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寫一句你是網路謠言從我做起的宣傳標語
加強主流文化建設。網路謠言是一種文化現象,其本質是腐朽的、低級的、破壞性的文化,而不是健康的、大眾的、良性的文化。有學者認為,謠言與語言同時誕生。從這個意義上看,謠言是社會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現象。當主流文化比較占據優勢的時候,謠言就會自生自滅;當主流文化處於不均衡的狀態時,謠言就會泛濫。加強主流文化建設,要倡導政府誠信行政,誠信開展公共服務;要求政府官員說實話,說真話。用正氣壓倒邪氣,用實實在在的言行粉碎一個個的謠言。時間長了,造謠者沒有市場,謠言也就沒人相信。另一方面,加強公民對網路的鑒別能力,理性看待,冷靜分析,在傳播途徑中進行網路謠言的辨別和抵制。提高政府公信力。及時發布政府及公共事務、突發事件信息,用正確的信息抵制謠言。當前,各地各部門在加強網站建設上動作很大,但是在維護網站上跟進不平衡。尤其是以信息技術為支撐,以網路管理為平台,整合政府職能資源,形成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履行職能解決問題、及時回復問題的機制很不夠。有的職能部門甚至對焦點問題、熱點問題、敏感問題順其自然,不處理不回復,漠視網民關懷,導致官方無聲,謠言橫流。因此,在政府大量公共管理事物、公務活動中,制度性的及時發布政務信息,及時回復網民問題,是防控謠言的重要手段。完善公民網路行為法律制度。網路的虛擬性及相關法律創立的滯後性,刺激了一些網路謠言的製造者、傳播者的僥幸心理。網路謠言的製造者、傳播者穿上馬甲,就如入無人之境,肆意製造謊言,混淆視聽,誤導網民,禍害網路。因此,在網路謠言被發展到網路「核武器」的時代,以保護公民言論自由的前提下,釐清言論自由與造謠中傷的界限、言論自由與侵犯他人隱私的界限、虛擬空間與現實生活法律責任的界限,完善法律對網路謠言民事、行政、刑事等配套的規范,非常必要,非常緊迫。加強互聯網技術應用管理創新。網路的虛擬性增加了網路謠言防控的難度,也是防控、治理網路謠言的瓶頸所在。互聯網技術領域要加快開發創新力度,建立網路謠言監測形成機制、篩選確認制度、破壞評估制度、整合相關職能機構調查處理制度、處理後反饋制度,形成及時發現網路謠言、及時處置網路謠言、及時辟謠機制,對網路謠言內容本身及時正本清源,對網路謠言的發布者、傳播者的處理及時公布於眾,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強對網站的管理創新,完善網站行業自律制度,提高網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提高網站識別、管理、懲戒網路謠言的能力和水平,在網民中開展誠信發言、抵制謠言等互動活動。深入開展公民道德建設。在社會轉軌時期,深入開展社會主義公民道德建設,全面提升公民素養,強化公民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自律意識,尤為重要。凈化官風、淳樸民風,從我做起,人人自律,才能從根本上抵制、防控網路謠言的泛濫。
❷ 關於謠言 寫一句宣傳標語 25字以內 至少使用一種修辭手法
謠言猛於虎,智者如武松
❸ 在網上造謠,宣傳假消息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❹ 亂宣傳個人謠言違法嗎
造謠屬於違法行為,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二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❺ 關於抵制謠言的宣傳語
