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氣象的知識內容
1.什麼是天氣:天氣是指短時間(幾分鍾到幾天)發生的氣象現象,如雷雨、冰雹、台風、寒潮、大風等。
2.什麼是氣候 :氣候是指某一地區長時期內(月、季、年、數年、甚至數百年等)各氣象要素長年的平均值。是一個地區的冷、暖、干、濕等天氣狀況基本特徵的綜合反映。
3.氣候資源:氣候資源是指廣泛存在於大氣圈中的光能、熱能、降水、風能等可以為人們直接或間接利用,能夠形成財富,具有使用價值的自然物質和能量,是一種十分寶貴的可以再生的自然資源,它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已被廣泛用於國計民生的方方面面。
4. 小氣候: 小氣候是在具有相同的大氣候背景的范圍內,在局部地區,由於地形方位、土壤條件和植被不一致,使該地區具有獨特的氣候狀況。小氣候的特點,主要表現在個別氣象要素變化劇烈,以及個別天氣現象上的差異。。
5.城市氣候: 在大氣候或區域氣候的背景條件下,由於城市化的影響而形成的一種局地氣候或小氣候。城市氣候呈現出所謂「五島」的特徵,即「熱島」、「濕島」、「干島」、「雨島」、「混濁島」。
6.熱島效應: 熱島是由於人們改變城市地表而引起小氣候變化的綜合現象,是城市氣候最明顯的特徵之一。由於城市化的速度加快,城市建築群密集、柏油路和水泥路面比郊區的土壤、植被具有更大的熱容量和吸熱率,使得城區儲存了較多的熱量,並向四周和大氣中幅射,造成了同一時間城區氣溫普遍高於周圍的郊區氣溫,高溫的城區處於低溫的郊區包圍之中,如同汪洋大海中的島嶼,人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城市熱島效應。
7.為什麼冬天的氣壓比夏天高: 氣壓是指地球上空氣柱在單位面積上產生的壓力。一個地方的氣壓是經常發生變化的,當氣壓降低時,天氣陰雨,氣象升高時,天氣轉晴。氣壓發生變化有許多原因。其中空氣溫度的變化是引起氣壓變化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當空氣冷卻時,空氣收縮,密度增大,單位面積上承受的空氣柱重量增加,氣壓也就升高。因此,冷空氣一到,總是伴隨著氣壓的升高;而在暖空氣來臨的同時,氣壓常常降壓。冬天是冷空氣的世界,夏季則是暖空氣的天地,氣壓冬高夏低的道理也就很清楚了。
8.什麼是數值天氣預報: 數值預報是根據現有的天氣狀況和已知的初始條件,利用高速計算機,求解控制大氣運動的動力-熱力學方程,從而得出一段時期內的天氣形勢和有關氣象要素的客觀定量預報方法。數值天氣預報是當今天氣預報的基礎,也是氣象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標志之一。
9.氣候變化: 長時期內氣候狀態的變化。通常用不同時期的溫度和降水等氣候要素的統計量的差異來反映。變化的時間長度從最長的幾十億年至最短的年際變化。
10.氣候異常:正常氣候起伏中出現的明顯反常現象。主要由氣候因子的配置發生較大變化所致。常導致人類及動植物的不相適應,而影響人類社會活動及生產活動,危及動植物的正常生長發育等。
11.二十四節氣: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地球在環繞太陽運行的軌道上所處位置劃定的,屬於陽歷的范疇。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為360度,以春分時為0度,清明時為15度,以後每隔15度為一個節氣,其日期在陽歷中是基本固定的。二十四節氣是中國歷法的獨創,是我國古代科學文化的輝煌成就之一。
12.太陽黑子:太陽光球上經常出現的陰暗斑點。它是太陽活動的基本標志。根據統計,地球上天氣或氣候反常均與太陽黑子活動有密切關系。
13.氣候異常:正常氣候起伏中出現的明顯反常現象。主要由氣候因子的配置發生較大變化所致。常導致人類及動植物的不相適應,而影響人類社會活動及生產活動,危及動植物的正常生長發育等。
14.氣候因子:形成氣候的基本因子。主要有三個主要方面:輻射因子、環流因子、地理因子。
15.氣候預報:指利用氣候演變規律製作的預報。製作方法與「長期天氣預報」相似。它是從氣候演變規律出發預報未來一段時期內可能出現的天氣狀況。
16.生物氣候學:研究生命有機體與氣候環境條件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學科。屬於應用氣候學范疇。
17.季風與季風氣候:由於大陸及鄰近海洋之間存在的溫度差異而形成大范圍盛行的、風向隨季節有顯著變化的風系,具有這種大氣環流特徵的風被稱為季風。受季風支配的區域里的氣候又被稱為季風氣候,季風氣候區一般夏季受海洋氣流影響,冬季受大陸氣流影響,主要特徵為冬干夏濕。
『貳』 宣傳保護環境的方法有哪些
植樹造林,退耕還林,利用開發新能源/清潔能源
