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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模擬法庭協會策劃書

發布時間:2021-07-04 19:13:14

Ⅰ 模擬法庭中的的人員各自的職責是什麼急急急!!

模擬法庭中的人員有:(法官)審判員、書記員、原告、被告。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產生,在司法機關(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是司法權的執行者;書記員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司法工作人員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內擔任辦理案件的記錄工作和有關事項的人員,並協助辦理一系列司法輔助工作;原告在民事方面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護其權益,因而使訴訟成立的人;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責任,並經法院通知其應訴的人。

Ⅱ 求一份模擬法庭企劃書

模擬法庭策劃書 模擬法庭的意義 完善和改進法學教育是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礎.法學教育的根本任務是培養適合社會需要的各級、各類法律人才.在中國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下,我們的法律人才應當是德、智、體全面發展,知識、素質和能力三者結合的人才。即我們的法律人才不僅要應有法學知識,理解法學理論服務於社會,解決實踐中出現的各種法律問題、疑難的能力。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從本學院的基本定位出發,即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是一所培養應用研究型復合人才的綜合性大學,結合本學院的專業特色,將模擬法庭教學方法運用與法系本科教育,在注重傳授法學知識和進行理論熏陶的同時,花大力氣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提高學生運用專業知識解決社會實踐中出現的具體法律問題的能力,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模擬法庭簡介「模擬法庭」是我院法學本科專業本科學生的教學演示和教學實踐基地。法學是一門應用性的社會科學,課堂教學的內容需要與社會實際緊密聯系,並接受司法實踐的檢驗,因此「案例教學」歷來是法學專業教學的重要方法,而「模擬法庭」作為「案例教學」的一種特殊形式,其教學效果尤為明顯。學生通過參與模擬法庭活動,不僅能較好的做到理論與實際有機結合,而且同時也提高了學生的積極性,鍛煉了社會工作能力。在模擬的狀態下,通過對所選擇案件的重演或者預演,使學生熟悉司法審判的實際過程,熟悉與案件相關的實體法與程序法,通過「親身,親歷」,參與模擬法庭活動,培養和鍛煉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檢驗學生學習效果,檢驗教師教學效果,受到學生廣泛歡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模擬法庭的宗旨培養優秀務實的法律專業人才,提升我校全體大學生的法律素質,使之成為適應法制社會要求的具有法學思維的復合型人才。 模擬法庭的目標 活躍法學教學內容,豐富教學時間環節,提高大學生專業自學及實踐能力。 模擬法庭的功能是(1) 教學演示——用於案例教學課程的課堂;(2) 教學實踐——用於本科專業課程的實踐;(3) 學生實習——用於學生自擬案例的實習;(4) 觀摩學習——用於全校學生的法律學習。 模擬法庭教學方法模擬法庭亦稱模擬審判。我院把它作為一種特殊教學方法運用於教學實踐。作為一種特殊的法學教學方法,模擬法庭的目的在於:在模擬的狀態下,通過對所選擇的案例進行重演或者預演,使學生熟悉司法審判的實際過程,熟悉與案例有關的實體法與程序法;,通過「親身,親歷」,參與模擬法庭活動,培養和鍛煉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檢驗學生專業知識學習成果、法學理論掌握程度,檢驗學生反應能力、思辯能力。同時也是對教師教學情況的檢驗。 一個完整的模擬法庭活動一般分為三個階段.(1) 前期准備階段前期准備階段主要做三件事:① 選擇典型案件。所選案件是否適當是模擬法庭活動能否取得良好結果的關鍵。太簡單的案件難以引起學生興趣,太復雜的案件往往使學生如墮雲霧,不知所以。因此,我們注意選擇那些有一定代表性和社會影響力,有一定理論深度或爭議的案件,特別是近年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型案件。模擬法庭案件有三大類,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模擬法庭活動中採用多種案件,有利於學生對所學習的各專業知識進行檢查和復習。② 有序組織學生參與模擬法庭活動。模擬法庭作為教學方法之一應當吸引盡可能多的學生參與,但是在模擬法庭活動初期卻出現只有部分學生參與的情況。那些平時學習成績好、表達能力強、組織協調能力強的學生往往是積極參與模擬法庭活動的學生,而學生中學習成績一般或較差的同學、表達能力較弱的同學往往置身於模擬法庭活動之外,或者在活動中只充當觀眾。為改變這種狀況,我們一方面規定學生必須輪流充當模擬法庭中的角色,如當模擬原告、被告、法官、或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等,並且指定學生應當完成其中一定任務,如收集證據、撰寫代理詞、辯護詞、判決書等,以此來推動學生參與模擬法庭活動。