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發商一直宣傳市政供暖沒實現,現在自燒鍋爐收費高,我們該怎麼辦
概念不同,你說的是一個月的價格。核算一個季是三十多,貴了。改自己供暖吧。
B. 取暖費發放標准2017是多少
取曖補貼既沒有法定標准,也沒有國家標准,即使須供熱的省份也沒有統一的省定標准。主要當地政府,行業與用人單位根據本地,本行為,本單位的承受能力和實際情況來確定補貼方式與標准。
以太原師范學院為例,根據山西省教育廳轉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駐並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6】100號)的通知精神。
學院發放放2017年冬季取暖費的標准如下。在職人員按照所任職務、職稱發放,離退休人員按照離退休時所任職務、職稱發放。
關於印發《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規定:
1、停止福利供熱後,採暖費用採取多渠道籌集,由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各級財政、單位用於職工供熱採暖的費用作為供熱採暖補貼由單位直接向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發放,變「暗補」為「明補」,採暖補貼可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2、積極穩妥地試行職工採暖補貼。對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應綜合考慮職工住房標准、城鎮供熱平均價格、採暖期限、職工收入水平、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的補貼水平、各類人員的補貼標准和發放辦法。
供暖用戶申請採暖價格補貼需要提供相關的材料包括:用戶需要提交夫妻雙方未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夫妻一方未有工作單位的,有工作單位一方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未有工作單位的一方提供居委會出具的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夫妻雙方均未有工作單位的,雙方提供居委出具的夫妻雙方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夫妻離異或喪偶的,有工作單位的到所在單位出具未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並在配偶一欄註明情況,未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居委出具的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並在配偶一欄中註明情況,同時提交房產證復印件、單方身份證復印件。
另外,提醒用戶,相關證明提供單位,應規范性填寫「某某系我單位在職人員,該人員無單位採暖補貼」,「某某系我居委居民,該居民未有工作單位」並加蓋單位公章對事項的真實性負責,留有經辦人姓名和聯系方式便於進一步核實。
C. 供熱方面的宣傳資料
城區供熱宣傳資料(一)
為什麼市政府今年要制定《關於進一步做好供熱工作的意見》?
我市城區經過2007年實施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項目、2008年實施「煤改氣」供熱工程、2009年實施集中供熱環保熱改「全覆蓋」工程,城區的
集中供熱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到上個供熱期,也就是去冬今春,城區集中供熱骨幹企業集中供熱和區域供熱面積達到840餘萬平方米,佔到總供熱面積1022
萬平方米總面積的82%。城區冬季供暖期間空氣質量大大改善,較好的解決了「好天氣」與「好暖氣」的矛盾,為我市創建省級環保模範城做出了重大貢獻。
如果說過去的五年是城區集中供熱的發展階段的話,從今年開始,將逐步過渡為鞏固、規范、完善和提高階段。在這一階段,發展期沒有解決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逐步顯露出來,概括起來,主要有4個:
一是快速推進集中供熱帶來的供熱市場相對混亂的問題,這是誰來供的問題。由於集中供熱推進速度較快,特別是2009年實施的集中供熱環保熱改
「全覆蓋」工程,採取了各種供熱方式一起上,願意承擔城市供熱服務的單位企業一起上,形成了城區供熱方式多樣、主體復雜的格局。客觀上對承擔城市供熱的主
體難以進行嚴格市場准入,造成了供熱市場比較混亂,各供熱主體的供熱服務質量參差不齊,品質良莠不齊,每到冬季供暖期,群眾上訪不斷,很大程度的牽涉了領
導的精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的形象。
二是大管網集中供熱熱源不足,難以滿足城市發展需求的問題,這是供不上的問題。由於城市發展的速度加快,近幾年每年新建建築面積在150萬平方
米左右,而我市城區的集中供熱的熱源不足,成為供熱服務的瓶頸。根據這一狀況,2009年開始我們就啟動了2X35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但由於各種原因項