人類的許多活動都向大氣、水體、土壤等自然和人工環境排放有害物質,造成環境污染;自然界的一些變化也影響環境的質量。環境監測就是按照國家或地方關於污染防治和保護環境質量的各種環境標准,對污染源排放情況和環境狀況進行定性、定量的測試,並為科研、決策、立法、處理污染事故和環境監督管理提供依據。環境監測是一切環境保護活動的「耳目」。
在實際工作中,環境監測可分為兩類。一是污染源監測,即對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一般是在污染物排出口,定期、定點採集樣品,分析、測定不同形態有害物質的濃度、排放量以及時空分布規律。二是環境監測,也就是對環境中的污染物質及其變化規律、環境影響進行分析、監視,明確其數值、范圍、污染程度,通過綜合分析描述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
按照環境要素的不同,環境監測分為大氣污染監測、水體污染監測、土壤污染監測、生物污染監測等;根據污染物的性質又可分為化學毒物監測、熱污染監測、雜訊污染監測、放射性污染監測等。大氣污染監測常用的監測項目主要包括氣象參數和總懸浮顆粒物(TSP)、降塵、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臭氧(O3)等;地表水水質監測的項目一般包括水文、氣象參數以及溫度、酸鹼度(pH)、懸浮固體(SS)、溶解氧(DO)、生物耗氧量(BOD)、化學耗氧量(COD)、某些毒物等。
環境監測是一項技術含量很高的工作,必須由專業人員遵照國家和國際上規定的監測方法和標准來進行,監測結果要編製成專業文件。對監測過程要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保證數據的可靠性
環境標準是對某些環境要素所作的統一的、法定的和技術的規定。環境標準是環境保護工作中最重要的工具之一。環境標准用來規定環境保護技術工作,考核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效果。
環境標准主要有:環境質量標准,污染物排放標准,分析方法標准,還有排污收費標准等。另外還有一些關於標準的環境詞彙、術語、標志等的規定。其中環境質量標准和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環境標准體系的核心。
環境標準是按照嚴格的科學方法和程序制訂的。環境標準的制訂還要參考國家和地區在一定時期的自然環境特徵、科學技術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環境標准過於嚴格,不符合實際,將會限制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過於寬松,又不能達到保護環境的基本要求,造成人體危害和生態破壞。
根據適用范圍的不同,環境標准分為國家標准和地方標准;根據適用時段的不同,又可分為現行標准和超前標准。另外,由於國情有所差別,各個國家的環境標准也不完全相同。為保障人民健康,我們制訂了嚴格的環境標准,但鑒於當前科技水平和城鄉建設、經濟建設的需要,相比發達國家的環境質量標准和排放標准做了事實求是的考慮。
環境標准具有法律效力,同時也是進行環境規劃、環境管理、環境評價和城市建設的依據。
能源是國民經濟重要的物質基礎,也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國民經濟發展的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賴於提供能源的多少。從歷史上看,人類對能源利用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伴隨著科技的進步,從而促進生產力大大發展,甚至引起社會生產方式的革命。如18世紀瓦特發明了蒸汽機,以蒸汽代替人力畜力,在一次能源的消費結構上轉向以煤炭代替木柴的時代,開始了資本主義工業革命。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電力逐步代替蒸汽作為主要動力,從而實現了資本主義工業化。到了20世紀50年代,隨著廉價石油、天然氣大規模開發,世界能源的消費結構從以煤炭為主轉向以石油為主,因而使西方經濟在60年代進入了「黃金時代」。
『叄』 氣象法什麼時候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1999年10月31日通過,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肆』 急!!!氣象局年終宣傳報道策劃方案
市場環境篇
一、營銷環境分析
1、企業市場營銷環境中宏觀的制約因素。
(1)企業目標市場所處區域的宏觀經濟形勢;
總體的經濟形勢
總體的消費態勢
產業的發展政策
(2)市場的政治、法律背景:
是否有有利或者不利的政治因素可能影響產品的市場?
