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宣傳策劃 > 大學模擬法庭策劃書

大學模擬法庭策劃書

發布時間:2021-05-24 04:59:56

① 大學班上法制安全教育策劃書怎麼寫,我不懂唉,怎麼操作嘛,急急急!

策劃書格式 網上有很都多 班會么 可以給大家看看一些 法制安全教育片 或者是找法制方面的老師開展一個講座 或者是組織大家以小品、相聲的形式開一個晚會 再或者是弄一個 模擬法庭

② 大學生模擬法庭劇本

有關經濟糾紛的大學生模擬法庭劇本。

模擬法庭(經濟糾紛)
主持人:大家好,歡迎大家來到商學院模擬法庭。原本是你出力我付錢的的和諧的僱傭關系,卻因為一次不小心的意外工傷,使原告工人張喜壽失去了寶貴的左臂,而張喜壽也就一張訴紙將被告武漢三興紡織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能否獲得被告的賠償,賠償的數額又是幾何?現在歡迎10級工商一班的同學做精彩的表演。謝謝!
一、法庭准備階段
書記員:請原告被告及其委託代理人入庭就坐
原被告是否到庭?
原被告:到庭
書記員:原被告訴訟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被告訴訟代理人:到庭
書記員:請肅靜,現在宣布法庭紀律:
1、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應關閉尋呼機、手機等通訊工具;
2、未經允許,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像,經允許可以攝影的人員,不得使用閃光燈;
3、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
4、不得發問、提問、鼓掌、喧嘩、哄鬧和實施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
5、愛護法庭設施,保持法庭衛生,不得吸煙和隨地吐痰;
6、旁聽人員違反法庭規則的,審判長可以口頭警告、訓誡,也可以沒收錄音、錄像和攝影器材,責令退出法庭,或經院長批准,予以罰款、拘留;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等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旁聽公民通過旁聽案件的審判,對法庭案件的審判有意見或建議的,可以在閉庭以後,書面想法庭提出。
以上法庭規則,旁聽人員必須認真遵守。
(三)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審判長審判員依次進入)
(四)(走到審判長面前)報告審判長,當事人已到庭,法庭准備工作就緒,現在可以開庭(回到座位)
審判長:謝謝書記員,全體座下。
審判長:現在開庭,首先核對當事人身份。由原告向法庭報告你的姓名、年齡、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職務及家庭住址
原告:我叫張喜壽,男,1984年11月10日出生,漢族,現住武漢市新洲區陽邏街吳家田146號
審判長:由原告委託代理人向法庭報告你們的姓名,說明你們的工作單位、職務及代理許可權。
原告委託代理人: 我叫周忠平,湖北乾泰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許可權:全權代理
審判長:由被告向法庭報告你的姓名、年齡、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職務及家庭住址
被告:武漢三興紡織有限公司,住所地:新洲區陽邏街工業園,法人代表人:王瑛,該公司董事長
審判長:由被告委託代理人分別向法庭報告你們的姓名,說明你們的工作單位、職務及代理許可權。
被告委託代理人:我叫彭紅忠,湖北平遠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許可權:特別代理
審:原告,你對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身份有無異議?
原告:沒有
審:被告,你對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身份有無異議?
被告:沒有
審判長:經過審查,上述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及委託許可權與庭審前辦理的手續一致,當事人之間未提出異議,出庭資格有效,准許參加訴訟,現在開庭。(敲法槌)
審判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1款、第120條的規定,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張喜壽與被告武漢三興紡織有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案。下面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本案由()擔任審判長,(),()擔任審判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
審判長:下面告知權利和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有以下訴訟權利和義務:
1、 就案件事實進行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2、 由委託代理人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的權利;
3、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反駁原告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4、 雙方當事人必須依法刑事訴訟權利,遵守訴訟規則,未經審判長同意不得擅自發言;
5、 原告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訴處理,被告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6、 雙方當事人有義務自覺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並按規定繳納訴訟費用。
原、被告是否清楚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原告:清楚
被告:清楚
審判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5、46條的規定,當事人有申請迴避的權利。審判人員有以下三種情況,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當事人有權口頭或書面申請他們迴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3、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審理的。提出迴避申請應當在開庭前提出;在開庭過程中得知需要迴避事項的應當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並且向法庭說明正當理由。
審判長:原告,對於本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是否提出迴避請求?
原告:不申請。
審判長:被告是否申請迴避?
被告:不申請。

二、法庭調查階段
審:庭審分四個階段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法庭宣判。下面進行法庭事實調查,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反駁對方的主張應該說明理由。首先由原告陳述事實、訴訟請求及理由。
原告:
訴訟請求:
1、 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2萬元、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5928萬元、一次性傷殘津貼21.12萬元、一次性輔助器具費42.24萬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05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8800元、勞動能力鑒定費950元、勞動能力檢查費228.22元、交通費500元,合計人民幣487056.22元,同時終止勞務關系;
2、 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2009年2月16日被告武漢三興紡織有限公司雇請原告張喜壽到其單位上班,從事清花車間檔車工種,約定月工資為1100元,未辦理工傷保險。2009年3月3日13:00時左右,原告在被告清花車間上班過程中,左手上臂不幸被機器絞斷,原告立即被送往武漢市普愛醫院治療,住院21天,於2009年3月24日出院,診斷為:1、左上肢損毀,失血性休克;2、左頸部軟組織挫傷。醫院建議繼續對症治療,佩戴義肢,加強營養,注意休息,定期復查。2009年5月14日新洲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新老社工(2009)第010號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認定為工傷。武漢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於2009年7月9日作出武勞鑒結字(2009)0780號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審定張喜壽的致殘程度為三級,武漢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於2009年7月10日作出《關於對張喜壽配置輔助器具的確認》,認定張喜壽可配置國產普及型假肢。2009年6月1日武漢艾格美康復器材有限公司作出鄂假肢評估(2009)第15號傷殘人員輔助器具裝備評估意見書,處置意見為:1、可以裝配國家普及適用型三自由度上臂感應手假肢;2、假肢使用期限為3年;3、假肢維修費為假肢價格的20%;4、初次裝配時間需30日,再次裝配時間需20日。從出院至今,被申請人對申請人不聞不問,連最基本的生活費都不發給。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向您院提起訴訟,懇請依法予以公證的裁決!
此致
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張喜壽
2010年1月7日

