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年度計劃;承辦局領導政務活動事宜;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和政務運轉工作,擬訂部門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部門重大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秘書事務、接待聯絡工作;負責部門新聞宣傳和期刊管理工作,匯集和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信息;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衛等行政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綜合性政策調研工作;牽頭組織對鎮(街道、園區)、市各有關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目標管理和重點工作目標考核。
(二)信息管理科
綜合協調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系統信息管理及政府門戶網站、電子政務應用系統和安全保障系統的規劃、規范、標准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保險五大險種軟體的編制及維護工作;負責全局計算機及網路設備的購置及維護工作。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及基礎數據的安全;參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提供系統信息數據參與部門各類統計數據匯總分析和審核確認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的辦理工作。
(三)法規科(掛「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的規范性文件;承擔綜合性政策調研和協調工作;負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部門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定期清理、評估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和審查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和法制學習、培訓工作,制定部門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部門行政許可服務職責;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的辦理工作。
(四)財務和基金監督科
負責編制並審核匯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各類專項資金的財務管理;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政策;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監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執行情況;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管理、使用和運營中的違法違紀案件;承擔部門的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承擔部門各類統計數據匯總分析和審核確認工作;負責對部門會計人員的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的辦理工作。
(五)人才開發科(掛「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人才相關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才資源開發的調研、分析和預測工作,制定全市緊缺人才需求目錄;擬訂與產業、行業發展相適應的人才能力標准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擬訂市人才發展資金專項經費預算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人才創業載體中的公共服務體系規劃與建設管理;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本市定居政策;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工作;建立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培訓的立項、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我市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人員使用國家專項經費出國(境)培訓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指導留學人員創業園、外國專家創業園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人才數據的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市人才培訓教育工作的宏觀管理,參與全市各類人才培訓規劃的研究和制定;指導、協調離退休人才資源開發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的辦理工作。承擔市「530」工作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就業促進和勞動關系科(掛「信訪室」牌子)
擬訂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全市就業創業政策規定;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組織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全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的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本市就業管理政策;擬訂促進就業創業專項經費預算;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擬訂全市失業保險政策規定;擬訂全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全市失業預警制度;擬訂全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全市勞動關系政策,綜合管理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工作;負責全市勞動標准工作,並對實際情況監督檢查;負責企業經濟性裁員的審核;擬訂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審核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協議;監督檢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法規在本市的貫徹落實情況,綜合管理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組織、協調、處理勞動關系方面有重大影響的事件;負責全市專兼職勞動保障監察人員的培訓規劃、資格認定、執法行為和證件發放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和綜合協調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信訪穩定工作;承擔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七)公務員管理科(掛「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訂公務員隊伍建設規劃和職位分類、非領導職務設置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辦法,指導監督全市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制度的執行;編制上報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計劃;負責全市鎮(街道、園區)聘用制公務員的綜合管理並做好合同鑒證工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扎口負責上級機關聯合表彰備案登記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考核和獎懲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的調配工作;負責公務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市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工作;承擔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政策、規定;擬訂年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方案並協調落實,組織全市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工作,貫徹執行省下達的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