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開展危險貨物運輸
(一)加大監管力度,使督導檢查成為常態化。交警部門應組織民警定期深入轄區內危化品運輸單位,對所有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性能、運輸貨物種類、運輸時間、運輸路線、駕駛人資質、車輛有無交通違法信息等相關信息建立動態檢查台賬。同時,與運輸企業簽定責任狀,並要求運輸企業做到與駕駛員「一對一」的安全責任狀,嚴格落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切實從源頭上消除危化品運輸車輛行車隱患。
(二)強化危化品車輛的安全宣傳教育。交警部門應利用各種機會通過舉辦各種形式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廣泛進行宣傳,使人民群眾特別是運輸單位和駕駛人、押運人員以及學生、廣大家長和交通參與者增強危化學品車發生交通事故產生危害性的認識。同時,民警應經常不定期的深入到轄區內的企業,對客運車輛及危險品運輸車和校車駕駛員進行「面對面」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每季度可以組織重點車輛發生過交通責任事故或有過酒後、超速、超員等違法行為的駕駛員,參觀事故案例或事故當事人現場說明會,通過事故當事人的「現身說法」,切實提高重點車輛駕駛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意識。
(三)注重多部門間聯勤協作。交警、交通、安監、質監、環保、消防等部門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相互間的協作,加強信息溝通與交流,共同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救援機制,實行整體聯動,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動上合拍,形成管理合力。要加強對車輛生產、改裝企業的監督檢查,依法打擊非法生產、改裝車輛和買賣出廠合格證件等違法行為,整頓好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生產秩序;嚴格槽罐車車輛外觀、載重量和經常裝載貨物比重的檢驗,確保按照核定的容積比例確定合理的罐體容積,從源頭上把住超載關;加大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消防設施配備檢查監督,確保設施安全有效;認真檢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罐體後部、兩側是否噴塗反游標識,是否懸掛符合國家標準的危險化學品警示標志,罐體安裝是否牢固,嚴格查處無資質運輸、無證上崗、「三超一疲」等嚴重違法行為;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行業管理,整頓好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
(四)加大檢查力度和路面管控能力。一是對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企業加強日常的檢查力度,從管理措施、手段等方面監督好企業的日常運輸生產,特別是對掛靠的車輛和單位要開展排查,逐車核對其所屬的單位和部門,對查出的掛靠車輛運輸貨物與掛靠實際不相符的,要予以清理,該罰則罰,從嚴追究有資質單位相關責任;對只收管理費,缺管理有效手段,不記錄管理台帳的資質企業,該吊銷相關證件的就不要考慮地方經濟利益。二是針對不同季節、不同時段危化品運輸流的變化特點,深入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強化路面管控。預防和減少危化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發生,要科學調配警力,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民警業務知識培訓。交警部門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開展形式多樣的專業知識培訓,邀請化工方面的專家講解危險化學品專業常識,使廣大民警特別是一線執勤民警和事故處理民警熟悉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學會識別常見危險化學品物理類別,了解危險特性,掌握基本的現場處置方法和安全防護等知識,提高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和事故防範處置能力,牢固樹立危化物品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嚴格的工作理念,提高警惕,確保發生危化物品道路交通事故後,能夠嚴格按照危化物品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相關規定落實各方面安全防範工作。
❷ 沙田交警到轄區「兩客一危」重點客貨運企業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沙田交警強化源頭管控為危化品運輸行業
復工復產保駕護航

立沙島是我市面向華南地區打造的重要化工倉儲基地,每天進出島內的危化品運輸車輛上千輛,危化品道路運輸管理一直是沙田交警大隊的重點工作。當前超長假期結束,正值企業開工高潮,加上天氣逐漸炎熱,危化品運輸車輛泄漏、自燃等風險增大。為進一步規范危化品運輸安全管理,有效預防「涉危」交通事故,近日,沙田交警大隊聯合當地交通、應急管理等部門深入立沙島,對危化企業開展安全專項大檢查,並組織路面執法行動。檢查中,按照「一企一檔、一車一檔、一人一檔」原則,重點檢查企業取得經營許可和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技術,參加特種車輛定期檢驗,噴塗、設置、安裝「危」「爆」「毒」警示標識、告示、燈具及後部防護裝置;駕駛人、押運員從業資格等情況。對發現存在的隱患,列出清單,建立檔案,督促整改,結合路面執法,重點整治未經許可或無資質人員、安全技術條件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車輛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非法改裝車輛和罐體、車輛未按規定安裝防護裝置、配備消防、事故排險專用器材工具、違法超限超載;不按指定的路線、時間及規定限速通行等違法行為。檢查整治過程中,要求企業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切實履行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管理制度,做到職責清晰、任務到人,主動排查整改問題,確保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做到復工復產和交通安全兩手抓、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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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危險貨物運輸的概述
1.危險貨物的定義危險貨物是指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1)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這是危險貨物能造戍火災、中毒、灼傷、輻射傷害與污染等事故的基本條件。2)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這是指危險貨物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在一定外界因素作用下,比如受熱、明火、摩擦、震動、撞擊、灑漏以及與性質相抵觸物品接觸等,發生化學變化所產生的危險效應,不僅使危險貨物本身遭到損失,而且危及人身安全和破壞周圍環境。3)需要特別防護。主要指必須針對各類危險貨物本身的物理化學特性所採取的「特別」防護措施,如對某種爆炸品必須添加抑制劑、對有機過氧化物必須控制環境溫度等,這是危險貨物安全運輸的先決條件。因此,必須是上述三項要素同時具備的貨物方可稱為危險貨物。2.危險貨物的分類物質的理化性質決定其是否能燃燒、爆炸或產生危害性。危險貨物尤其是化學危險物品種類繁多,性質各異,有的還相互抵觸。為保證儲運安全,方便運輸,有必要根據各種危險貨物的主要特性對危險貨物進行分類。我國於1987年7月1日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⒆解一陌),將危險貨物分成九類。第l類為爆炸品;第2類為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第3類為易燃液體;第4類為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第5類為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第6類為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類為放射性物品;第8類為腐蝕品;第9類為其他危險物品。3.危險貨物的確認確認某一貨物是否為危險貨物,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前提,也是保證客運和普通貨物運輸安全的前提。僅憑危險貨物的定義和危險品的分類標准來確認某一貨物是否為危險貨物,在具體操作上常有困難,承托雙方也不可能對眾多的危險品在需要運輸時再作技術鑒定和判斷,而且有時還會引起承托雙方的矛盾。所以各種運輸方式在確認危險貨物時,都採取了列舉原則。各運輸方式都頒布了此類運輸方式的《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簡稱《危規》),各《危規》都在所附的《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收集列舉了本規則范圍內具體的危險貨物的名稱。在此基礎上,國家發布了國家標准《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8-1990),列舉了危險貨物的具體品名表。據此,各運輸方式結合自身的特殊性,也相繼發布了《危險貨物品名表》。因此,危險貨物必須是本運輸方式《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出確定的,方予確認、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