是否有有利或者不利的法律因素可能影響產品的銷售和廣告?
(3)市場的文化背景
企業的產品與目標市場的文化背景有無沖突之處?
這一市場的消費者是否會因為產品不符合其文化而拒絕產品?
2、市場營銷環境中的微觀制約因素。
企業的供應商與企業的關系
產品的營銷中間商與企業的關系
3、市場概況。
(1)市場的規模:
整個市場的銷售額
市場可能容納的最大銷售額
消費者總量
消費者總的購買量
以上幾個要素在過去一個時期中的變化
未來市場規模的趨勢
(2)市場的構成:
構成這一市場的主要產品的品牌
各品牌所佔據的市場份額
市場上居於主要地位的品牌
與本品牌構成競爭的品牌是什麼?
未來市場構成的變化趨勢如何?
(3)市場構成的特性:
市場有無季節性?
有無暫時性?
有無其他突出的特點?
4、營銷環境分析總結。
(1)機會與威脅
(2)優勢與劣勢
(3)重點問題
二、消費者分析
1、消費者的總體消費態勢。
現有的消費時尚
各種消費者消費本類產品的特性
2、現有消費者分析。
(1)現有消費群體的構成:
現有消費者的總量
現有消費者的年齡
現有消費者的職業
現有消費者的收入
現有消費者的受教育程度
現有消費者的分布
(2)現有消費者的消費行為:
購買的動機
購買的時間
購買的頻率
購買的數量
購買的地點
(3)現有消費者的態度:
對產品的喜愛程度
對本品牌的偏好程度
對本品牌的認知程度
對本品牌的指名購買程度
使用後的滿足程度
未滿足的需求
3、潛在消費者。
(1)潛在消費者的特性:
總量
年齡
職業
收入
受教育程度
(2)潛在消費者現在購買行為:
現在購買哪些品牌的產品?
對這些產品的態度如何?
有無新的購買計劃?
有無可能改變計劃購買的品牌?
(3)潛在消費者被本品牌吸引的可能性:
潛在消費者對本品牌的態度如何?
潛在消費者需求的滿足程度如何?
4、消費者分析的總結。
機會與威脅
優勢與劣勢
重要問題
(2)潛在消費者:
機會與威脅
優勢與劣勢
主要問題點
(3)目標消費者:
目標消費群體的特性
目標消費群體的共同需求
如何滿足他們的需求?
三、產品分析
1、產品特徵分析。
(1)產品的性能:
產品的性能有哪些?
產品最突出的性能是什麼?
產品最適合消費者需求的性能是什麼?
產品的哪些性能還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2)產品的質量:
產品是否屬於高質量的產品?
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滿足程度如何?
產品的質量能繼續保持嗎?
產品的質量有無繼續提高的可能?
(3)產品的價格:
產品價格在同類產品中居於什麼檔次?
產品的價格與產品質量的配合程度如何?
消費者對產品價格的認識如何?
(4)產品的材質:
產品的主要原料是什麼?
產品在材質上有無特別之處?
消費者對產品材質的認識如何?
(5)生產工藝:
產品通過什麼樣的工藝生產?
在生產工藝上有無特別之處?
消費者是否喜歡通過這種工藝生產的產品?
(6)產品的外觀與包裝:
產品的外觀和包裝是否與產品的質量、價格和形象相稱?