龍一方面,將學生參加模擬法庭活動並取得相應學分納入夏季小學期綜合實習的教學計劃以此保證每個學生都能夠參與和投入模擬法庭活動。③ 配備富有經驗的教師指導學生進行模擬法庭的各項准備工作。為使模擬法庭活動不至於流於形式,我院安排了「雙師」型教師(既是導師又是律師)指導學生進行模擬法庭的准備工作,即進行模擬法庭的模擬訓練,包括接待當事人訓練、調查證據訓練、協商、談判、調節訓練、法庭辯論訓練、各種法律文書寫作訓練等等。模擬訓練將學生置於一個特定的虛擬情境之中,讓學生去面對層出不窮的問題、困難和矛盾,培養學生獨自處理各種困難問題、應對困難局面的能力,增加學生實戰的感覺和經驗,實踐證明這是正確的方法。(2 模擬庭審階段 模擬法庭力求真實。為保證模擬法庭與現實的司法實踐相一致,我們組織學生觀摩、旁聽法院公開庭審活動,近距離學習、觀摩現實的司法實踐活動。在模擬庭審前我們還要請富有實踐經驗的檢察官和律師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指導,使學生理解自己所擔任的「角色」。同時,在硬體方面,我們按照法院審判庭的標准防止了法院的審判席、原告系、被告系、國徽等,並借來法官袍、律師袍,力求學生在模擬審判中「真刀真槍」地進行審判。 (3 後期總結 針對模擬法庭審判活動情況,由教師和邀請參加模擬庭審活動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表現進行評議,講解模擬庭審中爭論的焦點問題、疑難問題,結合有關法律條文進行講解;通過結合實例解釋有關法律條文的基本含義,說明其立法目的,以及介紹學者對有關爭議問題的最新研究成果,使學生梳理、崇文、鞏固所學法學知識和理論,增強學生運用各學科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模擬法庭的主要特點和作用(1) 模擬法庭是案例教學的具體方法之一,是法學教育多元化模式中的一環。案例教學方法是姜正國校長堅持倡導的一種教學方法。採用案例教學可以讓學生從分析真實個案入手,從中發掘和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鞏固學生所學得的法學知識和理論,啟發學生將所學的法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司法實踐,擴大學生的知識面,做到法學理論同司法實踐的有機緊密結合。 在當今世界上,就法律制度和法學教學而言,具有重大影響的是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陸法系是成文法。在法學教學上,大陸法系以注釋主義教學為主要特色,強調法學教學的理論性、體系性。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在法學教學上強調對實際具體問題的解決。中國由於歷史原因,深受大陸法系法學教學方法的影響,重理論輕實踐。近年來這種教學方法的弊端日漸被人們認識而受到質疑和批評。模擬法庭引起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而有助於克服我們傳統的法學教學方法的弊端。(2) 模擬法庭注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即教學目標具有綜合性。學生的綜合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①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 ②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 ③團隊活動的組織協調能力 ④應對突發事件和剖析解決疑難復雜問題能力 ⑤理論結合實踐的知識運用能力 ⑥自學能力 ⑦自我管理和約束能力 ⑧創新能力。模擬法庭注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並將這種綜合能力的培養貫穿於模擬法庭活動的整個過程,從而真正做到了變應試教育為素質教育,將學生培養成為應用研究性的復合人才。(3) 模擬法庭過程以學生為中心,以逼迫的方式增強學生的自學能力。與傳統的教方法不同,在模擬法庭活動實踐過程中,要求學生全方位的參與,強調學生的自學,以學生為中心進行教學。模擬法庭活動的展開要求學生能夠運用多門法學知識,能夠運用實體法和程序法,甚至要求學生能夠運用課堂教學上未涉及的領域的知識和各界課外知識。對於這些知識教師將給以指導和講解,但主要依靠學生自學。學生以小組或個人為單位,對所要完成的任務和從事的活動收集資料,進行研究、討論、分析。教師用啟發式的方式進行指導和幫助,迫使學生開動腦筋,運用自己的才智,從多種角度進行思考。通過這些方法激發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幫助學生形成自學習慣,提高學生自學能力,並通過自學拓展學生視野,促進學生思維,形成積極向上的良好學習氛圍。 綜上所述,模擬法庭對於豐富和完善法學教學方法和手段克服、傳統法學教學方法的弊端,對於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和自學能力的提高具有積極的作用和意義。但是它畢竟是模擬的。因此,還存在以下不足:① 由於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學生難以做到對案件進行全面的注意以及觀察,這不利於學生能力的全面提高。② 由於模擬審判的事實如證據只能在一定的限制范圍內確定,不象真實案件中會遇到許多想像不到的情況,模擬審判中的當事人也不象真實案件中的當事人具有切身的利害關系,因而學生在模擬法庭活動中的訓練是有益的,但遠非充分的。③ 由於硬體上的不足和臨時設置模擬法庭的困難,尚難做到充分調動學生積極性已參與模擬法庭活動。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後模擬法庭活動中逐步加以改進。我們將進一步改進模擬法庭,吸引更多的學生參加模擬法庭活動,提升模擬法庭活動的水平,提高我願法學教學質量,為學校的大學生藝術節做出貢獻。