駐宜部省屬單位軍隊轉業幹部接收安置工作;承擔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方針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的辦理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掛「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審批全市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負責部分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及報批工作,負責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初審及報批工作;推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負責管理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執業資格)考試及培訓工作;負責全市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及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企業博士後工作站、博士後技術創新中心建站等的初審、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的辦理工作;承擔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考錄用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解聘辭聘等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政策規定;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聘用管理工作;負責有關人員政策性安置工作及其配偶隨遷的審批工作;承辦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辦理工作。
(十)工資福利科
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退職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負責最低工資標準的測算、報批並組織實施;參與審核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等工作;擬訂全市企業職工福利政策;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和參加工作時間的核定工作;負責企業職工繳費年限和從事提前退休特殊工種年限的審核工作;編制和管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計劃,承擔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計工作;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幹部的退休審批手續;指導和協調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辦理工作。
(十一)社會保險科(掛「工傷認定科」牌子)
擬訂全市基本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和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地方性政策、改革方案、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相關保險的覆蓋范圍、費率調整、基金征繳、待遇項目、給付標准、費用社會統籌、個人帳戶管理等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相關保險的基金管理辦法和業務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擬訂相關保險的享受條件和計發(結算)辦法;擬訂企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擬訂補充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醫療、生育醫療的葯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范圍及支付標准;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的資格審定和監督管理辦法,並建立年度資格審核制度;建立全市相關保險預測預警制度;指導開展企業年金工作,受理企業年金方案備案;承辦全市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的年金業務備案工作;擬訂工傷和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標准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並組織實施;完善企業職工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負責企業職工工傷受理、調查和認定工作;負責企業職工因工緻殘、職業病傷殘、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體檢和上報鑒定等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的辦理工作。
(十二)調解仲裁管理科(掛「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的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負責調解和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資格證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聘任仲裁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與業務有關的信訪及事項的辦理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科
負責部門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力資源、人員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部門幹部隊伍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牽頭組織部門內部考核工作;牽頭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參與對鎮(街道、園區)、市各有關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目標管理和重點工作目標考核工作。負責部門及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群團工作;協助做好部門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貳』 宜興市建設局的直屬單位
宜興市地震局
宜興市地震局受政府委託承擔全市防震減災工作行政管理職能,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管理法規並監督執行;加強行業管理和社會管理,承擔行政執法職能,推進依法行政。
(二)負責制定防震減災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利用規劃。
(三)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地震監測預報、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震災評估工作;承擔市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事機構的工作職責。
(四)指導和監督全市地震應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助市政府擬定、修編全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單位編制破壞性地震應急行動方案,檢查監督落實情況,並建立備案制度;審核對地震觀測設施和觀測環境可能造成危害的建設工程。
(五)綜合管理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批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項目的抗震設防標准。
(六)管理本市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監督轄區內重要建築物及生命線設施抗震性能評價及震害預測工作;參與災區重建規劃編制工作;保護典型地震遺址、遺跡。
(七)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對有關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搶險救災能力;審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傳報道文稿及出版物。
(八)指導各鎮防震減災監理員做好各項防震減災工作,組織開展地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民防震減災意識,提高防禦地震災害能力。
