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儿童养育和保健:
儿童养育指在饮食喂养、合理营养、居住环境、托儿设施等各个方面对儿童更加完善、更全面和更科学的抚养和培育。儿童保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妇婴保健,即利用各种有效措施减少婴儿死亡率;二是指对儿童的卫生工作,即通过健康检查、身体缺点的锻炼及矫治、传染病的预防、健康教育和科学的生活方式的宣传等方式促进儿童健康发育成长,全面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
2 儿童照顾和教育:
儿童照顾是指在家庭、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等环境中给予儿童在生活、学习、成长等各方面的呵护和关怀。
儿童教育主要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使儿童学会认知、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思维方式、具备生活中必需的能力、习得初步的社会规范、培养基本的道德品格的过程。
3 儿童救助和保护:
儿童救助主要指对孤儿、被遗弃儿童以及生活困难儿童的救济和帮助。对前者的救助形式主要有儿童福利院教养、家庭寄养和收养等。对后者的救助的主要方式是为贫困或单亲家庭提供经济和物质上的救助,以使儿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儿童保护包括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从制度上规定和保护儿童的各种权利;二是在实际生活中通过具体手段切实保护儿童的合法利益,如生命权、被抚养权、健康权等;三是保护儿童的成长,与各种有关的社会力量(家庭、学校、警署、法院、青少年保护专设结构等)合作,对一切危害儿童身心健康和成长的行为作斗争。
B. 如果你是儿童社会工作者,将如何帮助小刚 作为儿童社会工作者,在做儿童社会工作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儿童社会工作的特点主要包括:
(1)明确了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以保障儿童的基本生存和发展.保障所有儿童获得公平服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保障儿童参与社会等为基本原则。
(2)界定了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范围:儿童发展理论知识包括生理发展、心理发展以及社会行为发展等;社会工作理论包括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充权理论、优势视角等。(环球网校提供社会工作者初级社会工作实务第二章考点)
(3)聚焦亲职能力建设,突出家庭监护服务:以满足需要为核心,将儿童的家庭置于实务的中心,为儿童提供家庭支持、补充和替代服务来保障和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4)兼顾了专业理想和本土化实务路径之间的平衡:在坚持专业理想的前提下,走本土化道路,即一方面尊重我国社会的客观环境条件,另一方面要努力实现专业理想,促进环境向有利于儿童权利实现的方向改善。
C. 儿童社会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儿童社会工作就是把社会工作的知识、方法和技巧应用到儿童的教育和保护工作中,不仅救助和保护不幸儿童,而且关心一般儿童,使他们健康地成长。儿童社会工作是一项儿童福利工作,需要充分运用一切能促使儿童成长发展的个人和环境的资源,以确保儿童福利服务的实施。
狭义的儿童社会工作者是一种事后补救性的工作,多采取机构服务的方式,救助和保护那些家庭或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或者有各种问题的儿童,包括孤儿、残疾儿、流浪儿、弃婴、受虐待儿童、情绪或行为偏差儿童等。广义的儿童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的组成部分,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其中主要有:能增进儿童健全发展的各种措施;能防范危害儿童的保护措施;能保障儿童福利的措施;能协助儿童处理成长和适应过程中的难题的措施;以及能促成儿童发展潜能的措施。
D. 儿童社会工作的概念与特点是什么
儿童社会工作就是把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方法和技巧应用到儿童的教育和保护工作中,不仅救助和保护不幸儿童,而且关心一般儿童,使他们健康地成长。儿童社会工作是一项儿童福利工作,需要充分运用一切能促使儿童成长发展的个人和环境的资源,以确保儿童福利服务的实施。
儿童社会工作以其内涵包容程度的差异,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儿童社会工作是一种事后补救性的工作,多采取机构服务的方式,面向特定儿童和家庭的服务,特别是面向家庭或其他社会机构未能满足其需求的儿童,包括孤儿、残疾儿、流浪儿、弃儿、受虐待儿童、情绪或行为偏差的儿童等等。广义的儿童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的组成部分,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其中主要有:能增进儿童健全发展的各种措施,能防范危害儿童的保护措施,能保障儿童福利的措施,能协助儿童处理成长和适应过程中的难题的措施,以及能促成儿童发展潜能的措施。也就是说,一切针对全体儿童(青少年)的,能促进儿童生理、心理及社会潜能最佳发展的方式和设计都属于儿童社会工作范畴。正如联合国在1959年公布的《儿童权利宣言》中所指出的,“凡是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全发展与正常生活为目的的各种努力、事业及制度等均称为儿童福利。”