產品在外觀和包裝上有沒有缺欠
外觀和包裝在貨架上的同類產品中是否醒目?
外觀和包裝對消費者是否具有吸引力?
消費者對產品外觀和包裝的評價如何?
(7)與同類產品的比較:
在性能上有何優勢?有何不足?
在價格上有何優勢?有何不足?
在材質上有何優勢?有何不足?
在工藝上有何優勢?有何不足?
在消費者的認知和購買上有何優勢?有何不足?
2、產品生命周期分析。
(1)產品生命周期的主要標志
(2)產品處於什麼樣的生命周期
(3)企業對產品生命周期的認知
3、產品的品牌形象分析。
(1)企業賦予產品的形象
企業對產品形象有無考慮?
企業為產品設計的形象如何?
企業為產品設計的形象有無不合理之處?
企業是否將產品形象向消費者傳達?
(2)消費者對產品形象的認知:
消費者認為產品形象如何?
消費者認知的形象與企業設定的形象符合嗎?
消費者對產品形象的預期如何?
產品形象在消費者認知方面有無問題?
4、產品定位分析。
(1)產品的預期定位:
企業對產品定位有無設想?
企業對產品定位的設想如何?
企業對產品的定位有無不合理之處?
企業是否將產品定位向消費者傳達?
(2)消費者對產品定位的認知:
消費者認為的產品定位如何?
消費認知的定位與企業設定的定位符合嗎?
消費者對產品定位的預期如何?
產品定位在消費者認知方面有無問題?
(3)產品定位的效果:
產品的定位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產品定位在營銷中是否有困難?
5、產品分析的總結。
(1)產品特性:
機會與威脅
優勢與劣勢
主要問題點
(2)產品的生命周期
機會與威脅
優勢與劣勢
主要問題點
(3)產品的形象:
機會與威脅
優勢與劣勢
主要問題點
(4)產品定位:
機會與威脅
優勢與劣勢
主要問題點
(4)產品定位:
機會與威脅
優勢與劣勢
主要問題點
四、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競爭狀況分析
1、企業在競爭中的地位。
市場佔有率
消費者認識
企業自身的資源和目標
2、企業的競爭對手。
主要的競爭對手是誰?
競爭對手的基本情況
競爭對手的優勢與劣勢
競爭對手的策略
3、企業與競爭對手的比較。
機會與威脅
優勢與劣勢
主要問題點
五、企業與競爭對手的廣告分析
1、企業和競爭對手以往的廣告活動的概況。
開展的時間
開展的目的
投入的費用
主要內容
2、企業和競爭對手以往廣告的目標市場策略。
廣告活動針對什麼樣的目標市場進行?
目標市場的特性如何?
有何合理之處?
有何不合理之處?
3、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產品定位策略。
4、企業和競爭對手以往的廣告訴求策略。
訴求對象是誰
訴求重點如何
訴求方法如何
5、企業和競爭對手以往的廣告表現策略。
廣告主題如何,有何合理之處?不何不合理之處?
廣告創意如何,有何優勢?有何不足?
6、企業和競爭對手以往的廣告媒介策略。
媒介組合如何,有何合理之處?有何不合理之處?
廣告發布的頻率如何,有何優勢?有何不足?
7、廣告效果。
廣告在消費者認知方面有何效果?
廣告在改變消費者態度方面有何效果?
廣告在消費者行為方面有何效果?
廣告在直接促銷方面有何效果?
廣告在其他方面有何效果?
廣告投入的效益如何?
