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文件符合餐飲服務業的範本
一、滅火措施
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演練二次;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須周密計劃,上報安全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3、進行滅火和疏散演練時,應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范圍的人員;
4、對演練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進行檢查、使各類器材處於良好狀態;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結束後,要對演練進行總結和講評,提高預案演練的水平。
二、消防各項制度
(一)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隊由各二級學院、部、處、館按在職職工總數的2%推薦組合,學生義務消防隊推薦按每班一人(參考各棟均配因素)組合;
2、保衛處派專人負責組織義務消防隊的定期消防知識授課和訓練;
3、義務消防隊每年進行1—2次,每次不少於二天(全年不少於三天)的業務學習和訓練;
4、義務消防隊隊員須知火警電話、報警方法及該工作區域內疏散預案,會使用滅火器材,能撲救初起火災,能宣傳消防知識;
5、義務消防隊員應當能協助二級單位防火責任人搞好該單位的消防工作及滅火器材的管理檢查,制定合理的防火制度、宣傳防火、滅火知識;
6、義務消防隊每年年末應組織一次年度工作總結表彰。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
1、明確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的具體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規程;
2、管理要定崗、定人、定點、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
3、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地點應符合消防規范要求並有醒目的防火防爆警示牌;
4、防雷、防靜電須制定嚴格的檢測制度並保證落實到位。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確定用火區域用火管理范圍及管理對象;
2、劃分用火作業級別和動火及取暖用火等審批許可權手續;
3、嚴禁擅自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明火作業及取暖;
4、禁火區域嚴禁動火,需動火時設立禁煙、禁火范圍及標志牌,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嚴禁違章操作;
5、電器、電熱設備消防管理責任定人、定位;
6、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如需接線,經報有關單位安排電工實行;
7、動火作業(施工)結束後應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
(三)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建立完善檢查火災隱患整改的管理機制;
2、對查出來的一般火災隱患要立即組織力量整改,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能當場改正的須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整改的,根據《限期改正通知書》的要求,限期改正;
3、對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須拿出方案、措施,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實施整改,在整改之前,須採取臨時防範措施,保證安全;
4、隱患整改必須服從安全保衛部門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推諉和無故拖延;
5 、隱患整改完畢後,負責整改的部門和個人應當將整改情況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簽字確定後存檔備查。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制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計劃,並按計劃落實;
2、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位、定人、定標准管理;
3、消防設施、器材每年四次檢查、測試、維修,失效的器材應及時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消火栓不得圈佔和埋壓,每年放水1 次,室外栓冬季遇嚴寒時,應採取防寒措施保護。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制定安全疏散設施配備計劃,並按計劃落實;
2、安全疏散設施實行定位、定人、定標准管理;
3、安全疏散設施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測試、維修,失效的設施應及時更換;
4、安全疏散設施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對違反疏散設施管理的部門和人員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六)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實行逐級防火檢查制度,保衛處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季,二級學院、處、部、館安全責任人每月,教研室、科室每周,班組每日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2、重大節日前,寒暑假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3、專職防火員經常對各部位、各重點部位進行不定期巡查;
4、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下發相應的檢查文書,並報告主管消防監督機構;
5、對消防監督機構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將整改情況及時函告;
6、對安全檢查巡查過程中發現的違反消防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根據消防監督機構的安排,組織本校人員參加專業的消防教育和培訓,保證重點工種執證上崗制度的落實;
2、落實本校、分院(部、處、館)、教研室(科室)三級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訓;
3、學院每年組織義務消防隊學習、訓練三天,平時由專職防火員參與各二級單位對其下屬部門、科室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4、新職工上崗前配合人事部門使用單位對其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5、每年組織1-2次特殊工種、重點工種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通過各種宣傳工作和手段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7、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師生員工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情況。
(八)義務消防員職責
1、 認真學習和執行消防法規,制度,開展本部門防火自查及巡查。
2、參加消防業務學習、培訓、維護、保養好本部門消防器材;
3、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4、做好本部門火災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
5、向各級防火負責人匯報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九)專職消防員職責
1、在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和處、科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積極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的培訓工作,普及員工的防火、滅火知識;
3、檢查各項規章制度、防火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及時整改;
4、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建立健全防火制度,管理、保存防火檔案資料;
5、開展日常防火檢查,負責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的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
6、對發生的火災及時立案查明原因,呈報處理意見;
7、完成校消防責任人或處、科管理人分配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級學院、部、處、館消防負責人職責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員工作;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校教學、科研、生產、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本院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貳』 如何開展做好消防聯防消防宣傳培訓文件
目前,社會化消防宣傳工作的現狀,決定了其在一個階段滿足不了整個社會對消防安全知識的需求。而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必須以人為本、加強創新,立足建設、立足實效,多管齊下、多措並舉,對外拓展消防宣傳空間、擴大宣傳影響力和覆蓋面,對內加強組織策劃、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突破消防宣傳的「瓶頸」。
(一)健全完善宣傳工作機制,進一步推動政府及相關部門落實消防宣傳工作職責。在政策層面上,從《消防法》、《遼寧省關於落實政府及其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若干規定》等,均對地方各級政府和公安、教育、文化、廣電等有關職能部門的消防宣傳責任進行了明確。而從消防局正在徵求意見、擬以公安部、教育部等13個部門聯合規章形式頒發的《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更是對各行業系統、社會各類單位、各級各類學校、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其他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職責進行了明確的細化與分工。
但要在全社會建立起政府領導、部門協作、全民參與的消防宣傳機制,仍然存在現實瓶頸。其難度在於,在政府看來,消防安全僅僅是社會公共安全的一個方面,消防宣傳工作也只是大安全宣傳的一個組成部分;而具體職能部門由於各方面的原因,在開展消防宣傳上大打折扣,如教育部門在消防安全教育課課時設置上態度曖昧,也沒有將其作為一項硬性指標列入全年評優評先考核范圍,學校消防安全教育未能統一安排和真正落實;新聞、廣電等部門在對待宣傳義務時,往往是先講經濟後講公益,等等。
針對這樣的情況,對公安消防機構而言,要首先轉變觀念,既要唱好主角,更要充當「磨合劑」、「粘結劑」,積極當好政府參謀,獻計獻策,積極協調溝通,聯合相關部門共同推動,真正改變「唱獨角戲」的單打獨斗局面。當前,可以從幾個層面上著力。一是利用消防聯席會議建立健全政府領導下的社會化消防大宣傳格局。利用聯席會議政府領導人任召集人、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均參加的時機,將消防宣傳工作與其它業務工作統籌安排,重點加強對各級領導的宣傳、共同籌劃加強消防宣傳的舉措,從而帶動本地區、各系統、各單位消防宣傳工作的開展和落實。二是主動做好協調、聯合工作。在重大消防宣傳活動的組織實施過程中,主動向政府請示匯報,邀請政府領導人參加;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通過共同下發文件、制定活動方案、共同組織等形式,實現政府領導、部門聯動,擴大宣傳影響力。三是積極融入、開展「搭車教育」。充分藉助教育、共青團、工會、司法、科普等宣傳資源和力量,做好消防宣傳。如將消防宣傳融入政府及各部門組織開展的「三下鄉」、「五五」普法、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月、職工安全競賽等社會宣傳活動中。同時,將消防宣傳納入創建綜治、文明社區、平安校園的各項工作考評范疇,確保活動的落實。