在开展儿童社会工作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尊重儿童原则。无论儿童来自什么样的地区、什么样的家庭,无论儿童拥有什么样的智力水平、身体状况、容貌,无论他们有着什么样的行为举止,社会工作者都应该一视同仁。充分尊重和接纳他们,并能设身处地地为儿童案主着想。如有例外,社会工作者不能接受案主,应适时转介给其他合适的组织机构。
(2)儿童利益至上原则。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应从儿童最大利益出发,实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儿童社会工作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一环,无疑应奉行此原则。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开展儿童社会工作时,事事处处都应从儿童权利和利益出发,尽最大可能促进和改善儿童状况。
(3)区别对待原则。儿童是未完全社会化的个体,其个性特征千差万别。他们既有共同面临的问题,也有个人的特别遭遇和问题,社会工作者应根据具体儿童个体的具体情况与需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4)切忌批判原则。开展儿童社会工作,尤其做儿童心理和行为治疗时,应尽力站在儿童的立场上理解他们的理由和原因,切忌批判或蔑视、歧视他们。
(5)保守秘密原则。对儿童及其家庭的资料,社会工作者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透露,即使有研究和辅导学生之用,也应隐去真实姓名和住址等个体特征性资料。
总结我国儿童社会工作的现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建国以来,我国儿童福利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如,婴儿死亡率介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如果将我国儿童福利发展的现状与我国财力状况之比,或同其他类似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相比较,将会发现我国的儿童福利事业成就显著。
2、在我国儿童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将会显示出更大的发展潜力。一方面,因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呈现出节节攀升的态势,已经并将继续为儿童福利事业注入更多的资金,为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加上法律后盾,将会使我国儿童福利事业步入新天地。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社会转型的副产品,也将无情地落在儿童的身上,如失学、弃婴、单亲家庭子女问题等将对儿童社会工作提出更大更高的要求。
3、我国儿童社会工作缺乏专业社会工作素养。目前我国儿童社会工作停留在立法倡导、政策建议,缺乏可操作层面的专业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对具体的家庭、学校、个案辅导工作开展的较少,这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才能改善这一现状。总之,要加快推进我国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化。
E.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是国家标准吗
社会工作强调个别化,针对不同人群、不同个体都有不同的服务内容,简单说就是不能模式化提供服务。不同不群有不同的特定需求,比如说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残障人士、单亲家庭… 他们的需求都是不同的,当然某一人群是有着一些共性需求和要求的,这个可以作为我们工作的指引,但是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需求,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和特殊的,只有结合其自身实际,满足其独特需求,才能提供好的服务。
F. 有没有人有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paula的电子版
没有哦,靠自己
G. 社区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活动主题有哪些
1,安全意识
2,团结意识
3,谦让,互相帮助意识
新手答题,望采纳
H. 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
一、儿童社会工作
在我国,儿童通常是指0-14岁的未成年人。儿童社会工作,主要是指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保护、教育和发展等社会福利服务。儿童社会工作,常运用于普通全日制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社区儿童教育机构、社会儿童福利院、社会救助管理站等机构。儿童社会工作,可分为宏观儿童社会工作、微观儿童社会工作,具体内容为:
(一)宏观儿童社会工作
1、推动有关儿童保护、教育和成长方面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
2、促进儿童养育:保证儿童营养及良好的居住环境;
