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目前有没有针对中小型企业的培训机构
这位老兄可能有所不知,中国目前的企业中99%都是中小型企业,所以培训机构的课程设专置就是针对成长型的中属小企业的。现在是知识经济时代了,企业一个人学习是远远满足不了需求的,必须要进行全员学习,分职位、分专业、分方向,培训机构最好选择那种一站式服务的,就是他们的平台和服务涵盖了企业全员培训的需求,作为企业来讲,只需要付出时间和学费,剩下的全部他们搞定,专业人做专业事,才会事半而功倍。
2. 中国十大教育机构有哪些
近年来,在线教育发展得如火如荼,其好处之一就是让知识的传播不受区域、时间的限制,用户通过手机、掌上电脑等移动产品就能够学习。
随着在线教育行业的迅速发展,一些线上教育平台也如雨后春笋地冒出来,但是其质量却参差不齐。以下是整理的国内体验较好的线上教育平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学蛤教育平台
学蛤教育平台,是智贤教育重金打造教育界的“美团”,第三方本地化教育服务平台,专注线上 K12 学科定制教育+ 素质教育,集抖音、美团和多方在线教育平台于一身,三方运营模式结合,资源共享;好课,好校选择周边好校,多维度找名师,点滴联盟招生引流,秀吧机构短视频、名师直播展示等功能,致力于一个给孩子提供多项教育资源的平台、是一个给教培机构推广招生的平台、是一个给家长互动交流学习的平台。
2、网易云课堂
网易云课堂,是网易公司打造的在线实用技能学习平台,于2012年12月底正式上线,主要为学习者提供海量、优质的课程,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学习程度,自主安排学习进度。
网易云课堂与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合作,课程内容涵盖实用软件、IT与互联网、外语学习、生活家居、兴趣爱好、职场技能、考试认证、中小学、亲子教育等十余大门类。特色功能有笔记、进度管理与学习监督、问答等。
3、腾讯课堂
腾讯课堂是腾讯推出的在线教育平台,聚合大量教育机构和名师,下设职业培训、公务员考试、托福雅思、考证考级、英语口语、中小学教育等众多在线学习精品课程,打造老师在线上课教学、学生及时互动学习的课堂。
用户在网站课程页面报名成功后,可以在QQ客户端找到已报名的课程,通过QQ客户端直接进入课堂。还可以通过腾讯课堂加入机构认证的官方QQ群,在群内与同学、老师交流,甚至可以添加教师为好友,实现一对一的在线教学指导。通过腾讯课堂平台报名并加入QQ群的用户,群主可以通过名称判别学生的身份、学习情况等。
此外,机构在腾讯课堂上绑定的QQ群,可以建立课程表,群成员通过课程表发现课程便可直接点击进入网站报名。
4、新东方在线
新东方在线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的在线教育网站,课程涵盖出国考试、国内考试、职业教育、英语学习、多种语言、K12教育等6大类。
5、嗨学网
嗨学网主要学员群体是职业人士,课程力求满足学员提升职场竞争力的需要,帮助学员更高效获得行业权威证书、提升工作能力及建立行业人脉,从而积累职业生涯中最具价值的财富,步入精英行列。同时也养成乐于学习和互动交流的好习惯。
嗨学网引进美国高清大屏授课技术,独家研发科学循环学习系统,在线答题解析系统,学习社交系统等,为学员提供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在线学习服务。
嗨学网提供国内最受青睐最具职业潜力的核心课程包括建筑学院(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会计学院(会计资格证、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职称)、司法学院(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学院(注册会计师考试)、学历学院(自考)、嗨学学院(职场竞争力培训、职业规划培训、创业孵化)等。
6、大孩子社区
大孩子社区是广州形而上教育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之一,专注于为中小学生家长提供学习能力培养、性格教育、亲子关系等学习内容;为中小学生提供关于生理、心理、情感、习惯、学习方法等学习内容。
7、沪江网
沪江网旗下业务包括互联网门户媒体、网络SNS社区、B2C电子商务以及国内首创的在线互动学习平台沪江网校等,提供的学习内容涵盖10多种语言、及亲子启蒙、中小学、职场技能、艺术等特色内容,产品覆盖PC端、平板端及手机端,为3岁到70岁全年龄阶段学习人群提供服务。
以上是部分国内知名在线教育平台简介,大家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学习平台。
3. 国有企业可以出资成立培训学校么
教育机构或者培训学校的建立需要以下条件:
1、足够的场地和师资要求。
2、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
3、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
4、制定培训课程的价格,增减课程内容,改变收费项目均需教育部门批准。
法律上并没有对国有企业进行特别限定。嫌麻烦的话,找一个叫中企开元的会计公司代办,自己申请的话,申办流程如下:
1、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法人不能有违法记录)。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成立的报告。
4、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后,教育部门会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后会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具体看教育部门的办事效率,以国企的人脉关系,应该不用等太久。
4. 全国关于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培训机构,,比较有名的培训机构有哪些
感觉你的问题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一是因为给你培训的不是培训机构,而是讲版师,权给你们培训老师是重要的,所以很多时候你们选择的是老师而不是培训机构,第二是,培训机构相当于中介,所以他们的也是联系老师,然后促成老师与企业的合作,老师差不多都是相同的。更多的我也说不上来了。希望能帮到你。
5. 教育部继续加大力度整顿校外培训机构,什么样的教育机构有机会留下来
引言:由于河南商丘的一个事件,让教育局重视到了课外培训机构的严峻状况,目前教育局继续加大了对课外培训机构的整顿,究竟怎样的培训机构才有机会留下来呢?其实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只要通过检验合格的培训机构,就可以留下来继续营业。
经过这一系列检查之后,教育机构还要受到最后的一项检查,那就是教育机构的资格认证是否具备开设相关辅导教育的能力。有些机构他的教育认证,只适合开设艺术类的培训班,但是有些机构拥有教育资格证,那么他们还可以开开设文化课的培训。教育局通过整顿教育资格认证来规范教育市场发展,对教育市场能够可持续的发展非常的有利。
6. 国内企业培训机构有哪些
大家比较熟知的有长江、中欧、湖畔、时代华商商学院、和君、BOSS等等……
7. 国内知名的企业培训机构有哪些
你要询问那个方面的培训机构:如技师职业-蓝天学校、市场营销培训-单仁培训。。。。。。
8. 国发 〔2016〕19号《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19号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国有企业办学校、公检法机构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已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
但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存在大量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允许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思路清晰、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率先推进,改革情况复杂的地区可以试点先行、逐步推进。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1.时间安排。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政策措施。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工作执行各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中央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补助50 %。
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中央财政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牵头负责。
(1)国资委、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财政部负责制定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具体补助办法(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国资委、财政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机构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剥离。
1.时间安排。2016年出台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2017年年底前完成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地方以及对企业办消防机构的分类处理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2.政策措施。
(1)分类处理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对与地方协商一致同意接收的医疗、教育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对运营困难、缺乏竟争优势的医疗、教育机构,予以撤销并做好有关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对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医疗、教育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重组改制。