不做造謠者的幫凶,謠言止於你我
❻ 擬寫一條抵制網路謠言宣傳語
人人爭做謠言「粉碎機」,開動公民責任的「引擎」,是謠言終結,使事實彰顯
❼ 謠言傳播的主要方式是怎樣的
謠言傳播主要是通過微博,微信,QQ空間這些。不斷的傳地傳播出去,就是網路大v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或者一些無聊的人造出比較吸引眼求的話題,然後別人就跟著轉,根本不管是不是對的,是不是謠言。
❽ 有關謠言的例子近代
例一:形容政改的「Sick Man」,曲解成嘲諷體質的「東亞病夫」
近日,原新華社記者李竹潤出面澄清稱,國內流傳多年、影響甚廣的謠言「西點軍校學員學雷鋒」,是他在1981年一時不察,以筆名「黎信」引入的一則西方「愚人節新聞」。揆諸歷史,此類有意、無意釀成巨大影響的謠言甚多。僅以晚清民國為限,擇其影響最深者,試舉三例:
「東亞病夫」一詞,在中國近代所掀起的民族主義浪濤之規模,已無需多言。惟西媒使用該詞形容晚清中國,其初衷所指,與國人體格並無絲毫關系。溯其根源,如《上海體育志》所言:1896年10月17日,「租界英文報紙轉載了英國倫敦《學校歲報》專論,稱『夫中國,——東方之病夫也』。此後,中國人常被西方人貶為『東亞病夫』」。所謂「租界英文報紙」,系指《字林西報》,所謂「專論」,當日的改革派刊物《時務報》曾登有中文譯稿,名曰《中國實情》。文章主旨,乃是 針砭當日清 廷 改革失敗 。開篇即謂: 清 國政治, 「麻木不仁久矣」 ,乃是「病夫」 (Sick Man) 。全文並無一字提及國人體格。
事實上,直至今天,作為一種使用習慣。「Sick Man 」一詞仍時常出現在西方媒體的政治新聞標題中。如《The Economist》雜志,即有報道如下:《The sick man of the euro》(1999/06/03)、《Reviving the sick men of Europe》(2003/07/24)、《The real sick man of Europe》(2005/05/19)……
第一次使用「病夫」一詞形容國人體質者,實是晚清輿論第一喉舌梁啟超。在1903年發表的《新民說》里,梁指責國人:「不講衛生,婚期太早,以是傳種,種已孱弱 ……絕無運動……以文弱為美稱……纏綿床第以耗其精力,吸食鴉片以戕其身體……合四萬萬人,而不能得一完備之體格,嗚呼!其人皆為病夫。」此後,洋人罵國人乃「東亞病夫」之說,伴隨當日「民族主義救中國」之風潮,愈傳愈廣,驟成「定論」。①回溯此種扭曲,當日雖有鼓動民族情緒之奇效,卻也使國人渾然忘卻了「Sick Man」一詞對中國政治改革應有的鞭策。
例二:「捕殺漢兵」謠言下的求生本能,開啟清王朝滅亡之門
辛亥年政權鼎革,「武昌首義」之功勛,曾是革命黨各派系爭奪的焦點。其實,促成「首義」的最關鍵因素,應是「謠言」。
當年初夏,「八月十五殺韃子」之說,已傳遍武漢。作為因應,湖廣總督瑞澄下令,自閏六月(7月26日)始,武漢刀店售賣刀具,須刻明牌號,凡購買五把刀以上之顧客,須登記姓名住址。並突擊命各兵營提前一天過中秋,以打亂可能的預定起義日期。
中秋無事,謠言漸息。10月9日,革命黨人制彈時不慎爆炸,引來搜查,謠言又起。先傳言「正按花名冊捕殺黨人」,稍後,又變異為「正按有無長辮捉拿黨人」,再變異為「正編制漢兵花名冊,要捕殺所有漢兵」。——事實是,湖廣總督瑞澄已採納多數新軍軍官建議,擬銷毀繳獲的花名冊,對軍中黨人不予追究。
