、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專職總編輯和一定數量的專職編輯、記者組成的編輯部;
(五)有與所辦報紙規模相適應的創辦資金、辦公場所、出版與印刷條件和維持正常出版所需的正當可靠的資金來源。

第十一條 中央單位(即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各民主黨派和全國性群眾團體及其直屬單位)創辦正式報紙,由報紙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新聞出版署審批。解放軍系統創辦報紙,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審核同意後,報新聞出版署審批。
地方單位創辦正式報紙,由報紙主管部門向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暫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並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報新聞出版署審批。

第十二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合辦報紙,須確定一個主要主辦單位和一個主管部門並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三條 創辦正式報紙,須符合本規定第十條的要求,並由報紙主管部門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書,中請書須寫明下列內容:
(一)創辦報紙的理由、報紙的宗旨和專業范圍;
(二)報紙的主辦單位和主管部門;
(三)報紙的名稱、刊期、開張、版數、發行范圍及方式;
(四)報社主要負責人的姓名、簡歷、行政職務和專業技術職務;報社組織機構簡況;
(五)報社辦公場所和印刷場所的地址(辦公場所應與主管部門、主辦單位同在一地);
(六)資金來源。
申請書上述六款內容不周全或申報不實的,審批機關不予審批。

第十四條 同一名稱的正式報紙的不同版別、文種,一般按不同報紙對待,須分別申請「國內統一刊號」。

第十五條 創辦非正式報紙,由報紙主管部門向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暫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第十六條 非正式報紙或由非正式期刊改為正式報紙的、由正式期刊改為正式報紙的,均按創辦正式報紙程序履行申報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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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報紙的登記

第十七條 經批准登記注冊的正式報紙,由其主辦單位憑新聞出版署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其程序為:
(—)報紙主辦單位填寫「報紙申請登記表」(由新聞出版署統一印製),並由報紙主管部門審核簽章;
(二)登記機關對「報紙申請登記表」審核無誤後,發給「報刊登記證」,並編入「國內統一刊號」當地序列;
(三)「報紙申請登記表」一式四份。除留存報社、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機關各一份外,另一份應由登記機關於報紙登記後十五天內報送新聞出版署備案。所在地暫未建立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機關留存二份。

第十八條 報紙登記注冊後,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辦理報紙名稱的商標注冊。

第十九條 經批准登記注冊的非正式報紙,由其主辦單位憑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暫未建立的,可直接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領取「內部報刊准印證」。

第二十條 「報刊登記證」的有效期和換發時間,由新聞出版署規定;「內部報刊准印證」的有效期和換發時間,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第二十一條 報紙自批准之日起,辦報單位在六十天內不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其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記機關不再予以登記注冊。如要繼續辦理登記注冊手續,須重新申請和審批。
報紙經登記注冊後半年不出版的, 由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如要繼續出版,須重新申請和審批。

第二十二條 報紙停辦,應由其主辦單位提前三十天向登記機關提交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辦理停辦手續。
報紙出版過程中,若報紙的主管部門沒有承擔或通過正式文件表示不再承擔相應責任,則該報即自行失去繼續出版的合法權利,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應及時注銷該報登記。報紙注銷登記,應由其主辦單位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報紙因違反本規定或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而被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撤銷登記的,應由其主辦單位到登記機關辦理撤銷手續。
報紙辦理停辦、注銷登記或撤銷登記手續後,由登記機關報新聞出版署備案。
報紙停辦、注銷登記或撤銷登記的善後事宜、由報紙主管部門和主辦單位共同負責妥善處理。
報紙停辦、注銷登記或撤銷登記以後,報社不得再以報紙名義繼續進行新聞業務活動和其他任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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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報紙的出版