目一直沒有落實。同時許多建設單位錯誤地認為城區供熱應當由集中供熱統一解決,在建設前不事先落實熱源,使熱源不足的問題更加凸顯。
三是部分區域供熱站服務質量不高,居民不滿意,這是供不好的問題。由於部分區域供熱站設備和技術存在問題,再加上管網不配套和陳舊老化,運行管
理不到位等原因,服務質量難以保證,用戶不滿意,經常上訪,要求加入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大管網,進一步加劇了熱源緊張局面。
四是集中供熱價格偏低,引發不具備條件的用戶爭相加入集中供熱的問題,這是能供不能供的問題。我市目前執行的居民供熱價格是2003年經過省物
價局批准確定的,一個供熱期5個月,每平方米13.5元,已經10年沒有調整。縱向講,這10年期間煤炭價格漲了好多倍,水、電、人工工資都漲了很多,供
熱收費價格遠遠低於實際運行成本;橫向比,我市的供熱價格在全省11個地級城市中是最低的,我們城區比所屬各縣市也低。這就導致一些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
城市棚戶區居民和「城中村」村民,算經濟賬便宜,堅決要求加入集中供熱。另一方面,為了維持供熱企業正常運行,保證市民的正常採暖,各級財政每年都要給供
熱企業大量的資金補貼,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財政負擔。
綜上所述,我市城區供熱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概括起來就是「誰來供、供不上、供不好和能供不能供」的問題。對於這些矛盾和問題,市委市政府非
常重視。今年以來多次召開會議就切實做好供熱工作進行專題研究。特別是鄭連生市長,多次深入調研,多次聽取匯報,並明確提出要用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
機制、新的辦法來破解這些難題,親自參與共同研究制定了「統一規劃、政府許可、市場選擇、用戶主體、企業負責、部門監管、群眾監督、依法辦事」的原則,為
我們逐步規范供熱市場秩序,理順供熱管理體制,提高供熱管理服務水平指明了方向。經過充分調研、座談討論、徵求意見,市政府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供熱工
作的意見》,這是指導我市今年和今後供熱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表明了市委市政府關心群眾生活、關注民生的態度和決心。
城區供熱宣傳資料(二)
《關於進一步做好供熱工作的意見》的主要內容和實質有那些?
這次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做好供熱工作的意見》,主要內容有六項,共23條。
第一項,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強化規劃的統領作用
這一項主要是從規劃入手確定城區供熱發展的基本原則。大家都知道,城市建設和管理,規劃是龍頭,供熱也一樣,規劃必須先行。《意見》中這一項
有4條內容,即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結合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建設、科學選擇熱源和建設項目在開工前落實熱源等。我想特別強調的有兩條:一是城市棚
戶區和「城中村」的集中供熱問題。棚戶區必須進行改造,集中供熱問題只能隨著改造建設具備和符合集中供熱條件時逐步推進和解決。現在我們的棚戶區一是建築
物不節能,不符合加入集中供熱的條件,二是街巷狹窄,地下管網上水、下水、燃氣等十分復雜,不具備鋪設供熱管網的條件,三是熱效率低,能耗高,即使實行集
中供熱了,供熱質量沒有保障,老百姓家裡溫度不達標,還得受冷凍。對於這些問題我們當然不能等和靠,各方面都要努力創造條件,盡快的使這些區域具備集中供
熱的條件。「城中村」集中供熱也存在類似的問題,必須結合「城中村」改造同步進行。同時,我們國家目前實行的是城鄉二元結構和二元管理,城區內的村仍然是
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住宅還是集體住宅用地,進行「城中村」改造了,農民變市民,集體土地變國有土地了,各方面就要納入城市管理,享受市民的各種待遇,集中
供熱當然應當解決。我們市裡已經成立了「城中村」改造領導組,下一步將加大「城中村」改造的力度,全面提高城鎮化水平。二是新建項目建設前落實熱源問題。
這一條以前沒有明確規定,但不管是開發商也好,單位也好,在蓋房子之前都會考慮用什麼來供熱。這幾年隨著集中供熱的推進,很多單位、很多人認為,供熱就是
由政府解決集中供熱了,自己不需要考慮了,這個觀念是不對的,應當轉變。意見中對此有了明確的規定: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公司要根據供熱布局規劃,在建設
前落實熱源,制定供熱方案。沒有落實熱源和供熱方案的新建建築,住建局一律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房管局不得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相關部門不得組織竣工驗
收,建設方不得交付使用。下一步市政府還要出台《城市供熱管理辦法》予以進一步明確,大家要深刻領會,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備。