(2)对企业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消防队予以保留;对企业办的市政消防机构,原则上予以撤销.其中符合当地城镇消防规划布局不能撤销的消防队(站)划转当地人民政府接收。
( 3)企业负责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移交地方政府负责。
( 4)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等费用补助50%,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机构剥离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工作分工。国资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国资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4)国资委、公安部、财政部负责制定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三)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统一交由当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集中力量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服务。
1.时间安排。2016年开始,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逐步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2020年年底前完成。
2.政策措施。
(1)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相关档案存放在县级档案管理部门。
(2)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时按每人每年核定费用基数。中央企业以及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具备条件的可以移交当地有关部门管理。
(4)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含有关地区供暖费)问题。
3.工作分工。国资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四)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实现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厂办大集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政策措施。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继续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助比例按国办发〔2011〕18号文件规定不变,奖励比例统一确定为30%。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将自筹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接续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改革支出,具体范围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因核销关闭破产厂办大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欠费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各地区结合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状况统筹考虑。
2.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依照有关工作安排推进实施。
(五)集中解决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问题。对持续严重亏损、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一企一策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保障问题。
1.政策措施,对国有困难企业进行梳理分类,分别通过依法破产靖算、重整或债务重组等方式开展集中治理。企业要通过资产变现、资产证券化、引入战略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地方政府要妥善解决职工分流安置、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有关金融机构要依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
2.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国防科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国资委负责制定关于加大困难中央企业治理力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国有困难企业,由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国防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按一企一策原则专项研究解决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由国资委、财政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银监会、国防科工局等部门参加。专项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督促检查,推动中央企业、地方政府及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发挥地方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本工作方案未涵盖的区域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三)落实企业责任。各级国有企业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业绩考核体系,按时出台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提高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要通过资产变现、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外部审计,严格落实承接债务的主体,防止逃废金融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
(四)保障资金投入。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优先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财政部商国资委根据工作进度,千方百计保障改革资金需求。
财政部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将有关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剥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补助资金,主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渠道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明确目标、加强沟通,开阔思路、创新方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改革新路径,促进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间题。
国资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8)中央企业分离培训教育机构扩展阅读: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参考资料: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知-西安人民政府
9. 中国最好的企业管理培训机构有哪些
中国企业复管理培训机构制做得好的有很多,可以实地考察选择适合自己的。10. 教育部: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不得称大学,开设培训机构有哪些要求
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了一项意见,对“大学”、“学院”等名称的登记使用作出规范和要求。并命令规定,禁止一些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称为大学,严格规范大学名称的登记使用行为,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案。那现在社会有越来越多的培训机构,开设培训机构有哪些要求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申请办学许可证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需要向有关教育部门提供申办报告,其中包括举办者、办学目标、办学方案等一系列详尽说明;申请营业执照,与一些门店的营业执照相似;最重要的是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明确记载产权问题。
开设民办培训学校的初衷也是一个学校,要时刻牢记初心,目的是给学生带来更多的知识与收获,不要为了眼前的“利”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应该遵守国家教育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