第二十三條 報紙的主管部門和主辦單位應當認真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對所辦的報紙進行管理、在報紙的政治方向上要加強領導和監督,在報紙的資金、人員編制等方面要給予必要的保證,並承擔相應的政治、法律、行政和經濟等方面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報紙必須按規定經有關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登記注冊後方可出版,否則屬非法出版。
報紙經批准登記注冊後,嚴禁轉讓其刊號和出版權,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出資代辦或其他方式控制或接管報紙。

第二十五條 報紙經批准出版之後,不得擅自改變其辦報宗旨、編輯方針和專業分工范圍。

第二十六條 經批准出版的報紙,必須與「報刊登記證」或「內部報刊准印證」的登記項目相符。不得利用「報刊登記證」或「內部報刊准印證」出版登記項目以外的其他出版物。

第二十七條 公開發行的報紙、不得直接轉載內部發行報紙、期刊、圖書或其他內部出版物的內容;轉載或摘編國外和港、澳、台報紙、期刊、圖書內容時,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正式報紙出版時須在每期固定位置標出:
(一)「國內統一刊號」;
(二)出版日期;
(三)期號;
(四)發行方式(郵發的應標明郵發代號);
(五)報社地址、電話、電報掛號和郵政編碼;
(六)定價;
(七)印刷廠名稱;
(八)「廣告經營許可證」編號。

第二十九條 非正式報紙應在每期固定位置標明「內部報刊准印證」全稱及編號。需收取工本費的,應標明工本費數額。

第三十條 報紙經批准出版之後,應向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及時繳送樣報、合訂本,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北京圖書館、中國版本圖書館繳送樣報、合訂本。

第三十一條 已批准出版的報紙,自批准之日起半年內可出版試刊。

第三十二條 正在申報而未獲批准創辦的報紙,其籌備組織和人員,不得以該報社名義對外進行公開活動。

第三十三條 各地報紙(含非正式報紙)每年的有關情況統計,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匯總,於第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統一報新聞出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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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報紙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報紙的變更是指:變更主管部門、主辦單位、名稱、文種、刊期、開版、定價、發行范圍、臨時增版、臨時增期和中斷出版等。

第三十五條 正式報紙的主管部門和主辦單位不得隨意變更,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的,變更主辦單位應由其主管部門向原審核批准機關申報;變更主管部門應由其主管部門與擬接管報紙的主管部門分別向原審核批准機關申報,經批准後,方可變更。

第三十六條 正式報紙需變更名稱、文種的,應由其主管部門向原審核批准機關申報,經批准後,方可變更。

第三十七條 正式報紙需變更刊期、開版和發行范圍的,由其主管部門向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中央單位的報紙,由新聞出版署審批,地方單位的報紙, 由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變更,並報新聞出版署備案。

第三十八條 正式報紙需變更定價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九條 正式報紙需臨時增版、增期的,報社應持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在三十天前向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因特殊情況,未能在三十天前申請的,須經特別批准)。 中央單位的報紙, 由新聞出版署審批;地方單位的報紙, 由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出版。
正式報紙臨時增版、增期應按批准文件規定的日期、文種、開版等進行出版,其內容應與報紙的宗旨、編輯方針—致;臨時增版、增期的報紙印數應與主報的印數—致(因特殊情況,臨時增期印數需少於主報印數的,須經特別批准),並隨主報發行。不得單獨發售或藉此提高報紙定價。
非正式報紙不得臨時增版、增期。
報紙不得隨意減版、減期(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引起的除外)。

第四十條 正式報紙出版「號外」,須事先向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經同意後方可出版。中央單位的報紙,向新聞出版署報告;地方單位的報紙, 向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四十一條 正式報紙如連續三個月不出版的,便自行失去出版資格,由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如需繼續出版,須重新申請和審批。

第四十二條 兩家或兩家以上正式報紙需合並為一家報紙的,由各有關報社的主管部門共同向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並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合並。中央單位的報紙,由新聞出版署審批;地方單位的報紙,由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第四十三條 非正式報紙的變更,由其主管部門向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暫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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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報紙的經營