3、促进儿童教育:推动义务教育法的落实;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宣传现代化的教育思想,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家庭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水平;
4、创造儿童快乐成长环境:为儿童开展好游戏和娱乐活动提供条件;
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一是妇婴保健,减少婴儿死亡率;二是学校卫生工作,减少疾病的发生,提高其身体素质;
6、增强儿童权益的保护:通过流浪儿童救助、辍学失学儿童助学、发展偏差儿童矫治、残疾儿童康复等手段,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对危害儿童健康的行为予以打击;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等;
7、提供儿童的信息与资讯:随时了解儿童的发展需求,评估国家、社会采取的儿童福利措施,认识儿童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此外,儿童社会工作还存在于公共关系层面上,即宣传儿童权利、解释儿童福利与服务的需求。
(二)微观的儿童社会工作
1、儿童教育与成长服务:帮助儿童改善不良学习习惯,指导儿童掌握正确学习方法,提高儿童学习效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帮助儿童养成健康心理;指导儿童与其他儿童友好相处,学会在集体中生活;教会他们面对生活的各种逆境问题;特殊儿童的教育与成长服务;
2、儿童家庭教育服务:对家庭中儿童权益的保护;亲子关系和儿童教育指导服务,使父母与儿童之间、儿童与其他家庭成员愉快友好地相处;
3、儿童救助服务:特困家庭的儿童生活与营养救助服务;儿童正当权益的保护和维权服务;孤儿、弃儿的寄养收养等社会救助服务;
4、残障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残障儿童身心康复服务;残障儿童教育服务;残障儿童接触和适应社会服务;
5、儿童行为矫治服务:儿童学习障碍辅导服务;儿童暴力倾向矫治服务;儿童网瘾矫治服务;儿童其它不良行为矫治服务;
6、儿童青春期辅导服务:儿童性别认知服务;儿童青春期困扰辅导服务等。
二、青少年社会工作
在我国,青少年通常是指14—18岁的未成年人。青少年社会工作,主要是指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为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保护、教育和成长等社会福利服务。青少年社会工作,常运用于普通全日制学校(初中、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初中、高中)、社会救助管理站、社区及家庭等。青少年社会工作,具体内容为:
(一)思想道德辅导
1、帮助青少年形成对社会政治制度的理性看法;
2、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对自然、社会的正确认识;
3、引导青少年形成积极的社会价值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
4、提高青少年对于社会伦理尤其是家庭伦理的认知与了解;
5、促进青少年道德认知反思与道德行为能力;
(二)心理认知辅导
1、辅导青少年了解和认识生理、心理发展规律,掌握基本的生理、心理健康知识;
2、辅导青少年掌握平衡心理发展的基本技能,提高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
3、协助青少年开展良性的自我探索,实现自我认知与认同;
4、协助青少年发展认知能力,促进个体思考力、判断力的全面提高;
5、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青少年与环境的和谐互动。
(三)生涯发展辅导
1、生涯发展辅导的主要内容:(1)生涯规划及生涯决策能力的培养;(2)自我状况的了解及个人价值观的澄清;(3)合理生涯选择的作出;(4)自身潜能的开发。
2、生涯规划的重点:(1)自我认识:了解个人的潜能、智力、兴趣、人格特征等;(2)认识工作世界:对工作发展前景、就业与职业训练资源、工作机会的认识;(3)确认自我工作价值观:形成符合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生涯观念;(4)评估环境因素: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了解。
(四)就学就业辅导
1、学业辅导:激发青少年的学习动机,提高青少年的学习自觉性;发展青少年的学习兴趣,扩大青少年的求知欲;协助青少年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提高其学习能力;协助青少年掌握基本的处理压力的技能和方法等。
2、就业辅导:培养良好的就业意识,开展就业态度和就业技能辅导,为青少年择业提供直接服务等。
(五)生活方式辅导
1、协助青少年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态度;
2、培养良好的生活情趣,提高青少年的闲暇娱乐质量;
3、及时纠正不良生活方式,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人际交往辅导
1、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交往动机和交往品质,使青少年的合作意识和自我认知能力、沟通交往技巧等有良好提高;
2、拓展青少年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其领导才能、社交礼仪、交往态度;
3、矫正和帮助有人际交往障碍和偏差的青少年。
(七)行为偏差及犯罪青少年矫正服务
1.行为偏差青少年矫正服务:进行社会技巧训练;加强补救性教育;加强家庭和学校的联结,并开展家庭层面的辅导服务;建立有效的青少年支持网络。
2、犯罪青少年矫正服务:青少年犯罪前的预防性教育服务、判决前后的教育服务、替代性教育服务、重返社会教育服务、社区矫治服务等。