審判長:原告對訴訟內容有無補充?
原告:沒有。
審判長:下面由被告針對原告的起訴發表你們的答辯意見。
被告:答辯人因原告張喜壽訴武漢三興紡織有限公司工傷賠償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1、 被答辯人在本公司工作過程中並未與本企業簽訂協議辦理工傷保險。從法律程序上來說,本企業並沒有義務為沒有自願辦理工傷保險的職工提供工傷保險賠償。
2、 被答辯人此次事故的發生是由於其本人在工作過程中經驗不足、又沒有及時詢問相關工友注意事項而違反操作導致事故發生,被答辯人在導致事故中存在更多過錯,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3、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求償的487056.22元不應該由答辯人承擔。答辯人在被答辯人發生事故後已支付了其住院醫療費,並每月800元支付被答辯人三個月的工資薪金。在被答辯人沒有辦理工傷保險的情況下答辯人已經盡到了作為企業該盡的責任,而本身在事故中答辯人是主要事故導致方,也應承擔一定責任。
4、 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應該保留與答辯人的勞動關系且答辯人只需支付被答辯人工傷保險待遇。根據武漢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被答辯人的工傷致殘等級為三級,按照《武漢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4條規定:「工傷人員因公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的規定享受相關待遇。因此答辯人不需要一次性賠償被答辯人所要求的賠償金額。
綜上所訴,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原告的無理訴訟請求。
審判長:被告對答辯意見有無補充?
被告:沒有。
審判長:下面就案件事實進行證據審查,由於在庭審前本案的立案流程機構已經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證據交換,並且傳達了證據清單,因此在質證的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應該按照庭前所提交的證據清單的載明序號說明證據的名稱以及證據所要證明的對象,其他訴訟參與人在發表質證意見時,應當圍繞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有無證據效力以及證明效力大小發表。首先由本案的原告出示證據。
原告訴訟代理人:我方有三組證據要向法庭提交。其中,第一組證據包括證據1、證據2、證據3,用以證明原告與被告存在勞動關系及原告與被告達成的工資薪酬的規定;第二組證據包括證據4、證據5、證據6、證據7、證據8,用以證明原告的此次事故屬於工傷且傷殘等級為三級,被告應當按照《工傷賠償條例》的有關規定對原告進行經濟賠償;第三組證據包括證據9,證明原告經濟損失的具體內容。下面我方將對各組證據進行具體說明。
證據1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勞動合同一份,是2009年2月15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上寫明:乙方(即張喜壽)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清花車間檔車工工作。
審判長:請法警將原告出示的證據提交法庭。被告對原告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被告方:沒有異議。
審判長:請原告繼續舉證。
原告訴訟代理人:證據2,證人王蓉證言。證人王蓉清楚的說明「他們見面時甘廠長打電話跟我說要我告訴張喜壽每月工資將近1100元。第二天(即2009年2月16號)張喜壽就開始到公司里上班,工種是清花車間檔車工。」
審判長:請法警將原告出示的證據提交法庭。被告對原告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被告方:有異議。對於證據2中的證人證言的採信度存在質疑,請求法官傳喚證人王蓉到庭接受雙方質證。
審判長:對原告出示的證據,被告無異議的本院予以確認,有異議的待後予以確認。
原告申請王蓉出庭作證,請證人王蓉到庭。
證人王蓉,你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職業、住址?
證人王蓉:王蓉,女,1968年10月18日出生,三興棉紡廠有限公司職工,家住陽邏吳家田。
審判長:證人王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你必須對你所知道的事實情況如實提供證言和回答問題,不得作偽證,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
證人王蓉:聽清楚了。
審判長:現在請原告代理人進行發問。
原告代理人:你們廠的名稱是什麼?
證人王蓉:三興棉紡有限公司。
原告代理人:你和原告是什麼關系?
證人王蓉:同事關系
原告訴訟代理人:張喜壽是怎樣到你們公司上班的?
證人王蓉:今年春節前,我公司全面負責的甘紅球廠長對我說要我介紹熟練的檔車工到公司上班,說公司缺人。2009年2月15日我把張喜壽帶到公司里與甘廠長見面,因為張喜壽原來做了四年的檔車工。見面後,甘廠長召集檔車工開會,張喜壽也參加了會議。他們見面前甘廠長打電話跟我說要我告訴張喜壽每月工資將近1100元。第二天(即2009年2月16號)張喜壽就開始到公司里上班,工種是清花車間檔車工。受傷時張喜壽在公司里上了十幾天班。
原告代理人:好的,法官,我已詢問完。
審判長:現在請被告訴訟代理人進行發問
被告訴訟代理人:我想問一下,你和原告除了工作外,平時關系怎樣?
證人王蓉:平時就是同事關系,但私下關系也還可以
被告訴訟代理人:就你了解原告是一個怎樣的人?
證人王蓉:平時不怎麼說話,但工作很老實
被告訴訟代理人:那你們倆主要負責什麼工作呢?
證人王蓉:主要是清花車間檔車工種
被告訴訟代理人:好,我已詢問完
審判長:原被告雙方還有什麼需要向證人發問的嗎?
原被告:沒有
審判長:證人可以退庭。請原告繼續舉證。
原告訴訟代理人:證據3張喜壽病例,上面顯示:「出院診斷:1、左上肢碾壓傷:①左上肢毀損傷②失血性休克 2、左頸部軟組織挫傷。」
審判長:請法警將原告出示的證據提交法庭。被告對原告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被代:沒有異議。
審判長:請原告繼續舉證。
原告訴訟代理人:證據4《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上寫明:「根據調查並依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第一款之規定,認定張喜壽於2009年3月3日在工作中因機械事故所受到的傷害屬工作原因所致,符合認定工傷的條件,現認定為因工受傷。」