8、總結。
競爭對手在廣告方面的優勢
企業自身在廣告方面的優勢
企業以往廣告中應該繼續保持的內容
企業以往廣告突出的劣勢
『伍』 南陽市氣象局的工作動態
2013年7月17日,南陽市局召開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題工作會議,市局黨組成員、11個縣市局主要負責人和局直各單位的負責人參加了會議,省局觀測與網路處魏延濤處長在百忙中參加會議,並作重要指示。會議開始,由市局業務科講解了探測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近年來省局出台的有關文件,重點講解了行政協調流程等,市局法規科和執法隊分別講解了在探測環境保護中的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的填寫,重點規整了探測環境保護的執法主體和配合單位。通過學習理清了探測環境保護的思路,糾正了糊塗概念,更正了錯誤認識,提高了保護意識和能力。
魏處長針對探測環境保護講了五個字:一是真,真實、認認真真。真重視,沉下心來學文件,督促下級各司其責,環環相扣,定期不定期檢查納入日程,制定工作計劃,設置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目標考評。二是實,落實、實干。省局的文件和領導講話有要求、有職責、有流程、有措施(即編制專項規劃、進當地規劃委、做宣傳、責任追究等)要認真落實,特別是像地方領導匯報,要依照要求,分工負責,按照流程認真保護,不能走過程,敷衍塞責。三是法,法律、方法。探測環境保護有《氣象法》,有《氣象設施和探測環境保護條例》可執行,有中國局、省局的文件,依法保護探測環境各級政府領導會理解,有利開展工作;講方法,對省市局要講真話、實話,充分溝通,合理分工,達成共識。對開發商要不卑不亢,不卑有法律支持,該宣傳的要宣傳到,該送的文書要送到,該匯報要匯報到。四責,責任、問責。各級氣象部門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要各司其責,格盡職守,嚴格工作流程,不推諉扯皮;探測環境保護有失誤要問責,逐級追查,培養一個幹部不容易,但是保護不力,影響了氣象事業的長遠利益要堅決追究責任。五是早,越早越好。要早學習、早思考、早謀化,早落實。學習規章制度,思考形勢發展,謀化應對措施,早落實措施;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早見效,把破壞探測環境的事件處理在萌芽狀態。最後魏處長希望以這次會議為契機,提高認識,盡快做好探測環境保護工作。
最後王軍局長就前期探測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失誤和後期工作做了安排,他指出:首先,要認清形勢,充分認識探測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氣象探測環境是氣象事業發展的生命線,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氣象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形勢越來越嚴峻,壓力越來越大。我們要改變工作作風,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和中國局、省局保護探測環境的決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負起責任,一定要把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的工作來抓,一把手親自抓,特別是按照工作流程做好行政協調和依法保護等工作。其次,要明確職責嚴防死守,加大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工作力度。要進一步強化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強氣象探測環境監控工作,全面加大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宣傳力度,盡快建立完善政府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其三加大行政協調和規范執法的力度。各單位要按照省局要求在做好向政府領導匯報的同時,應當與有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要以法律為依據,按照《氣象行政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立案並啟動氣象行政執法程序,嚴肅查處違法行為,並及時向市局、省局報告和有關管理部門備案。其四,強力推進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的編制。編制的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必須納入當地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是實現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埠遷移,落實保護范圍的集體表現。各縣市局今年必須完成,擬遷台站在新址啟用前必須完成探測規劃的編制工作。
會議結束時,王軍局長語重心長要求與會人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是氣象事業發展的根本和生命線,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是我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們長期面臨的基礎性工作。我們要嚴格執行中國局、省氣象局的有關規定,將探測環境保護工作抓出成效,將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共同努力,全面做好我市的探測環境保護工作。

『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的法律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1999年10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柒』 氣象局法規處主要的工作是什麼
主要職責:
(1)負責草擬全省地方性氣象法規、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2)組織協調和管理全省氣象法規建設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氣象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3)組織全省氣象部門學習、宣傳、普及氣象法及有關氣象法律法規。
(4)研究擬訂全省氣象事業結構調整的原則、方案,組織氣象科技服務與產業相關的改革工作。
(5)負責組織協調全省氣象行業管理和氣象行業標准化工作。
(6)負責組織氣象事業發展中有關政策法規的調研並提出相應的措施和意見。
(7)組織管理全省雷電災害的防禦工作;歸口管理全省氣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
(8)負責全省氣象部門農網的管理工作。
(9)負責全省氣象科技服務與產業目標的制訂,提供政策指導。
(10)完成省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捌』 氣象 標語
給你一塊磚,引你三分玉
1,部隊要勝仗,必須靠氣象
2,糧草未動,氣象先行
3,埋頭苦幹做氣象,安全建設有保障
4,安全生產有保障,息息相關是氣象
5,莫生氣 象關羽
請笑納
『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氣象事業,規范氣象工作,准確、及時地發布氣象預報,防禦氣象災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15張)
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氣候資源,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氣象服務,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氣象探測、預報、服務和氣象災害防禦、氣候資源利用、氣象科學技術研究等活動,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氣象事業是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礎性公益事業,氣象工作應當把公益性氣象服務放在首位。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將氣象事業納入中央和地方同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以保障其充分發揮為社會公眾、政府決策和經濟發展服務的功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所建設的地方氣象事業項目,其投資主要由本級財政承擔。
氣象台站在確保公益性氣象無償服務的前提下,可以依法開展氣象有償服務。
第四條
縣、市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主要為農業生產服務,及時主動提供保障當地農業生產所需的公益性氣象信息服務。