(九)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宜興市照明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城市公共照明的政策、法規和行業技術規范,編制我市城鎮公共照明設施的管理辦法;負責城鎮功能性、景觀性照明設施建設的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城區、交通幹道、部分中心鎮的功能性、景觀性照明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和照明設施的網路系統建設和維護;承辦建設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宜興市建築安裝工程管理處
宜興市建築安裝工程管理處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建築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發放;負責整頓規范建築市場秩序工作;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經理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建築行業的統計工作;文明工地、優質工程等各類評先評優工作;負責建築業協會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築施工企業行業管理費和外地進市施工市場管理費的徵收工作。
宜興市市政建設管理處
宜興市市政建設管理處主要職能如下:
(一)宣傳貫徹執行有關市政建設和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參與編制市政和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三)嚴格遵守市政工程建設操作程序,組織實施城市市政工程建設。
(四)負責城市市政道路、橋梁等設施的維護、管理。
(五)維護城區河道的保潔和清淤工作。
(六)負責城市道路開挖及城市排水管理,編制城市下水道疏浚的計劃(受宜興市建設局委託)。
(七)負責市政施工企業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
宜興市綠化管理處
負責城區內園林綠化的規劃設計、組織施工建設和養護的宏觀管理;指導各鎮搞好鎮區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提高園林綠化的品位檔次;組織研究並提出城區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以及城鎮園林綠化管理辦法,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宜興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對建設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相關的原材料、構配件、商品砼等的質量進行監督抽查。
(二)檢查施工現場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及有關工程質量文件、技術資料,對其執行強制性標准訴情況實施監督。
(三)檢查建設工程的實體質量,監督地基基礎分部、主體結構分部和其它涉及結構安全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
(四)監督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
(五)編制並報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六)參與工程質量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
(七)參與本地區工程質量檢查和優質工程評選。
(八)參與轄區內的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工作。
(九)監督檢查全市檢測單位和企業試驗室的工作情況。
宜興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其主要職能是: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屋拆遷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配合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研究起草房屋拆遷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審核房屋拆遷項目、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審核政府投資的城市基礎設施和環境工程建設項目的房屋拆遷工作。
(三)協調處理房屋拆遷糾紛,負責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爭議的裁決。
(四)配合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制訂拆遷補償標准,監督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使用。
(五)協助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房屋拆遷單位和拆房企業的資質審核、審批工作。
(六)負責拆遷人員崗位培訓及上崗資格審核。
(七)指導全市房屋拆遷的業務工作。
宜興市城鄉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
宜興市城鄉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是全市房地產開發的行業管理部門,其具體職能是:
(一)編制全市住宅開發計劃,嚴格控制住宅建設總量,調控好市場供給與需求的平衡,規范房地產開發市場。
(二)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資質管理,實行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不斷培育房地產開發企業集約化、規模化經營機制,提高企業的競爭意識、質量意識和精品意識。
(三)負責住宅小區公建配套立項審批,牽頭負責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和交接管理。
(四)負責綜合開發企業各類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提供行業動態分析和地方行政決策。
(五)協同研究制訂房地產業發展和住宅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參與編制城市綜合開發、舊城改造年度住宅發展計劃。研究制訂全市住宅產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
(六)負責住宅開發建設市場秩序的管理工作。
宜興市工程建設造價管理處
宜興市工程建設造價管理處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國家有關工程造價法律、法規,執行預算定額和費用定額。
(二)做好有關工程造價信息發布及宣傳工作。
(三)處理工程項目定額及造價投訴,做好調解及答復工作。
(四)為建設單位提供造價咨詢服務。
(五)工程造價資質的審查申報工作。
宜興市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
宜興市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能是:嚴格按照國家和上級業務有關部門制定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重點加強建築裝飾裝修過程中安全、質量的監督和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搞好服務指導。
宜興市建設職工學校
其主要職能是承擔中等層次的文化專業技術教育及本系統職工的崗位培訓任務。
宜興市城建檔案館
宜興市城建檔案館負責對全市城建檔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成立於1988年,是宜興市人民政府所屬的科學技術事業單位,隸屬於宜興市建設局領導,是城市建設檔案資料的管理中心。1991年建立了宜興市城建檔案管理站,與宜興市城建檔案館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行政管理體制。
宜興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
其主要職責是:扎口全市施工、裝飾、市政、拆遷等企業的安全生產評估和安全資格證書的復審、申報工作;具體負責全市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叄』 宜興市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處理局黨委、行政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與協調;負責局重要文稿起草、文件審核和文電處理;負責對外聯絡、政務信息、宣傳、信訪、督辦、檔案、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批評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印章、介紹信及局系統通訊、車輛的管理等職責。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局黨組織建設的工作規劃;負責局管的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人事檔案、考核和行政獎勵工作;負責知識分子工作和專技人員職務晉升申報、考核、聘任及有關管理工作;負責人力資源開發、人才培訓;負責計劃生育、統戰、老幹部工作,指導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三)法制科(掛「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