第四十四條 凡出版正式報紙的報社,可在法律和政策規定的范圍內,結合自身業務,開展有償服務和多種經營活動。

第四十五條 凡出版正式報紙,且具有法人資格的報社開展有償服務和多種經營活動,應持報紙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向有關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獲准並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展有償服務和多種經營活動(經營項目凡涉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應事先獲得有關部門批准)。
報社開展有償服務和多種經營活動必須由報社的經營部門進行,其他部門和人員一律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十六條 凡出版正式報紙的報社經營廣告業務,須持「報刊登記證」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廣告經營許可證」,獲准後方可開展廣告業務。
報社開展廣告業務,應由報社的廣告部門及專職廣告人員進行,其他部門和人員一律不得經營廣告業務。

第四十七條 正式報紙為報紙、期刊刊登廣告,須驗明其「報刊登記證」;為圖書、音像出版物刊登廣告,須驗明其出版單位。
公開發行的報紙不得為內部發行的報紙、期刊和圖書刊登廣告。

第四十八條 報社經營廣告業務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報紙刊登任何形式的廣告,均應在報紙明顯位置註明「廣告」字樣,嚴禁以新聞形式刊登廣告,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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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處 罰

第四十九條 報社違反本規定的,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除建議其主管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外,還可視其情節輕重,直接給予報社下列行政處罰:
(一)警告;
(二)罰款;
(三)停止出售、沒收或銷毀報紙;
(四)沒收非法所得;
(五)停止出版一至五期;
(六)停業整頓一至三個月;
(七)撤銷登記。
以上處罰,可以並處。
報社因受到處罰或報紙停刊而對讀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報社負責賠償。
各地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給予本條第(三)、(四)、(五)款規定的處罰,須報省級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給予本條第(六)、(七)款規定的處罰,須報新聞出版署核准。

第五十條 報紙的內容違反本規定第八條規定,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 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凡假冒、偽造、變造「報刊登記證」、「內部報刊准印證」、報紙刊號和非法出版報紙的,由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在本部門許可權內,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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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規定生效後,以前涉及報紙行業管理的其他規定,凡與本規定有抵觸的,均以本規定為准。

第五十三條 本規定由新聞出版署解釋。

第五十四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柒』 如何宣傳報紙本身

商家為什麼要在你這做廣告?看的就是報紙的發行量,報紙的宣傳深度和報紙的回公信力。答
所以把握好這三點,就可以讓報紙本身更強大,也會有更多的商家在你這投廣告。而這里最主要的還是最後一點,即公信力。一個報紙在群眾中的公信力達到一個程度時報紙的價值就達到了一個相當高的水平,這種情況下對於報紙本身和其價值就能夠最大限度的體現出來了。

『捌』 現代宣傳形式,電視,報紙,網路,哪個更強勢

可以從傳播學和新聞的特點去分析。 網路新聞的有點是,時效性強,傳播速度快,受眾可以挑選自己喜歡的新聞閱讀,媒體與受眾能夠有效的互動。缺點是真實性沒法保障,充斥假新聞和不良新聞。 電視新聞利用音畫一體的傳播方式給受眾帶來較強的臨場感。實效性較強,但是受場地的約束比較大,而且沒法與受眾有效互動。受眾接受信息時比較被動的。 報紙新聞相對於以上兩種傳播方式,實效性最低,而且十分被動,受眾幾乎無法及時反饋信息。但是報紙可以對新聞事件進行深度報道,有利於受眾深度了解新聞事件。 好久沒接觸新聞工作了,你可以去讀讀傳媒大學的教材,網上應該有資料,比如新聞學、傳播學等。

『玖』 我要做一個報紙的報紙的海報,是做宣傳某個報紙公司,哪有這類的報紙廣告

幾乎任何一份報紙在其固定廣告位空閑的時候都會刊載一些自宣廣告,和你所謂的「在報紙上宣傳報紙的報紙廣告」是一樣的。你多看幾份報紙肯定是可以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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