『叄』 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八個細節誰知道 謝謝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准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術語和定義、建設要求和自我評定。
本標准適用於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具有一定規模和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5907 消防基本術語 第一部分
GA653 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
3術語和定義
GB 5907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社會單位 social organization
有固定活動場所且有依法注冊名稱或其他合法名稱的組織。包括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
3.2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four capacities of fire safety
包括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3.3
疏散引導員 evacuation conctor
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的單位工作人員。
4建設要求
4.1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4.1.1 單位應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4.1.2 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應重點加強對用火用電、燃油燃氣、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控制室等的消防安全管理,重點管理內容參見附錄A。
4.1.3 單位應定期組織防火檢查。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及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b)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管理有無違章;
c)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d)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是否暢通;
e)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情況;
g)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情況;
h) 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i) 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j)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4 單位應定期組織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至少每二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並應在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避免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管理有無違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d)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 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f)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5 員工應每日進行崗位自查,檢查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燃油燃氣的使用有無違章;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d) 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e)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6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整改負總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督促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1.7 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發現人應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整改期間應採取臨時防範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4.1.8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應組織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
4.2 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4.2.1 單位應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做到初起火災早發現、早撲救。
4.2.2 員工發現起火能立即呼救並撥打「119」電話報警,起火部位現場員工能在1 min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火災報警按鈕或電話附近的員工,立即摁下按鈕或撥打電話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員;
b) 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員工,使用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滅火;
c) 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員工,引導人員疏散。
4.2.3 火災確認後,單位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能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在3 min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員工趕赴火場,與公安消防隊保持聯絡,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b) 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使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撲救初起火災;
c) 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d) 安全救護組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e) 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4.3 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4.3.1 單位應提高組織疏散逃生能力,做到會引導人員疏散,會火場逃生自救。
4.3.2 員工應熟悉本單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4.3.3 單位應根據相關國家標准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必要的火場逃生避難器材。
4.3.4 人員密集場所應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引導在場人員通過附近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迅速疏散。
4.3.5 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能立即通過喊話和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
4.3.6 醫院、福利院、養老院、敬老院、幼兒園和托兒所等場所應將安全疏散作為重要工作內容,安排足夠的疏散引導員,確保火災時現場人員能夠安全疏散。
4.3.7 火災無法控制時,單位火場總指揮應能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4.4 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4.4.1 單位應提高消防宣傳教育能力,做到消防常識普及化,消防設施標識化。
4.4.2 單位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教育人員,且應具備宣傳教育能力。
4.4.3 單位能利用展板、專欄、廣播、電視、網路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在明顯部位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志。
4.4.4 員工上崗前,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4.4.5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責;
b) 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d) 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4.4.6 單位員工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常識;
b) 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和安全操作規程;
d)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e) 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4.4.7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應熟知以下內容:
a) 崗位職責制度;
b) 本單位的消防設施;
c) 控制室設備操作規程;
d)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4.4.8 單位根據相關國家標准規定,結合自身特點設置消防標志和標牌。
5 自我評定
5.1 單位應按照本標准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自我評定工作,具體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
5.2 依據本標准要求,可採取現場檢查、模擬演練、隨機提問、查閱檔案、組織考核等方法進行評定。
5.3 評定不合格的,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督促整改,並重新組織自我評定。
『肆』 2012.今後五年,指導全國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是什麼
《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
『伍』 消防知識宣傳手冊的介紹
《消防知識宣傳手冊》是2009年東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沈陽市消防局,中共沈陽市委辦公廳保衛處組張建強。
『陸』 學校消防安全宣傳大會,以學生處名義寫200字通知
消防安全宣傳會議方案_解決方案_計劃/解決方案_實用文檔。消防安全培訓會方案為普及我校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知識,保護全體師生
的人生財產安全和...
『柒』 賓館消防電子文檔怎麼做
消防業務辦事指南
申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指南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范圍
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
(一)建築總面積大於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築總面積大於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築總面積大於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築總面積大於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特殊建設工程:
