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記者報道庭審需要法院政治部批准嗎
記者報道,庭審需要法院審批,畢竟有些涉及隱私
2. 請問誰有合議庭法官開庭前的義務告知的書面稿
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特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如下:一、訴訟權利:1、申請迴避權利,既對本案的審判人員及書記員有申請迴避的權利,但必須說明正當理由。2、提供新的證據、提請證人到庭作證並進行質證的權利。3、進行辯論和請求法庭給予調解的權利。
4、原告有放棄、變更、增加訴訟請求的權利;被告有對本案進行反訴或反駁的權利。5、最後陳述的權利。
二、訴訟義務:1、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義務。2、聽從法庭指揮,遵守法庭紀律的義務。3、如實陳述事實的義務。4、未經法庭許可,不得中途退庭。原告未經法庭許可而中途退庭的,則按撤訴處理;被告未經法庭許可而中途退庭的,則依法缺席判決。
現在法院一般都會在開庭前已向各方當事人送達了《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就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已詳細告知。
庭審大綱:
1、主審法官(審判長)就某案宣布開庭;
2、核實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身份以及代理許可權;詢問雙方是否知曉訴訟的權利與義務,著重詢問是否審前迴避;
3、詢問原告方訴請,以及事實與理由(說明一:一般情況下,原告代理人可以申明「與訴狀無變化」,但有的法官會讓當事人或代理人親自宣讀訴請、事實與理由。說明二:如果訴請有變化或事實由變化,此時代理人均應以較慢的語速告訴法官,並請書記員記錄在案)
4、詢問被告方的答辯意見(說明:此時代理被告的代理人應注意宣讀自己的答辯狀,最好僅闡述要點,不作展開。有的法官可能還會在就被告方的答辯意見徵求原告方的意見,之後在詢問被告方的意見)
5、原告方舉證(說明一:此時原告代理人應依據事先准備好的證據目錄逐一發表,並將擬證事實告訴法官,請書記員記錄在案。說明二:舉證可以逐一進行,也可能法官要求全部舉完,然後再由對方質證,個別情況下法官也可能要求分組舉證。總之,按照法官的指揮進行舉證)
6、被告方質證(說明:根據法官的安排進行質證,發表質證意見。此時,有書面的質證意見可以直接宣讀)
7、宣證人出庭作證(規則:先原告方證人出庭,再被告方證人出庭。誰的證人出庭,就由誰先詢問證人,接著是對方詢問證人,最後是法官詢問證人)
8、詢問雙方當事人、代理人對出庭證人的作證意見發表看法(說明:主要從可否採信以及採信與不採信的理由等方面進行闡述)
9、法官詢問雙方當事人(說明:此時詢問的目的,主要就法官心中的疑惑進行詢問,以查明案件事實)
10、詢問是否需要相互發問(說明:雙方相互發問後,法官也可能再次向雙方發問)
11、詢問是否就事實方面進行補充
12、總結爭議焦點,進行法庭辯論(說明一:一般情況下,辯論進行兩輪就告結束。說明二:首輪要長篇大論,甚至宣讀寫好的代理詞。接著要著重記錄對方的觀點,在第二輪中進行反駁。第二輪的反駁要簡明扼要。)
13、宣布法庭辯論結束,徵求雙方當事人是否願意調解,如有一方明確表示不調解,或調解無基礎的話,則讓雙方進行最後陳述。
14、宣布休庭。
3. 關於竇唯案的庭審報道,《新京報》的報道客觀嗎
沒有看過,不了解
4. 圍繞中心工作 加強法制宣傳 演講稿
你們是什麼單位··學校還是政府機關?