審判長:請法警將原告出示的證據提交法庭。被告對原告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被告方:沒有異議。
審判長:請原告繼續舉證。
原告訴訟代理人:證據5《武漢工傷(職業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鑒定書上寫明:「依據《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06)的國家標准,經我委審定,被鑒定人工傷(職業病)的致殘等級程度為叄級。」
審判長:請法警將原告出示的證據提交法庭。被告對原告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被代:沒有異議。
審判長:請原告繼續舉證。
原告訴訟代理人:證據6《傷殘人員輔助器具裝配評估意見書》,對原告的診斷結果表明原告可以配置國家普及適用型三自由度上臂感應手(五指抓握)假肢。
審判長:請法警將原告出示的證據提交法庭。被告對原告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被代:沒有異議。
審判長:請原告繼續舉證。
原告訴訟代理人:證據7《關於對張喜壽配置輔助器具的確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武漢市企業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辦法》,張喜壽的傷殘程度為三級,可以配置國產普及型假肢。
審判長:請法警將原告出示的證據提交法庭。被告對原告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被代:沒有異議。
審判長:請原告繼續舉證。
原告訴訟代理人:證據8 勞動能力鑒定費、假肢鑒定費、勞動能力檢查費、交通費發票。共計金額1050元。
審判長:請法警將原告出示的證據提交法庭。被告對原告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被代:有異議。交通費中到武漢市第一醫院做檢查的費用不屬於工傷傷殘中包含的費用。
審判長:原告還有沒有其他的證據?
原告訴訟代理人:沒有。
審判長:被告有無證據要向法院提供?
被告訴訟代理人:有。《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中第34條明確規定:工傷人員因公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並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審判長:請法警將被告出示的證據提交法庭。原告對被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原代:沒有異議。
審判長:請被告繼續舉證。
被告訴訟代理人:證據2原告的工資單顯示其每月工資應為800元每月。
審判長:請法警將被告出示的證據提交法庭。原告對被告方所出示的證據有無異議?
原代:沒有異議。
審判長:被告還有沒有其他證據?
被告訴訟代理人:沒有。
審判長:下面出示由本庭依職調查的證據。經原告張喜壽申請,2009年7月9日,經本庭委託,武漢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原告工傷傷殘程度進行鑒定,現在宣讀鑒定結論通知書:鑒定人姓名:張喜壽,性別:男,年齡:25,身份證號碼:420117198411107572 家庭住址:武漢市新洲區陽邏街吳家田146號 用人單位名稱:武漢市三興紡織有限公司 單位地點:新洲區陽邏工業園 根據你(單位)於2009年6月25日向我委提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專家組對你的傷殘情況進行鑒定後提出的診斷意見,依據《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06)的國家標准,經我委審定,被鑒定人工傷(職業病)的致殘等級程度為叄級。如對本鑒定結論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結論通知書後15天內向本省勞動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申請。武漢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2009年7月9日。請法警將證據交給原告和被告。
審判長:原告對此證據有無異議?
原告訴訟代理人:沒有。
審判長:被告對此證據有無異議?
被告訴訟代理人:沒有。
審判長:經過法庭質證,本庭對以下證據予以認定:原告出示的三組證據,被告出示的證據1、2。原被告在事實方面有無補充?
原告訴訟代理人:沒有。
被告訴訟代理人:沒有。
審判長:經過法庭調查,本庭對以下事實給予認定:2009年2月16日武漢市三興紡織有限公司聘用張喜壽到其單位上班,從事清花車間檔車工作,口頭約定月工資為1100元,未辦理工作保險。2009年3月3日13:00時左右,張喜壽在武漢三興紡織有限公司清花車間上班過程中,左臂不幸被機器絞斷,張喜壽立即被送往武漢市普愛醫院治療,住院21天,於2009年3月24日出院,出院診斷為:1、左上肢損毀,失血性休克;2、左頸部軟組織挫傷。醫院建議繼續對症治療,佩戴義肢。依據《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06)的國家標准審定,被鑒定人工傷(職業病)的致殘等級程度為叄級。《傷殘人員輔助器具裝配評估意見書》,對張喜壽的診斷結果表明張喜壽可以配置國家普及適用型三自由度上臂感應手(五指抓握)假肢。在張喜壽被送往醫院後,武漢三興紡織有限公司支付了其醫療費,並以每月800元的標准支付了張喜壽三個月的工資。法庭調查階段結束,下面進入法庭辯論階段。根據雙方向法庭提交的起訴狀、答辯狀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基於對事實的認定,本庭認為本案的爭論焦點為:
1、 是否應該保留原告與被告的勞動關系、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2、 被告是否應該賠償原告所要求賠償的經濟損失金額及賠償的具體內容。
原被告對本庭歸納的爭議焦點有無異議?
原告訴訟代理人:沒有
被告訴訟代理人:沒有
3、 審判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7條的規定,現在進行法庭辯論。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應圍繞本案爭議焦點,結合法庭調查的具體情況以及適用法律方面進行綜合性發言。辯論中應當實事求是,在法律范圍內尊重客觀事實,以理服人,不應涉及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和進行人身攻擊,不得重復發表意見,包括不再重復事實、不再重復證據以及質證意見。
4、 審判長:下面由原告被告雙方及其訴訟代理人針對第一個爭議焦點「是否應該保留原告與被告的勞動關系、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發表辯論意見。首先由原告發表辯論意見。