Ⅲ 100分急跪求 大學法律社團活動策劃書,寫什麼活動好!!

介紹一個法院的各個部門,不一定要開庭才有意思;
介紹新中國的法制發展也是很有話說的,製作PPT放映;
開展法制知識競賽;
或者 製作一個投訴手冊,教大家怎麼簡單的維權。

Ⅳ 如果請你設計一個模擬法庭你會怎麼設計

模擬法庭劇本
人物:
審判長:王國強
陪審員:李劉傑 、馬海軍
書記員:齊璐
原告:陳念,22,男,蘭州市城關區110號
原告代理人:曹海軍,蘭州明義律師事務所
被告:蘭州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殿軍,該公司經理
被告:蘭州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殿軍,該公司唯一股東
被告:王殿軍,23,男,蘭州市七里河區120號
被告代理人:匡翠玉,蘭州市豪威律師事務所
證人:楊瓊 、劉卉卉、謝鵬
法警:張磊
案由:公司糾紛
案情梗概:被告蘭州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5年8月19日,經營范圍為造紙用網的銷售,其原始股東為被告王殿軍、證人謝鵬及案外人肖某。2006年7月8日,肖某將其持有的60%股權轉讓給被告王殿軍,謝鵬將其持有的20%股權轉讓給原告陳念,原告陳念2007年5月,辦理了股東變更工商登記。被告王殿軍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理。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自2008年10月起至今處於歇業狀態,原告陳念與被告王殿軍在訴訟階段均表示同意解散該公司。2007年10月6日,被告王殿軍投資設立了被告蘭州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其經營范圍為造紙用網的生產、銷售。被告王殿軍擔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和經理。原告委託蘭州永信會計師事務所對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利潤進行審計。該所於2009年6月10日出具了蘭州永信審字(2009)078號審計報告。該報告反映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在2006年元月至2008年10月30日期間的經營利潤為—3.5萬元;被告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10月正式投產至2009年2月31日期間的經營利潤為4.7萬元。
一、 法庭准備階段
書記員:
(一)請當事人及其訴訟參加人到庭並入席
(二)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1、到庭所有人員應聽從審判員統一指揮,一律關閉通訊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準吸煙。
2、旁聽人員必須保持肅靜,不得喧嘩、鼓掌、插話,不得進入審判區,有意見可以在閉庭後提出。
3、當事人及其訴訟參與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訴處理;是被告的則依法缺席判決。
4、審判人員或法警有權制止違反法庭紀律,妨礙民事訴訟活動的行為,對不聽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四)報告審判員,當事人均已到庭,請開庭。
審判長:(擊法槌)現在開庭。首先核對當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齡、職業、住址?有無代理人?
原告:我叫陳念,22,男,蘭州市五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居住於蘭州市城關區110號。委託蘭州市明義律師事務所律師曹海軍作為一般代理人。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你的姓名,年齡,職業?
原告代理人:我叫曹海軍,24,蘭州明義律師事務所律師。
審判長:被告,你的姓名、年齡、職業、住址?可有代理人?
被告:我叫王殿軍,23,男,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蘭州市七里河區120號。委託本市豪威律師事務所律師匡翠玉作一般代理人。
審判長:被告代理人,你的姓名,年齡,職業?
被告代理人:我叫匡翠玉,23,蘭州豪威律師事務所。
審判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蘭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原告陳念與被告王殿軍的公司糾紛一案。本案由本院審判員王國強、李劉傑、馬海軍合議審判,本院書記員齊璐擔任記錄。有關當事人訴訟權利和義務本院已書面告知,不再重復。下面本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交待迴避權。審判人員有以下三種情況,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當事人有權口頭或書面申請他們迴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3、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審理的。現在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迴避?
原告:不申請。
被告:不申請。
二、法庭調查階段
審判長:下面進行法庭事實調查,先由原告陳述事實。
原告:2005年8月,被告王殿軍與謝鵬、肖某共同投資設立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2006年7月8日,肖某將其持有的60%股權轉讓給被告王殿軍,謝鵬將其持有的20%股權轉讓給原告陳念,原告陳念2007年5月,辦理了股東變更工商登記,至此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變更為原告陳念以及被告王殿軍。其中被告王殿軍持股80%,且直接控制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印信、財務,並擔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經理。被告王殿軍對另一股東陳念隱瞞公司帳目、長期拒不召開股東會議,並於2007年10月6日設立了被告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把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業務、資金及所有的公司資產轉移到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被告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構成競業禁止。被告王殿軍違背競業禁止義務,利用控股權利和職務便利擅自劃轉公司資產,致使公司經營管理出現嚴重困難、公司利益及其他股東的利益蒙受實質性損害,股東之間的矛盾無法調和,公司已具備解散的法定條件。請求法院判令:解散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並組織清算,依投資比例分配盈餘資產50萬元;被告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經營利潤歸被告五泉公網業有限責任司所有,原告依法分配10萬元;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審判長:下面由被告答辯。
