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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1-09-18 21:46:49

A. IEEA国际英语精英赛的学术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

王大赫 教育部考试中心正处级调研员,《中国考试》杂志原副主编,中国
教育学会重点课题“优质考试资源整合与素质教育研究”负责人。
胡小力 北京考试院试题评价课题专家组成员,北京海淀区教育研修中
心教研员,知名高考命题研究专家,中央电视台《高考英语大冲刺》
的主讲教师。
扈之霖 教育部《高校招生》学科编委,北京陈经伦中学教研组长,光明
日报《考试》杂志编委,清华大学“教育扶贫项目高考辅导讲座”
主讲教师,现代教育报《高考周刊》专家顾问团特别顾问,ECTV
《考试在线》主讲教师。
李达荣 中国科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外语教学研究会理事。
张铁城 中国教育电视台《英语高考复习》主讲专家,曾任北京市高考口试
主考教师,北京钢院附中英语教研组长。
孟卫东 教育部新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编写课题组成员,清华大学附中教师。
白幼蒂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师,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考试在线”
栏目主讲教师。
成学江 教育部新课程培训研修项目专家团队核心成员,教育部首批国家级
骨干教师培训班成员。
王树声 曾任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专家,中央电视师院主讲专家。
王增昌 原《中国教育报》“教学版”主编,全国和谐教学研究会副理事长,
中国发明协会创造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规划课题
“名师教学思想与教法研究”负责人。
龚美兰 北京四中教研组组长,国家教材审定委员会委员。
张家登 江西师范大学教授,高考命题专家,高考阅卷组长。
胡江浩 上海教育考试院命题研究与信息中心副主任,高考命题研究专家。
梁 捷 北京五中特级教师,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府特约教育督导员,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班导师。
丁益祥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潘廷宏 北京四中教研组长,曾任中央电视台教育台“高考复习精要点拨”
栏目专家,中央电视台教育台“名师说”栏目专家。
王伟光 教育学会教学研究会理事、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青少年科技后备
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师训计划》项目专家组成员。

B. 清华大学领军计划忘记确认考点了,怎么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2014年清华大学将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招生理念,继续实施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新百年计划”由“领军计划”、“拔尖计划”、“自强计划”三部分组成。旨在对不同类型的优秀人才实行有针对性的选拔,力促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力促教育机会公平。同时,清华大学将继续探索人才选拔与培养的“选育衔接”,为“新百年计划”人才的成长提供因材施教的条件和个性化发展的空间。“新百年领军计划”是清华大学开展的旨在选拔和培养未来领军人才的特殊自主招生计划。1、招生对象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1%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优先。2、选拔方式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大学重点考察的方式报名。清华大学根据各中学近年来考入清华大学学生的质量、数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对本校推荐名额、选拔标准、申请法、遴选流程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并按公示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推荐人选的选拔。最终的选拔结果应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同时,清华大学会派出招生教师到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按推荐名额至少1:3比例重点考察学生。被推荐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中学应将推荐汇总表、中学实施情况反馈表及其他说明材料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公室。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审核通过者需到清华大学参加综合考核。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清华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3、认定原则及优惠政策清华大学将对中学推荐的“领军计划”候选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从学生的高中学习全过程表现(包括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如课外学习及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的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等)、大学重点考察情况、综合面试成绩及体质测试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做出综合认定。获得认定的学生将享受高考总分最高降60分录取(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享受最高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以及最高加30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4、后续培养清华大学将在后续培养阶段重点关注通过本计划入学的学生,匹配多样化的教育资源,重点锻炼团队协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等能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情怀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1)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学生骨干培养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暑期赴东、西部省份和港澳台地区考察、选修单独开设的领导力课程等。(2)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3)通过双向选择,为每位学生配备“双导师”,即一名所在院系专业老师辅导课程学习,一名所在院系毕业的成功校友指导个人发展。(4)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社团组织和公益志愿等活动及锻炼。(5)提前入校接受培训。接受思想教育,感受清华文化,熟悉校园环境,做好在大学班集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准备。5、实施程序(1)2013年11月初,获得清华大学“领军计划”推荐名额的中学启动相关推荐工作。(2)2013年11月4日-11月17日,清华大学招生教师前往中学按推荐名额至少1:3比例重点考察学生。(3)2013年11月18日起,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的中学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并在11月2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公室。(4)清华大学招生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在2013年12月9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5)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综合考核。清华大学招生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附则本实施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公室负责解释。“新百年领军计划”是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C.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政策文件

