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以發傳單的形式惡意誹謗他人,可叛什麼罪
1、以發傳單的方式惡意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誹謗罪。
2、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3、如果誹謗他人,情節不嚴重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誹謗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損失的,還要賠償損失。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❷ 發宣傳單張罵人有犯法嗎
肯定犯法
❸ 發傳單指責,罵人,恐嚇(不寫名)目的是引出造謠者,違法嗎為什麼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您好,有可能涉嫌侵犯名譽權、隱私權等。
❹ 發傳單誹謗他人什麼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第九十八條本法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❺ 有發傳單被別人罵的嗎
有啊,莫名其妙就被人帶上了「這種人」的帽子…
❻ 被發傳單的罵了,我真的錯了嗎
不會吧,在學校里發傳單的還那麼的理直氣裝,暈,我讀書的時候,學校是不允許校外的人進來發傳單的(除了贊助商外),一般都是學生勤工的。而且發傳單的人很少有人這樣的在意別人是否看的吧,除非他是店老闆才會這般在意。所以他那麼無禮只能說是對大學生這身份赤裸裸的妒忌了,放寬點,見多不怪了這東西,實在氣不過就回宿舍里貼個謝絕傳單推銷什麼的以表鄙視就好了。大學生活那麼豐富多彩,被一傳單大叔困擾太不應該了,還是想想怎麼多接近師姐,同鄉。。。
❼ 發傳單侮辱他人 但是傳單上說的都是事實這樣是否構成犯罪行為呢如果構成會處於什麼刑罰呢
發傳單侮辱他人,行為人是否構成犯罪,取決於是否達到刑事法律處罰的嚴重程度,構不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這類犯罪侵犯的是公民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罪。
這類犯罪行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這里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塗人,強剪頭發,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2)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醜,難以忍受,如口頭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毀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還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本罪。雖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但不屬於情節嚴重,只屬於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等情形,如強令被害人當眾爬過自己的跨下;當眾撕光被害人衣服;給被害人抹黑臉、掛破鞋、帶綠帽強拉遊街示眾;當眾脅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潑灑糞便等污穢之物;當從脅迫被害人與屍體進行接吻、手淫等猥褻行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殺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譽受到極大損害;對執行公務的人員、婦女甚至外賓進行侮辱,造成惡劣的影響;等等。侮辱他人的行為,只有達到情節嚴重的,才以犯罪論處。一般侮辱行為,情節輕微的,不以犯罪論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犯侮辱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侮辱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告訴才處理」,根據本法第38條的規定,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❽ 撿到的罵人傳單在群里傳播犯法嗎
個人認為,這個並不犯法,但是做法不妥,因為你的行為,被罵的人的名譽受影響的范圍將會大范圍擴大,而且罵人的行為人將會受到的處罰也會更加嚴重。
❾ 罵一個人不起名罵,對方僅憑傳單內容一些事情猜測說這傳單就是罵自己的,他能告我嗎
親愛的,根據你的這個個人的問題發表一下個人的見解就是女生那麻煩男生朋友去辦事情,你現在為難的就是說是先給好處還是辦成以後再給好。如果說你對這個男生不是很熟悉的話,我建議你還是先把好處給到人家,常言道吃別人的嘴短,拿別人的手軟,他拿到你的好處定定定定定定定定的為你辦,如果說他覺得搬不成的話,他一定不會去要的好處,你先把好處給到他然後他心裡就有數了定會盡心盡力的為你辦事,如果實在辦不成的話,他還會把你給他的好處,再送回去。但如果說是兩個人比較熟悉的朋友之間的關系的話,那你就等他辦完事之後成功了之後,你再答謝他也算是可以的。、、!!、還好了嗎那是我是我也是去我看我說去看
❿ 如果罵人傳單和事實,真人真事,這樣觸犯法律嗎
這要看看他造沒造成這個嚴重的後果,
如果不是嚴重的後果的話,也只是警告而已,如果造成嚴重的後果的話,影響別人的生活環境的話,
可能會拘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