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市場管理監督局是做什麼的
市場監督管理局總局權利及職責:(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日常工作。(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中國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國家監督抽查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准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注冊、備案和監督管理。(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依法承擔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立項、編號、對外通報和授權批准發布工作。制定推薦性國家標准。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團體標准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准化國際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准工作。(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國認證認可工作。建立並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國際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十六)管理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十七)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Ⅱ 淺析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市場監督管理
一、市場監管面臨新形勢新要求
加強卷煙市場監管,維護煙草市場規范經營秩序,增強專賣市場控制力,提高市場凈化水平,提升社會滿意度,切實維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是專賣管理工作的焦點、難點和重點,也是專賣管理工作永恆不變的主題,更是煙草專賣執法的宗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煙草行業改革的不斷推進,執法環境的持續改善,和諧社會建設的大步邁進,如何在新形勢下處理好卷煙市場監管與和諧社會建設、煙草專賣執法、消費者不斷變化的要求之間的關系,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課題。
當前卷煙市場監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主要表現在:
一是行業改革繼續深入推進,當前行業的改革正在從重點突破、理順關系向完善機制、實現制度創新轉變,結構調整從重組整合、規模擴張向做強做大企業、培育品牌轉變,新形勢對我們市場監管理念、市場監管方式、市場監管任務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卷煙生產銷售方式的調整,對專銷結合,專賣管理的考評機制提出了新的課題。
三是市場管理形勢發生變化。一方面行業內嚴格規范經營,加強內部監管,構建長效機制,提升監管水平,促進規范經營,但少數不規范經營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面,隨著卷煙打假工作的不斷深入推進,交通運輸與物流托運已成為違規違法經營卷煙的重要流通渠道,販假售假等違法經營的行為更加隱蔽,手段更加多樣,技術更加先進,呈現出「經營網路化,運輸高效化,配送多樣化,資金融資化,銷售隱蔽化,行蹤詭秘化」等特點,對卷煙市場監管形成了新的挑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專賣執法環境的不斷變化。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和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對傳統的執法方式和許可行為產生著巨大影響,國家推進依法行政的力度在加大,社會各界對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提高,政府和社會各界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在加強,對我們如何在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前提下,加強卷煙市場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當前市場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煙草專賣法制建設的不斷健全,專賣日常市場監管模式也不斷得已完善,從近幾年卷煙零售市場發展變化的情況來看,現有的市場日常監管模式越來越不適應卷煙零售市場的發展趨勢,當前,市場日常監管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監管體系的創新,具體表現為:
一是監管的重點不突出,缺乏對監管對象的分類動態管理,仍主要採取傳統的上街巡查和拉網式檢查,不僅效率低,效果差,而且容易造成擾民和零售戶不理解。
二是監管的形式沒有很強的針對性,側重於實地市場檢查模式,沒有具體針對哪一戶零售戶採取什麼檢查形式、具體應對措施和長遠的監管措施。
三是市場監管時間不靈活,日常市場監管基本上是按八小時上班時間安排,沒有與卷煙經營活動時間相對應,易造成監管上的空檔;四是對於查獲案件反映的信息,缺乏有效的串聯、篩選和分析,沒有及時挖掘發現案件線索;五是缺乏對監管成效的有效評價標准,工作中只重視痕跡化的檢查審核,輕視或缺失對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監管和跟蹤監管。
三、提升日常市場監管能力的途徑
卷煙市場日常監管是一項綜合性、基礎性、系統性工作,應該建立在大量市場分析基礎上,以完善制度為支撐,以實施精準管理、創新監管模式為重點,以許可管理為手段,以分類管理為基礎,努力構建「打擊嚴厲、管理到位、疏導及時、服務周到」的日常監管體系,全面提升市場日常監管能力。
(一)狠抓制度建設,強化內控管理。制度建設是最基礎的工作,是干好各項工作的前提,「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對市場日常監管工作更是如此。一方面,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內控制度,促進監管工作標准化、程序化、規范化,提升專賣人員素質,著力解決監管工作不嚴、監管不力、程序不對等問題,通過建立健全市場監管、許可證辦理、案件查處等方面工作流程,健全完善人員培訓、學習教育、內部監管、責任追究等方面制度,從市場監管的第一環節開始控制,強化工作過程管理,通過對工作環節和過程上的控制,使復雜的市場監管標准化、程序化和簡單化,達到規范行為、提高實效的目的。另一方面,加強對外宣傳教育,解決監管對象和社會群眾政策不懂、守法意識不高,自律意識不強的問題。通過不斷宣傳教育,促進監管對象依法經營、規范自律,為市場監管創造良好的外部工作氛圍,提高監管的實效。