如果謠言沒有發展到「要捕殺所有漢兵」的程度,所謂「武昌首義」很可能就不會發生——即便是最樂觀的統計,當日武漢新軍中,能夠勉強被歸入革命黨者,亦不足八分之一。革命黨骨幹劉公也承認:「孫武在士兵中做工作,……有一段時間,士兵們膽怯了,他們……不願明確承諾在確定的時間參加革命。我們多次舉行秘密會議,最後認為去誘導他們中的一些人參加革命的惟一辦法是威脅說,如果他們不參加就會被炸死。」——顯然,絕大多數的士兵們並不願為「革命理想」而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險。惟「要捕殺所有漢兵」的謠言將其逼入「今反亦死,不反亦死」的絕境,「首義」始在革命黨人的計劃之外,陡然爆發。②
1924年:孫中山「被逝世」
1924年5月13日、14日,路透社連發專電:宣布孫中山因腦膜炎逝世,這一消息迅速在海內外掀起軒然大波。各界紛紛向報館探尋,此消息到底是真是假。
在香港,英文《商務日報》和《德臣西報》率先登出「孫中山逝世」的消息。據《德臣西報》稱「中華民國元祖,及可稱謂中國最著名之孫中山,於今晨點半鍾在廣州逝世」。在上海,14日午後「孫中山逝世」的驚人消息即傳遍全市。上海《民國日報》報館成了心存疑慮者探訪的中心。當時,上海各大報館俱已找出孫中山的肖像,趕制銅版,預備四邊加一個很厚的黑邊,第二天印在報上。一些心急的報館已經將孫中山肖像銅版發交排字房。噩耗一直未被證實,於是又從排字房將銅版撤回。5月16日,廣東警務處以造謠罪拘捕了路透社駐廣州訪員黃憲昭,謠言方告平息。
1928年:子虛烏有的攝魂事件
1928年三月底的一天,住在南京下關一帶的姚張氏帶著一歲多的兒子坐馬車去了城東,轉了一圈之後回到了城西北的家中。當晚,孩子開始發燒。姚張氏以為早春料峭,小孩受了寒氣,便請大夫抓了驅寒的葯。然而,第二天小孩高燒不退,開始嘔吐,身上還出現了類似淤青的斑點。姚家人開始驚慌。當他們得知姚張氏頭天帶小孩去了城東,頓時感到大禍臨頭。一向很少出門的姚張氏,不曉得南京城裡,正在流傳著一個駭人聽聞的事件。
據說,從1925年開始修建的孫中山的陵墓即將完工,石匠需要160個童男和160個童女的生魂以合上龍口。為了得到這些童男女的靈魂,市政府正在進行戶口和學齡前兒童調查,要把小孩的生日時辰報上去。南京東門一帶,已經有好幾個孩童被攝走靈魂而夭亡。姚張氏的兒子三天後死了。姚家人悲痛欲絕。街坊鄰居對此更為恐慌,中山陵攝魂的謠言逐漸在全城蔓延。
當謠言剛開始傳播之際,南京市社會調查處馬上報告教育局,請教育局通令各小學,細致耐心地向學生家長解釋,調查學齡兒童純是為了市民利益,辦理市政,興辦教育,以此辟謠。 4月2日,南京特別市教育局召開了擴大會議,會上提議印發廣告,解釋調查戶口和學齡兒童的意義,以此消除市民的誤會。很快,教育局就發了一張白話布告,解釋中山陵需要小孩靈魂之事純是謠言惑眾。
教育局的解釋所起的作用看來頗為有限。 4月中旬以後,攝魂謠言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由於此時攝魂謠言中的受害者不再限於孩童,南京城裡的成人也紛紛在身上掛一個紅布口袋,裡面裝上茶葉、桃樹葉、生米和七小塊婦女月經布,以此來辟邪。
4月17日下午兩點,南京市公安局召開了一次研討會。
農、工、商、婦女團體,公安局各區官佐、新聞媒體,共50多人,從生理學、心理學的維度探討防治謠言之法。根據醫生診斷,孩童和市民死亡的原因,實際上是一種傳染病「拉麻症」。正是在修建中山陵這個背景下,東門一帶孩童染病死亡這一偶然巧合,配合學齡兒童調查這一契機,謠言得以訛傳蔓延。
整個南京被動員起來了。各界自發組織廢除迷信宣傳隊,公開辟謠,以正視聽。市長也於次日下午向公安局職員訓話,要求擴大民眾的知情權,把涉及謠言的幾十起案件審訊詳情公開。 19日下午,他又在第一通俗圖書館召集南京64個團體談話。詳細解說攝魂謠言的種種,請各團體向親朋好友宣傳,詳為解釋。當天,南京市市政府也發布了政府布告,解釋攝魂謠言,公布了對市民扭送公安局的「妖婦」的審訊結果,證明所謂攝魂之事皆為子虛烏有。
(摘自《看歷史》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