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虛假宣傳的最新認定標準是什麼
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1款規定:「經營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第2款規定「廣告經營者,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的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依法處以罰款。」
《廣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廣告主停止發布,並以等額廣告費用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更正消除影響,並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營者利用廣告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或個人,為了競爭的目的,針對不特定的商業競爭對象,故意製造和誇大事實,通過廣告、影視、圖書、信件、傳單等手段,公開以言論、文字、圖形等形式,散布關於同業競爭者的生產、經營、服務及產品質量等方面的虛假信息,欺騙消費者,從而使自己在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百貨供應站宣傳自己經銷的商品並無不當,但其誇大性廣告語言,容易使消費者信以為真,此廣告直接影響了它的銷量,另外廣告的經營者和發布者明知廣告內容不真實,領導作用為代理、發布,致使其他經營者利益受損,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對內容不實或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製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本案中,廣告公司和報社未能盡上述義務,故應與百貨站共同承擔法律責任。
2. 具有誤導性的廣告語都有哪些
「15種營養,一步到位!」「非油炸更健康。」……這些廣告是不是非常具有誘惑力?一直以來,本報不斷接到讀者來電詢問一些電視廣告語是否可信,內容涵蓋飲料、零食等多個品種。值此3·15消費者權益日之際,本報特約權威專家,為您揭示某些商品廣告語存在的煽動性、迷惑性和誘導性。
消費者多被廣告語忽悠
李女士的兒子今年剛滿3歲,看上去比同齡的孩子矮一大截,身體瘦弱,頭發稀少,被確診為營養不良。李女士說,孩子在斷奶後就隨爺爺奶奶住,一直不好好吃飯。一天爺爺看到了「營養快線」飲料的廣告,買了給孫子喝,結果就成了習慣。孩子現在每天要喝3—4瓶營養快線,米飯和水果基本不碰。
「香濃牛奶加純正果汁,15種營養,一步到位!來不及吃早餐,就喝營養快線!」李女士坦言,這句廣告詞就像在描述一種營養豐富的母乳替代品,不動心都難。還有像「困了,累了,更要喝紅牛!」的口號,讓紅牛成為不少人熬夜的必備飲料;「濃湯寶,十五分鍾做好湯,營養又好喝」的廣告語更是讓許多沒時間做飯的主婦動心;薯片「非油炸」的說法也是偷梁換柱的誤導。
細數周圍的電視食品廣告,總能挑出一兩個和健康生活習慣背道而弛的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助理王前虎表示:「這些廣告語初聽沒有太大問題,但細細琢磨會有不少營養健康方面的誤導,廠家應該多為消費者考慮,在細節上加以注意。」
專家點評廣告健康誤區
對於上述提到的幾個廣告語,專家表示,消費者一不小心就很容易掉進商家設好的陷阱。
「來不及吃早餐,就喝營養快線!」很多人聽到這句話的直接反應就是「一瓶營養快線能代替一天的早餐」。廣西營養學會副理事長馬力平教授認為這種廣告語非常不合理。「營養快線中除了含有一小部分牛奶外,其他都是添加劑等化學物質,一瓶的營養還抵不上一杯豆漿。」
馬力平表示,正常人的早餐標准應該是50—70克的主食、部分高蛋白食物、少量水果和蔬菜。營養快線這種飲料,不但不能提供人體所需要的營養,反而會讓人攝入大量的食品添加劑,長期飲用會導致人體營養不良,嚴重損害身體免疫力。所以,營養快線根本不能代替早餐。
「困了,累了,更要喝紅牛!」有研究稱,在人體極度疲乏時並不適合大量飲用紅牛等功能飲料。一名英國人就因連喝4罐後,心臟病發而死。馬力平表示,紅牛等含咖啡因的飲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疲勞,但累了、困了就馬上飲用,會刺激中樞神經,並會引起系列效應,比如心跳加快、血壓升高、導致心血管疾病。
宣稱「十五分鍾做好湯,健康又營養」的濃湯寶,實際上配料表上除了豬骨粉、豬骨髓油等之外,就是增味劑、食用香精、白砂糖、增稠劑、香辛料等,其營養價值跟自家熬的湯完全沒法比。如果消費者受到廣告語的誤導,做湯時經常使用濃湯寶,會使「喝湯吸收營養」失去意義。中國烹飪協會美食營養委員會專家委員仝慧君還提醒,濃湯寶含鹽量相當高,攝入太多鹽分對健康很不利,尤其高血壓和腎病患者更危險。
「非油炸」的薯片其實是用油烤制的,而非不用油。而且,薯片含鹽度非常高,歐洲多國對多種品牌、做法的薯片檢測後得出的結論稱:薯片中的丙烯醯胺與汽車排放的廢氣屬於對人體危害程度相等的有毒物質,也就是說,吃薯片等於在吸汽車的尾氣。
四招避開商家詭計
現在的電視廣告鋪天蓋地,如何規范?王前虎表示,首先商家應該在激烈競爭中做到自律;其次有關行業協會應該牽頭制定定性定量的行業廣告規范;最後,廣告語中的健康誤導一般比較隱蔽,消費者看廣告一定要「多個心眼」,學會分辨商家宣傳技巧,尤其以下幾點要特別注意。
重點宣傳要特別小心。商家一般會在其認為值得宣傳的賣點上大做文章重復宣傳,但往往有些誇大。對於食品類新概念的推出要特別注意,比如「非油炸」等,也許只是商家換湯不換葯的包裝技巧。
避開以美女、孩子和動物為主角的宣傳廣告。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廣告系博士黎景氣表示,這是廣告創意的3B原則(BEAUTY、BABY、BEAST),這種表現手段的廣告符合人類關注自身生命的天性,最容易贏得消費者的注意和喜歡,在廣告中看到要特別注意。
食品標簽不能只看保質期。看配料成分和營養成分時,盡量少選擇化學合成物多的食品,多選擇新鮮原料製成的食品。避開反式脂肪酸、防腐劑等顯而易見的有害成分。
遵循多樣新鮮的飲食原則。日常飲食中,人們應該廣泛食用多種食物,以新鮮為好。謹慎選擇商家宣傳的再加工食物。
3. 如何辨別誇大宣傳和虛假宣傳
如果一件東西很便宜,但是功能超級多、吹噓的性能超級好,那100%是誇大宣傳和虛假宣傳;還有所有的葯品廣告都存在誇大宣傳和虛假宣傳現象。
4. 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字有哪些
44類商標帶有欺騙性商標:我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商標標志故意曲解商品或服務在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方面的真相,使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等特點或產地產生錯誤的認識。
44類商標欺騙性主要情形:
一、 易使公眾對商品質量等特點產生誤認;
質量即為商品或服務的優劣程度,系中性詞,本身並無優劣之分。但是,如果商標標志描述不具有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特點,就容易是公眾將商品或服務與商品質量特點相互聯系起來,並產生誤認商品或服務具有這種質量特點。
二、 易使公眾對商品產地產生誤認;
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了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和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對商品產地的誤認是對「明確排除標志屬於國名、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地理標志以後,或者顯然不適用上述條款」的情形進行判定的。
三、 易使公眾對商品生產者產生誤認。
《商標審查及審理標准》將「商標由名稱構成或包含名稱,該名稱與申請人名義存在實質性差異,容易使公眾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誤認的」情形,這種誤認是由於商標標志中含有的名稱與實際名稱不符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