第五條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的氣象工作。地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工作。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接受同級氣象主管機構對其氣象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第六條
從事氣象業務活動,應當遵守國家制定的氣象技術標准、規范和規程。
第七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氣象科學技術研究、氣象科學知識普及,培養氣象人才,推廣先進的氣象科學技術,保護氣象科技成果,加強國際氣象合作與交流,發展氣象信息產業,提高氣象工作水平。?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關心和支持少數民族地區、邊遠貧困地區、艱苦地區和海島的氣象台站的建設和運行。
對在氣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八條
外國的組織和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氣象活動,必須經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批准。
第二章 氣象設施的建設與管理
第九條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編制氣象探測設施、氣象信息專用傳輸設施、大型氣象專用技術裝備等重要氣象設施的建設規劃,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氣象設施建設規劃的調整、修改,必須報國務院批准。
編制氣象設施建設規劃,應當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顧當前與長遠需要的原則,避免重復建設。
第十條
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前,應當按照項目相應的審批許可權,經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審查同意。
第十一條
國家依法保護氣象設施,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氣象設施。
氣象設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壞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緊急措施,組織力量修復,確保氣象設施正常運行。
第十二條
未經依法批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遷移氣象台站;確因實施城市規劃或者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需要遷移國家基準氣候站、基本氣象站的,應當報經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批准;需要遷移其他氣象台站的,應當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批准。遷建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三條
氣象專用技術裝備應當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技術要求,並經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審查合格;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在氣象業務中使用。
第十四條
氣象計量器具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有關規定,經氣象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者超過檢定有效期的氣象計量器具,不得使用。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建立氣象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規定,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三章 氣象探測
第十五條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按照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氣象探測並向有關氣象主管機構匯交氣象探測資料。未經上級氣象主管機構批准,不得中止氣象探測。?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及有關地方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適時發布基本氣象探測資料。
第十六條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所屬的氣象台站及其他從事氣象探測的組織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匯交所獲得的氣象探測資料。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按照氣象資料共享、共用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與其他從事氣象工作的機構交換有關氣象信息資料。?
第十七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水、領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的海上鑽井平台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國際航線上飛行的航空器、遠洋航行的船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氣象探測並報告氣象探測信息。
第十八條基本氣象探測資料以外的氣象探測資料需要保密的,其密級的確定、變更和解密以及使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國家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的義務。
第二十條禁止下列危害氣象探測環境的行為:
(一)在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內設置障礙物、進行爆破和採石;
(二)在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內設置影響氣象探測設施工作效能的高頻電磁輻射裝置;
(三)在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其他影響氣象探測的行為。 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的劃定標准由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法定標准劃定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范圍,並納入城市規劃或者村莊和集鎮規劃。
第二十一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確實無法避免的,屬於國家基準氣候站、基本氣象站的探測環境,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徵得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的同意,屬於其他氣象台站的探測環境,應當事先徵得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的同意,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後,方可建設。
第四章 氣象預報與災害性天氣警報
第二十二條國家對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按照職責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補充或者訂正。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所屬的氣象台站,可以發布供本系統使用的專項氣象預報。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及其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提高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的准確性、及時性和服務水平。
第二十三條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根據需要,發布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並配合軍事氣象部門進行國防建設所需的氣象服務工作。?