原告::我方發表以下三點辯論意見:
第一,張喜壽是被告武漢三興紡織有限公司的正式職工,這在上述的證據1和證據2已經闡述,這里不再重復。公司職工在工作中受傷,公司應該承擔其生活保障基本需求。
第二,《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如果有的企業不參加工傷保險的社會統籌,一旦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一切費用也都要由企業遵照《條例》中的有關規定支付。」根據以上分析,被告武漢三興紡織公司必須參加工傷保險,遵照《條例》給予職工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根據《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由於道路、航運、航空、鐵路等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或者職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時所發生的工傷,或職工工傷涉及其他民事傷害賠償的,應按照有關規定索取傷害賠償。獲得的傷害賠償低於工傷保險待遇的,根據用人單位是否參加工傷保險,由經辦機構或所在單位補足差額部分。因此,被告武漢三興紡織公司應該保留原告與被告的勞動關系、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審判長:現在由被告及其代理人發表辯論意見。
被告:我方針對原告方提出的辯論意見發表以下觀點:
第一, 張喜壽已經認定為三級傷殘,不能同正常職工一樣在公司車間工作。如果繼續保持其與公司的勞動關系,繼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會導致公司的利益受損。
第二, 我方堅持根據《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中第34條規定,讓張喜壽退出工作崗位,解除勞動關系,公司支付一定的補償費用。
審判長:被告有無新的辯論意見?
被告:沒有。
審判長:原告有無新的辯論意見?
原告:沒有。
5、 審判長:下面由原被告雙方及其訴訟代理人針對第二個爭議焦點「被告是否應該賠償原告所要求賠償的經濟損失金額及賠償的具體內容」發表辯論意見。首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發表辯論意見。
原告:我方主要有以下辯論意見:
第一:根據證據2、證據3、證據5,已經可以證明原告遭受了嚴重的身體損傷,已經鑒定為三級傷殘。其是在為被告武漢三興紡織公司工作時受傷,理應由公司承擔所有治療費用,包括配製義肢的費用。
第二:根據原告村委會的調查筆錄,原告的父親中風在床,母親和兩個姐姐都是弱智,屬於無勞動能力者,出事前原告的工資是家裡的唯一來源,家裡十分貧困。原告因公致殘,喪失正常勞動能力,公司應該提供應有的經濟保障。
審判長:現在由被告及其代理人發表辯論意見。
被告:我方堅持原告費用中到武漢市第一醫院做檢查的費用不屬於工傷傷殘中包含的費用。