新形勢下如何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擺在我們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課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進行了必要的審視與思考,以適應時代的發展需要。
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思想必須與時俱進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來,人民法律素質得到了很大提高,國家民主與法治進程取得了巨大進步。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必須確立與之相適應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思想,做到與時俱進。一是樹立正確的普法觀念。普法工作是一項功在千秋,利在當代的偉大事業,其長期性、艱巨性和漸進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們這樣長期浸透在封建歷史長河中的國家,更是如此。要牢固樹立長期作戰、吃苦耐勞、默默無聞、堅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觀情緒,把功夫下在對廣大群眾的潛移默化和潤物細無聲上。二是樹立科學的普法理念。要從側重普及法律知識,轉到培養公民的法律意識、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上來;要從側重履行法律義務方面教育,轉到增強公民積極的法律意識上來,尤其是要用現代法治理念教育引導公民的權利意識和義務觀念;要從側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轉到強化公民自覺自願參加法治實踐活動上來。
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形式必須不斷創新
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律要求我們必須將普法活動有機地融入到公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使普法的單向灌輸關系變為雙向互動關系,因此,我們必須突破慣性思維,進一步創新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尤其要更加註重法治文化的熏陶。一是加大法制文藝的創作和演出。充分挖掘城市街道、社區民間文化資源,鼓勵支持群眾自編、自導、自演各具特色的法制文藝節目,讓群眾在日常文化活動中實實在在感受法律的存在。二是加強與現代媒體聯手。法制宣傳教育主管部門要全力利用影視、報刊、網路和廣告發布載體等資源,以法制主題詞句、動漫圖片等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活動,還可以嘗試市場化運做的方式,組建法制文化藝術傳媒公司,編寫拍攝播出法制文化藝術影視作品和組織舞台演出活動,編導有關法律與政治、法律與民生、法律與文化、法制史與社會發展等專題電視記錄片,著力解決法制文化節的社會性、參與性。好的影視作品既可以產生社會效益,也可以產生經濟效益,有了經濟和社會效益,就可以使法制文化藝術的創作活動產生良性循環,就可以產生更多的有影響力的法制藝術影視作品。
三、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實踐必須有所作為
普法實踐證明,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職能決不僅僅是灌輸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讓人們從法治活動中增強法律意識,樹立法治精神。因此,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參與和推動法治實踐方面必須有所作為。一是探索建立相應的制度。實踐證明,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秉公執法是對社會對群眾最好最直接的法制宣傳教育。我們可以考慮成立由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紀委、監察局等部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社會各類代表組成的,針對公務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效能督察和評估中心,制定一整套督察和評估的程序、管理辦法。通過群眾投訴、媒體調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實施點面結合的檢查督導,對發現並有證據顯示的行政不作為、違法、違紀等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整改和處理意見。