第二項,政府許可、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
這一項主要是強調按照市場規律辦事。內容有新建集中供熱項目公開招標、供熱企業嚴格審批進入市場、用熱單位自主選擇供熱企業和供熱企業退出市
場等4條。我這里突出強調兩點:一是市場准入問題。政府供熱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省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的法律法規,實行嚴格的供熱市場准入管理,不斷提
高供熱行業的整體水平。二是供熱市場的退出機制問題。這是國家政策的要求,是市場經濟的必然,過去我們沒有具體規定,供熱企業供的好不好沒有危機感,今後
不行了。我們要建立規范的供熱市場退出機制,供熱企業服務不好,用戶不選擇你,老百姓不讓你,你就沒有了市場,企業就得被淘汰。
第三項,用戶自主,企業負責,充分發揮各自的主體作用
這一項主要強調發揮用戶和供熱企業兩個主體在供熱市場的作用。內容有用戶主體、供熱企業自主經營、用熱單位責任、供熱設施保障和供熱計量等5
點。核心內容有二:第一,用戶是主體。供熱用熱實質上是一個買賣關系,供熱是賣方,用熱是買方,用戶就是買賣關系的一方主體,我們要充分尊重用戶的意願,
發揮用戶的主體作用,《意見》在這一項里有具體的規定。第二,計量是必然。集中供熱實行分戶控制、分戶計量是國家政策,是新建建築的強制性規范要求。按熱
計量收費是科學的合理的供熱收費制度,從大的方面說可以為國家節約能源,從小的方面講,老百姓用多少熱就交多少費,少用熱就可以少繳費。過去,我們老建築
都不符合要求,不具備條件,不能實行,今後,我們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不僅對新加入集中供熱的要實現分戶控制分戶計量,按熱計量收費;對已經加入集中供
熱的要按照國家要求限期進行改造,不改造的就按成本價格收費。
第四項,強化管理,理順價格,積極推進供熱體制改革
這一項主要強調供熱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和方向。內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管理服務體制,明確各管理部門責任,調整理順供熱價格,提高全市供熱管理和
服務水平等4點。近幾年市委市政府對供熱工作很重視,為了強化管理,專門成立了市供氣供熱管理處,但管理處不是供熱企業,不能包辦代替。管理處的職能重在
監管和服務,一定要認真執行市政府在供熱管理方面的決策,要盡心盡力搞好服務工作,讓市政府放心,讓老百姓滿意。其他各個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供熱方
面的工作,具體講,物價部門要跟蹤監督各種供熱方式的成本,前面講過我們城區的供熱價格在全省11個地級城市是最低的,嚴重脫離了實際,所以要按照節約用
熱、公平負擔的原則,調整和理順供熱價格,使供熱價格逐步與市場接軌。從今年起除對居民用熱實行價格補貼外,其它用熱單位國家機關、公用事業單位的辦公樓
要執行供熱成本價格收費,對盈利性的商業門店、廠礦企業要按市場價格執行;財政部門要認真詳細研究和制定供熱補貼辦法,我們要通過科學合理調整補貼來鼓勵
和引導供熱企業不斷提高供熱服務質量,提高我們供熱行業的整體水平。
第五項,公開承諾、誠信服務,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這一項主要強調供熱工作的公開性問題。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供熱管理部門要通過各種方式公開職責、公布監督電話,廣泛徵求市民對供熱工作的
意見和建議。在每年供熱期結束後要將群眾反映、投訴情況和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不斷提高城區供熱規劃、建設、管理服務水平。所有的供熱企業要建立服務
承諾制度,公布服務電話,接受用戶對供熱質量和工作人員的投訴和舉報,及時解決反映的問題,不斷提高供熱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報紙、電視、網路等媒體要充
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及時報道供熱管理和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促進供熱管理和服務質量的提高。
第六項,依法辦事、規范行為,不斷健全和完善供熱機制
這一項主要是對熱用戶的要求,強調的是依法辦事。要從制度上嚴格用熱交費的各項規定,倡導用熱交費的良好風尚。各機關團體、駐忻單位和國家工
作人員要自覺帶頭繳納熱費,對不按時交費的要支持供熱企業依法收繳,並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同時,要樹立全社會節能節約的意識,各用熱單位和居民要依法合理
用熱。未經供熱企業同意,不得私自連接或者隔斷供熱設施;不能擅自改動供熱設施影響供熱質量;不得私自安裝熱水循環裝置或者放水裝置盜用供熱系統熱水。對
不遵守用熱規定,不按時交費,盜用供熱系統熱水的,供熱企業要運用法律手段追繳拖欠的熱費,追究法律責任,供熱管理部門要通過媒體公開曝光。對騙取供熱低
保保障的要取消其資格,追回已經享受的各種供熱補貼。
城區供熱宣傳資料(三)
問:《意見》中有「除對居民主要是困難居民用熱實行價格補貼外,其它用熱單位按市場價格執行」的規定,請問:居民的范圍如何劃定的?