負責局系統行政法制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改革工作和建設監察工作;組織協調規范性文件的計劃編制、起草、修訂、審查、報批;負責行政處罰的立案、審查、處罰決定、申請執行和備案的日常工作,代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公共權力網上運行工作,統一行使行政許可服務;負責建設系統內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和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普法教育工作,抓好建設法律法規、行政措施的宣傳教育工作。
(四)綜合計劃科
參與編制城市建設的發展戰略、中近期計劃綱要;負責編制城市市政維護建設、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年度計劃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制訂年度工程項目資金撥付計劃;參與局承擔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方案變更、工程款追加等方面的會審、報批工作;制訂事業單位的年度工作目標計劃;負責局系統的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統計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工作。
(五)工程技術管理科(掛「總工程師辦公室」牌子)
參與制訂建設事業科技進步規劃,負責重大技術文本的編制、論證;負責重大技術管理規定的擬訂、審定;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制訂和論證工作;組織建設工程評優活動;參與重大工程項目質量驗收及重大工程技術事故的處理;負責勘察設計行業技術政策、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及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和施工圖設計的政策性審查;負責涉外建設項目審查,參與重大市政工程項目和變更方案的會審;負責管理城鄉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范和抗震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建築節能和建設科技工作;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技術教育工作;指導本系統學會、協會等社會學術團體開展各項活動。
(六)財務科
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負責編制和執行局系統預算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負責制訂事業單位的經濟目標計劃及考核;負責局系統政府采購項目的審核報批;對局系統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經濟活動分析等工作組織定期考核和檢查;參與重大經濟合同和協議的研究和審查;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做好各項建設規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並進行監督;負責局系統會計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工作。
(七)審計科
負責局建設的工程項目決算的審計工作和上報工作;負責對局建設工程跟蹤審計組聘用的中介機構及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局系統單位進行年中、年末財務審計,為事業單位的年終考核兌現提供依據;對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實行離任審計;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瀆職行為進行專案審計;負責其他專項審計;負責上級審計部門對局系統各類審計的協調配合工作。
(八)村鎮建設管理科
宣傳貫徹上級有關村鎮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履行村鎮建設方面的行業管理職能;負責與省建設廳、無錫市建設局等上級主管部門的對上聯系、與各鎮工作上的銜接、溝通,做好各鎮與局屬建管、開發、質監、安監、拆遷等處室的協調工作;組織、聯系和指導各類村鎮建設創建工作和各鎮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工作,負責制訂各鎮村莊整治計劃及撥付的銜接工作,負責各鎮小城鎮建設年度考核和獎勵工作;負責各鎮建管所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村鎮建設信息和數據的統計、匯總、上報、反饋。
(九)人防工作管理科
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劃的編制、管理和統計;負責人防工程及城市地下空間的建設、管理和開發利用,組織全民防空宣傳教育,組織全市人民防空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研究制定人民防空指揮機構轉入戰時體制方案,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肆』 宜興市交通運輸局的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處理局的日常事務工作;參與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承擔綜合性文件、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政務督查、新聞宣傳、目標考核、信息化建設、信息公開和信訪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重要會議、活動;承擔機關公務接待、後勤保障、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負責人:黃 新
辦公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解放東路60號
(2)綜合計劃科(掛「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地方鐵路、城鄉公共交通發展規劃;擬訂公路、水路發展規劃和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干線航道、港口、樞紐等規劃;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投資政策,參與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籌融資政策;擬訂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干線航道、港口、樞紐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制地方鐵路、農村公路、農村橋梁、基礎設施養護、行業管理經費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指導區域內農村公路、橋梁的日常管養工作;承擔交通重點工程項目的預可、工可和後評價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質量監督、科技創新、標准計量和節能減排等工作。負責國防交通戰備動員工作。
負責人:王中華
辦公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解放東路60號
(3)行業管理科(掛「法規安全科和港口科」牌子)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研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承擔地方性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劃和起草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審核與備案;指導和協調交通運輸行業規范性文件制訂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行政復議、執法監督和執法隊伍建設,承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協調管理工作;承辦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承擔部門行政許可服務職責。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監督;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承擔公路、水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全市港口岸線規劃管理及使用審批;負責港口基礎設施的立項、設計、審查、驗收、報批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批和登記港埠企業的設立與市場准入;負責港口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港政執法工作;監督管理港口行政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工作;負責收集、統計、發布港口的重大經濟信息。
負責人:江為民
辦公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解放東路60號
(4)財務審計科
