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後商標權歸誰如何確定
隨著社會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知識產權進入家庭,作為無形資產在家庭財產形態上所佔位置也越來越重要,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也越來越多。新在第17條第(三)項中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知識產權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所謂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由於智力成果而取得的一定財產性收益,是基於智力創造性活動所產生的由法律賦予知識產權所有人對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某些專有權利。傳統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三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科技的發展知識產權還包括商業秘密、專有技術等。知識產權具有明顯不同於其他財產權的特點,其中一個顯著特點就是知識產權兩權一體性:一方面它具有人身權,是創作者基於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為內容的權利,如著作權中的發表權、署名權等,另一方面又具有財產權,是指知識產權人依法通過各種方式利用其智力成果的權利,這種利用通常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婚姻法》第17條第(三)項的規定,主要解決的是知識產權中有關財產權的問題。而知識產權中人身權部分,因其基於智力成果創造人的特定身份,與智力成果創造人人身不可分割,爭議不大。目前,主要問題集中在:一、知識產權還未曾實現的經濟利益,即所謂的財產期待權。二、婚前產生的智力成果,婚後才取得經濟利益。三、已具有很高知名度,並能帶來巨大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權利的歸屬。對上述三個方面難點問題的處理,應從公平的角度出發,兼顧婚姻法與知識產權相關法律的規定,既要保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利益,也要維護另一方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婦女的合法權益,合情合理合法予以處理。
(一) 關於對知識產權還未曾實現的經濟利益的處理
在存續期間,一方所取得的知識產權,離不開配偶他方的支持。對已經實現的經濟利益,無疑應該按夫妻共同。問題集中在對離婚時尚未實現的經濟利益如何處理。知識產權經濟利益的實現是需要一定時間的,並且利益能否實現還要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存在一定風險。某項智力成果,有可能將來能獲得巨大經濟利益,但也可能沒有市場而一文不值。創作者也許願意實現知識產權的經濟利益,,但也有可能根本不想讓自己的研究成果進入商品市場。這樣,無形財產是否有期待利益,這種期待利益到底有多大,就缺少衡量的標准。一種觀點認為,對於離婚時未曾實現的知識產權的經濟利益應當根據期待權與既得權的理論來解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就其知識產權尚未與他人訂立使用或轉讓合同,該項知識產權的經濟利益只是一種期待利益。創作者獲得報酬權也只是期待權,該項知識產權的經濟利益不能歸夫妻共有。況且知識產權具有雙重性,作為人身權只能由權利人行使而不能轉讓,而財產權的行使往往與人身權不能分離,即使將其分割給不享有知識產權的一方,因權利行使上的限制,該方當事人實際上也並不能取得財產利益。我們認為,從正常情況來說,一項知識產權的取得是離不開另一方的支持的,是夫妻雙方共同努力的結果,一次成果的取得,投入研究的財產往往都是。如果僅僅規定既得知識產權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對期待利益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對當事人中的一方是不公平的。根據民法與婚姻法的原則和規定,知識產權中的經濟利益應當包括財產期待權。理由是:1、婚姻法是將財產權的取得作為確定財產所有權歸屬的依據,這其中取得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只要夫妻沒有約定,夫妻一方或雙方已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均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這當然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間所取得知識產權的現實與期待的經濟利益,否則將與婚姻法的精神相抵觸。2、基於知識產權的專有性,夫妻一方婚內所得知識產權是該方個人享有的專有權,只有由知識產權所生的經濟利益才歸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在該知識產權所生經濟利益中又排隊期待利益,就意味著縮小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有悖民法的公平原則。3、一些國家的立法和司法實踐已將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某些財產期待權或預期利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夫妻進行分割並給予了法官較大的自由裁量權。
