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戰機的機翼有平直翼、三角翼、後掠翼、前掠翼、菱形翼、變後掠翼。誰能詳細講講不同機翼的優缺點
平直機翼是最原始的機翼,其優點是升力大,氣功構型最簡單,控制方便,相應的內部結構少,重量輕,載油系數大,缺點就是因為過於原始簡易,沒有掠角,速度稍高即出現附面層滑動及氣流分離現象導致失速,只能低速飛行,無法適應高速狀態的氣動。外形特點是,水平向外伸展,前後緣均無掠角或掠角非常小,常見於無人機和私人電風扇。
其後開發的是後掠翼,後掠翼是平直翼簡易降阻的構型,通過後掠角在盡量保證升力面積的情況下減小阻力和順應附面層滑動的方向以提高高速性能,最初級的提速方案。缺點是初期設計後緣氣動性能差,截面細長,面積小,增大翼面積後又因為過長而產生結構問題,因此可用升力限度較低。外形特徵是前後緣均後掠,但由於穩定性較高,多見於轟炸機和戰斗轟炸機,現代使用後掠翼的現役制空戰斗機僅有Su-27家族和MiG-29家族兩種但後緣後掠角較小,因此與宣傳不同,這兩種飛機的機動性極其拉垮,Su-27曾在外銷選型時被希臘飛行員嘲笑為「像喝醉的大象」,而MiG-29在同一次選型的水平盤旋比較中拉出了比F-16大兩倍多的漸開線軌跡而落選。但就目前而言,MiG-29依然是形成作戰能力的蘇系飛機空戰飛行性能的天花板。
後掠翼中有一個非常有名的變體,F-14,MiG-23,狂風等飛機採用的可變後掠翼,由於擁有較大的可變角度,因此在飛機設計的新舊交替時期,同時擁有近平直機翼的低速性能和大角度後掠翼的高速性能區間,但由於技術難度大,可靠性低,結構死重,壽命短難維護,載油系數低,不能掛載武器(或需要可旋轉的掛架結構導致增重和不可使用重型掛點)等缺陷,已不再在新機型上使用。
基於早期後掠翼的面積問題,第三代解決方案是三角翼,翼型特徵為機翼呈典型的三角形,前緣大角度後掠,後緣平直或小角度前掠(但因切尖等修型設計,一部分機翼並不是完全呈三角形),三角翼優點是在保證了和後掠翼同樣的低阻性能的前提下增加了升力面積,並且由於三角形幾何特點的先天優勢以及先天不用處理翼尖氣流分離的問題,三角翼的技術要求和控制難度可謂和平直翼一樣的低,這也是為何大多數中期二代機和二流三代機都使用三角翼的原因。但是,三角翼由於翼根面積極大,升力中心靠後,因此很容易在一定攻角下出現翼根氣流分離而失速,在需要較大攻角的低速飛行狀態時難以發揮性能,因此作為中期升級,出現了兩種變體機翼,一種是前(後)緣雙角度的雙三角翼,另一種則以渦流發生器產生脫體渦,以加速機翼上方氣流增大升力和在高攻角時防止氣流失速而分離(但擴大范圍有限),在此之上,又出現了兩種分化,一種是在雙三角翼的實驗中研發的邊條翼,由於掠角極大,因此幾乎不會失速且能以極低的阻力代價產生干凈穩定的脫體渦,是目前最好的渦流發生器類型(但實際效率隨氣動設計水平變化很大)。另一種是國人最熟悉的前置水平控制面的「鴨翼」,因其主要解決的問題點在於小型飛機由於長度限制在安裝大型三角翼後沒有空間再安裝尾翼,進而產生的無尾三角翼布局的配平缺陷和渦升力問題,升阻比和渦流質量均比邊條翼差,且有高攻角比主翼先失速,配平後又會導致主翼失去渦升力失速,以及配平時不可避免地對主翼產生相反的不利擾動和阻力過大等先天缺陷,因此多用於執行有限任務的中型戰斗機和重型轟炸機,在此之外使用鴨翼的現役飛機僅有J-20一種。