審判長:被告有無新的辯論意見?重復的不用再說。
被告:沒有。
審判長:原告有無新的辯論意見?
原告:沒有。
審判長:圍繞爭議焦點,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充分的法庭辯論,雙方無新的辯論,法庭辯論階段結束。現在由雙方當事人進行最後陳述,在最後陳述階段雙方當事人可以簡單明確的表明對於本案的處理意見和各自是否堅持訴訟主張的意願。首先,請原告方作最後陳述。

原告:自從我2009年2月16日在公司車間上班出事後,家裡為了給我治病已經負債累累。雖然公司墊付了醫療費,但是配製義肢的費用對於我來說實在是太高昂。公司在我出院後的冷漠態度,對我也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傷害。
我的父親今年60歲,中風癱瘓在床。母親和兩個姐姐都是弱智,我家現居住在吳家田146號一棟三件兩層的樓房裡,地勢低矮,房屋潮濕,年久失修。為了我今後成家和一家人的生活保障。我要求用算斷的工傷保險金敬愛那個房屋改建成一棟四間七層的樓房。房屋租金的收入應該基本可以保障全家生活來源。所以這筆錢關繫到我一家人的生存和我的將來生活。為了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希望法庭支持我的訴訟請求,做出合理判決。
被告:我認為原告要求我公司賠償的487056.22元實屬不和情理,如此巨大的索要對於我們這個小公司來說是不小的數字!原告在工作中出現事故,我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如果繼續提供其要求數額的保障金,企業利益將受到損害。而且原告工作中出現事故,也由一部分責任是由於其操作失誤導致的,怎麼能讓公司全部承擔後果呢?
審判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8條之規定,判決前能夠調解的可以進行調解。原告,是否同意調解?
原告:不同意
審判長:由於原告不同意調解,本庭不再組織調解,合議庭需要對本案休庭十五分鍾進行評議。
審判長:下面宣布休庭,由合議庭進行評議,評議後繼續開庭(敲擊法槌)。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合議庭退庭。(合議庭下)
(十五分鍾後)
書記員:休庭時間到,請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審判長(坐定後):坐下。
審判長:(敲擊法槌後宣布)現在繼續開庭。
經合議庭評議認為:原告張喜壽在武漢三興紡織公司上班期間出現事故,被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原告應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職工緻殘被鑒定為壹至肆級的,應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原告是叄級傷殘,因此,被告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一次新算斷工傷保險待遇的請求,本庭不予支持。原告因左上肢毀損,為了生活需要,經武漢市幾湖北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配置國產普及型假肢,因此,本庭支持原告配置國產普及型假肢,因被告未為原告辦理工傷保險,因此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被申請人承擔。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第三十三條、《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257號)第三十二條等規定,現在進行宣判:
書記員:(全體起立)
一、 被告支付原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0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050元、勞動能力鑒定費950元、勞動能力檢查費228.22元、交通費550元。
二、 原告退出工作崗位,被告從2009年6月起按月支付原告640元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在扣除個人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後,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三、 被告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2009年3月起為原告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雙方繳納各自應繳費用。
四、 被告派人與原告一起到湖北省假肢矯形技術中心為原告配製國產普及型假肢,一切費用均由被告支付。如果需要更換假肢,相關費用仍由被告支付。
五、 駁回原告其他訴訟申請。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上訴於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xx,審判員:XXX
2010年1月5日

③ 求份大學策劃書,內容:劍道社,如武術劍術交流;行管協會,例如 模擬法庭.面試;風華戲曲社,美食協會

不知道你想搞什麼,如果是創業策劃方案的話,我以前倒做個,不過沒成功

④ 我要做一份模擬法庭的策劃書,可是那個庭審劇本怎麼搞我不知道在哪找庭審記錄啊...

你是個懶人,按你要求提供了一份,供參考。

庭 審 筆 錄

開庭時間:2005年6月18日開庭地點:尤溪縣人民法院法庭組成人員:審判長付永康、審判員余曉月、黃祥飛,書記員謝周培書記員: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入庭。
書記員:查明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到庭情況,核對證件。
書記員:請肅靜,現在宣布法庭紀律(略記)。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書記員:報告審判長,原告肖亮、原告代理人李仁尚、被告肖鵬、肖哲、被告代理人周銘熠、姜能果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證人肖梁、趙林在庭外候傳。庭前准備工作就緒,請開庭。
<開庭審理>
審判長:現在核對當事人、訴訟參與人基本情況。審:原告姓名等項?原告:肖亮,男,1967年出生,漢族,農民,住福建省尤溪縣城關鎮下村村53號。是被繼承人肖立的次子。審:原告委託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許可權?
委託代理人:李仁尚, 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許可權以授權委託書為准。審:被告一姓名等項?
被告一:肖鵬,男,1986年1月13日出生,漢族,農民,住住福建省尤溪縣城關鎮下村村53號,是被繼承人肖立的孫子。

審: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項?被一代:周銘熠,方圓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許可權以授權委託書為准。審:被告二姓名等項?
被告二:肖哲,男,1984年月日出生,漢族,農民,住住福建省尤溪縣城關鎮下村村54號,是被繼承人肖立的二哥的兒子。 被二代:姜能果,方圓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許可權以授權委託書為准。
審判長:原告對被告出庭人員有無異議?
原告:無異議
審判長:被告對原告出庭人員有無異議?
被告一:沒有異議。被告二:沒有異議。
審判長:經審查,原告、被告及其委託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參與本案庭審判長活動。
審:尤溪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一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款之規定,今天依法公開審理原告肖亮與被告肖鵬等繼承糾紛一案,現在宣布開庭。(敲法槌)審:本案由審判員付永康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余曉月、黃祥飛組成合議庭,書記員記員謝周培擔任本案記錄。
審:有關當事人訴訟權利與義務的規定,庭前已以書面形式告知雙方當事人。原告、被告對訴訟權利、義務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一:清楚。被告二:我已經知道了。
審判長:原告是否申請迴避?
原告:不申請迴避。
審判長:被告是否申請迴避?

被告一:不申請迴避。被告二:不要。審:現在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調查的重點是雙方當事人爭議的事實,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反駁對方的主張也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審:現在由原告發表起訴意見?原告:宣讀起訴書(內容略記)請求法院依法判決:1、撤銷法院宣告被繼承人肖立死亡的判決; 2、判令120平米房屋一套由原告肖亮、古畫5幅由被告肖鵬繼承; 3、存款23萬元由原告肖亮、被告肖鵬共同繼承; 4、確認被告肖哲沒有繼承權。審:由被告進行答辯?被告一:宣讀答辯狀(內容略記)被告二:宣讀答辯狀(內容略記)