(一)設有以上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築;
(四)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五)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二、申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請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等)。
申報改建工程(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消防設計審核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2、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
3、所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均未被確定為抽查對象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4、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屬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等建築物合法證明材料。
三、申報消防驗收應當提供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對於消防驗收范圍的建設工程,是指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竣工驗收人員共同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
第(七)項「其它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竣工圖紙、消防產品供貨證明、建設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等材料。
四、辦理時限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計專家評審時間)出具書面審核意見。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申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及竣工驗收備案指南
一、備案范圍
除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臨時性建築和應當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建設工程。
三、備案方式
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內,通過「廣東消防網」()的「辦事服務大廳」進行消防設計備案,或者報送紙質備案表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窗口錄入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
四、申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被抽查到的應當提供的材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5日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等);
(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
申報改建工程(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還應當提供提供下列材料:
1、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2、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
3、所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均未被確定為抽查對象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4、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屬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等建築物合法證明材料。
五、申報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被抽查到的應當提供的資料要求
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5日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對於竣工驗收備案抽查范圍的建設工程,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文件收訖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的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八)項「其它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竣工圖紙、消防產品供貨證明、建設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等材料。
消防設計備案未被確定為抽查對象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屬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建設工程(場所),可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等建築物合法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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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指南
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范圍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其中,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舞廳、卡拉OK等歌舞娛樂場所,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游藝、游樂場所,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等。
二、申請方式
(一)直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填寫《消防安全檢查申請表》(見式樣),並提交下列材料:
1、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6、其他依法應當申報的材料。
對依法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二)通過互聯網申請:請登陸「廣東消防網」()的「辦事服務大廳」,按下列步驟操作:
1、閱讀《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申報消防安全檢查須知》;
2、填寫申報人資料(帶「*」號內容必填,下同);
3、對照資料(包括營業執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文件、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4、填寫《消防安全檢查申請表》並列印;
5、提交完成。
「廣東消防網辦事服務大廳」將自動發送網上受理情況電子郵件到申請人郵箱,若申請被受理,申請人需按照「直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所列資料做好准備,以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現場檢查人員核對、收取。
三、辦理程序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派員進行現場檢查,自檢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營業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四個能力建設工作制度
第一節 社會單位組織機構建設
一、社會單位建立消防安全委員會文件範本
XX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消防安全委員會文件
X消委字〔2010〕X號
關於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各部門:
為切實加強消防工作,落實責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全面提升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實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管理、監督、指導消防工作的職責。現將消防安全委員會組成人員及其工作職責公布如下。
一、消防安全委員會組織機構
主 任:XXX(企業法人)
副主任:XXX(消防安全管理人)
成員:XXX(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若干名)
消防安全委員會下設四個小組:
(一)火災隱患排查小組
組 長:XXX(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
成 員:XXX(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工作相關人員若干)
(二)疏散逃生小組
組 長:XXX(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
成 員:XXX(開展疏散逃生工作相關人員若干)
(三)宣傳培訓小組
組 長:XXX(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
成 員:XXX(開展宣傳培訓工作相關人員若干)
(四)滅火救援小組
組 長:XXX(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
成 員:XXX(開展滅火救援工作相關人員若干)
二、相關職責
(一)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
1、組織實施企業消防管理工作;
2、每個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分析消防工作形勢,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務;
3、研究、制定符合單位實際情況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4、經常性地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單位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5、積極向顧客宣傳消防知識、技能;
6、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督促單位及時整改火險隱患;
7、協助消防機構做好火災撲救工作及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8、監督各部門嚴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規履行職責;
9、對開展消防安全各項工作進行獎懲。
(二)火災隱患排查小組職責
1、開展經常性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2、針對排查的火災隱患指定合理整改措施方案;
3、督促整改火災隱患責任人按時整改火災隱患;
4、根據單位工作實際向消防安全委員會分析單位火災隱患現狀及提出改進措施和方案;
5、根據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向消防安全委員會提出部門、個人的獎懲方案。
(三)疏散逃生小組
1、掌握基本的逃生技能和方法;
2、發生火災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時及時引導顧客或相關人員向安全區域疏散;
3、熟悉單位內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現狀。
(四)宣傳培訓小組
1、掌握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逃生技能;
