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规范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的规范如下:
第一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
公共标识基本图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英文字样、农产品地理标志中英文字样和麦穗、地球、日月图案等元素构成。公共标识基本组成色彩为绿色(C100Y90)和橙色(M70Y100)。
第二条 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标志使用申请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标志使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申请书;
(二)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三)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四)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第三条 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第四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第五条 印刷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
全国可追溯防伪加贴型农产品地理标志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统一设计、制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第六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并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第七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应当保存五年。
第八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
第十条 对违反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投诉。接到举报或者投诉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及监督检查情况逐级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送上一年度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及监督检查情况。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汇总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及监督检查情况,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农业部。
第十三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标志使用协议样式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等,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制定。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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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西蓝花”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临海西蓝花划定的产地保护范围是:临海市杜桥、上盘、桃渚等3个镇190个行政村,东至上盘镇短株村,南至杜桥镇新湖村,西至杜桥镇洪家村,北至桃渚镇荷花塘村。
B. 国家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区别
从申请的意义来说,他们是一致的。对于申请人来说有利于产地农业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提升产地农产品价值,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实施品牌化管理战略,有利于培育地方支柱农业产业,形成地域品牌。
从区别上说
申请人的区别: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人: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申报机构或指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
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
从措辞上来说申请人是有一定区别,实际上也可以认为都是同一人。
申请条件的区别: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1.在特定地域种植、养殖的产品,决定该产品特殊品质、特色和声誉的主要是当地的自然因素;
2.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全部来自产品产地,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
3.在产品产地采用特定工艺生产加工,原材料部分来自其他地区,该产品产地的自然环境和生产该产品所采用的特定工艺中的人文因素决定了该产品的特殊品质、特色质量和声誉。
农产品地理标志
1.产品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
2.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
3.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4.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
5.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总结一下,区别就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在命名上不一定需要体现地理区域名称,而农产品地理标志则必须体现,另外农产品地理标志还要求该原材料的产地必须是在申请地,而国家地理标志对原材料的要求可以有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可以理解为,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初级农产品,不能进行二次加工,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则有部分是可以进行二次加工的农产品。
申请流程的区别: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流程
总结一下,就是审批对象的区别,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是有国家工商总局审核颁发的,而农产品地理标志则是由农业部审核颁发的。
C. 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专家评审和对外公示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是一项服务于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公益行为,主要依托政府推动,登记不收取费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经费编入本部门年度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利用纳入本地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应当符合下列5个条件:(一)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二)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三)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四)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五)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择优确定,应当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服务性组织,并满足下列3个条件:(一)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二)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属于地域性资源公权,企业和个人不能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 (摘自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D. 最新农产品地理标志名录具体都有什么
农产品是指来源复于农业制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部负责全国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专家评审和对外 公示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 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想买地理标志农产品,我建议你到吉 民生商城购买。
E. 申请地理标志登记的农产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地理标志登记的农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内通用名容称构成;
(2) 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
(3) 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4) 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
(5) 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F. 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专要取决于自然属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
G. 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应当符合下列5个条件:(一)称谓由地内理区域名称和农容产品通用名称构成;(二)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三)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四)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五)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择优确定,应当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服务性组织,并满足下列3个条件:(一)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二)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H. 农产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有什么好处
对优质、特色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是充分利用国际规则的客观需要,也是合内理利用与保存农业自容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的现实要求,通过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实施品牌化管理战略,有利于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形成地域品牌,更是新时期促进农业发展、扩大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它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I. 云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目前有几个
云南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目前有74个。包括种植业及初加工产品52个,畜禽产品21个,水产品1个。
据悉,全国目前共2000余个农产品品种获得地理标志称号。目前云南已有120种产品已核准注册和初步审定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位居全国第8位、西部12省区第3位。形成了一批具有云南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点的商标组合。其中,“宣威火腿”、“文山三七”、“普洱茶”、“富源魔芋”4件地理标志商标还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1、宣威火腿
云南有三大著名火腿,就是宣威火腿、鹤庆的圆腿和白族的诺邓火腿。
宣威火腿,云南省著名汉族特产之一,因产于宣威县而得名。其品质优良,足以代表云南火腿,故常称“云腿”。20世纪初,孙中山先生为其题词“饮和食德”,从此名声大著,远销香港、新加坡等地。
2、普洱茶
普洱茶属于黑茶,因产地旧属云南普洱府(今普洱市),故得名。普洱茶有生茶和熟茶之分,生茶自然发酵,熟茶人工催熟。 外形色泽褐红,内质汤色红浓明亮,香气独特陈香,滋味醇厚回甘,叶底褐红。
“越陈越香”被公认为是普洱茶区别其他茶类的最大特点,“香陈九畹芳兰气,品尽千年普洱情。”普洱茶是“可入口的古董”,不同于别的茶贵在新,普洱茶贵在“陈”往往会随着时间逐渐升值。
3、 文山三七
云南文山是三七的主产地,这是文山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光、热、水、土、气等条件所决定的。
三七为五加科人参属植物,与人参同科同属,起源于2 500万年前第三纪古热带山区,有“金不换“、“南国神草”、“参中之王“等美称。三七为云南特有的名贵中药材,也是我国中医药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4、富源魔芋
魔芋又称蒟蒻,是天南星科魔芋属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云南以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及气候条件,具有“植物王国”的美称,共有魔芋品种17个,占全国魔芋属种质资源的63%。而富源以花魔芋品种为主,品质好、色泽佳,被魔芋牌视为精品,曾创下亩产高达11吨的纪录。
J. 可以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主体
农产品来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自八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下列条件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
(一)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
(二)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