二是積極引導群眾參與。比如,在地方人大立法過程中,在政府政策制定中,在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觀摩法院庭審時就可以組織和引導公民積極參與,把立法、執法和司法的過程變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過程。特別是要引導廣大群眾參與勞動仲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大調解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維權和排解糾紛的過程中來,讓更多的人親身體驗法律制度的運行過程,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融入法治實踐之中。
5. 法院開庭如何請記者進入報道
可以請求相關媒體部門進行監督
6. 法庭書記員對庭審筆錄造假,我有庭審錄音為證,我想寫一份稿子上交紀檢委,大家幫幫忙我得需要怎麼寫
理論上,庭審過程是應當有錄音錄像的,但是目前普遍沒有採取。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確實存在錄音,而且能夠保證:(1)這個錄音是連續的;(2)錄音和庭審筆錄完全沖突;(3)你有合理的理由解釋庭審筆錄簽字失誤;(4)這個失誤的庭審筆錄最終被作為定案依據。那麼你可以提出異議。至於怎麼寫,其實沒有定數,你表明事實就好。
7. 勞動糾紛爭議庭審稿如何書寫
你是法官還是律師?律師是原告還是被告?總的來說,庭審提綱要圍繞:1、核實勞動者的仲裁請求;2、讓單位或勞動者明確訴訟請求,順便看是否超過15天的起訴期限;3、圍繞訴訟請求進行審理,舉證質證,舉示反駁證據,確定庭審焦點問題並進行調查事實。然後就辯論、最後陳述、看雙方有無調解意願,最後閉庭。
8. 求一篇庭審觀摩的感想
2008年9月18日--25日,鶴立院公訴部門參加了省院公訴部門組織部分市區院公訴科幹警,對佳木斯市院、同江市院、富錦市院、建三江墾區院、方正縣院提起公訴案件組織開展觀摩及評議活動。
對此次庭審觀摩評議活動,各市縣檢察院高度重視,精心謀劃,檢察長親自安排部署,自始至終參加。
庭審觀摩結束後,在省院公訴一處劉曉齊副處長的主持下,參加庭審觀摩人員對庭審活動進行了集中評議。觀摩人員對庭審發表了意見,對公訴人在庭審過程中的表現和庭審效果均給予了充分肯定,在考評打分表上都體現為高分。
我們充分利用這次機會,虛心學習兄弟院的先進經驗:
一、出庭前,公訴人准備工作全面、充分,詳細製作了與案件相關的法律文書,做好庭前預測並模擬法庭做了庭前預練。
二、整個庭審過程中,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精神飽滿、語言流暢、節奏適當;
三、訊問被告人用語規范,層次清晰,針對性強;
四、舉證詳略得當,重點突出;
五、答辯把握案件焦點,論述充分,應變能力強;
六、公訴意見注重教育作用,社會效果。能深刻分析其內在原因,取得很好的法制宣傳作用。
七、並利用多媒體進行舉證,取得了良好的法庭效果。尤其同江市院的交通肇事案件的演示效果非常好,我們將此案件多媒體示證演示文稿,拷貝下來,將在今後案件中充分利用。
八、總體看出庭規范標准,形象良好,語速適中,答辯有力,邏輯性強。
通過觀摩看到了自身不足:一是認為法律文書和工作文書製作等基礎工作要從嚴要求;二是多媒體示證製作技術上還要提高。
今後,我們在工作中,將結合觀摩評議過程中提出的不足和建議,要認真研究和思考,對於在實施兩法過程的實踐中遇到的相關的問題要加強理論研究,以更好推動出庭公訴工作創新發展。
庭審感想
今天我到法院開庭,這是一件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何某,在寧波市鎮海一家公司開貨車。在06年11月4日下午,他開著大貨車經過廟戴村轉彎處,左轉彎時佔道行駛,在視線不良的彎道上車速過快,與相對方向徐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摩托車乘坐者范某(徐妻)死亡,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重大交通事故。經寧波市公安局鎮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被告人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件審理應該說很順利,被告認罪,被告的單位也同意對被害人做經濟賠償。刑事部分做出判決是,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可是做陪審員的我心情很不平靜,庭審過程中,被告何某雙手一直插在褲袋裡,眼睛東看看、西看看,臉上一幅無所謂的樣子,沒有不安、沒有愧疚。我知道關於經濟賠償問題,他單位很爽快都承擔了,畢竟後面還有保險公司保駕。但何某的態度讓人反感,這起交通事故完全是因為他的違規,造成被害人家庭破損,8歲孩子失去母親,讓老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給這家庭帶來的痛苦,無論用多少錢都是彌補不了的,可被告卻沒有一句抱歉的話。