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随着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总体不强,应用型、复合型司法职业人才培养不足。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
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总体目标
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
把培养西部基层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着力点。适应西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需要,结合政法人才培养体制改革,面向西部基层政法机关,培养一批具有奉献精神、较强实践能力,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基层法律人才。
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探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探索“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加强国内法学院校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双方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积极利用海外优质法学教育资源,探索形成灵活多样、优势互补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学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学生职业意识、职业伦理教育,增强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法学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手段,提高高等法学教育质量。
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
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数的15%。加强校内实践环节,开发法律方法课程,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充分利用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条件,建设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开展覆盖面广、参与性高、实效性强的专业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
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
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鼓励支持法律实务部门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高校任教,鼓励支持高校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
鼓励法学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研究,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团队,聘请世界一流法学专家学者到国内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建设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建设80个左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20个左右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20个左右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实施高校与政法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
选派1000名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1-2年,参与法律实务工作。选派1000名法律实务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高校任教1-2年,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
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依托“本科教学工程”,支持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重点建设100个共享共用的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鼓励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建设相应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依托国家留学基金,重点支持法学专业学生到海外留学深造,重点支持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交流或开展合作研究。
建设高水平教材
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的编写、培训和使用工作。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组织编写一批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科学性权威性强的案例教材。有鉴别、有选择地引进一批国外法学优秀教材。
制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
参与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类型和实务部门需求,研究制订本校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国家指导标准。 实施原则
统筹布局、择优遴选。根据高校类型和所处区域,择优遴选一批办学方向正确、办学特色鲜明,教学科研水平高、有一定法学教育规模和较好工作基础的高校,整体规划,统一部署。
分步实施、动态调整。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加强检查评估,建立参与高校动态调整机制。
管理机构
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法学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负责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指导、咨询和协调。
成立由法学教育教学一线专家学者组成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高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申报方案的评审以及实施情况的评价工作。
申报和评审
高校自主选择参加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人才培养类型,提交加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申报方案。专家委员会对高校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参加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
建设周期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周期为10年,分期实施,首期为5年(2011-2015年)。
检查评估
专家委员会依照参与高校的申报方案和人才培养标准,进行检查评估。不合格的退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一)支持参与高校围绕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在招生、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学制设置等方面进行改革。鼓励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参与高校,在本校推免名额内重点支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
(二)支持参与高校改革专业教师准入、职务聘任、考核和培训等相关制度。
(三)支持具备条件的参与高校申请成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设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四)依托“本科教学工程”,对参与的中央部属高校给予经费支持。联合有关部门,为实务部门承担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与经费保障。各地应为参与计划的地方高校提供专项经费支持。支持参与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意见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等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经济全球化席卷世界各国,已经和正在渗透到国际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不仅给各国的法律、经济、政治、文化等带来了深刻的影响,而且由于经济全球化是以本国法律与国际社会通行规则的对接为媒介的,这对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产生广泛的影响,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2012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推出《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司法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复合型法律人才。这是国家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是深化法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国家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
改变法学教育质量评价标准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应该是富于正义感、责任感和高尚情操,具有深厚的教养和专精学识,娴于法律技术,善于进行创造性思考,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跨国公司法律顾问以及其他处理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员。
当今世界的制度规则大部分是在文明的进程中,通过不断试错与优胜劣汰而存留下来的。与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的规则文明,是人类三种文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这一套规则文明,就不可能使前两种文明得到保护和发展。而在这个大规模的立法完善与法律趋同化的过程中,除了需要大量的法律研究者参加外,也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法律实践工作者的参与、配合。因此要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参与到全球治理过程中。全球治理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由西方一些学者和政治人士提出的、顺应世界全球化和多极化趋势、对全球事务进行共同管理的理论。它强调由各国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一道,对超国家、跨国性的安全、生态环境、国际经济、跨国犯罪以及基本人权等问题进行治理。全球治理理论进一步催生了法律人才国际化的需求。
一般认为国际化人才应具备以下7种素质: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和强烈的创新意识;熟悉掌握本专业的国际化知识;熟悉掌握国际惯例;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独立的国际活动能力;较强的运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且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能经受多元文化的冲击,在做国际人的同时不至于丧失中华民族的人格和国格。
应对经济全球化,中国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应当是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完善的人文知识背景,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崇尚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质,具有国际视野与全球观念的复合型实用型的卓越法律人才与治国之才。因此法学教育必须顺应全球化时代的发展趋势,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熟悉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政治、经济等事务,具有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能够与时俱进的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以提升解决复杂社会问题与加强社会管理的能力,应对强大的现实挑战。因而今后的法学院教育,尤其是国内顶尖的法学院,应将教育的视野从主要向内,变为内外平衡、内外交融。今后对法学院教育的评价体系中,也应加入相应的指标,将能否培养出符合全球治理需要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法律人才作为一个评价因子。
优化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卓越法律人才是使我国在人才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从而增强我国在经济全球化中竞争实力的有效手段。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卓越法律人才不能只是简单的国际间的迎来送往和师生的进进出出,而是一个“包罗万象的变化过程”。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属的国际大学联合会所下定义,“高等教育国际化是把跨国界和跨文化的观点和氛围与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主要功能相结合的过程,这是一个既有学校内部的变化,又有学校外部的变化;既有自下而上的,又有自上而下的;还有学校自身的政策导向变化。”
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首先要树立人才培养的全球性观念,即以全球性的眼光审视法律人才培养的标准、内容、层次和机制,使培养的法律人才具有国际化的适应能力;要树立法律人才培养的市场观念,法律人才培养应面向市场,培养国际化人才竞争中短期和长期需求的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应该在国际化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能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其次要改变现有的法律课程设置,增加国际法律规则、国际法律前沿动向等方面内容,不断充实国际化的教学内容,强化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文化知识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往、国际竞争的能力。重点在于在法学的各个学科设置中强调拥有全球问题意识,这既要求有全球的视野,也要关注全球的问题,并尝试从法律的角度去剖析和解决这些问题。
最后在培养方式上,采用更为灵活的培养模式,例如通过交流生计划、海外实习项目、优秀学生海外研修项目、联合培养项目等多样化形式,增加学生参与国际教育的机会;同时,还要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营造校园国际化文化氛围,丰富学生的文化体验。
总之,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卓越法律人才应具备国际交流、理解、合作、竞争的能力,能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变革。卓越法律人才国际化,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是各种法律文化交流碰撞的过程,绝不是唯“洋”是用,而是相互学习,相互渗透,互通有无。