(二)實施精準管理,提高監管實效。實施精準管理,要突出抓好四個方面:一是管理重點,要突出監管重點對象,重點部位和重點區域,將非法經營大戶、無證戶和名煙名酒店作為重點對象,將物流托運部等作為重點部位,將市(縣)城區以及輻射能力較大的鄉、鎮所在地作為重點區域,給予重點監控;對異常訂單、異常客戶和異常品牌進行重點分析,查找不規范經營和違法經營線索,有針對性地帶著問題上市場開展市場日常檢查,主動發現案件線索,改變網路案件主要依靠舉報的被動局面。二是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創新監管模式,對不同形式的違法行為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改變現有按部就班走訪的檢查方式,實行錯時錯位工作制,強化對市場的監管能力和控制能力。三是提升監管效率,認真做好GIS系統在專賣日常市場監管中的運用,加強零售市場信息監測工作,提升監管精準化水平。四是建立監管成效評價標准。將轄區零售市場的良好秩序作為專賣精準管理成效的主要標准,積極探索實用有效的監管方法和評價辦法。
(三)狠抓證件管理,強化零售戶自律意識。當前證件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重辦理輕管理」,注重辦理證件的審核,缺乏對零售戶經營過程中許可證的跟蹤管理,出現了「違規零售戶屢次違規,專賣人員重復查處」的局面,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監管效果。因此,規范證件管理,嚴格資格准入制度,把證件管理和市場監管有機結合,促使零售戶自我規范意識的增強,變零售戶「被動管理」為「主動守法」。一是要進一步完善證件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增強專賣人員、零售戶對許可證重要性的認識;二是認真執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嚴格落實2次違規零售戶經營資格的取締;三是建立違規零售戶信息互通制度,使違規行為與卷煙經營資格緊密地聯系起來,建立檔案管理;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未嚴格執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要追究直接人員和部門領導的責任。
(四)加大市場「假、私、非」卷煙的打擊力度。在市場日常監管工作中,一是要始終堅持保持卷煙市場打假高壓態勢,以打假破網為重點,注重經營案件、本地案件和打擊效果;二是狠抓重點環節治理,加強源頭部位監管,重點查處販銷「假、私、非」卷煙,結合本地市場實際,加大對市場非法收(套)購卷煙的活動的打擊力度,進一步規范卷煙市場的經營秩序;三是深化與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提升網路案件的質量和辦案水平;四是創新監管手段,積極探索提高市場監管實效的有效辦法,及時發現線索,提高監管的准確性,增強打擊效果。
(五)以分類監管為重點,提高市場監管效果。在市場日常監管工作中,將零售戶進行分類,細化零售戶的分類管理,建立動態檔案管理,將重點戶列入監管重點,進一步提高市場監管效率。一是細化持證零售戶管理。堅持強化服務、因勢利導、分類管理,對守法戶在政策上給予支持,服務上給予傾斜,貨源上給予優先;對輕微違規戶,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其轉變為守法經營戶;對嚴重違規戶,創新管理模式,採取針對性的有效措施,實行綜合管理,促使其規范守法經營,從而達到治理一戶、教育一片、帶動一方的效果。二是強化無證戶管理。對無證戶要定期或不定期摸排調查,建立檔案,實行跟蹤管理,落實管理目標責任,對符合辦證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證;不符合辦證條件的,要加大宣傳教育,妥善做好引導與勸退工作;對不服從管理繼續無證經營的,加強工商等部門協調,開展綜合治理,依法給予取締。
(六)健全和完善專賣量化考核體系。在市場日常監管工作中,要做到人人工作目標明確,落實目標責任考核,根據實際,科學合理設立考核指標、實行量化對標考核,改變以往考核方式,關注主要指標結果和重要節點,盡可能以客觀、可量化的指標進行考核,把考核結果與專賣人員薪酬等掛鉤,真正形成讓專賣人員工作有目標、工作中抓得住重點、工作上主動開拓創新,形成你追我趕、互相競爭的工作氛圍,進一步調動每一個專賣人員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專賣管理多項工作上水平。
Ⅲ 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和地圖市場監管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中的主要工作成績怎麼寫要簡短的,急。
該同志工作上進、負責,單位里表現很好。就這么簡單。
Ⅳ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能是什麼
職能如下;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政策、標准,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准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
(4)宣傳市場監管工作擴展閱讀
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首先要有統一的管理制度與政策,政出多門、「九龍治水」,權威性就難以體現。為了保證管理政令的統一,對管理機構作必要的精簡與合並也是必要的。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必須依法確立。
在法制社會里,權威不是自封的,而是依法確立的;市場管理必須依法進行,才能真正體現權威。這就要求對市場上的各種重要活動與行為分門別類逐一立法,用法律、法規去規范市場行為,在執法中查處市場違法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的權威要靠科學管理來確立,要憑科學合理的管理手段和管理體系來樹立。市場是社會、經濟、技術等狀況的全面反映,市場的廣闊性和復雜性,要求市場管理的手段與之相適應。
除了使用行政手段外,要完善和強化法律手段、技術手段、監測手段、鑒定手段、查處手段等,否則,難以成為社會公認的權威管理。在管理方式上,要藉助於統計資料、信息通訊、預測分析、公示制度、功能性市場、行業協會、儲備制度、基金制度等,實行分層次、網路化管理.
參考資料
網路—市場監督管理局
Ⅳ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您好,「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為「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下內設分局,主要分管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等,「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有14個下設部門,分別為:
市場監管綜合處
主要職能:承擔市場監管日常業務的協調、綜合性文稿等綜合性事務工作;負責市場監管業務的督辦反饋;承辦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交辦的綜合性工作。
市場處
