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宣傳費的稅前扣除
第四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其他所得稅的問題可以參考一下
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480483/n480549/n6483054/7164900.html
2. 企業所得稅中廣告費及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規定
所得稅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但是稅法制定出來後,會打很多補丁的,你別急,有沒有看到其中「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說不定經過利益集團的游說,什麼時候某些行業又可以特殊了。
3. 業務宣傳費、廣告費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中按多少比例調整
業務宣傳費、廣告費在所得稅匯算清繳中最高按15%的比例匯算清繳。除此之外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按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匯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第四十四條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宣傳費扣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4.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標准為多少
廣告復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制扣除標准:
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扣除,超過部分向以後結轉。
例:本年銷售(營業)收入為100萬元,實際發生廣告費為20萬,根據規定廣告費扣除限額為15萬,實際發生與限額的差額5萬為本年報表中的「累計結轉以後年度扣除額」的調增額,亦為明年報表中的「加:加以前年度累計結轉扣除額」的調減額。
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30%扣除:化妝品製作、醫葯製造、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等企業。
不得扣除: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

(4)宣傳費扣稅擴展閱讀
一、廣告費:
根據國稅發[2000]84號的規定,納稅人申報的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廣告費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廣告是經過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
(2)已經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
(3)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雖然文件已廢止,但還是能為我們提供界定「廣告費」的理論基礎。
二、業務宣傳費:
包括對外發放宣傳品、業務宣傳資料、展會支出、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公關設計費、以及與產品宣傳相關的食宿費、材料費、人工費,服裝費、場地租賃費等。
5.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6. 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稅前扣除比例
納稅人抄每一納稅年度發襲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15%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同時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國稅總局《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六章第四十一條規定: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納稅人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廣告是通過經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
(二)已實際支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
(三)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