70年代後期美國的氣動設計水準取得重大突破,其代表是計算機輔助設計和各種感測器的優化,使得復雜氣動和精確的氣動模擬成為可行,在此基礎上,前後緣優化角度的梯形翼被設計出來,其外觀特徵為前緣後掠後緣平直或前掠,由於通過精確推算,可以確定符合設計性能指標的前緣後緣最佳角度和最佳截面,並且翼尖氣流分離的現象也通過翼面修型消除和最大化利用機翼面積,不需要依靠三角翼的小翼展來進行迴避。因此優秀的梯形翼設計不需要很大的前掠角和面積率即可達成低阻、大升力、各種空速的高度適應性使之成為高配四代機的主流機翼,作為美國新時代戰斗機的代表,該技術被應用在F-16和F-18上,成就了兩大狗斗怪獸,能量怪獸F-16僅需要9度的攻角即可達成9G以上的小半徑持續轉彎,而角度怪獸F-18在沒有矢量推力的前提下可以做到比Su-35更騷的PSM(過失速機動)也是唯一能進行PSM的四代機。菱形翼是梯形翼的變種,前緣大角度後掠和後緣大角度前掠,目前僅有YF-23採用這一機翼設計,比起傳統梯形翼它的面積更大,阻力更小,並且更適合進行隱身化設計,但由於翼根比三角翼還長,最終產生了和三角翼一樣坑的攻角問題(甚至更嚴重),最終YF-23在機動性上嚴重劣於F-22而落選。在第四代氣動設計革命後,由於修型設計,三角翼和梯形翼存在很多中間翼型,一般而言,前緣角度大,翼尖翼根長度區別很大的為切尖三角翼,而較為平直的為梯形翼。三角翼飛機傾向於超音速性能兼顧低速性能,而梯形翼飛機傾向於中低速性能兼顧超音速性能。此外,由於梯形翼高速性能設計難度很大,因此只有美國能設計制空戰斗機用的高性能梯形翼,歐中俄日均無該級別的設計能力(梟龍的機翼為美國於80年代末提供,基於F-5)。
前掠翼是一種後掠翼時代被提出的變種機翼,雖然看上去很科幻,但是實際上雛形已經很有歷史了,早期大部分活塞式戰機的機翼都有點前掠。前掠翼的優點,或者說設計點在於附面層流動方向與後掠翼相反,朝向翼根方向,因此在不會因附面層流動產生翼根失速的前提下,在翼根後方設置延伸翼面可獲得高速氣流的升力加成,在超音速下顯著提高尾翼的操控性,相比後掠翼在同等面積和阻力下擁有更優秀的失速界限,但它實際的高速性能很差——但不是面板差,而是工程特性很差,由於在超音速飛行下翼尖在激波椎體前方,承受極大的動壓,稍有攻角就會因為巨大的力矩而損壞,即使沒有攻角也會產生嚴重的氣彈現象而震顫,後緣理論最優前掠角是負值,也就是永遠達不到最優,並且和後掠翼一樣,後緣掠角不能小於前緣掠角,面積硬傷,且由於前面所說的脆弱問題,只能做得很薄,因此升阻比雖然數學上的理論值很大但在實際條件下能產生的升力依然遠遠不如其他大面積翼型,因此在實驗完成後即宣告死刑,束之高閣。當然常有人說,如果結構增強,那豈不是依然可用?但這是一廂情願的觀點,無論在任何技術條件下,提供額外強度永遠都要付出額外的結構代價,增重,增加工藝難度,降低整備性,因此在不必要的情況下絕不會產生更多的好處。