我國關於離婚時知識產權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審理了類似案件並有過判例,而且也有相關的司法解釋。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給予適當照顧。由於知識產權作為夫妻財產的情況十分復雜,該規定只部分解決了知識產權作為夫妻財產分割問題。有的知識產權雖未實際取得經濟利益,但可以預見其未來將產生較大甚至巨大的商業價值,僅給以適當補償難以充抵。且這適當尺度為多少也很難把握。實踐中可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折價補償,可參照民法中不可分物的分割方法,聘請專業人員對該知識產權的預期利益進行估價,由享有知識產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二是暫不分割,在判決中將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歸雙方共有,保留一方訴權,待今後取得經濟利益後再行分割。
(二)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婚後才取得經濟利益的處理
當事人的婚前財產應屬於個人財產,但是婚前財產權利在婚後取得的收益,究竟是按婚後所得而成為共同財產,還是按婚前財產而屬於個人,值得研究。第一種觀點認為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理由是:1、《婚姻法》第17條第1款規定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法律沒有強調付出勞動的時間在婚前還是婚後。強調付出勞動時間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婚姻當事人整體而言並不公平。2、婚後所得共同財產制的精神在於強調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得到財產都歸夫妻共有(特有財產除外)而不論得到的原因和根據。因此,將付出勞動的時間加以深究,是與該財產制度的精神相悖的。第二種觀點認為該財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1、因為《婚姻法》第17條第1款規定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為夫妻共同財產,這其中所得是指財產所有權的取得而非實際財產的取得。當所有權人取得時間與財產實際取得時間不一致時,應該以所有權取得時間作為區分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的分界線。一方在婚前已經完成了智力成果,已經取得了知識產權,應為婚前個人財產。2、對一方婚前付出了大量辛勤勞動和巨大財力的知識產權,一方沒有任何付出就均等分割該財產,顯然有失公平,且容易導致某些人利用婚姻獲取財產。實際上婚前完成的智力成果,婚後取得經濟利益能否作為共同財產,我們認為不能一概而論。而要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1、當智力成果,比如著作權婚前一方已經創作完成並發表,只是在婚後才取得稿酬。對這種情況,應該視為是婚前財產。因為婚前一方作品一經發表,即取得財產權利,是一種既得財產權利,只是在婚後實際取得所以不影響婚前財產性質。2、當婚前完成智力成果創作,比如一項發明,由於種種原因沒有轉讓或投入市場,而在婚後投入市場。對這種情況,我們也通常認為原則上不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對知識產權的經濟利益在婚後較長一段時間內才取得的,且另一方對經濟利益的取得付出勞動的,可分給適當的財產。
(三)對已具有很高知名度並能帶來巨大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的歸屬問題的處理
這種情形一般是指商標所有權在夫妻間的歸屬。我國《商標法》第5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標專用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成立的公司(夫妻公司)、個體工商戶,以公司或個體工商戶名義申請商標注冊登記並成為商標所有人,或者以夫妻一方名義申請注冊的,離婚時該商標已成為馳名商標或具有較高知名度,雙方均要求擁有商標所有權。對此法院能否判決商標所有權為夫妻共有。
我們認為,如果公司為商標注冊人,則不存在夫妻共有的問題,商標所有權應為公司所有。只有在分割夫妻財產時對不擁有公司產權的一方,就此商標的經濟利益可給予適當補償。但當一方要求法院判決其繼續使用該商標的使用許可時,就是一個法律難題。特別是雙方對該商標的形成及馳名均作過貢獻時。如我省某名牌瓜子公司其瓜子品牌是夫妻共同創業所得,當男方向法院提出離婚時,女方即要求享有該商標的使用許可。我國《商標法》第40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也就是說,雙方須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方能使用。如一方不同意他方使用,法院能否以判決形式許可使用。該案雙方通過調解協商解決,男方允許女方繼續無償使用該商標。如果該案雙方不以協商解決,法院該如何判決?我們認為,商標權的內容包括使用權、禁止權兩個方面,使用是商標權人可以在其注冊商標所核定的商品上獨自使用該商標,並取得經濟利益,也可根據自己的意願,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或許可他人使用。事實上許可他人使用是商標使用權的一個方面。既然是使用權,法院就可以根據民法的相關理論判決給一方使用。