D. 清华大学历史系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吗

清华大学关于2009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我校2009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报名前已经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 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7. 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二、 报考资格

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考生须向学校提交《报考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简称“登记表”),“登记表”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盖章。空白表格可直接向审批单位索取,如果审批单位认可,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等相关处室;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

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份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三、 招生生源范围及招生计划

本计划的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重点招收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能源、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我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是35名,其中内蒙古、广西、四川、青海、宁夏、新疆各3名,湖北、湖南、贵州、云南、甘肃各2名,吉林、重庆、西藏、新疆兵团各1名,其他地区3名。

四、 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清华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上述一~三条的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招生专业参见“清华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联考生(含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不能报考本计划、单考生不能报考本计划,统考生中报考软件硕士(专业代码081280)、集成电路领域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0930)的不能报考本计划。

(三) 考试科目以“清华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参考书以“清华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录”为准。

(四) 考生应按“简章”规定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其中“考试方式”只能选择统考,专项计划只能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定向委培单位”栏一般填写档案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填写生源省区教育厅)。

(五) 考生报名完成后应尽快提交符合要求的“登记表”。

(六) 未尽事宜均以“清华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五、录取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所有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录取考生于2009年秋季入学,第一年须在规定的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附件一:清华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二:清华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三:清华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录

附件四:报考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E. 如何深化教学改革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体措施