被告:原告陳念在五泉網頁有限責任公司未實際出資,不具備股東身份;我是否構成競業禁止,能起訴的主體應是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原告無權提起;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為造紙用網的生產、銷售,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為造紙用網的銷售,兩個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同,審計報告中的經營利潤是生產、銷售的利潤,其中的生產利潤應扣除。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原告是知道且同意的。解散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我們同意,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審判長:根據原告被告陳述,本案爭議焦點是:1、原告陳念是否具有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身份;2、原告是否具有提起競業禁止訴訟的主體資格;3、被告王殿軍設立被告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並從事經營的行為是否違反競業禁止;4、被告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經營利潤是否歸被告五泉公司所有。雙方當事人圍繞此焦點提供相關證據。
原告代理人:我有工商管理機構登記的五泉公司股東變更的資料一份,蘭州永信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蘭州永信審字(2009)078號審計報告一份,還有兩名證人謝鵬和楊瓊。
(書記員遞交資料到審判長,審判長與陪審團審查)
審判長:傳原告證人謝鵬出庭。
審判長:原告證人,你的名字?年齡?職業?
謝:謝鵬,22,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前股東。
審判長:根據法律規定證人應當如實提供證言,有意作偽證者或者隱匿罪證要承擔責任,證人謝鵬你能否保證如實作證?
謝:能。
審判長:證人請在保證書上簽字。
審判長:請原告證人陳述你所知的事實。
謝:2005年8月,被告王殿軍與我、肖某共同投資設立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2006年7月8日,肖某將其持有的60%股權轉讓給被告王殿軍,我將自己持有的20%股權轉讓給原告陳念。
審判長:請原告審查陳述筆錄並簽字,如有補充請補充。
(原告證人簽字並提交審判長)
審判長:請原告證人謝鵬退庭,傳原告證人楊瓊出庭。(楊瓊到庭)
審判長:證人,你的姓名,年齡,職業?
楊:楊瓊,22,蘭州永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員。
審判長:根據法律規定證人應當如實提供證言,有意作偽證者或者隱匿罪證要承擔責任,證人楊瓊你能否保證如實作證?
楊:能。
審判長:證人請在保證書上簽字。
審判長:請原告證人陳述你所知的事實。
楊:受原告委託,我們對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利潤進行審計,並於2009年6月10日出具了蘭州永信審字(2009)078號審計報告。報告反映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在2006年元月至2008年10月30日期間的經營利潤為—3.5萬元;被告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2008年10月正式投產至2009年2月31日期間的經營利潤為4.7萬元。
審判長:請原告審查陳述筆錄並簽字,如有補充請補充。
(原告證人簽字並提交審判長)
審判長:請原告證人楊瓊退庭。 被告對原告提供的證據及證人證言可有異議?有無相關證據?
被告代理人:我和我的當事人對原告提供的證據及證人證言無異議。我有被告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報告一份,一名證人劉卉卉。(書記員呈遞被告的財務報告,審判員和陪審員審查)
審判長:傳被告證人劉卉卉出庭。
審判長:被告證人,你的姓名?年齡?職業?
劉:劉卉卉,22,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會計。
審判長:根據法律規定證人應當如實提供證言,有意作偽證者或者隱匿罪證要承擔責任,證人劉卉卉你能否保證如實作證?
劉:能。
審判長:證人請在保證書上簽字。
審判長:請原告證人陳述你所知的事實。
劉:我自2008年10月開始在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出任會計,該公司經營的是造紙用網的生產和銷售,公司財務反映的經營利潤也是有生產利潤和銷售利潤兩部分構成。
審判長:請原告審查陳述筆錄並簽字,如有補充請補充。
(原告證人簽字並提交審判長)
審判長:請被告證人劉卉卉退庭。 原告對被告提供的證據及證人證言有無異議?
原告:我對被告提供的證據及證人證言無異議。
審判長:原、被告在事實方面有無補充?
原告:沒有。
被告:沒有。
審判長:雙方當事人在事實方面沒有補充,事實調查結束。下面圍繞爭議焦點進行法庭辯論。
首先由原告方作辯論發言。
三、法庭辯論階段
原告代理人:首先,據證人謝鵬所述,他把自己在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20%股權轉讓給原告,原告未實際出資時事實,但是從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看,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已為原告取得股東身份並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該登記具有公示的效力,所以原告是具有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身份的。其次,被告王殿軍的行為構成競業禁止、侵害了公司利益,作為公司股東,原告有權利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故原告具有提起競業禁止訴訟的主體資格。因此請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審判長:下面由被告作辯論發言。