如果商標注冊人以個體工商戶或夫妻一方名義申請注冊的,則存在著離婚時能否由夫妻雙方共有商標所有權的問題。雖然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權可以共有,但存在著與注冊登記不符的問題,以及實踐中存在著對商標權的使用難以操作的問題。如商標的轉讓,我國商標法雖未規定對共同所有的商標之轉讓的限制,但根據《民法通則》及有關司法解釋可知,共同所有的商標為共同財產,共有人對其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所以對共同所有的商標,任何一個共有人或部分共有人不得私自轉讓。夫妻如不能協商離婚,矛盾往往都非常尖銳,就商標轉讓問題也就難以達成一致,導致權利不能很好地實現。除了轉讓外,在商標的使用許可中亦存在同樣問題。在我國商標的使用許可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普通使用許可。對於獨占使用許可,它具有獨占性和排他性,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許可人不能再允許第三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自己也不能使用。故實踐處理上最好以工商部門登記的商標注冊人為商標的所有人,以避免法律上的沖突。對以個體工商戶名義注冊的商標可歸繼續經營的一方,由於知名商標所帶來的利潤是巨大的,對另一方可給予較大比例的補償或對注冊商標無形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補償數額。
綜上所述,新婚姻法對我國夫妻財產制度進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完善,原有的規定變得更為具體,同時還增加了許多新規定,這些新規定對社會上普遍爭論的焦點問題作了較為明確合理的回答,順應了社會發展的需要。但是,不可否認,新的婚姻法依然存在規定過於抽象和空泛的問題。我們在新的體制轉軌的情況下,司法正面臨挑戰,我們要探索和總結這方面的審判經驗,為立法和司法提供參考。
⑵ 給先人立牌時有後人離婚該怎麼寫
我認為按當地習俗為准,我們這里如果是給男方先人立碑,不寫女方,如果是給女方先人立碑,不寫男方。
⑶ 趙麗穎馮紹峰離婚後,范冰冰周迅也逃不過,難道HM情侶廣告成了魔咒嗎
近日,H&M被網友遏制,經歷有關協作的倪妮和井柏然也發布掌握約申明,說明了自身的心態,4月23日,趙麗穎和馮紹峰離婚,網友出現意外發覺有很多對戀人都很該知名品牌經歷協作,最後都以提出分手結束。
⑷ 《離婚律師》一張宣傳圖,是姚晨,吳秀波和演潘小剛的那個還有一個女的,都穿著黑色的衣服。
是這個,你看看對不對。http://img.xue163.com/tjpicimages/uploadImages/2014/199/54/25BS9C3778MY_1_500.png
⑸ 馬伊琍離婚後曬劇照「營業」,5個字宣傳有什麼含義
文章結婚11年後,他們很幸福,但2014年他們被曝光文章欺騙姚笛消息傳出後,對他們的婚姻造成了致命的打擊。雖然馬伊犁一開始就說過「珍惜它」,但五年後他終於選擇了分開。
劉燁、梅婷、曾黎都是中央戲劇學院96級學生三個人從學生時代起就建立了很好的友誼,日前,章子怡甚至拿出了派對的照片,證明了同學之間的友情依舊。現在,很多年後,她有很多機會一起出擊!
⑹ 離婚協議書範本通用版
《離婚協議範本及使用注意事項》自2015年12月2日在高杉LEGAL首次發布以來,先後進行了三次修訂和更新。由於該協議範本的內容嚴謹、細致、完整,因此眾多的當事人都參考該份範本擬定了符合自身情況的離婚協議,在離婚時充分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權益。本次是對《離婚協議範本及使用注意事項》的最新修訂和更新的版本,重點在於進一步規范了部分條文表述,增加了離婚時的股權期權分割、訴訟電子送達等婚姻糾紛中較為新穎的內容,並對婚前購買、婚後取得產權證的房產在離婚分割時的風險做了特別說明。
【特別說明】
1、本協議範本是「簡單粗暴」的,本協議範本僅以一次性解決離婚財產分割為原則、以分割結果為導向。因此,筆者在財產分割的設定上並不考慮財產是婚前個人所有還是婚後共同所有,不考慮購買財產的具體出資情況,只要雙方同意分割的財產,都可以寫進本協議。另外,本協議範本不考慮一方對對方是否有隱匿財產的顧慮以及後續是否擬繼續追訴的情況。
2、本協議範本平衡了雙方的權益,不偏袒某一方,尤其是子女撫養部分,更是從充分保障子女的權益出發而設定。因此本協議範本僅供參考,完全不經思考的直接照抄全部條款有風險,使用需謹慎!!請務必從自身利益及需求出發,考慮是否將本協議範本調整為更能保護自己一方利益的內容。
3、本協議範本既不是針對任何人的法律咨詢,筆者也不對直接使用本協議範本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本協議範本僅是基於一套最簡單、最利於執行的方案來設定的,因此更適用於撫養權爭議小,財產類型簡單、線索清晰、價值確定的情況,不適用於撫養權爭議大,財產類型復雜、線索繁雜,以及可能出現一方隱匿財產的情況。
4、如您對本協議範本的條款有疑問、拿不準是否能直接使用,或者本協議範本不能幫助您解決具體問題,請付費請專業律師量身定做。
【離婚協議範本】
離婚協議[1]
男方:【李雷】[2]
證件類型及號碼:【身份證,123456199002023210】[3]
女方:【韓梅梅】
證件類型及號碼:【身份證,123456199001013201】
