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更好的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一、社区首先成立禁 毒工作领导小组、禁 毒帮教小组、妇女禁 赌协会、青少年禁 毒协会,还成立禁宣传员、禁 毒志愿者队伍,使创建“无 毒社区”工作形成网络化管理。
二、社区采取了一把手负责制,治保委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社区和东站街道办事处签订“无 毒社区”责任状,社区和居民楼签订“无 毒社区”责任状,社区和家庭制定争做“无 毒家庭”保证书。让大家共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三、将禁 毒工作分解到各位社区干部、单元组长,做到分片负责,责任到人。
四、利用社区板报、文体等多种活动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在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居民大会、组织中小学学生活动时,也要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做到每季度搞一次活动,让禁 毒工作宣传到每家每户,让广大居民更多地了解毒 品的危害性,为了家庭、为了个人、为了社会、为了国家,要远离毒 品,关爱自已的生命。
五、建立和完善吸毒人员监控帮教小组,形成社区户籍 警、单位、家庭的监控网络,做好强制戒 毒出所人员和解除劳 教戒 毒人员的接续帮教和安置工作。
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在社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绝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主动与派出所取得联系,掌握在社区帮教对象的特点,对涉 毒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不漏一人。
七、建立完善的进度情报信息网络,制定防范措施,以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打击,争取做到在我社区无吸 毒、贩 毒、种毒制 毒的现象,把我社区建成为无 毒、和 谐相处的新型社区。
㈡ 什么是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就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解放路社区开展社区戒毒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根据《戒毒条例》第十九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履行社区戒毒协议;
(二)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三)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日以上的,须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以上,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以上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第二十一条社区戒毒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社区戒毒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社区戒毒执行地的,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有关材料转送至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社区戒毒执行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前往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社区戒毒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连续计算。
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新的社区戒毒协议,继续执行社区戒毒。
㈢ 社区戒毒的社区戒毒
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指出,把乡镇(街道、社区)政府作为基层开展禁毒、戒毒工作的主体,并确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几种戒毒形式,而社区戒毒将成为戒毒的主阵地。
搞好社区戒毒工作,社区需整合力量,与戒毒人员签定协议书,对每个社区戒毒人员成立由家属、社区干部、公安以及卫生、民政部门人员组成的监护小组,期限为3年。公安人员将随时对戒毒人员实行尿检,对于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吸毒人员,有关部门将通过劳动技能培训、纳入低保等方式给予帮助。如不配合社区戒毒,将解除戒毒协议,由公安机关实行强制戒毒。
㈣ 社区戒毒的问题
社区戒毒 这三年期限中 你会被动态监管, 所以 你在使用身份证时 会自动报警。 比如 上网 做高铁 开房等 。 出警人员 有权力 你也有义务接受 尿检。如果 三年期满 中途并没有发生 尿检为阳性的情况 。 你可以在当地排除所 申请解除动态监控 就不需要时刻接受尿检了。
应为 如果是身份证 自动报警 的话, 民警 是必须出警的。 如果解除三年监控,身份证会显示吸毒戒断人员 是不会报警的 。 民警是可出警或不出警。 一般就没多大关系。 民警不会没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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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怎样系统,有效地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帮扶等多种措施开展综合治理,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毒品问题,打防管控、整体联动、专群结合,防范毒品问题引发成社会治安热点问题。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进军,开创了建设幸福中国、美好中华的崭新征程,禁毒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依法科学禁毒,必须提升“五种能力”。 领会精神,把握大局提升“决策力” 深刻领会“核心内涵”,找准着力点。十八大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定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作为十八大精神的核心内涵,是禁毒部门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最重要的着力点。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对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要主动融入,对人民渴望平安、祈盼幸福要主动回应,勇于担当,努力实现禁毒工作科学发展、跨越赶超。 深刻领会“总体布局”,找准立足点。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小康社会由“建设”到“建成”、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整体布局之中,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出“五位一体”建设要求。作为一名禁毒工作者应该倍加珍惜并充分利用好这样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期,咬定奋斗目标,立足本职,主动作为。 深刻领会“依法治国”,找准切入点。十八大首次写入“法治思维”,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作为执法者,必须恪尽职守,不断细化执法制度,提高执法素质,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把握执法对象的差异性,增强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使执法工作和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遵循法定要求、体现法治精神。 敏锐感知,自觉自省提升“内动力” 要居安思危,准确定位。大量事实表明,凡是毒品问题严重的地方,大多治安形势恶化、刑事犯罪高发、群众缺少安全感。