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组织有效的企业内部法务培训
培训前的准备 选定培训对象 收集培训对象需求 确定有针对性的培训目标和回重点 为目标对象量身定制培答训资料 ( 形式vs.内容) 准备培训认可资料 培训中 根据培训的对象注重培训内容的不同表达方式 鼓励更多的互动环节 增加趣味性环节 对表现优秀的培训对象即时认可 培训后的跟踪和进一步深化培训效果 进行培训调研,了解培训对象的反馈意见(对培训内容的熟知度、兴趣、建议等)c 分析调研结果,整合反馈意见后进一步深化和优化培训的流程和资料
Ⅱ 寻公司法务的培训课程或公司律师培训课程
进来支持下人气.
Ⅲ 公司法务都做什么
公司法务是负责公司的所有有关法律的事务。其具体负责的事务应该有以下方面:
1、涉及到内公司与其他相容对方所签属合同的审查;
2、参与公司与其他商业单位的商务谈判;
3、负责公司的员工的法律培训;
4、起草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
5、处理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所遇到的相关法律纠纷;
6、代理公司参与诉讼;
Ⅳ 有没有针对企业法务的在线网络培训课程
可以上职易网找找,我最近都在上班找关于企业管理的资料
Ⅳ 急需公司法务部关于《公司法》员工内部培训PPT或培训稿
重赏是什么,能说具体点吗,条件可以的话,可以考虑。本人是从事法务工作的。
Ⅵ 在单位做法务要去经常培训吗
在单位做法务要经常培训吗?那看你的业务能力水平,如果你业务能力水平跟上回,那就不用培答训了。如果说你们公司要求你去给别人培训的话,那你就得去培训,或者说你觉得你的业务能力跟不上了,那你也要去自己培训和自己充电。
Ⅶ 涉及公司培训工作的法律法规都有那些
我想你提问的落脚点在于:公司出资培训员工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及法律规定吧?
1、核心法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 明确因为培训所签订的类似于《培训协议书》之类文书的法律性质
《培训协议书》对劳动期限、待遇、岗位进行约定,也就对单位与职工所签的《聘用合同书》或《劳动合同书》作了调整。《培训协议书》无疑是聘用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培训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一样,其内容要遵守《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培训协议书》一般均由单位起草,如果不注意协议书具体约定的有关事项,导致合同无效,则单位应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承担赔偿劳动者损失的责任。
3、培训期间的劳动报酬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考虑到职工参加培训要花费精力和时间,采取扣发部分工资和奖金的做法。按照《劳动法》第46条“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如果职工脱产学习,或者因为参加学习而不能或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量和考核标准,适当调整工资和奖金发放标准。
4、职工单方解约时培训费的承担问题
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为维护单位的利益,由单位支付的“培训费”、“交通费”、“教材费”的范围和标准,在《培训协议书》中要作明确约定。但在实际中,有些单位对所支付的款项用语不统一,采用“培训费用”、“补助金”、“培训补贴”等,有些事业单位甚至使用“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的名义,这样无疑将造成混乱和争议。
5、服务年限的约定问题
为保证职工接受培训后安心在单位工作,用所学技能和知识服务单位,达到单位出资培训职工的目的,而在《培训协议书》中规定“5年”、“10年”的服务期限,是现实中经常采取的方式之一。而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这种约定实际上是没有多少实际效用的。无论是《劳动法》的规定,还是劳动部制定的《劳动合同书》格式以及人事部门制定的《聘用合同书》格式,均对职工的解约权有充分保障。按照规定,职工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即可。
Ⅷ 关于网络公司(互联网企业)的法务问题!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 移动通讯终端 声讯台制作 复制 出版 贩卖 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站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
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站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的通知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文化部关于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
广东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
关于建设广州市互联网络交换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制定的全省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宁夏回族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开始受理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站(页)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资格申请的公告
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关于严禁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有害和不实等信息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实施方案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四川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的主要程序
Ⅸ 如何制定法务培训计划
法务部门新年度培训计划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为了提高我部门员工队伍的素质及专业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实现强化基础、提升服务的需要,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的防火墙,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我部门特制订2014年培训计划书如下:
一、 培训原则
1、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相关法条及时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的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2、坚持自主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部资源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3、坚持节省经费与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部门自身情况及公司发展需要,适当参加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为了节省费用,每个专题安排个别员工参加培训,培训后参加者与部门其他同事分享资源。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2014年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法相关法律事务
②劳动争议案件纠纷解决及风险防范
③国际贸易常见纠纷及法律风险防范
④担保物权理解与适用、司法实践与担保纠纷案件审理实务
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案件审理实务
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及法律救济
⑦破产、重组、清算案件法律事务
三、培训方式
为了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吸收性,培训方式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 选派员工参加法律培训机构的专题培训
根据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以及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培训计划,结合部门自身缺憾及公司发展需求选取适合的专题,选派个别员工参与培训。被选派员工回来将知识吸收消化后,再以讲课的形式,将所学所感分享给全部门。
2. 邀请专家、法官授课培训
根据现有的人际资源,邀请大学的法学教授以及市中院等法院审判、执行 经验丰富的法官和公安、检察系统相关部门的领导在方便的时候给部门授课,讲解实际司法操作中的诉讼技巧及问题防范,解答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为纸质化的枯燥培训注入新鲜的血液。
3. 购买法律资料,部门内部提升
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最重要的还是要利用工作的闲暇之余自行充电。部门内部订购一些专业书籍报刊自行阅读学习,既能节省整块的时间又能节省开支,所学知识随时吸收随时消化。遇到不能自己解决的疑难问题可以在参加培训机构专题的时候进行探讨或者向教授、法官等请教。做到最大程度的利用资源,提升部门整体素质。
四、期望效果
通过上述培训计划的实施,争取使本部门的整体专业技能更上一层楼。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客观冷静、处理问题的时候从容淡定,任何案件都能做到全力争取最大利益、最大程度防范风险,利用所学专业知识为公司争取一切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