答:居民這一塊單指城區居民的住宅,不包括各類寄宿制學校的學生宿舍樓、醫院病房和企事業單位的單身職工宿舍,但如果過去是單身職工宿舍,通過房改成為住宅且職工辦理了房產證的也劃入居民住宅。
問:《意見》中有對企業特困職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用熱實行適度補貼的規定,請問:企業特困職工與過去我們一直講的特困企業職工有什麼不同?
答:我從兩個方面回答這個問題,一是過去我們一講到城市低收入群體就包括特困企業職工,這是不準確的。特困企業是對企業的定位,特困企業職工是
現在的人事關系還在特困企業的職工,但這些職工不一定全部都是「特困」,現在我們把這個概念規范了。二是我們制定的保障政策、優待政策針對的是城市低收入
群體,是那些不給予保障和優待就無法正常生活的群體,不是凡是人事關系在特困企業或住在特困企業宿舍區的我們就給予特殊保障和優待。具體如何執行市政府還
要出台《補貼辦法》。
問:《意見》規定:「熱用戶以辦公樓或區域,住宅小區以每個單元或每幢住宅樓交費達不到80%以上的,供熱企業不予供熱」,請問:具體怎麼執行?
答:是指在未實現分戶控制按熱計量收費的區域或建築,非住宅以一個大院或一幢辦公樓,住宅小區以最小可以控制的單元或住宅樓為交費單位,交費達到80%
以上,供熱企業應當及時供熱,其目的是嚴格用熱交費的各項規定,倡導用熱交費的良好風尚,維持供熱企業的穩定運行,從根本上還是為了保證廣大用戶的正常用
熱。
問:《意見》中很多問題都是原則性的規定,請問:執行中市政府還有什麼規定?
答:為了按照新的思路解決好我市城區供熱問題,最近我們正在修改和完善《忻州市供熱管理辦法》,辦法將對《意見》中原則性內容按方便實用易於操作的原則具體細化,確保正確貫徹落實市政府的政策。
問:《意見》中對加入集中供熱的入網費有沒有規定,請問:我市城區具體如何執行?
答: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城區進行建設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包括供熱設施在內的基礎設施配套費,但我市目前徵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並沒
有包括供熱設施配套部分,使用范圍也不包括供熱基礎設施建設,我們正在向省職能部門申請規范和理順我市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在規范和理順城市基礎設
施配套費的徵收標准和渠道後,對新建建築物不再單獨收取二次熱網建設費、燃氣工程費等單項費用,統一納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
在沒有規范和理順之前,新建建築加入集中供熱的應當由建設單位與供熱企業按照平等的民事關系進行協商解決,政府和物價部門不做硬性規定。對於既有建築進行供熱配套改造的工程建設費,應由自願要求配套改造的用戶與供熱企業參照相關標准進行協商,以合同的形式確定。
問:《意見》中對新建住宅小區,入住率達到多少可以開始供熱有沒有規定,請問:實際如何執行?
答:新建住宅小區入住率達到多少開始供熱,《意見》沒有具體規定,應當由供用熱雙方在供熱合同中確定。一般的來說,從設備運行的要求和供熱企業的效益考慮,供熱行業是達到30%後開始供熱。
城區供熱宣傳資料(四)
《關於進一步做好供熱工作的意見》有關問題解答
問:《意見》中有「除對居民主要是困難居民用熱實行價格補貼外,其它用熱單位按市場價格執行」的規定,請問:居民的范圍如何劃定的?
答:居民這一塊單指城區居民的住宅,不包括各類寄宿制學校的學生宿舍樓、醫院病房和企事業單位的單身職工宿舍,但如果過去是單身職工宿舍,通過房改成為住宅且職工辦理了房產證的也劃入居民住宅。
問:《意見》中有對企業特困職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用熱實行適度補貼的規定,請問:企業特困職工與過去我們一直講的特困企業職工有什麼不同?
答:我從兩個方面回答這個問題,一是過去我們一講到城市低收入群體就包括特困企業職工,這是不準確的。特困企業是對企業的定位,特困企業職工
是現在的人事關系還在特困企業的職工,但這些職工不一定全部都是「特困」,現在我們把這個概念規范了。二是我們制定的保障政策、優待政策針對的是城市低收
入群體,是那些不給予保障和優待就無法正常生活的群體,不是凡是人事關系在特困企業或住在特困企業宿舍區的我們就給予特殊保障和優待。具體如何執行市政府
還要出台《補貼辦法》。
問:《意見》規定:「熱用戶以辦公樓或區域,住宅小區以每個單元或每幢住宅樓交費達不到80%以上的,供熱企業不予供熱」,請問:具體怎麼執行?