男、女雙方於【2012】年【5】月【20】日在【北京】市【朝陽區】民政局[4]辦理結婚登記,現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協議離婚,並就此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離婚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子女撫養
1.1直接撫養權
1.1.1男、女雙方育有一【子/女】,姓名為【】,身份證號為:【】。[5]
1.1.2男方同意女兒的直接撫養權歸女方所有[6]。如男方主張直接撫養權的變更的,應與女方協商一致並進行直接撫養權變更的公證,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撫養權變更訴訟,在雙方就變更直接撫養權進行公證或者法院做出變更撫養權的生效裁判文書之前,女兒應與女方共同生活[7]。
1.1.3男方應在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8]內,配合女方將女兒戶口遷移至女方名下,並將女兒的全部證件(包括但不限於出生證、身份證、護照、防疫登記證、保險合同等)交由女方保管[9]。
1.1.4男、女雙方確認,以下銀行賬戶內現有資金共計人民幣【】元[10],該等資金全部為女兒個人所有;另有歸女兒個人所有的【生肖羊純金吊墜壹個、純金手鐲貳副】。自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該等資金、賬戶及前述物品均由女方代為保管及支配,男方應在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將有關銀行卡、存摺等賬戶憑證及物品全部交給女方[11]:
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1.2撫養費
1.2.1男方每月支付女兒固定撫養費(包括基礎的醫療費、教育費)人民幣【】元,於每月的【】號前支付完畢【當月/下月】撫養費[12],直至女兒完成全日制學歷為止[13]。男方在此特別同意,自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每滿【】年,男方應當在前一年撫養費的基礎上上調【】%[14]。
1.2.2如遇以下情形,男方自願在1.2.1條約定的固定撫養費之外另行承擔女兒因生活、學習等發生的大額支出,於費用發生後支付下一月固定撫養費時一並支付[15]:
(1)女兒報名參加興趣班、輔導班、旅遊及其他因女兒生活、學習所需一次性支出超過當時每月固定撫養費標准【3】倍的,超過部分由男、女雙方各承擔50%;
(2)女兒因同一病因發生的醫療費用在通過社會醫療保險或商業保險理賠後仍超過當時每月固定撫養費標准【2】倍的,超過部分由男、女雙方各承擔50%。
1.3探望權[16]
1.3.1男方每個月可以在不影響女兒學習、生活的情況下,探望女兒【】次。男方應當提前【】日通知女方,雙方協商接送女兒的具體時間及方式。
1.3.2如男方需要春節探望女兒的,可提前【】日/月與女方協商,由女方依據女兒的學習、生活安排以及女兒的意願確認是否同意。
1.3.3在女兒願意的前提下,女兒寒暑假期間,男方的探望次數和時間都可適當延長,但最長應不超過【】天,具體由女方依據女兒的學習、生活安排以及女兒的意願另行協商確認。
2財產分割
男、女雙方在此共同確認:除本協議約定外,未在本協議中列明的財產,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以何種方式獲得的,無論另一方是否知悉該等財產的存在,各自名下登記的或者各自保管或掌握的一切財產在離婚後均歸各自一方單獨所有,雙方均放棄對對方名下登記的、保管的或掌握的其他財產要求分割或補償的權利,並承諾在各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完畢相應義務後,不會再就該等財產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居住權、使用權以及任何其他對財產進行處分、支配或者要求對財產或對應的財產價值進行分割的權利等)。[17]
2.1房產[18]
2.1.1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位於【】市【】區【】的房產(房產證號為:【】),離婚後該房產及房內全部家電、傢具等均歸【男方】單獨所有,自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的剩餘購房貸款全部由【男方】自行承擔;【男方】就此房產向【女方】支付現金人民幣【】元的折價補償款,於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19]
2.1.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位於【】市【】區【】的房產(房產證號為:【】),離婚後該房產及房內全部家電、傢具等歸【女方】單獨所有,【女方】就此房產向【男方】支付現金人民幣【】元的折價補償款。【男方】應於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該房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如有)由【男女雙方平均承擔】,【女方】支付給【男方】的折價補償款應於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20]
2.1.3登記在【男方、女方】名下的,位於【】市【】區【】的房產(房產證號為:【】),雙方同意於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共同出售該房產,並就售房所得全部款項在扣除銀行貸款、各項稅費(如有)之後的剩餘金額進行【平均分割】,於一方每收到一筆售房款後的【】日內支付給另一方當次收款金額的50%。[21]