審:現在由原告提供證據?原告:我現在提交以下證據,1、當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證實:原告肖亮系肖立的次子,肖明系長子,肖鵬系肖明的兒子,肖哲系肖立二哥的兒子; 2、本院第X號民事判決書證實:肖立失蹤6年時間,2002年經原告肖亮和肖明的申請,本院查實後宣告肖立死亡; 3、當地派出所出具的《肖明死亡證明》,證實:肖明於2003年因車禍死亡; 4、某醫院證明,證實:肖立於2004年5月17日病故; 5、遺囑2份證實:2001年肖立按法律要求自書遺囑1份,遺囑內容為「古畫5幅由長子繼承,房屋1套由次子繼承」;2004年2月10日接法律要求代書遺囑1份,該遺囑內容「古畫2幅、存款5萬元由侄子肖哲繼承」。另外我申請證人肖梁、肖梁出庭作證。審:被告對原告提交的證據有無異議?被告一:對以上原告提交的證據,提出以下綜合質證意見:被繼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後,原告肖亮對是否繼承遺產沒有明確表示,遺產已實際由被告肖明繼承,肖明死亡後,由被告肖鵬繼承肖明的遺產。自此原告肖亮的權利已受侵犯,至2004年6月已超兩年時間的訴訟時效,原告請求繼承肖立遺產不受法律保護,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肖哲得知肖立自書遺囑由其繼承古畫二幅和存款5萬元後,即提出繼承的主張,並未超過兩個月的期限,其享的繼承權,古畫二幅和存款5萬元應由其繼承。被告二:對以上原告提交的證據,提出以下綜合質證意見:肖立所立由他繼承古畫二幅和存款5萬元的遺囑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有該遺囑後即主張按該繼承,沒有超兩個月時間,因此他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審:傳證人肖梁到庭。審;辦理證人具結書。審:證人姓名等項?

證人:肖梁,男,1956年4月12日出生,漢族,住尤溪縣。與原、被告是鄰居關系。審:證人陳述證言?證人:內容略記審:雙方對證人有無發問?原:沒有。被一:沒有。被二:沒有。審:證人退庭。審:傳證人肖梁到庭。審;辦理證人具結書。審:證人姓名等項?證人:肖梁,男,1962年8月3日出生,漢族,住尤溪縣。與原、被告是鄰居關系審:證人陳述證言?證人:內容略記審:雙方對證人有無發問?原:沒有。被一:沒有。被二:沒有。審:證人退庭。審:被告方有無證據提交法庭?被告一:沒有證據提交法庭。被告二:沒有證據提交法庭。

審: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進行法庭辨認。審:現在由原告及其代理人發言?原告:他是被繼承人肖立的次子,肖明是長子、肖鵬系肖明的兒子。被繼承人肖立2000年離家後下落不明,經申請於2002年被宣告死亡。原告肖亮於2004年4月證實肖立於2004年5月17日病死,並立有兩份代書遺囑和自書遺囑,肖明於2003年死於車禍。請求法院撤銷宣告死亡的判決、判令120平方米的房屋由原告肖亮繼承、古畫5幅由被告肖鵬繼承、存款23萬元由原告肖亮和被告肖鵬共同繼承、確認被告肖哲沒有繼承權。原代:念代理詞(內容略記)審:現在由被告方發言?被告一:被繼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後,原告肖亮對是否繼承遺產沒有明確表示,遺產已實際由被告肖明繼承,肖明死亡後,由被告肖鵬繼承肖明的遺產。自此原告肖亮的權利已受侵犯,至2004年6月已超兩年時間的訴訟時效,原告請求繼承肖立遺產不受法律保護,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肖哲得知肖立自書遺囑由其繼承古畫二幅和存款5萬元後,即提出繼承的主張,並未超過兩個月的期限,其享的繼承權,古畫二幅和存款5萬元應由其繼承。被告一代:念代理詞(內容略記)被告二:肖立所立由他繼承古畫二幅和存款5萬元的遺囑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有該遺囑後即主張按該繼承,沒有超兩個月時間,因此他有繼承遺產的權利。被告二代:念代理詞(內容略記)審:雙方有無新的意見?原告:沒有新的意見。被告一:沒有新的意見。
被告二:沒有新的意見。審:法庭辨認結束,由當事人陳述最後意見?原告:按訴訟請求。被一:由法院依法判決。被二:由法院依法進行判決。審:雙方是否同意調解?原告:不同意。被告一:不同意。被告二:不同意。審:由於雙方不同意調解,本庭不組織調解。審:現在宣布休庭30分鍾,合議庭對本案進行評議,15分鍾後繼續開庭,宣布對本案的載判結果。審:現在宣布休庭。書:由判決長、審判員退庭。書:當事人和旁聽人員退庭。
(合議庭進行評議,略記)書: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審:繼續開庭。本庭在休庭期間,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認真的評議,對本案的證據、事實進行認定,充分考慮了原被告雙方的意見,已經作出結論,現在宣判。(敲法槌)

書:全體起立。審:宣讀判決書(見判決書,略記),判決如下:一、撤銷本院於2001年宣告被繼承人肖立死亡的判決。 二、遺產120平方米一套、存款9萬元由原告肖亮繼承。 三、遺產古畫三幅、存款9萬元由被告肖鵬繼承。 四、遺產古畫二幅、存款5萬元由被告肖哲繼承。
案件受理費6000元,其他訴訟費用3000元,則原告肖亮負擔4000元,被告肖鵬負責3000元、被告肖哲負擔2000元。 本判決的判決書在閉庭後五日送達,如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完畢。