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翼型是復合翼型,例如F-15的變彎度變厚度變攻角機翼,F-15的機翼不屬於任何單一翼型而是一種結合了各種機翼特點的拼接怪,機翼內側是三角翼而外側為小角度後掠翼,翼尖後緣還有前掠角,可以說是集60年代末的數學之所能的設計,當然它的性能也不負眾望,在不計入整體升力體帶來40%的額外升力(這里要提個梗,F-15擁有隱藏很深的整體升力體設計,在400公里以上速度或手動放下可變進氣道口時機身會變成升力體,即使拆除兩個機翼也一樣可以飛行,歷史上曾達成過一次單翼返航),僅有56平米的機翼面積,無任何增升手段的情況下比擁有62平米的機翼面積,仿F-16邊條增升和中央升力體的Su-27升力大了整的30%多(實際上Su-27也是偷美國F-X各種構型和蘇聯三代機機翼的拼接怪,可以說是F-15的流浪在外的私生兄弟),並且以它作為起點,從機翼每處細節單獨設計的三變機翼,再到機身各處修型的整體升力體成為了美國五代機的標配。此外,內側菱形,外側後掠的復合翼型也見於近年公開的各種新型飛機的草圖和X-58無人機上。
『貳』 殲10與F16對比
殲10的性能,客觀的說,當初F-16A/B晝間戰斗機是無法相比的。因為無法取得確切的數據,更沒有實戰可以比較,所以無法確切比較兩種戰斗機的具體性能。但是從研製服役的時間以及現在公開的數據及應用情況比較,我們的殲10整體上與F-16A/B後期型或者F-16C/D早期型比較類似。據此,我們的差距最多15-20年。而殲10雖說是06年底才正式公開,但在2003年已經開始裝備服役了,因此各種最新的改進型號及性能我們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我們最新的殲10會比原來的更加先進,比較F-16最先進型號的差距會更小我們來看看殲十的性能: 殲十性能參數估計為:機長16.5米,翼展11.3米,推力 122千牛頓,最大起飛重量19277公斤。
可以與美製F-16相比。F-16C參數:機長14.8米,翼展9.8米,推力 129千牛頓,最大起飛重量16875公斤。
可以看出F-16C機型小,重量輕,而推力大。F-16最先進的型號(不算技術驗證機)是F-16E,發動機推力更在144千牛頓、航電也比F-16C/D先進許多。
殲十研製到現在也有20年左右了,可為什麼時間這么長,J-10最初是模仿F-16/AB,但由於F-16性能不斷得到提升,使得軍方對J-10的要求也不斷提高,但看看我們J-8就知道,要想一下子有這么大的提高,確實比較難,其實要不是在J-10最艱難的時候以色列幫了我們,恐怕J-10早已胎死腹中了,現在J-10走的是一條不斷改進,小批量生產的道路,要真正定型,大批量生產還有一段長路要走.其實我們的殲十從開始立項的時候,它的設計初衷就是一種以三代戰機為作戰目標的空優戰機,這和"戰機黑手黨"們設計 F-16的原始思想是一致的,但是當時美國空軍高層基本上沒什麼人喜歡F-16,他們想要的,是F-15那樣的雙發,重型,高空高速的純粹制空戰機.但是由於F-15實在太昂貴,難以大量的裝備,而且當時也覺得,用F-15去執行對地攻擊有點得不償失.要知道,當時F-15的宣傳口號是"沒有一磅的重量用於對地攻擊"所以廉價的F-16才得以進入美國空軍/擔任的基本上是戰斗轟炸機的腳色,它的制空能力只是作為F-15的補充而已.所以說我們一般拿來和殲十來對比和衡量的對象F-16,只是一種側重於對地攻擊的多用途戰機.和我們的殲十的設計目標是不同的.
其實我們的殲十能發展到現在已經很不容易,如果繼續走F-16那樣的改進路子的話,同樣也能成為一種優秀的多功能戰機.至於雙發艦載型,那等於是重新設計一種新機型,時間遙遙無期不說,行不行的還是另一回事
『叄』 世博會能帶手機嗎
可以的!