2.2車輛[22]
2.2.1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一輛【】牌【轎車】(車牌號為:【】,發動機號為:【】),離婚後歸【男方】單獨所有,自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的剩餘購車貸款全部由【男方】自行承擔;【男方】就此車輛向【女方】支付現金人民幣【】元的折價補償款,於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23]
2.2.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一輛【】牌【轎車】(車牌號為:【】,發動機號為:【】),離婚後歸【女方】單獨所有,【女方】就此向【男方】支付現金人民幣【】元的折價補償款。【男方】應於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該車輛的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如有)由【男女雙方平均承擔】,【女方】支付給【男方】的折價補償款應於雙方辦理完畢全部車輛所有權登記手續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24]
2.2.3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一輛【】牌【轎車】(車牌號為:【】,發動機號為:【】),雙方同意於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出售該車輛,並就出售車輛所得全部款項進行平均分割,於【男方】每收到一筆售車款後的【】日內支付給【女方】當次收款金額的50%。如【男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內成功售出該車輛的,或者出售價低於【】元的,則【女方】有權要求【男方】在前述期限屆滿後的【】日內向【女方】一次性支付折價補償款人民幣【】元,【女方】在收到該等補償款項後,放棄對該車輛主張任何權利。[25]
2.3現金及存款
2.3.1雙方共同確認:男方名下現有現金及存款人民幣【】元,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余額人民幣【】元、醫保賬戶余額人民幣【】元;女方名下現有現金及存款人民幣【】元,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余額人民幣【】元、醫保賬戶余額人民幣【】元。雙方同意在離婚後對前述雙方名下的現金及存款、住房公積金、醫保賬戶余額的總額按照男方【】%、女方【】%的比例進行分割,由【男方】於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向【女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26]
2.3.2雙方共同確認:各自名下的現金、存款及未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及醫保賬戶余額保持不變,歸各自所有,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就對方名下的任何現金、存款、住房公積金、醫保賬戶余額等主張任何權利。[27]
2.4基金/理財產品
【男方】在【】開立的【】賬戶及該賬戶中對應的財產價值在離婚後歸【男方】單獨所有,【男方】就此向【女方】支付人民幣【】元的折價補償款,於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2.5股票
【男方】在【】開立的股票賬戶中所持有的股票及對應的財產價值在離婚後歸【男方】單獨所有,【男方】就此向【女方】支付人民幣【】元的折價補償款,於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28]
2.6股權
【男方】持有的【有限公司名稱】的【】%股權,在離婚後仍由【男方】單獨持有並全部歸【男方單獨所有】,【男方】就此向【女方】支付人民幣【】元的折價補償款,於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29]
2.7股權期權
【男方】被授予了【公司名稱】的【】個股權單位/【】%股權的期權,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男方】已獲得前述授予期權總額/股權單位總額【】%的歸屬,並將於【】年【】月獲得另外【】%的歸屬。就該等已歸屬和即將歸屬的股權期權,由【男方】向女方支付折價補償款人民幣【】元,於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女方】在收到該等補償款項後,放棄對男方被授予的全部股權期權主張其他任何權利,【男方】亦不得因之後未實際獲得期權歸屬或未能成功行權等任何原因要求【女方】返還任何款項。[30]
2.8其他財產[31]
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財產、私人生活用品(包括但不限於衣物、化妝品、箱包等)及手錶首飾等歸各自所有,在任何時候均互不要求分割。
3債務分割