第二十四條各級廣播、電視台站和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報紙,應當安排專門的時間或者版面,每天播發或者刊登公眾氣象預報或者災害性天氣警報。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保證其製作的氣象預報節目的質量。 廣播、電視播出單位改變氣象預報節目播發時間安排的,應當事先徵得有關氣象台站的同意;對國計民生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災害性天氣警報和補充、訂正的氣象預報,應當及時增播或者插播。?
第二十五條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等媒體向社會傳播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必須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提供的適時氣象信息,並標明發布時間和氣象台站的名稱。通過傳播氣象信息獲得的收益,應當提取一部分支持氣象事業的發展。
第二十六條信息產業部門應當與氣象主管機構密切配合,確保氣象通信暢通,准確、及時地傳遞氣象情報、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 氣象無線電專用頻道和信道受國家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擠占和干擾。
第五章 氣象災害防禦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組織有關部門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並採取有效措施,提高防禦氣象災害的能力。有關組織和個人應當服從人民政府的指揮和安排,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
第二十八條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加強對可能影響當地的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及時報告有關氣象主管機構。其他有關部門所屬的氣象台站和與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有關的單位應當及時向氣象主管機構提供監測、預報氣象災害所需要的氣象探測信息和有關的水情、風暴潮等監測信息。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防禦氣象災害的需要,制定氣象災害防禦方案,並根據氣象主管機構提供的氣象信息,組織實施氣象災害防禦方案,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領導,並根據實際情況,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對全國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地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配合氣象主管機構做好人工影響天氣的有關工作。 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組織必須具備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資格條件,並使用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要求的技術標準的作業設備,遵守作業規范。
第三十一條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加強對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組織管理,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雷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應當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使用要求。
第六章 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
第三十二條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氣候資源的綜合調查、區劃工作,組織進行氣候監測、分析、評價,並對可能引起氣候惡化的大氣成分進行監測,定期發布全國氣候狀況公報。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氣候資源的特點,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的方向和保護的重點作出規劃。 地方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規劃,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應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
第三十四條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應當組織對城市規劃、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具有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資格的單位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時,應當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提供或者經其審查的氣象資料。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許可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侵佔、損毀或者未經批准擅自移動氣象設施的;
(二)在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內從事危害氣象探測環境活動的。 在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范圍內,違法批准佔用土地的,或者非法佔用土地新建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使用不符合技術要求的氣象專用技術裝備,造成危害的,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許可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安裝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許可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非法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的;
(二)廣播、電視、報紙、電信等媒體向社會傳播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不使用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提供的適時氣象信息的;
(三)從事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的單位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時,使用的氣象資料不是氣象主管機構提供或者審查的。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不具備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規定的資格條件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或者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使用不符合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要求的技術標準的作業設備的,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許可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及其所屬氣象台站的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丟失或者毀壞原始氣象探測資料、偽造氣象資料等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氣象設施,是指氣象探測設施、氣象信息專用傳輸設施、大型氣象專用技術裝備等。
(二)氣象探測,是指利用科技手段對大氣和近地層的大氣物理過程、現象及其化學性質等進行的系統觀察和測量。
(三)氣象探測環境,是指為避開各種干擾保證氣象探測設施准確獲得氣象探測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離構成的環境空間。
(四)氣象災害,是指台風、暴雨(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霜凍和大霧等所造成的災害。
(五)人工影響天氣,是指為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合理利用氣候資源,在適當條件下通過科技手段對局部大氣的物理、化學過程進行人工影響,實現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霧、防霜等目的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氣象台站和其他開展氣象有償服務的單位,從事氣象有償服務的范圍、項目、收費等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據本法規定。
第四十三條中國人民解放軍氣象工作的管理辦法,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制定。
第四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有關氣象活動的國際條約與本法有不同規定的,適用該國際條約的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第四十五條本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8月18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條例》同時廢止
『拾』 氣象法中關於天氣預報發布的規定
我個人認為關鍵是所發布消息的來源的合法性和發布後所產生的後果如何?以及對此條款的相對應的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