答:是指在未實現分戶控制按熱計量收費的區域或建築,非住宅以一個大院或一棟辦公樓,住宅小區以最小可以控制的單元或
住宅樓為交費單位,交費達到80%以上,供熱企業應當及時供熱,其目的是嚴格用熱交費的各項規定,倡導用熱交費的良好風尚,維持供熱企業的穩定運行,從根
本上還是為了保證廣大用戶的正常用熱。
問:《意見》中很多問題都是原則性的規定,請問:執行中市政府還有什麼規定?
答:為了按照新的思路解決好我市城區供熱問題,最近我們正在修改和完善《忻州市供熱管理辦法》,辦法將對《意見》中原則性內容按方便實用易於操作的原則具體細化,確保正確貫徹落實市政府的政策。
問:《意見》中對加入集中供熱的入網費有沒有規定,請問:我市城區具體如何執行?
答: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設單位在城區進行建設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包括供熱設施在內的基礎設施配套費,但我市目前徵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並沒有包括供熱
設施配套部分,使用范圍也不包括供熱基礎設施建設,我們正在向省職能部門申請規范和理順我市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在規范和理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
徵收標准和渠道後,對新建建築物不再單獨收取二次熱網建設費、燃氣工程費等單項費用,統一納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取。
在沒有規范和理順之前,新建建築加入集中供熱的應當由建設單位與供熱企業按照平等的民事關系進行協商解決,政府和物價部門不做硬性規定。對於既有建築進行供熱配套改造的工程建設費,應由自願要求配套改造的用戶與供熱企業參照相關標准進行協商,以合同的形式確定。
問:《意見》中對新建住宅小區,入住率達到多少可以開始供熱有沒有規定,請問:實際如何執行?
答:新建住宅小區入住率達到多少開始供熱,《意見》沒有具體規定,應當由供用熱雙方在供熱合同中確定。一般的來說,從設備運行的要求和供熱企業的運行費用考慮,供熱行業慣例是達到30%後開始供熱。
D. 集中供熱都收啥費用國家是怎樣規定的
每個城市的收費標准都不一樣。
取暖收費標准可參照當地城市集中供熱收費標准執行,國家有條例暫時沒有統一的標准,因為各地的經濟發展不同政府的投入和收費也不盡相同。
下面以濟南城市為例:
第四章 用熱管理
第二十七條 需要用熱的單位和居民,應當向供熱單位申請辦理用熱手續。散戶居民應當以樓單元為單位提出申請。
第二十八條 熱用戶更名、增加或減少用熱面積,應當到供熱單位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九條 熱用戶應當按規定對用熱設施採取防寒保護措施;每年用熱前,對用熱設施進行檢修,保證用熱設施完好。
第三十條 熱用戶未經供熱單位同意,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改變用熱管網管徑、增加用熱管線或散熱器;
(二)在用熱設施上安裝放水、排汽裝置;
(三)安裝或啟閉控制裝置;
(四)轉供熱、改變用熱性質及運行方式;
(五)排放或取用供熱管網蒸汽和熱水。
第三十一條 熱用戶必須嚴格執行用熱計劃,並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採暖價格和蒸汽價格按時向供熱單位繳納用熱費;逾期不繳納的,按日繳納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三十二條 熱用戶的採暖價格和蒸汽價格按照「成本十稅金十微利」的原則實行分類定價,由物價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核定並公布執行。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新建或者啟用已禁止使用的分散供熱燃煤鍋爐的;
(二)應當建設集中供用熱設施而未建的。
第四十二條 供熱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供熱運行中供熱參數、熱用戶室溫合格率和運行事故率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
(二)未按規定時間供熱或擅自縮短供熱期的;
(三)發生重大故障未向供熱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熱用戶室內溫度未達到規定標準的。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生產經營;逾期仍不恢復的,由供熱主管部門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供熱單位管理,並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應當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四十五條 危害城市集中供熱設施安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改裝、拆除、遷移城市集中供用熱設施的;