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要方针。去年4月2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鲜明指出,“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主攻方向。今年刘延东同志多次强调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牢固确立本科教学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和基础地位,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走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道路,在学科和专业建设、教学质量、教学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及教材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整体推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一、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学校始终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立校之本。学校坚持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和完善既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又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各类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1、更新教育观念,巩固本科教学地位。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主题,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进一步转变人才培养理念与本科教育观念,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人人成才观念、多样化人才观念、终身学习观念、系统培养观念,进一步巩固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与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
2、优化课程体系,提高课程质量。按照“统筹部署、分步实施、狠抓落实、全面提高”的原则,以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内容改革为重点,大力实施“课程建设工程”,深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精选和设计实验教学内容与体系,建立了“公共基础+专业提高+研究创新”三层次、四年不断线的实践课程体系,增加创新创业教育课模块、素质教育课模块,以课程资源平台建设为基础,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现已建成28门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
3、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调整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完全学分制,推进公共基础课程改革、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改革以及教材选用改革,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促进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发展;构建课外实践学分认证教育体系,促进专业教育与实践教育的融通,形成了学科专业教育与素质拓展活动教育良性互动的育人特色;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办学特色,建成144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制度,遴选了一批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试点,促进了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4、启动专业大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为进一步体现科学技术发展、学科交叉和渗透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突出基础宽厚、适应性强、专业口径宽、综合能力强、整体素质高的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启动了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两个专业大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在今年的招生中,这两类专业按大类招生,一年以后,学生根据兴趣和志愿重新选择专业。
制定出台了《公共选修课实施方案》,在2009级本科学生中全面实施通识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形成了通识教育、学科教育、专业教育和实践环节四个层级递进的金字塔型教学平台,拓宽了学生的学习通道,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宽阔的知识视野,掌握从不同领域获取知识的方法,为综合素质培养奠定重要的认识和方法基础。通识教育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才培养理念。
5、实施“特色计划”,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学校紧紧围绕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这一核心,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国际交流开放计划”试点工作,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搭建良好平台,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
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按照“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建立和形成与基层司法、执法机关以及中小企业等法律事务部门信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合作与联动机制,不断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积极优化具有自身优势和特色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初步形成新时期卓越法律人才评价体系,保障和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进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的学生单独开班,并实现特色教学。突出个性培养和柔性管理理念,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参与导师的科研,接受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强化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培养学生的科研素质、提高科研能力。
实施“国际交流开放计划”。学校与美国南缅因大学开展“3+2”本硕连读联合培养项目。根据协议,学校本科生在完成三年级的课程后,先以“国际交流生”的身份选拔推荐到南缅因大学学习一学期的本科课程,即可有机会进入MBA项目的后续学习。南缅因大学将对我校选送的国际交流生在学习费用和时间上提供便利条件和优惠措施。
二、不断加强师资培训力度,强化教学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教学质量的提高离不开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多年来,我校一直重视对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师分别采取不同的培养与提升举措。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骨干队伍的建设与培育。学校先后实施了“教学名师计划”、“核心课程骨干教师计划”等,着力打造教学骨干队伍。“教学名师计划”旨在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教学名师和教学带头人,并充分发挥高水平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核心课程骨干教师计划”旨在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核心课程教学水平与质量。与此同时,为促进教师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先后开办了2期出国人员英语培训班,派遣20名教师赴美国、英国进修。
青年教师的水平和质量关系着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是学校能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力量。学校十分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2010年以来,先后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校开办核心课程培训22门,研究方法培训18次。在此基础上,为充分发挥高水平教师在青年教师培养中的示范和帮带作用,学校实施了“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为每位青年教师指派教学导师,负责指导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为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学校鼓励并资助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短期挂职、调查研究、合作科研、科技咨询、业务培训和带学生毕业、生产实习完成社会实践任务等形式,深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理论联系实际,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提升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校要求45周岁以下在岗专业课教师、专业基础课教师,在晋升副教授职称时,原则上应参加3个月以上的社会实践,并需考核合格。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情况作为职称评审、晋级的依据。
目前,我校在蚌埠市金融办、发改委、科技局等有挂职干部11人,参加社会实践教师400余人。
三、以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为抓手,强化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
学校以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为抓手,制定出台了《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管理办法》、《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教学改革文件,鼓励教师从事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项目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作用,调动学院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以重点教改项目为牵引,深化教学改革,培育教学成果,取得显著教学成果。2010年以来,教学研究项目学校立项220项、省级立项18项,公开发表教研论文270篇。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目前有2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待批。
四、不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打造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加强实验教学环节,是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体现。多年来,学校一直注重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狠抓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设计,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打造创新人才培养平台,突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取得了良好效果。“中小企业投融资创新人才培养实习实训中心”获2011年省级立项。以此为基础,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根据经管类各学科(专业)特点,以综合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入点,推动教学理念、教学体制、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成立了包括经济管理学、语言模拟、法学、艺术学等学科的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旨在构建体现学科(专业)特点、涵盖多学科(专业)的综合型、现代化、开放共享的综合实验平台,真正实现各学科(专业)资源的多元融合。学生多次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挑战杯”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外语大赛等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2010、2011年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项32项,获奖人数69人次;获省级奖项295项,获奖人数473人次;参与国际竞赛获奖12项,获奖人次36人次。2011年在“2011年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和交叉学科数学建模竞赛(ICM)”中,学校7支代表队获得了一等奖5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的成绩。
五、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强化奖惩功能
学校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建设。完善和实施了常规教学检查、教学督导、教学信息反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多项质量监控措施,逐步完善了教学规章制度,保障了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在此基础上,严格日常教学管理,向管理要质量,从管理求提升。严格执行培养方案,严格教学检查,严格考核纪律,认真履行调停课审批制度,规范执行学业警示制度、毕业论文管理与专业实习,严肃教师教学工作纪律,保障了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进一步规范、完善以本科教学过程为主体的教学质量评价,推进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式改革,完善教学评奖评优制度,建立有效的教学激励机制,以评价促规范、提质量。制定出台了《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健全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形成了学生评教、教师评教、专家评教、领导评教、社会评教“五位一体”的教学质量评价链。
今后,学校将在初步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以及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坚持走“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内涵式特色发展道路,把提高质量作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培养更多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F. 清华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的招生方向、考试科目、联系方式怎么还不 出来,怎么报名啊