3.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男、女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任何共同債務。對於一方所負的債務,無論是婚前或婚後產生,在誰的名下則由誰全額承擔,與另一方無關。如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等司法途徑確認一方確需對外共同承擔另一方的債務的,則在償還債務後有權就己方承擔的全部債務向另一方追償,另一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的【】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32]
3.2男、女雙方確認:因【購房】(房產坐落位置:【】,房產證號:【】)所需,以【男方】的名義於【貳零壹叄年陸月捌日】向【李三】(身份證號:【】)借款人民幣【捌萬元】(¥【80000.00】元),年利率為【24】%。截至本協議簽訂時,男女雙方已向【李三】償還了【借款本金人民幣叄萬元(¥30000.00元)】,還有剩餘【本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及全部利息】未償還,還款時間為【貳零壹捌年捌月捌日】。針對未償還完畢的剩餘本金及全部利息,男、女雙方承諾在離婚後仍按照【50】%的比例共同負擔債務,任何一方實際向李三償還的債務金額超出各自應負擔的金額的,就超出部分,實際還款方可在償還債務後向另一方追償,另一方應在收到通知後【】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33]
4離婚後續事項[34]
鑒於目前男、女雙方的戶口共同登記於同一戶口簿,【男方】為戶主,【女方】同意在雙方領取離婚證之日起【】日內將戶口遷出,否則應當按照本協議5.2條的約定向【男方】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
5.1與本協議有關的各筆款項的支付,雙方均同意以【銀行轉賬】的形式進行。各方指定的收款銀行賬戶信息為[35]:
男方:
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女方:
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如一方的銀行賬戶信息有變動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付款方向對方的上述賬戶付款後,視為其履行完畢了相應的付款義務,一切後果由收款方自行承擔。
5.2針對本協議項下各筆應付款項,如付款方未能依約按時全額付款的,應當按照年利率佰分之貳拾肆(24%)的標准向收款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36],且存在分期付款的情況下,付款方任何一期款項延期支付達【】日的,收款方有權要求付款方一次性支付完畢全部剩餘款項;一方遲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的,每遲延一日,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37],並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差旅費等)。
5.3除非一方事先將信息變更事項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以下約定的雙方地址及電子通信終端為雙方聯系往來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電子送達與書面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的訴訟文書(含裁判文書)向任何一方的以下地址或電子通信終端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38]:
男方:
手機號碼:【】
聯系地址:【】
微信號碼:【】
電子郵箱:【】
女方:
手機號碼:【】
聯系地址:【】
微信號碼:【】
電子郵箱:【】
一方或人民法院根據上述方式所發出的信件,自信件交郵後的第7日視為送達;發出的簡訊/傳真/微信/電子郵件,自前述電子文件內容在發送方正確填寫地址且未被系統退回的情況下,視為進入對方數據電文接收系統即視為送達。若送達日為非工作日,則視為在下一工作日送達。
5.4男、女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書的簽署確系雙方自願,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情形。
5.5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39]
5.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在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5.7本協議一式叄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壹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頁。)
男方(簽字)[40]:李雷
貳零壹捌年叄月捌日
女方(簽字):韓梅梅
貳零壹捌年叄月捌日
⑺ 離婚後會有的這7種狀態,你屬於哪一種
私下財產轉移,對你不聞不問,冷暴力,盡可能挑你刺
⑻ 宋慧喬離婚後復出拍廣告,離婚對她的影響有多大
我覺得離婚對她的影響肯定是很大的。
不過宋慧喬日前赴泰國拍攝拍攝廣告的工作花絮照也被翻出,當中她化上粗粗的眼線,風格和以往非常不相同,一度讓不少網友表示:「嚇到了!」但另一組照片她身穿黃色碎花連衣裙,長發紮成低馬尾,透露出少女萌感,看不出來是接近40歲的熟女。
所以雖然離婚對她的影響很大,但還是要好好生活。以上僅是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