主要職能:負責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日常工作,完善市場監管治理機制;依法規范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督促相關部門開展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對法律法規政策未明確主管部門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組織實施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商品交易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開展合同格式條款備案和合同格式條款違法整治工作,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工作。
標准處
主要職能:指導深圳標准建設,推動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導、行業協會積極參與打造深圳標準的格局;統籌深圳標准法規體系建設,擬訂深圳標准發展戰略、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深圳標准指導意見和行動計劃,推進經濟、社會、文化、城市、生態和政府服務等領域的深圳標准建設;推動各行業各領域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准,參與國際標准、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的研製,制定更高水平的深圳產品、服務、安全、環保等方面標准,建立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多層次、創新性、引領性的深圳標准體系;宣傳推廣深圳標准理念,組織開展標准基礎和前沿研究,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深圳標准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建立深圳標准認證評價機制,組織開展深圳標准實施情況的考核評價;負責標准化管理工作。
質量處(認證監管處)
主要職能:指導深圳質量建設,推動建立質量引領、創新驅動、內涵發展、綠色低碳的質量型發展體制機制;完善深圳質量工作機制,促進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負責、行業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質量發展格局;統籌深圳質量法規體系建設,擬訂深圳質量和質量強市發展戰略、政策、規劃,加強質量政策措施與產業、科技、金融、財稅、環境、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的協同;組織擬訂促進質量發展的行動計劃和工作方案,推動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貫徹落實,促進經濟、社會、文化、城市、生態和政府服務等領域質量的全面提升;宣傳推廣深圳質量理念,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深圳質量基礎設施和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各行業各領域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深圳質量指數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組織開展深圳質量實施情況考核評價;負責產品、商品質量監管和認證監管工作,管理工業生產許可證;開展質量狀況分析及產品質量問題集中整治,依法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及相關應急救援。
公平競爭管理處
主要職能:依法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等經濟違法行為;根據授權組織實施反壟斷執法和案件調查工作;依法組織查處海關監管區外經營無合法來源進口貨物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組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知識產權促進處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指導、促進知識產權運用;管理知識產權發展的有關專項資金;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和人才培養;組織實施重要行業的知識產權分析評議;組織開展知識產權研究。
知識產權保護處
主要職能:承擔知識產權市場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組織查處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組織實施知識產權代理市場規范整頓工作;推進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建設;承擔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主要職能:擬訂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調解消費爭議;宣傳消費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企業信用管理處(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處)
主要職能:組織構建商事主體信用監管體系;組織實施商事主體信用監管工作;指導監管商事主體登記事項;組織指導商事主體提交年度報告、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工作;指導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工作。
廣告處
主要職能: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管廣告活動;組織指導查處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廣告監測工作;核發廣告登記證;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計量處