在合議時,我說了自己的憤慨,法官說我可以對被告進行教育,可看到庭下坐那麼多旁聽的群眾,我怕說不好就卻場了。過後我也後悔放棄了教育被告的機會,因為今後他的路還長著呢,如果不知悔改,不知將來還會出什麼問題,我真應該提醒他一下。
最近我已經連續碰到二個交通肇事案件了,司機都是外地農村來寧波打工的,不但年齡輕,都是23、24歲,而且文化也低,在事故中也都應負主要責任。這個年齡的年輕人氣盛易沖動,開車時間不長,經驗少,碰上緊急情況就慌了手腳,往往給對方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這些人除了會開車,沒有其它技術, 將來他還是要當司機, 如果對自己所造成的後果沒有反省,將來很可能還會發生事故。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與其它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告不同,任何一個司機主觀上都不會願意發生交通事故,所以只要能在經濟上對被害人進行賠償,被害人一般都能放棄追究,這對被告心理上的壓力也就減輕了,他們會有一種:「你死了人,我賠了錢,的等價交換思想」。很少會考慮被害人家破人亡的痛苦。在交通事故的賠償案件中,我也曾多次看到被告在經濟賠償中,斤斤計較,而對被害人的傷殘等痛苦視而不見。這和現在的社會風氣也有關,自私、不顧他人,一切用錢衡量。對這樣的事情光是氣憤是沒用的,但應當如何進行教育呢,這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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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階段,我連續旁聽了多個刑事案件的庭審。這些刑事案件的被告,或是詐騙,或是搶劫,或是利用職務之便受賄。他們有的正值青春年少,本該前途無限;有的才華橫溢,事業有成;有的即將含飴弄孫,安度晚年。然而如今都殊途同歸,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審判,等待他們的是禁錮人生自由的鐵窗生涯。面對即將失去的自由,在法庭最後陳述時,他們無不痛心疾首,悔恨萬千,感覺愧對父母和子女,而一切悔之已晚。從天堂到地獄,人生與事業瞬間陡然轉向,這無疑是一場悲劇。
他們的人生軌跡,並非劣跡斑斑。曾幾何時,他們也都是善良守法的公民。也曾有過美好的昨天,鮮花和掌聲也曾伴隨著他們的成長。之所以淪為罪犯,皆因在貪婪慾望的驅使下,追求種種錯誤目標,利令智昏,而又喪失自我,置社會規范、道德規范和國家法律於不顧,最終把自己的靈魂「典當」給了金錢和利益,葬送了他們本該更加多姿多彩的人生,害己又害了家人。
旁聽完這些案件,我的心情久久難以平靜。我想,每個人都想追求更多的金錢、地位、權力和智慧,希望個人的能力和成功得到社會的承認,這些都是獲得他人尊重的必要條件,也是無可非議的。人總是在滿足了自己最低的慾望後不斷地產生更高的慾望,而正是慾望,才激起了人們不斷奮斗的動力。盡管如此,但人們還是必須懂得用理智來調節自我,尤其要壓抑和剋制自己潛意識中時時涌動的貪欲。要把那些違反社會道德、不符合人的日常倫理的觀念從意識層面壓制和排除出去,而不能任憑貪欲滋生蔓延,並在貪欲的驅使下行使不法勾當。慾望的滿足一定要在法律、道德和良心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合法手段來實現。否則即使你一時的慾望得到滿足了,生活也會叫你得不償失,甚至會讓你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由此,我還想到,人要學會知足,知足了,就難有非分之想,貪婪的念頭也自然難以占據你的頭腦。如果你現在已經很富有,那就更應懂得知足,懂得珍惜已擁有的,要將種種不必要的慾望都放下。如果你還不富有,你所擁有的不如別人,你仍必須平衡好心態,坦然處之,不能因此怨天怨地仇視社會和他人,更不能採取極端手段作出傷天害理之事。應該懂得,人的一生總會有缺憾,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而富有是相對的,更不是人生成功的唯一目標。也許我並不富有,但依然可以活得開心,也許這才是人生成功的真正標准。古人雲: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人生苦短,我們要正確把握好自己寶貴的人生,走好每步路,千萬不能誤入歧途,因為我們還有太多的未盡責任和義務。
(作者繫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法官)
9. 庭審希特勒的視頻或者演講稿,這是希特勒崛起的關鍵一步值得學習。
真實的是沒有的,你可以看看電影《惡魔的崛起》~~~是講希特勒崛起的過程,也有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