被告代理人:我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根據我的當事陳述,原告是知道且同意設立被告濱河有限責任公司的。因此我認為我的當事人並未構成競業禁止行為。所以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審判長:雙方互相辯論。
原告代理人:所謂競業禁止,是指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的商業行為,不得自行處理與自身利益有關而又與公司利益相沖突的事務。而被告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范圍基本相同,應屬於同類經營。被告王殿軍作為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且為全面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在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未處於解散、清算或長期歇業的狀態情況下,另行成立被告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並直接參與經營,與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形成同業競爭局面,損害了被告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利益,對此被告王殿軍認為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原告是知道且同意的,該事實我的當事人予以了否認,故被告王殿軍的行為已構成競業禁止義務的違反。
被告代理人:我請求對原告進行提問。
審判長:准許被告代理人對原告進行提問。(原告起立)
被告代理人:你否認了知道並同意我的當事人設立濱河有限責任公司的事實。我認為你在說謊,在欺騙大家。
原告代理人:我認為被告代理人在對我的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
審判長:被告代理人,請注意你的言辭。請繼續提問。
被告代理人:原告,你是在何時知道我的當事人設立了濱河有限責任公司的。
原告:2008年10月,也就是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開始歇業時。
被告代理人:在此之前,你一直不知道嗎?
原告:是。
被告代理人:我的提問完畢,你可以坐下了。原告要求被告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經營利潤歸被告五泉公網業有限責任司所有,但是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為造紙用網的生產、銷售,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為造紙用網的銷售,兩個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完全相同,審計報告中的經營利潤是生產、銷售的利潤,因此其中的生產利潤應扣除。請求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審判長:雙方無新的辯論,辯論結束,下面征詢雙方當事人最後意見
原告,最後還有什麼意見?。
原告:堅持訴訟請求。
審判長:被告,最後還有什麼意見?
被告: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四、法庭調解判決階段
審判長:下面依據法律有關規定,對本案進行調解。被告,你有何調解意見?
被告:不同意調解!
審判長:原告,有何調解意見?
原告:在訴訟前,雙方已進行過多次協商,但被告沒有調解誠意,現我不願意進行調解,聽候判決。
審判長:由於原告不同意調解,本庭不再做調解工作,下面進行宣判。
本庭認為,本案事實清楚,可以結案。
原告陳念具有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身份,具有提起競業禁止訴訟的主體資格,而被告王殿軍設立濱河網業有限責任公司並從事經營與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相同性質的事務,構成了競業禁止義務的違反。原告訴訟請求中請求解散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由於該公司現處於歇業狀態,且各股東均同意解散該公司,故原告的請求予以支持。另原告訴訟請求中請求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強制清算,由於強制清算案件適用的是非訴程序,所以不能和公司解散合並審理,此請求難以支持。
據此,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百五十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五)項、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百八十四條之規定,於2009年6月22日判決:
(書記員:全體起立)
一、被告蘭州濱河網業有限公司的經營利潤2.5萬元作為被告王殿軍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違法所得歸入被告蘭州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
二、解散被告蘭州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被告蘭州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陳念、王殿軍應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對被告蘭州五泉網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清算(前項中的2.5萬元納入清算范圍);
三、案件受理費共200元,由原告陳念和被告王殿軍各承擔10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兩份,上訴於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書記員:坐下。
審判長:閉 庭(擊法槌)。當事人在閉庭後五日內至本院閱讀筆錄簽字。
書記員:全體起立。(在主審法官退出法庭後當事人及旁聽人員退出法庭。)