2、向新進員工傳授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逃生技能;
3、根據工作實際向消防安全委員會提請每年一次或兩次的單位內部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5、適時向顧客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逃生技能。
(五)滅火救援小組
1、掌握基本滅火救援技能;
2、熟悉單位內部消防設施和器材;
3、向消防安全委員會提請開展多部門參加的消防安全演練工作。
2010年X月X日
二、社會單位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文件範本
「四個能力」建設消防安全委員會文件
X消委字〔2010〕X號
關於明確XXX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通知
各部門:
為切實加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責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經XXXX會議研究決定XXX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單位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2010年X月X日
第二節 社會單位建立健全職責制度
一、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第61號令,及時安排部署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當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特製定本制度。
一、會議召開時間
每月召開一次。
二、參加會議人員
消防安全委員會全體成員。
三、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通報前一個月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2、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3、明確當前消防安全工作重點和目標,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見和要求。
4、其他需要研究解決的消防安全問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
二、應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三、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確定巡查和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四、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五、應建立疏散設施管理制度,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的要求,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要求。
六、應建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七、應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八、應建立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並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九、應建立用火、動火安全管理制度,並應明確用火、動火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以及電氣焊工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等內容。
十、應建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明確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一、應建立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十二、應建立消防檔案管理制度,其內容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製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十三、應制訂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開展消防演練。
十四、火災發生後,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疏散建築內所有人員,實施初期火災撲救,並報火警。應保護火災現場,接受火災事故調查,總結事故教訓,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並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並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並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單位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後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時應填寫《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巡查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並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並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並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記錄存檔。
三、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並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h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應檢查並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填寫《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各部門應每周一次,填寫《每周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單位應每月一次,填寫《每月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對建築消防設施檢查每季度一次,填寫《第XX季度建築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記錄表》。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並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並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並記錄存檔。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7、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8、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10、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2、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利用張貼圖畫、消防刊物、視頻、網路、舉辦消防文化活動等各種形式,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特殊工種人員等有關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培訓結束後應考試,成績不合格的或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四、消防宣傳填寫《消防宣傳記錄》;消防培訓應填寫《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及《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登記表》並存檔。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應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定期維護、檢查,確保安全疏散設施的管理。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禁止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在使用和營業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啟閉狀態的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4、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
5、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自動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的裝置應完好有效;
6、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不應設置台階;
8、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發生損壞時應及時維修、更換;
9、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卷簾門;
11、窗口、陽台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
12、各樓層的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13、舉辦展覽、展銷、演出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活動期間應對人數進行控制,採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三、安全疏散設施檢查應填寫《安全疏散設施檢查記錄》並存檔。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櫃,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並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三、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
四、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存放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五、消防設施、器材檢查應分別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記錄表》、《安全疏散設施檢查記錄》。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巡查、檢查中發現可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立即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並當場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並逐級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採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四、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採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火災隱患整改完畢的進行復查確認,填寫《單位火災隱患整改復查單》。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七、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八、對於涉及城州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營業場所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