第四條 禁帶物品
除中國法律法規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參觀者不得攜帶下列物品進入園區:
(一)軟硬包裝飲料、酒精飲品等液態物品,但嬰兒所需的液態奶製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態葯品可隨身適量攜帶;
(二)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器具;
(三)橫幅、標語、廣告牌、傳單等宣傳物品;
(四)代步工具,包括摩托車、助動車、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踏板車、滑板、帶輪鞋等,但嬰兒車、手推輪椅、電動輪椅除外;
(五)動物,但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
(六)三角翼、滑翔傘、熱氣球、航空模型、風箏等可升空物品;
(七)無線電遙控玩具、對講機等無線電發射設備;
(八)其他可能妨礙他人參觀、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擾亂園區秩序和危害園區安全的物品。
『肆』 動力三角翼的培訓費用是多少,在哪裡有這樣的機構
在汕尾市就有。
培訓費用: 6000 人民幣每個學員
初級培訓場地:汕尾市遮浪的海灘場地
培訓程度:起飛、直飛行和降落的重心擺動操控
無動力三角翼: ( 滑翔飛行員更容易上手 )
● 實現另類的全新的滑翔飛行
● 更賦予飛行運動樂感
● 駕飛不同的滑翔飛行速度
其它事項:
1 ) 學員自備頭盔、手套、長袖、牛仔、護膝及手護工具、飛滑翔傘的傘靴;
2 ) 必須達成共識協議,免除因任何事故引起的索賠;
3 ) 有造成嚴重損傷和致命的危險可能;
4 ) 教練、助教和公司不承擔任何意外、損傷和致命;
5 ) 所有學員務必對各自的保險全權負責;
『伍』 如何駕駛動力三角翼
駕駛動力三角翼也需要經過培訓和考核,拿到駕駛執照後才能駕駛。動力三角翼有兩種,一種是發動機及螺旋槳背在駕駛者的背後,三角翼像滑翔傘那樣用傘繩固定住駕駛者,駕駛者在地面通過助跑拉起三角翼,再通過空氣對翼面的托舉力把翼和駕駛者帶到天空。另一種是三角翼下固定一個吊艙,發動機在吊艙的後面,人坐在吊艙里,有的吊艙可坐兩人。
三角翼在空中轉彎、升、降是靠調整兩翼的角度實現的,加、減速是靠調整發動機的轉速實現的。
『陸』 青浦到世博園具體事項
你們最好敢最早的一班車,青浦有些遠,要想預約上好展館,就早去排隊的好
禁帶物品
除中國法律法規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參觀者不得攜帶下列物品進入園區:
(一)軟硬包裝飲料、酒精飲品等液態物品,但嬰兒所需的液態奶製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態葯品可隨身適量攜帶;
(二)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器具;
(三)橫幅、標語、廣告牌、傳單等宣傳物品;
(四)代步工具,包括摩托車、助動車、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踏板車、滑板、帶輪鞋等,但嬰兒車、手推輪椅、電動輪椅除外;
(五)動物,但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
(六)三角翼、滑翔傘、熱氣球、航空模型、風箏等可升空物品;
(七)無線電遙控玩具、對講機等無線電發射設備;
(八)其他可能妨礙他人參觀、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擾亂園區秩序和危害園區安全的物品。
還需要做如下准備工作;對即將參觀的展示內容做一些背景知識的了解,可以使世博之行更加有收獲。確認前往和離開世博園區的交通方式,如通過地鐵,公交車等交通工具抵達或離開。參觀當天要隨身攜帶好參觀所需物品,如門票,手機,雨傘等。可以在手機中存入一些應急的常用號碼,以備不時之需。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規定,瓶裝水和打火機不能帶入世博園區。
公交線路:松青線 → 地鐵9號線 → 地鐵7號線,全程約51.7公里
1、從青浦區步行約530米,到達體育場路站
2、乘坐松青線,經過9站, 到達塘橋(松江區)站
3、步行約280米,到達洞涇站
4、乘坐地鐵9號線,經過12站, 到達肇嘉浜路站
5、步行約40米,換乘地鐵7號線
6、乘坐地鐵7號線,經過4站, 到達耀華路站
7、步行約1.3公里,到達上海世博園網路地圖
本數據來源於網路地圖,最終結果以網路地圖最新數據為准。
『柒』 春節進世博中國館哪些東西不能帶
簡單的說,世博園區內部能攜帶任何液體,但是可以允許攜帶裝水的容器(空的)。
不過樓主不用擔心,世博園區內有提供可飲用的水的飲水處,各種飲料也有出售。
Ps 世博會的簡介明確規定:
除中國法律法規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
性等危險物質、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參觀者不
得攜帶下列物品進入園區:
(一)軟硬包裝飲料、酒精飲品等液態物品,但嬰兒所需的液態奶製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態葯品可隨身適量攜帶;
(二)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器具;
(三)橫幅、標語、廣告牌、傳單等宣傳物品;
(四)代步工具,包括摩托車、助動車、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踏板車、滑板、帶輪鞋等,但嬰兒車、手推輪椅、電動輪椅除外;
(五)動物,但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
(六)三角翼、滑翔傘、熱氣球、航空模型、風箏等可升空物品;
(七)無線電遙控玩具、對講機等無線電發射設備;
(八)其他可能妨礙他人參觀、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擾亂園區秩序和危害園區安全的物品。
望採納∩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