(二)工程施工影響城市集中供熱設施安全,未採取安全保護措施擅自施工的;
(三)擅自將用熱管網與供熱管網連接的;
(四)違反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
第四十六條 城市供熱行政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條例實施處罰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罰款收入按規定上繳財政。
第四十八條 對拒絕、阻礙供熱主管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應當予以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網路-濟南城市集中供熱管理條例
E. 供暖費和取暖費有什麼區別收取的都是什麼費用
供暖費和取暖費基本沒有區別,供暖費收取的是經過物價局批準的供暖費用。供暖費主要應該包括:燃料費、設備運行電費、設備與管道的運行維護費、固定資產及設備的折舊費、人工費、管理費、水電費、熱力公司利潤等等。
F. 供暖費的基本費用是多少
不同的地方收取不同的取暖費。但總的來說,採暖面積和採暖熱有兩種方式:按採暖面積收費;一般按房屋面積徵收採暖費。居住面積越大,收費就越高。各地均價不一,但各地會有相應的標准。採暖費按建築面積計算,即用戶採暖費=建築面積*單位面積。其中,建築面積、採暖面積的審批以當地政府的解釋文件為准。
北京市供熱收費標准參考:
每一採暖季住宅建築每平方米採暖價格根據採暖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其中,北京供熱集團城市供熱管網採暖價格為每平方米建築24元,燃煤直供熱價格為16.5元,燃煤房間採暖價格為19元,天然氣、液化氣、油電採暖價格為30元。
據介紹,根據市熱力集團的城市熱網供應、燃煤鍋爐供應、天然氣供應三種不同情況,採暖季住宅供熱計量收費的基本熱價按每平方米建築12元、7元、18元收取,計量收費則按供熱價格為每千瓦時0.16元。
北京1.37億平方米的供暖面積是按計量收費的。
2014年8月起,市政府實施《北京市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56號),要求完成計量供熱改造的新建民用建築和既有建築物均需計量供熱。

(6)宣傳供熱費擴展閱讀:
常用加熱方法
集中供熱
集中供熱是供熱集團通過管道將城市供熱送到用戶家中的一種清潔、有保障的供熱方式。這種方法既便宜又安全。
地板輻射供暖
熱源可由家用燃氣加熱爐、市政供熱管網、居民區鍋爐房等多種方式提供。這種加熱方式具有溫度均勻、節能的特點,但對管材要求較高,長期使用會使傢具變形。
G. 誰有關於供暖費的發放標准和煤火費的發放標准
關於調整職工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 京勞社養發[2002]116號 2002.09.05 市政府各委、辦、局總公司,各區縣人民政府: 根據我市民用燃料價格的調整,經市政府批准自今年冬季起調整家居本市職工冬季取暖補貼標准。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市長城以內地區的取暖補貼標准由原來的每人每年140元提高到170元。 二、 延慶、懷柔、密雲、平谷4個區縣的長城以外地區的取暖補貼標准由原來的160元提高到190元。 三、 屬於發放取暖補貼范圍的建築、市政建設企業單位的職工,因在現場施工不能回家而住集體宿舍的,由本單位每年扣除54元做為職工住集體宿舍的取暖費用,其餘發給職工本人。 四、 調整冬季取暖補貼所增加的開支,仍按原規定的資金渠道解決。 五、 其他有關問題,仍按1980年10月8日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財稅局北京市房管局《關於冬季職工宿舍取暖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80)市勞險字第260號、(80)市財行字第895號、(80)市房統字第418號]執行。
H. 國家規定暖氣費標準是什麼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鎮供熱服務》中規定:
第五條第一項 供暖溫度
在正常天氣條件下,且供熱系統正常運行時,供熱經營企業應確保用戶的卧室、起居室內的供熱溫度不低於18℃。
注1:正常天氣條件指各地建築物供暖系統設計時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氣溫,具體依據GB50735-2012中附錄A「室外空氣計算溫度」的規定執行。室外日平均氣溫以專業氣象部門發布的數據為准。
注2:可自主設定、調節室內溫度的除外。
注3:已實行熱計量計費的熱用戶按已簽訂的供熱合同約定執行。

(8)宣傳供熱費擴展閱讀
禁止實施下列危害供熱安全的行為:
1、在規定的地下熱力管道安全間距范圍內修築建築物、構築物。
2、在規定的地下熱力管道安全間距范圍內堆放物品,或者進行挖掘、取土、鑽探、打樁、埋桿、栽植深根性植物和爆破作業。
3、向供熱管溝內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物品及雨水、污水、工業廢液、垃圾。
4、擅自接入供熱管網。
5、擅自在室內採暖系統上安裝危害系統安全的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