(八)弱势青少年保障服务
1、社会保障服务,经济救助、生活帮扶和社会保障等;
2、基本权益保障服务,包括教育、就业、健康服务等。
三、老年社会工作
在我国,老年通常是指60岁或65岁以上的成年人。老年社会工作,主要是指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为老人及其家庭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康乐、健康康复、照顾护理、生命关怀等社会福利服务,以实现推动老人能力发展、回归社会和身心健康。老年社会工作,常运用于社会养老机构、社区托老助老机构、老年人家庭等。老年社会工作,具体内容为:
(一)生活服务
1、生活照料:家政保洁、饮食、理发理容、水电维修、代购配送、外出陪护等服务;
2、文体康乐:文康活动、影视欣赏、互动交流等服务;
3、照顾护理:卧床照顾、缓压照顾、临床护理等服务。
(二)健康服务
1、改善认知情绪服务:缓解和消除抑郁症、痴呆症、谵妄和焦虑症等引发的老年常见认知情绪问题;帮助老人适应退休生活和家庭生活;
2、健康康复服务:健康监护、康复理疗、健康咨询等服务;
3、生命关怀服务:生命教育、生命记录、临终关怀、哀伤辅导等服务。
(三)法律维权和社会支持服务
1、权益维护:老年权益宣传、老年权益保护、传统孝道弘扬等服务;
2、家庭支持:促进亲子关系、改善婚姻状况等服务;
3、社会支持:养老保障、社会救助、社区互助、紧急救援等服务。
四、救助社会工作
在我国,救助对象主要包括由于种种原因而陷入生活困境的特殊人群。救助社会工作,主要是指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为陷入生活困境的特殊人群及其家庭提供维权、救助、就业等社会福利服务。救助社会工作,常运用于社会福利院、社会救助管理站、社区及家庭等。救助社会工作,具体内容为:
(一)贫困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社会结构调整:
(1)社会贫困救助制度的设计、修订与实施;
(2)改善救助对象劳动就业的环境:A.倡导救助对象通过劳动就业解决自身困难,向政府呼吁,提供信息和辅导对象寻找就业机会;B.倡导劳动力市场规范,主要是在设立最低工资标准和消除就业歧视方面的能力。
2、个人及家庭服务
(1)评估救助对象的需求,审查申请者条件并帮助其确定资格;
(2)帮助符合条件对象获得救助,辅导疏导未获救助的成员;
(3)提升救助对象的人力资本,推动其就业和经济自主:A.就业辅导与职业训练前的增能策略,针对对象的依赖性强、主动性差、忍耐程度低、信心弱等等特点开展工作;B.就业辅导与职业训练中的短期和长期策略: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开展社会工作;C.就业辅导与职业训练服务的宣传策略:通过大众传媒和网络向救助对象传播宣传就业辅导与职业训练信息;
(4)有组织、制度化推进社区发展,提高社区救助能力;
(5)提高救助对象的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
(6)为救助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救助对象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比如健康、婚姻质量、亲子关系冲突、子女问题……解决他们的面临问题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以社区为主要的服务领域;二是要协调和动员社会资源,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增进社会融合。
(二)自然灾害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灾害应急救助:(1)组织受灾群众转移;(2)安排灾民基本生活;(3)社会秩序维护;(4)心理疏导。
2、灾后社区恢复重建:(1)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社区人居环境的恢复重建,参与监督社区重建工程进展;(2)参与恢复社区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3)参与恢复社区正常的经济秩序。
3、社区减灾抗灾:参与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灾害风险、减灾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工作。
(三)流浪乞讨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进入服务机构之前的救助:街头救助亭和巡回救助车等救助,全天候的救助站开放接待主动求助者。
2、服务机构内的救助: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对其偏差观念和不良习惯行为、甚至轻微违法行为要进行引导和矫正;提供专业介入服务。
3、回归主流社会阶段的服务
(1)类家庭——由救助机构聘请的成年人和流浪儿童组成的类似于家庭的生活群体;
(2)家庭寄养——有一定条件的正常家庭的寄养;
(3)教育培训——还有通过教育培训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正面的思想教育和引导。
4、返家安置后的服务:主要是跟踪回访,巩固回归主流社会的成果;对某些家庭暴力、歧视等等原因的流浪儿童回归后要关注发生流浪的引发原因的消除。
五、助残社会工作
在我国,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等六类人群。助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为各类残障人士及其家庭提供预防、救助、康复、教育、就业、社会支持等社会福利服务。助残社会工作,常运用于社会福利院、社会康复机构、社区及家庭等。助残社会工作,具体内容为:
(一)残疾预防
残疾预防可以分为三级:
1、一级预防:预防致残性伤害和残疾的发生;