主要職能: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管理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和檢定人員,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監管市場計量行為、商品量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管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校準機構和計量認證實驗室;監管能源計量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主要職能:依法組織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及充裝)、經營、使用、檢驗、檢測活動;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檢查、監督抽查、宣傳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標准化評價、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指導特種設備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記業務;組織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特種設備分類監管、信用監管;組織完善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體系,指導特種設備風險預警;組織調查處理有關特種設備投訴和事故。
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處
主要職能:監管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擬訂電子商務市場規范與監管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規范網路商品交易和有關服務的行為;承擔開展電子商務的網路監測工作;指導電子商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監管體系、公共服務體系,推進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建設。
前海發展促進處
主要職能:擬定市場和質量監管職能范圍內促進前海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服務前海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前海商事主體注冊登記工作;參與前海發展政策的調研、制定工作。
相關擴展: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價格監督檢查以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市場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市場監管機制。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商事主體的登記注冊;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協調督促相關審批許可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按照分工依法對商事主體加強監管;組織實施商事主體信用監管工作。
(三)依法承擔對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管責任。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價格監督檢查以及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市場交易(含網路商品等虛擬交易)行為和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
(四)承擔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監督檢查責任。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五)統籌推進深圳標准建設,牽頭制定深圳標准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各行業各領域採用國際一流標准,制定更高水平的產品、服務、安全、環保等方面標准,建立健全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深圳標准體系;組織開展標准基礎和前沿研究,推進深圳標准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深圳標准實施情況的考核評價;依法開展標准化行政管理工作。
(六)統籌推進深圳質量建設,牽頭制定深圳質量和質量強市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動經濟、社會、文化、城市、生態和政府服務等領域質量全面提升;推進深圳質量基礎設施和公共支撐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各行業各領域完善質量管理體系;組織開展深圳質量實施情況的考核評價;依法承擔產品、商品質量監督責任。
(七)承擔知識產權保護與促進責任。負責專利市場的規范和管理;組織實施專利優惠、鼓勵政策和措施;依法承擔專利、商標、特殊標志和著作權保護相關工作;監督指導著作權貿易活動及著作權集體管理和代理機構工作;建立知識產權預警、維權援助機制;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宣傳、推廣工作;開展知識產權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承擔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建立有利於新技術應用的新型准入和監管制度;負責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應急管理和產品召回的監督實施工作。
(九)統一發布食品葯品安全信息;組織指導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准(地方性規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承擔市食品葯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葯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
(十)組織實施國家葯品法定標准,監督實施處方葯與非處方葯分類管理;組織開展葯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以及葯品再評價和淘汰工作;指導臨床試驗、臨床葯理基地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
(十一)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辦理動產抵押登記,依法監管拍賣行為。
(十二)按規定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處理消費者投訴。
(十三)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依法監督管理計量檢定及檢驗檢測機構。
(十四)承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與節能監督管理責任。承擔特種設備事故查處和相關應急救援責任;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五)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資料來源:
網路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