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工作;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籌融資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投資政策;承擔機關部門預決算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資金的申請、撥付及使用監管、會計核算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和政府采購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規費征管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會計日常管理工作。
負責人:高旭平
辦公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解放東路60號
(5)組織人事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局黨組織建設的工作規劃和目標;負責局管幹部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工作;承擔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管幹部的理論學習和黨員教育;擬訂全局黨員、幹部的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及組織、人力資源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職稱、職業資格和技能鑒定工作;做好交通行業智力引進、人力資源開發和人才培訓工作;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出國(境)報批和政審工作;負責局管幹部檔案和指導基層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統戰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落實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和局群團工作;配合抓好工會和婦女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負責人:許東方
辦公地址:宜興市宜城街道解放東路60號
『伍』 宜興市宣傳部長許偉英現任什麼職務
無錫市計生委主任。
『陸』 常州市教育局的領導簡介
1、潘建中
現任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全面負責工委工作,兼管辦公室、組織、宣傳工作。男,漢族,江蘇省宜興市人,1956年10月出生,大學文化。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丁偉明
現任常州市教育局局長、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副書記。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計劃與財務、監察、外事、審計工作。男,漢族,江蘇省江陰市人,1961年8月出生,大學文化。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3、惠方
現任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副書記、中共常州市教育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書記(兼)。分管紀律檢查、教育工會、團工委、機關黨委、關工委(退協)工作。男,漢族,江蘇省江陰市人,1962年3月出生,大學文化。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4、沈梅
現任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分管教育督導、基礎教育(小教、幼教、特教)、現代教育技術、婦女、計劃生育工作。女,漢族,江蘇省金壇市人,1962年11月出生,大學文化。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
5、鄭輝
現任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分管教育裝備、校園經濟、校產管理工作,協管計劃與財務(基本建設)、審計工作。男,漢族,江蘇省丹陽市人,1963年11月出生,大學文化。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6、王定新
現任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分管招生考試、職稱評定、教師培訓、政策法規、新聞發言人工作。男,漢族,江蘇溧陽人,1962年7月出生,大學文化。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7、梅向東
現任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分管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高等教育、安全保衛工作,協管外事工作。男,漢族,1968年5月出生,江蘇常州人,大學文化。1989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8、常仁飛
現任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分管基礎教育(中教)、教育科研、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含少年宮)工作。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江蘇張家港人,大學文化。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柒』 宜興市地方稅務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綜合檔案、工作督查督辦、辦公自動化和信訪、保密、稅收宣傳和政務公開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教育科
管理系統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系統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建設等工作。
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地稅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負責受理人民群眾對全市地稅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稅收政策、法令、制度問題的檢舉、控告;負責調查處理全市地稅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關行政違紀違法案件;負責組織開展行風廉政教育,加強行風和廉政建設。
稅政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國務院、省政府指定的各項基金和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指導企業財務管理工作;制定地方稅收規范性文件;負責對地方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復議
計財科
貫徹執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地方稅源的預測;負責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數據的匯總、統計、審核;負責組織稅款入庫工作;辦理地方稅收、基金、費等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經費、財務、制服、固定資產的管理;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征管科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加強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稅滯補罰收入管理;負責指導個體、私營和零散稅收的征管工作;負責緩繳稅款、呆帳稅金、死欠稅金核銷的審核,以及欠稅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下設納稅服務中心負責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具體操作流程及相關制度;負責辦稅服務廳、12366服務熱線、網站等納稅服務平台的管理;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負責實施納稅信用體系建設;受理納稅人有關納稅服務的投訴;負責注冊稅務師管理工作;負責駐無錫市行政服務中心工作。
信息管理科
負責制定稅收信息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的統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負責稅務管理工作中的資料管理、數據採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務工作;參與地稅系統征管軟體的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信息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捌』 丁蜀鎮人民政府人員分工
江蘇省宜興市丁蜀鎮
關於鎮黨委、人大、政府領導成員分工情況的通知
各黨委、黨(總)支部:
根據實際情況,鎮黨委、人大、政府領導成員明確了工作分工。為便於開展工作,現通知如下:
馬 鍾: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分管紀委工作和幹部工作。