書記員:全體坐下。審判長:原告對判決有何意見?原:服從判決。審判長:被告肖鵬對判決有何意見?被肖鵬:服從判決。審判長:被告肖哲對判決有何意見?被肖哲:服從判決。審:現在宣布閉庭。(敲法槌)書: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退庭。訴訟參與人退庭。 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核對筆錄簽字:

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簽字:

⑤ 求一份模擬法庭企劃書

模擬法庭策劃書 模擬法庭的意義 完善和改進法學教育是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礎.法學教育的根本任務是培養適合社會需要的各級、各類法律人才.在中國全面提高對外開放水平,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下,我們的法律人才應當是德、智、體全面發展,知識、素質和能力三者結合的人才。即我們的法律人才不僅要應有法學知識,理解法學理論服務於社會,解決實踐中出現的各種法律問題、疑難的能力。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從本學院的基本定位出發,即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是一所培養應用研究型復合人才的綜合性大學,結合本學院的專業特色,將模擬法庭教學方法運用與法系本科教育,在注重傳授法學知識和進行理論熏陶的同時,花大力氣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提高學生運用專業知識解決社會實踐中出現的具體法律問題的能力,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模擬法庭簡介「模擬法庭」是我院法學本科專業本科學生的教學演示和教學實踐基地。法學是一門應用性的社會科學,課堂教學的內容需要與社會實際緊密聯系,並接受司法實踐的檢驗,因此「案例教學」歷來是法學專業教學的重要方法,而「模擬法庭」作為「案例教學」的一種特殊形式,其教學效果尤為明顯。學生通過參與模擬法庭活動,不僅能較好的做到理論與實際有機結合,而且同時也提高了學生的積極性,鍛煉了社會工作能力。在模擬的狀態下,通過對所選擇案件的重演或者預演,使學生熟悉司法審判的實際過程,熟悉與案件相關的實體法與程序法,通過「親身,親歷」,參與模擬法庭活動,培養和鍛煉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檢驗學生學習效果,檢驗教師教學效果,受到學生廣泛歡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模擬法庭的宗旨培養優秀務實的法律專業人才,提升我校全體大學生的法律素質,使之成為適應法制社會要求的具有法學思維的復合型人才。 模擬法庭的目標 活躍法學教學內容,豐富教學時間環節,提高大學生專業自學及實踐能力。 模擬法庭的功能是(1) 教學演示——用於案例教學課程的課堂;(2) 教學實踐——用於本科專業課程的實踐;(3) 學生實習——用於學生自擬案例的實習;(4) 觀摩學習——用於全校學生的法律學習。 模擬法庭教學方法模擬法庭亦稱模擬審判。我院把它作為一種特殊教學方法運用於教學實踐。作為一種特殊的法學教學方法,模擬法庭的目的在於:在模擬的狀態下,通過對所選擇的案例進行重演或者預演,使學生熟悉司法審判的實際過程,熟悉與案例有關的實體法與程序法;,通過「親身,親歷」,參與模擬法庭活動,培養和鍛煉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檢驗學生專業知識學習成果、法學理論掌握程度,檢驗學生反應能力、思辯能力。同時也是對教師教學情況的檢驗。 一個完整的模擬法庭活動一般分為三個階段.(1) 前期准備階段前期准備階段主要做三件事:① 選擇典型案件。所選案件是否適當是模擬法庭活動能否取得良好結果的關鍵。太簡單的案件難以引起學生興趣,太復雜的案件往往使學生如墮雲霧,不知所以。因此,我們注意選擇那些有一定代表性和社會影響力,有一定理論深度或爭議的案件,特別是近年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型案件。模擬法庭案件有三大類,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模擬法庭活動中採用多種案件,有利於學生對所學習的各專業知識進行檢查和復習。② 有序組織學生參與模擬法庭活動。模擬法庭作為教學方法之一應當吸引盡可能多的學生參與,但是在模擬法庭活動初期卻出現只有部分學生參與的情況。那些平時學習成績好、表達能力強、組織協調能力強的學生往往是積極參與模擬法庭活動的學生,而學生中學習成績一般或較差的同學、表達能力較弱的同學往往置身於模擬法庭活動之外,或者在活動中只充當觀眾。為改變這種狀況,我們一方面規定學生必須輪流充當模擬法庭中的角色,如當模擬原告、被告、法官、或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等,並且指定學生應當完成其中一定任務,如收集證據、撰寫代理詞、辯護詞、判決書等,以此來推動學生參與模擬法庭活動。龍一方面,將學生參加模擬法庭活動並取得相應學分納入夏季小學期綜合實習的教學計劃以此保證每個學生都能夠參與和投入模擬法庭活動。③ 配備富有經驗的教師指導學生進行模擬法庭的各項准備工作。為使模擬法庭活動不至於流於形式,我院安排了「雙師」型教師(既是導師又是律師)指導學生進行模擬法庭的准備工作,即進行模擬法庭的模擬訓練,包括接待當事人訓練、調查證據訓練、協商、談判、調節訓練、法庭辯論訓練、各種法律文書寫作訓練等等。模擬訓練將學生置於一個特定的虛擬情境之中,讓學生去面對層出不窮的問題、困難和矛盾,培養學生獨自處理各種困難問題、應對困難局面的能力,增加學生實戰的感覺和經驗,實踐證明這是正確的方法。(2 模擬庭審階段 模擬法庭力求真實。為保證模擬法庭與現實的司法實踐相一致,我們組織學生觀摩、旁聽法院公開庭審活動,近距離學習、觀摩現實的司法實踐活動。