Ⅳ 組建學生會法律部的策劃書

法律系學生會策劃部
2006—2007學年上期工作總結2006年4月,法律系學生會進行中期調整,在產生了新一屆主席團之後,主席團對學生會的部門設置進行了調整,在這種情況下,策劃部就應運而生。所以說,策劃部是學生會各部門里最年輕的。設立之後,本部的工作內容主要涉及系內活動的策劃、新聞報道、活動圖文資料的整理以及存檔。但因成立剛不久,對各部的特色活動還沒有深入的接觸,所以,本學期本部沒有自己單獨策劃、組織活動,所以本學期的工作比較少,主要工作是系內活動的新聞報道、活動圖文資料的整理存檔以及協助各部門開展活動。本學期的工作從迎接新生開始。9月9日,學生會統一安排了迎接新生的工作,從早上6點到晚上6點,策劃部的成員都堅守在迎新的崗位上,並且,將活動的新聞稿發送到法律系主頁上。此後,圍繞迎新的工作相繼展開。9月12日,「相約青草地,法律之夜」活動。本部協助學習生活部布置現場,維持現場的秩序。另外,整理收集了活動的圖片資料,將活動新聞掛於系網站主頁上。9月29日,學生會各部門招新。本部除了要招收自己的幹事外,還要負責現場的照相工作,為學生會活動留下圖片資料。當晚,將現場新聞掛於系網站主頁上。10月14日,迎新晚會。本次活動是法律、社工、公管三系聯合舉辦的。策劃部在學生會的統一指揮下加入到活動的前期准備及活動當天的工作中。此外,將活動新聞稿發送到學院新聞中心。11月11日。學習生活部舉行新生辯論賽的決賽。本部協助學習生活部布置了會場,並於活動結束後將活動的照片存檔,將活動新聞發送到學院新聞中心。11月26日當天舉行了學生會本學期最大型的兩個活動——模擬法庭和高校法律人論壇。本部除了協助實踐和外聯兩部做一些瑣碎工作外,還與活動結束後將活動的新聞稿發送到學院新聞中心。12月4日,法制宣傳日,本部主要是負責活動的新聞報道。策劃部做的工作都是很瑣碎的,但是一個活動的成功與否、效果怎麼樣離不開活動新聞報道。所以,也可以說策劃部的工作不平凡。希望在對各部門的活動有更多地了解之後,策劃部能真正成為學生會活動的策劃部門! 附1:法律系學生會活動新聞一覽表附2:新聞稿列印稿 附1:法律系學生會活動新聞一覽表:活動名稱活動時間負責部門新聞稿發處迎接新生2006-9-9學生會全體系主頁 相約青草地,
法律之夜2006-9-12學習生活部系主頁學生會招新2009-9-29學生會各部門系主頁迎新晚會2006-10-14法律、公管、社工
三系學生會院新聞網法律新生辯論賽決賽2006-11-11學習生活部院新聞網新生排球賽
法律新生奪冠2006-11-12院學生會院新聞網首都高校法律論壇2006-11-26外聯部院新聞網模擬法庭2006-11-26實踐部院新聞網法制宣傳日2006-12-5學生會院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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