禁毒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事关经济建设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们面临的复杂严峻毒品形势没有变,禁毒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也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有丝毫懈怠。 要查摆问题,直面挑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诱发涉毒问题的“亚文化”现象迅速滋生发展,毒品犯罪与其他犯罪相互交织,组织性、暴力性、对抗性日益加剧,禁毒工作风险进一步加大。禁毒斗争形势错综复杂,必须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迅速、有效控制、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把毒品对人民群众的危害降到最低,把毒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破坏降到最低,为十八大宏伟蓝图的实现扫清障碍。 要信心满怀,主动作为。面对严峻复杂的毒品形势,我们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作为意识、奋斗意识和超越意识,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全力以赴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毒品问题,努力夺取禁毒斗争的全面胜利。 依法禁毒,规范执法提升“公信力” 坚持“零容忍”,加强专案侦查和专项打击。落实毒品案件侦查工作机制,排查重大毒品案件线索,加强专案侦查,开展破案攻坚;深化运用线索延伸、控制交付、轨迹追踪、财产调查等侦查手段,提升缉毒侦查能力,开展破案会战,实现专案侦查、专项打击有质量的增长。 坚持机制引领,落实警种协作和立体查缉。按照“统筹各方,协同作战,打总体仗”的要求,健全多警参战、部门联动、共同打击毒品犯罪的“大侦查”格局,充分发挥多警种专业优势和尖兵作用,实施精确打击;加强毒品查缉,推进跨区域协作和落地查控,构筑“水陆空邮网”查控体系。 坚持综合治理,解决涉毒顽症和突出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帮扶等多种措施开展综合治理,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毒品问题,打防管控、整体联动、专群结合,防范毒品问题引发成社会治安热点问题。 坚持规范执法,提高禁毒执法能力和水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禁毒工作,坚持用依法治毒理念规范禁毒工作,坚持用“以人为本”理念指导禁毒工作,大力加强禁毒执法主体、执法队伍素质、执法行为规范和执法考核机制建设,提升禁毒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以人为本,务实开拓提升“创新力” 增强以人为本的意识,教育挽救帮扶和戒治涉毒特殊群体,努力减少毒品社会危害。要依法落实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劳动康复等多种措施,提高对吸毒人员的管理水平。要广泛开展创建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单位活动,扶持先进典型,带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全面发展。 增强标本兼治的意识,深入推进禁毒预防教育创新,全力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禁毒工作,预防为本。要牢固树立禁毒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学生抓起的观念,牢牢把握阶段性毒情形势变化,增强预见性,突出针对性,重点加强对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社会公众的认同感,坚决遏制住合成毒品快速蔓延的势头。 增强开拓创新的意识,全力抢占禁毒斗争的制高点,牢牢掌握打赢必胜的主动权。依托信息手段抓创新,积极整合多种信息系统资源,建设禁毒网上作战平台,带动信息化应用水平整体提升。依托社会管理抓创新,积极推动各成员单位把禁毒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以责任机制建设为核心,依法推进禁毒社会化各项措施的落实。 增强服务实战的意识,加强禁毒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升禁毒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围绕“业务工作争先进,警队建设创一流”,加强禁毒民警忠诚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廉洁自律教育,打造高素质警队。进一步加强禁毒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运用正反典型事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禁毒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禁毒队伍经得起考验。 忠诚履职,真抓实干提升“执行力” 振奋精神抓落实。如果没有旺盛的斗志,一旦遇上困难挫折,就可能丧失对事业的激情,对发展的信心。禁毒工作是一项“良心活”,禁毒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推进禁毒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有所作为。 忠诚履职抓落实。忠诚,是禁毒民警在血与火的洗礼、生与死的考验中生生不息、永续传承的不倒的旗帜、永远不灭的灵魂。要教育引导禁毒民警永葆忠诚的政治本色,铭记为民的根本宗旨,秉承正义的价值追求,坚持公正的法律底线,恪守廉洁的职业操守,努力成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勇于担当抓落实。十八大这个新的起点上,禁毒工作面临着攻坚克难、担当责任、经受磨炼的严峻考验,唯有敢于担当,直面矛盾,查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才能无愧于职业、无愧于人民。同时,要牢固树立不停步、不懈怠、不松劲的思想,追求新标准、争创新业绩。 修身砺性抓落实。好班长带出好班子,好班子带出好队伍,好队伍创造好业绩。作为公安禁毒部门的带头人,应当做到党性更强、素质更高、业务更精、作风更实、自律更严、形象更好,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从而以丰富完善的人格魅力,感染和带动民警。
㈥ 戒毒工作小组对社区戒毒人员实施的管理帮助措施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
二、社区戒毒应采取的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
(一)戒毒知识辅导;
(二)教育、劝诫;
(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
(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
以上就是什么是社区戒毒,社区戒毒应采取的措施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㈦ 社区戒毒的具体内容
社区戒毒就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
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解放路社区开展社区戒毒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社区戒毒的相关法律条款
第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医'学教育网|整理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明确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七条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
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
(一)戒毒知识辅导;
(二)教育、劝诫;
(三)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
(四)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㈧ 今天收到的,您正在执行社区戒毒
傻瓜。你自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自己在家戒,身体脱毒靠毅力和专业的辅导导师。我这有好多朋友都是自己在家戒了。现在也好好的。去戒毒所有案底的。以后一开房什么的马上就来查身份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