黃國明:協助馬鍾同志負責黨委全面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負責經濟工作。分管陶瓷產業園區。分管財政、陶瓷公司。
周泉榮:分管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政協、統戰、群團、人民武裝、文化、老幹部、關心下一代、黨校、機關建設等方面工作。協助馬鍾同志分管幹部工作。分管人才工作。分管政法綜治、信訪、社會穩定工作。扎口管理黨政辦公室(黨政秘書科、人大秘書科、監察科、組織人事科、宣傳科、統戰科以及人武部、團委、婦聯)。扎口管理工會、勞動保障事務所(人才服務站)、社會事務服務中心(黨校、文化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司法科、綜治科、調解中心、信訪科)。聯系人大工作、紀委工作。聯系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隊、丁蜀法庭等部門。
盧少宏:協助黃國明同志負責政府全面工作。負責政府常務工作。分管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服務和拆遷、城市管理工作。扎口管理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綜合科、市政科、開發科、拆遷科、環衛科、城市管理監察科、村鎮建設管理服務所)。聯系規劃、海事、電信、郵電、房管、交通、供水等部門。
何亞君:負責開放型經濟和農村經濟管理工作。分管外經外貿、招商、國有及集體資產管理、審計、統計、市屬託管企業管理等工作。扎口管理經濟發展辦公室(招商科、經貿服務中心)、農業綜合管理辦公室(農村經濟管理科、資產管理科、審計科、統計科)。聯系陶瓷公司。
錢卓軍:分管農業農村工作。扎口管理農業綜合管理辦公室(農村工作科、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水利農機站)。聯系國土資源所、無錫太湖外向型農業示範區。
包建君:分管工業經濟、科技、環保、安全生產、食品葯品安全監督、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工作。扎口管理經濟發展辦公室(工業管理科、環境保護管理科、科技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農業綜合管理辦公室(勞動保障事務所)。聯系供電、工商、稅務、金融、消防等部門。
史成俊:負責拆遷工作。協助分管城鄉規劃建設、城市管理等工作。分管拆遷公司。扎口管理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綜合科、市政科、開發科、拆遷科、城市管理監察科、村鎮建設管理服務所)。
吳雪峰:負責陶瓷產業園區管理。分管三產流通、服務業、旅遊、民政、社區、計劃生育、老齡等工作。扎口管理經濟發展辦公室(服務業科)、社會事務辦公室(民政科、社區工作科)、社會事務管理中心(計劃生育站)。聯系工商管理、個協。
儲錫峰:協助分管政法綜治、信訪、社會穩定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鎮重點工作督查工作。任川埠片片長。
吳 鑫:負責組織、幹部、人事、老幹部、知識分子工作。分工負責組織人事科、人才服務站工作。任洑東片片長。
徐英姿:負責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任張澤片片長。
周 兵:負責統戰工作。分管教育、衛生、體育工作。扎口管理黨政辦公室(統戰科)、社會事務辦公室(教育科、衛生科)、體育站。任城區片片長。
丁小虎:負責人民武裝工作。任大浦片片長。
盛鳳錫:主持人大全面工作。任丁蜀片片長。
中共宜興市丁蜀鎮委員會
『玖』 宜興市公安局的機構概況
一、公安局職責
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承擔如下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和要求,組織領導、部署實施全市公安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基層公安機關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提供各類信息情報,制定對策,組織開展針對性工作。
(三)組織、協調各類案件、事故和事件的偵破、處置工作。
(四)加強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和控制,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開展對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葯、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維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對機動車輛、駕駛員和非機動車輛實施依法管理。
(六)負責實施和指導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開展治安防範工作。
(七)負責辦理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八)規劃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
(九)負責全市公安科技規劃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信息通信技術、刑事技術和防控技術建設,負責對全市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負責做好全市公安機關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的審核、審批、報備工作;負責實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等來我市的安全警衛工作;協助並參與涉外警務交往與合作活動。
(十二)負責做好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後勤保障工作。
(十三)實施對消防、警衛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的領導和指揮,加強協管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公安民警隊伍的教育訓練、公安宣傳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對各級幹部實施管理。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開展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辦理全市公安隊伍違紀案件,以及對民警的來信來訪投訴舉報。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科室、大隊業務職能
政工監督室: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法制室:負責全市公安法制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
警務保障室:負責財務經費保障、警務裝備保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指揮中心: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等工作。
刑事偵查大隊:組織、指導全市刑事偵查工作,組織、指揮惡性大要案件、跨區域系列性案件、上級交辦案件的偵破和追逃等。
治安管理大隊:負責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危險物品治安管理工作;負責治安案件查處和指導工作;負責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居民身份證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派出所工作指導;負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組織實施並指導全市警衛工作等。
交通巡邏警察大隊:負責交通管理工作;負責實施道路治安管理、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等。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負責經濟犯罪偵查工作,偵查經濟犯罪案件等。
禁毒大隊:負責毒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負責毒品預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工作;負責麻醉葯品、精神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
出入境管理大隊:負責轄區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公民因私出國境和境外人員入出境及居留管理等工作。
網路安全監察大隊:負責信息網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有線、無線通信網路的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等。
巡防大隊:負責轄區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緊急治安事件、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協助做好警衛保衛工作。
監所管理大隊:負責在押犯罪嫌疑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工作。
消防大隊:組織、指導全市消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