2、二级预防:防止伤害后出现残疾。提供残疾早期筛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3、三级预防:残疾出现后采取的措施,预防残障。通过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心理治疗等康复功能训练方法改善功能,预防或减轻残疾;
(二)残疾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经济特困救助等服务;
2、无障碍、生活照顾等服务。
(三)残疾康复
1、医疗服务:在医疗方面,社会工作者通常会与医生、护士以及其他专业的人员组成小组,协同工作,同时也会运用个案工作的方法开展辅导服务;
2、康复服务:在康复方面,社会工作者通过联系专业康复人员为残障人士提供健康监护、康复理疗、康复指导等服务。
(四)教育就业
1、教育服务:一是对肢体功能障碍的残疾人进行的普通教育,包括从初级到中高等教育;二是指对盲、聋、哑、精神或智力障碍的残疾儿童少年和有需要的残疾人进行的特殊教育;
2、职业服务:国家劳工组织在1985年《残疾人职业康复的基本原则》中明确规定了职业康复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6个方面:(1)掌握残疾人的身体、心理和职业能力状况;(2)就残疾人职业训练和就业的可能性进行指导;(3)提供必要的适应性训练、身心机能的调整以及正规的职业训练;(4)引导从事适当的职业;(5)提供需要特殊安置的就业机会;(6)残疾人就业后的跟踪服务。职业康复分四个步骤:职业评定、职业咨询、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3、社会支持:社会工作者开展的社会康复服务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1)用法律、法规和各种政策帮助残疾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2)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利;(3)帮助残疾人消除社会上、社区中和家庭中的物理性障碍,创造无障碍环境,为残疾人的生活起居和享受社会的公共服务创造条件;(4)消除社会上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并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建立起和谐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环境;(5)为残疾人的自身发展提供帮助,使其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和参与社会能力;(6)帮助残疾人获得经济自立能力或得到社会保障;(7)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保障其政治权利。
六、矫正社会工作
在我国,矫正对象包括吸毒人员、犯罪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边缘青少年等。矫正社会工作,主要是指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社会福利服务,从而使矫正对象消除不良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具体内容为:
(一)思想教育服务
1、加强法制意识教育,开展普法服务,强化行为外在约束机制;
2、加强道德伦理教育,强化行为内在约束机制;
3、加强社会政治教育,帮助了解社会政治现实状况。
(二)心理行为辅导
1、心理分析辅导,帮助提高心理认知和调节能力;
2、环境适应辅导,帮助提高环境认知与适应能力;
3、行为习惯辅导,帮助提高行为认知、行为调节和行为转变能力;
(三)就业救助服务
1、整合相关资源,提供求职信息、工作推荐、就业培训等服务;
2、整合相关资源,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提供学习教育、经济救助、生活帮扶、改善家庭关系等服务;
3、对无法顺利回归社会的矫正对象,提供中途之家的服务。
七、社区社会工作
在我国,社区社会工作对象包括生活在社区中的各种居民群体。社区社会工作主要是指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为社区居民及其家庭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社区救助、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等社会福利服务,具体内容为:
(一)社区公共服务
1、物业、环卫、治安等公共服务;
2、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户籍人口等行政服务。
(二)社区救助服务
1、社区社会救助:通过联系相关社会公益资源,为老弱病残等社区特困群体提供经济援助服务;
2、社区居民互助:发掘整合社区自有力量,为社区特殊人群提供经济援助和生活帮扶;
3、最低生活保障:结合政策资源,为特困人群提供低保、失地补贴等服务。
(三)社区卫生服务
狭义的社区卫生,即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有效、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广义的社区卫生是指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等服务为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的内容:从广义的社区卫生角度,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医疗、社区预防、社区保健、社区康复、社区健康教育、社区公共卫生及其他专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