在模擬庭審前我們還要請富有實踐經驗的檢察官和律師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指導,使學生理解自己所擔任的「角色」。同時,在硬體方面,我們按照法院審判庭的標准防止了法院的審判席、原告系、被告系、國徽等,並借來法官袍、律師袍,力求學生在模擬審判中「真刀真槍」地進行審判。 (3 後期總結 針對模擬法庭審判活動情況,由教師和邀請參加模擬庭審活動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的表現進行評議,講解模擬庭審中爭論的焦點問題、疑難問題,結合有關法律條文進行講解;通過結合實例解釋有關法律條文的基本含義,說明其立法目的,以及介紹學者對有關爭議問題的最新研究成果,使學生梳理、崇文、鞏固所學法學知識和理論,增強學生運用各學科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模擬法庭的主要特點和作用(1) 模擬法庭是案例教學的具體方法之一,是法學教育多元化模式中的一環。案例教學方法是姜正國校長堅持倡導的一種教學方法。採用案例教學可以讓學生從分析真實個案入手,從中發掘和了解法律的基本理念,鞏固學生所學得的法學知識和理論,啟發學生將所學的法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司法實踐,擴大學生的知識面,做到法學理論同司法實踐的有機緊密結合。 在當今世界上,就法律制度和法學教學而言,具有重大影響的是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陸法系是成文法。在法學教學上,大陸法系以注釋主義教學為主要特色,強調法學教學的理論性、體系性。英美法系是判例法。在法學教學上強調對實際具體問題的解決。中國由於歷史原因,深受大陸法系法學教學方法的影響,重理論輕實踐。近年來這種教學方法的弊端日漸被人們認識而受到質疑和批評。模擬法庭引起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而有助於克服我們傳統的法學教學方法的弊端。(2) 模擬法庭注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即教學目標具有綜合性。學生的綜合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①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 ②口頭和書面表達能力 ③團隊活動的組織協調能力 ④應對突發事件和剖析解決疑難復雜問題能力 ⑤理論結合實踐的知識運用能力 ⑥自學能力 ⑦自我管理和約束能力 ⑧創新能力。模擬法庭注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並將這種綜合能力的培養貫穿於模擬法庭活動的整個過程,從而真正做到了變應試教育為素質教育,將學生培養成為應用研究性的復合人才。(3) 模擬法庭過程以學生為中心,以逼迫的方式增強學生的自學能力。與傳統的教方法不同,在模擬法庭活動實踐過程中,要求學生全方位的參與,強調學生的自學,以學生為中心進行教學。模擬法庭活動的展開要求學生能夠運用多門法學知識,能夠運用實體法和程序法,甚至要求學生能夠運用課堂教學上未涉及的領域的知識和各界課外知識。對於這些知識教師將給以指導和講解,但主要依靠學生自學。學生以小組或個人為單位,對所要完成的任務和從事的活動收集資料,進行研究、討論、分析。教師用啟發式的方式進行指導和幫助,迫使學生開動腦筋,運用自己的才智,從多種角度進行思考。通過這些方法激發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幫助學生形成自學習慣,提高學生自學能力,並通過自學拓展學生視野,促進學生思維,形成積極向上的良好學習氛圍。 綜上所述,模擬法庭對於豐富和完善法學教學方法和手段克服、傳統法學教學方法的弊端,對於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和自學能力的提高具有積極的作用和意義。但是它畢竟是模擬的。因此,還存在以下不足:① 由於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學生難以做到對案件進行全面的注意以及觀察,這不利於學生能力的全面提高。② 由於模擬審判的事實如證據只能在一定的限制范圍內確定,不象真實案件中會遇到許多想像不到的情況,模擬審判中的當事人也不象真實案件中的當事人具有切身的利害關系,因而學生在模擬法庭活動中的訓練是有益的,但遠非充分的。③ 由於硬體上的不足和臨時設置模擬法庭的困難,尚難做到充分調動學生積極性已參與模擬法庭活動。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後模擬法庭活動中逐步加以改進。我們將進一步改進模擬法庭,吸引更多的學生參加模擬法庭活動,提升模擬法庭活動的水平,提高我願法學教學質量,為學校的大學生藝術節做出貢獻。

閱讀全文

與大學模擬法庭策劃書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義務教育法培訓方案 瀏覽:243
統戰部制度培訓工作方案 瀏覽:445
服裝公司國際商務會議策劃方案 瀏覽:529
餐廳年夜飯推廣方案 瀏覽:624
微課設計與創作培訓方案免費下載 瀏覽:51
一個醫院衛生人員培訓方案 瀏覽:380
上海領秀電子商務 瀏覽:347
飲品促銷活動方案範文 瀏覽:657
超市促銷活動抽獎活動 瀏覽:411
體檢中心策劃方案 瀏覽:952
實驗小學師德校本培訓工作方案 瀏覽:949
2017環境保護培訓方案 瀏覽:571
超市促銷活動策劃方案書 瀏覽:988
電子商務專業一本大學排名 瀏覽:787
電子商務法txt 瀏覽:85
國產大豆營銷方案 瀏覽:970
關於舉行歌唱比賽通知策劃方案 瀏覽:405
愛心公益感恩活動策劃方案 瀏覽:604
內部培訓師選拔方案 瀏覽:670
培訓方案及培訓計劃表 瀏覽: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