法学院的已经出了,别的学院没关注, 应该是一起出的

G. 如何从法制的角度保障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推动着我国教育体制、人才培养机制等各方面的新变革,对教师队伍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而高校青年教师作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生力量,无疑肩负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们的培养与相关高校的定位与转型,与青年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并且在青年教师的高学历化、职业竞争激烈化、结构变动快速化等变化中显得更为关键、重要。因此,如何营造良好的高校青年教师成长环境,提供科学的成长条件,不断提升青年教师职业素养和水平,是一个亟待探索研究的课题。
二、当前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的现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张,高校之间的竞争已经从规模向内涵、实力方向转变,青年师资队伍的建设成为决定高校未来竞争发展的战略因素,因此国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正展开日益激烈的竞争。
1.当前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的举措
为了能够从总体上领略国内高校对青年教师培养的举措,本文重点选取几所高校作为案例,进行归纳分析。
(1)南开大学。为打造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南开大学启动“希望之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并设专项基金保障实施,以激励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这些具体措施包括: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国内学者访问计划”;推进教师博士化进程,鼓励和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加强学校理工科博士后招收工作力度,积极吸引理工科博士来校进行博士后研究;鼓励博士后在站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对优秀论文给予一定奖励;积极吸引优秀博士后充实教师队伍等。[1]
(2)南京大学。自本世纪初开始,南京大学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具体措施包括:推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计划”、“推行专职科研队伍建设”;探索高端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协同海归与现有队伍的学科建设力量;推进安居工程等保障性政策等。
(3)清华大学。清华大学近年来坚持人才队伍培养与引进并重,出台一系列制度与举措,为青年教师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与舞台,具体措施包括:落实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对特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协议工资制,对进入“基础研究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的教师发放特殊津贴;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先后设立“学术新人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骨干人才支持基金”等,定期开展教学技能大赛、教学效果评估,深化教学科研管理改革,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和学术创新团队等。
(4)浙江大学。为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浙江大学自2005年以来陆续推出一系列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即师资博士后培养计划、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简称紫金计划)、跨学科交叉学习培养计划(简称交叉学习计划)、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出国研究计划(简称新星计划)。四项计划的组合实施,进一步凸显了青年教师培养的层次性、系统性和目标导向性,由此建立形成了目标明确、层次清晰、衔接有序、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与支持体系。
(5)北京外国语大学。作为外语类院校,北京外国语大学近年来以青年教师发展工作为先导,依托教师发展中心,多措并举,大力探索实践青年教师发展新模式,具体措施包括:构建青年教师培育体系;创建教师发展活动品牌;组建青年教师创新团队;搭建教师发展互动平台等。
2.当前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的现状分析
从上述几所高校对青年教师培养的情况来看,我国高校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日益重视,也采取了各种途径和措施加强培养质量和水平。总的来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国内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正面临多元化探索推进的变革时期。从上世纪末我国高校规模不断扩张,师资队伍也随之壮大,其中青年教师的比例不断上升,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得到改善,青年教师已经成为教师队伍的主要力量。然而摆在各所高校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如何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使之能更快更好地承担起学校发展的重任。因此,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依据自身的发展定位、资源优势等目标和条件,想尽一切办法、寻求各种途径探索青年教师培养的方式和路径,由此决定了国内高校对青年教师培养正面临多元化探索推进的变革时期,既要适应市场经济人力资源管理与配置的要求,又要顺应当下高校发展面对的紧迫形势,因而要不拘一格降人才,而非一般常规的人才招聘。
