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計劃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
實 施 方 案
2011年2月25日,我院組織全體司法警察認真參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組織召開的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的電視電話會議。院黨組在聽取了會議精神後,十分重視,當即組織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本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為確保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順利開展並取得實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崗位練兵活動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活動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精神,廣泛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打牢我院司法警察執法為民的思想基礎,強化審判保障職能,掌握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增強政治、業務、體能素質;加強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綜合素質和實戰能力,遵循「立足崗位、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貼近業務、貼近實際,堅持求真務實,真抓實練,堅決避免形式主義。
二、總體要求
以「夯實崗位練兵,打造過硬隊伍,保障司法審判,建設和諧鳳岡」為目標;提高政治素養和政治理論水平明顯。在思想上、行動上自覺遵守上級的禁令和有關規定,在政治上不掉隊。提高法制觀念和執法水平明顯。提高本職業務和技能水平,提高司法警察體能和心理素質。
三、練兵對象
按照「人人參加練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標要求,全體在崗司法警察都要參加全國司法警察大練兵活動。
四、練兵內容
崗位大練兵活動本著「干什麼、練什麼,缺什麼、補什麼」和「面向實戰、講求實用、講求實效」的原則,重點抓好司法警察本職崗位應知應會的基本業務知識和警務技能的學習訓練。主要分為理論知識、業務技能和體能訓練科目三大類。
(一)理論知識
每周組織一次集中學習,由教導員負責,其他時間為自學時間。
(1)政治理論知識:重點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綱要,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五中全會報告,通過學習,牢固樹立「為審判服務意識」,打牢「為司法保駕護航」的思想基礎。
(2)國家法律法規:重點學習《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等。
(二)業務技能
基礎警務技能:集體隊列動作,警械使用、手槍射擊、徒手防衛與控制、搜身帶離、等單兵技能訓練,進行處置旁聽群眾騷亂事件等模擬演練。該項技能的訓練,請公安部門專業人員指導。汽車道路駕駛,計算機操作及無紙化辦公也需要強化學習訓練。
(三)基本體能訓練:圍繞加強體育鍛煉、提高體能素質,重點進行引體向上、仰卧起坐、100米、10米×4往返跑、400米障礙、3公里武裝越野 等項目的訓練。45歲以下司法警察良好以上成績要求。每周集中進行一次訓練,由大隊長負責。
五、方法步驟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要求,根據訓練科目的需要,練兵主要採取崗位練兵、自學自練和集中強化訓練等形式進行。專業知識學習和業務技能的練習以個人為主,集中訓練為輔。
今年崗位大練兵活動從2月開始至10月,分為動員准備、組織實施、檢查考核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3月1日-3月15日)為動員部署階段。在2月25日進行大練兵總動員的基礎上,全體司法警察要提高對練兵必要性、重要性的認識,大造社會宣傳聲勢,營造大練兵的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3月16日-9月31日)為學習訓練階段。各單位要按照大隊的統一安排,採取個人自學、結對互練;以會代訓、集中輔導;模擬演練、崗上實踐等形式,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練兵活動。
第三階段(10月1日-10月30日)為檢查考核鞏固提高階段。在練兵的基礎上,組織全警練兵考核驗收,評選崗位業務技能標兵 ,表彰、獎勵開展崗位大練兵活動的先進個人和優秀技術能手、練兵積極分子。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司法警察崗位練兵活動取得良好效果,我院成立了司法警察崗位練兵活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副院長擔任組長,成員由我院全體在職司法警察組成。司法警察崗位練兵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警大隊,由同志兼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
六、主要措施
建立工作機制。制定詳細的練兵方案,明確具體的練兵內容,採取單個訓練與集中考核的辦法進行,逐月講評,結合崗位責任制實施獎懲。
確保經費到位。為了搞好崗位大練兵,院黨組決定,撥款1萬元迅速建立健身房,撥款3000元為每人購買兩套運動服,並撥1000元作為專項獎勵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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