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资格证该怎么办理
养老护理员作为新兴职业,将伴随全球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呈现需求大于供给的总趋势。但不可忽视的现状是从业人员素质低、收入低,导致整体水平低。因此,一些有远见的部门及机构非常重视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一、养老护理员报考流程:
1、报名:在工作的城市有关机构或人社部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2寸白底照片以及填写申请表。
2、参加培训:参加所报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培训课程,且达到标准课时。
3、参加考试:参加有国家人社部统一安排的鉴定考核考试。且要求通过考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两者总分各占100,只有两者分数均在60分以上,才算合格通过。)
4、领取证书:考试合格者会有人社部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均由国家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简称人社部)颁发的,证书均为全国通用,联网可查。
二、养老护理员报考的基本要求:
1、初中以上学历;
2、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3、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
4、有空间感与色觉能力;
5、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三、申报条件:
初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作业初级规范训练达规则规范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作业接连见习作业2年以上。
中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本作业初级作业资历证书后,接连从事本作业作业3年以上,经本作业中级规范训练达规则规范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获得本作业初级作业资历证书后,接连从事本作业作业5年以上。
3、获得经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审阅确定的、以中级技术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作业校园本作业(专业)结业证书。
高档(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本作业中级作业资历证书后,接连从事本作业作业4年以上,经本作业高档规范训练达规则规范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获得本作业中级作业资历证书后,接连从事本作业作业6年以上。
3、获得高档技工校园或经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审阅确定的、以高档技术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作业校园本作业(专业)结业证书。
技师(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本作业高档作业资历证书后,接连从事本作业作业5年以上,经本作业技师规范训练达规则规范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获得本作业高档作业资历证书后,接连从事本作业作业8年以上。
3、获得本作业高档作业资历证书的高档技工校园本作业(专业)结业生,接连从事本作业作业2年以上。
判定方法分为理论常识考试和技术操作查核。理论常识考试选用闭卷书面考试方法,技术操作查核选用现场实际操作方法。理论常识考试和技术操作查核均实施百分制,成果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归纳评定。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常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规范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术操作查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2. 养老护理员证怎么考
养老护理复员证书应该是在当地制的官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其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会标明在准考证上的。
全国各地级市都有自己的官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该单位负责当地所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该,该单位归当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管辖。
3. 如何申报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
申报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的要求:
1、设有民政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专职业技属术学院、中专学校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民政科研机构,殡葬机构,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销售、维修服务机构等,可以作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的选择范围。
2、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②具有与所培训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培训场地和设备设施。
③拥有专职的培训管理人员和符合资质的专(兼)职培训教师。
④具有较完善的培训发展计划和健全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
⑤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有充足的经费保证。
3、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填写《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情况表》,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单位汇总后报民政部,民政部将分批向社会公布。
4. 养老护理员资格证有什么用
有了养老护理员资格证,在如今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扩大的趋势下,养老护理员将是一个就业前景好、职业发展空间较大的新兴职业。值得注意的是必须通过进行养老护理培训,才有利于解决养老和护理人才缺口,还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上岗就业。
拓展资料:
一、养老护理员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