(2)国内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正呈现内涵式发展的激烈竞争态势。当下国内高校已经进入内涵式发展时期,比拼得不是规模,而是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方面的质量和水平。青年教师恰是学校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和希望。因此,几乎所有高校都极其重视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力图使学校成为“青椒”实现个人职业理想和梦想的场所,将学校发展与“青椒”成长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能在当下及未来高校发展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目前,国内“985”、“211”工程院校在青年人才招聘和培养方面使尽浑身解数,发挥各种渠道、利用各种资源为青年教师发展提供支撑和保证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3)国内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正处于全面向国外学习、加速国际化阶段。从上文提及的五所综合性大学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的举措来看,它们代表了目前国内多数高校试图通过人才国际化途径来加快学校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强向世界高等教育强国学习的力度,由此不仅拓宽了学校集纳青年才俊的范围,而且也为他们的成长搭建了更加广阔的平台。这种路径反映了教育国际化的大趋势,然而也只是有实力、有条件的高校才能够较好实施,对于一般性高校,虽然也能推进,但是其效果和可持续性却难以掌控。
(4)国内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正凸显科研能力提升和引领的作用。目前国内高校在学校竞争发展、教师评价导向的推动下,日益重视科学研究在高校功能中的地位,将增强科研创新和提升科研能力作为青年教师培养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科研在高校青年教师培养中的引领作用,以在最短的时间不仅提高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水平,多出高质量科研成果,而且同时能快速促进学校发展,争取更多的资源,这种情况在研究型大学中尤为突出。可见,科研已经成为国内高校对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
三、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存在的问题
在世界及我国高等教育面临新变革的背景下,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对高校未来发展无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而在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环境下,国内高校也有条件实施各自的青年教师培养方案,也因此取得了诸多喜人的成绩,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我国高等教育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的诸多问题和不足,如此才能在问题、差距中找原因、想办法,不断推进我国高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1.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缺乏体系化及长远发展规划
虽然国内高校依据自身条件和发展实际,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然而从教育规律和青年教师长期发展角度看,“短平快”的方式和措施固然可以起到效果,但是如何从国家教育变革、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高度进行审视,对高校青年教师培养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系统化思考和长远发展规划非常必要。高等教育发达国家之所以走在前列,是因为其拥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前瞻性的发展规划,美国的“未来师资培训计划”就是很好的例证。因此,国内高校青年教师培养不应仅停留在一校一策的层面上,国家应该在此方面有所行动,以利于青年师资队伍的长期健康发展。
2.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理论研究偏弱,实证研究同样不足
与国外高校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的贡献和进步相比,国内高校的一个明显欠缺就是在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方面的理论研究偏弱,创新不足,具体表现在:其一,理论创新不够。与高等教育及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相关的理论大都引自发达国家,而能立足于国内实际进行理论创新者寥寥无几。其二,实证研究不足。目前国内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虽然措施迭出,但是真正进行长期跟踪并实证研究的不多,因而也难以创一家之言,至于自觉运用理论指引实践的意识则更弱。
3.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组织、制度保障有待加强
与国外众多相关教育组织相比,国内高校在教师培养的组织保障方面偏弱。仅以北京地区刚入职的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为例,1997年以来,参加培训的学校从市属市管高校扩大到教育部和其他部属高校,培训的教师数达万人。然而,岗前培训仍存在培训内容、学时、授课形式、培训机制和管理的非专业化等多种局限。[6]至于此后的继续教育则更难以持续和规范。不仅如此,国内对于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的相关政策规定不足,法制化滞后,这同样影响到青年教师的稳定成长。
4.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呈现非均衡发展态势
在当下国内高校竞争激烈的态势下,青年教师培养容易出现因高校所处地区、类型和层次等条件差异而产生的非均衡发展态势。事实上,国内发达地区高校,部属高校,“985”、“211”工程院校,拥有博士点的高校等在获得各种资源、采取多种培养途径和资金支持方面显然拥有一般院校难以匹敌的优势,而在师资队伍建设直至人才培养方面的非均衡就会加大。这种非均衡之势在一定条件下并不为过,关键是在国家层面如何进行改革,如何规划人才培养直至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上,使国家整体教育实力得以提升。
四、提升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水平和质量的路径和对策
基于上述分析,本报告提出如下提升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水平和质量的路径和对策。
1.高度重视高校青年教师师德教育
高校青年教师的培养必须高度重视师德教育,将其置于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首位。师德教育不仅是青年教师职业生涯开始的第一课,对于其职业认同感、心灵归属感和未来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而且直接决定了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能否开展好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从而提升高校功能,顺利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当下,我国高校青年教师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师德建设必须纳入到青年教师培养的全过程。各级各类高校要依据本校实际情况,通过主题灵活、形式多样的讲授、调研、座谈、研究等途径及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切实强化青年教师师德建设,使青年教师从业以德为先,为自身全面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完善高校青年教师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制度设计和科学管理对于高校青年教师的培养至关重要。国家要在宏观层面上制定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制度,从不同层面对教师教育和青年教师培养做出规划,并且朝法制化的方向推进。高校则应该在国家对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总体发展指导框架下,依据自身实际,认真地实证调查研究,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包括职前培养、资格认证、岗位竞聘、继续教育、教师流动等等,从而将培养理念制度化,真正起到规范、引导的作用。同时,要加强教师教育组织网络的建立,建设广泛、多样的教师学习成长型组织,强化情感管理;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强化青年教师培养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3.加强高校青年教师发展的理论与政策研究
国家、高校及相关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视教育理论创新,创造各种条件和机会鼓励关于青年教师培养、发展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不仅依据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状况和特色,创高校青年教师发展理论的一家之言,而且将理论创新能力纳入到青年教师培养和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将其作为培养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化青年教师提出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创造新思想和新成果的能力。要重视教育教学与教师专业发展、科研能力提升之间的有机协调和衔接,使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各方面都能拥有自觉创新的意识和能力。
4.夯实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的动态体系建设
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既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个长期学习、探索和实践的过程。首先,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环节,而是与教师的遴选、聘任、考核、晋升等多方面都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必须注意各环节的渗透、协调、一致;其次,仅有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短期培训是不够的,要注意短期培训和长期跟踪培养的结合,注意教师团队的建设和教育技能及文化的传承,着实推进青年教师专业化进程和培养体系建设。不仅如此,要依据教育规律及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适时调整培养重点,形成动态开放的青年教师培养系统。
5.探索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的均衡化发展
均衡化发展的含义是避免因教育资源过度集中而形成的马太效应,造成的教育非公平现象,但是它并不排斥非均衡过程带来的效率。我国高等院校层次多,范围广,情况复杂,而高等教育资源的公平有效配置又决定着我国高教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必须从制度层面上进行规范、引导,既要强调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的基础性和普遍性,又要重点扶持资源配置效率高的地区、部门和群体,通过差异化的途径和措施,实现高校青年教师培养的均衡化发展,使人、财、物等各方面资源合理流转、配置,达到可持续稳定支撑发展目标。
6.加强国内外不同高校青年教师交流学习支持力度
顺应教育国际化趋势,各高校要创造条件鼓励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和国内访问交流,要充分利用国际优质教育科技资源,加强高校间国际交流与合作。如南京农业大学每年派出30多名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赴国外进行长期合作研究、进修访问。山东大学做好中青年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工作,重点资助一批骨干教师到国外名牌大学、研究院所作访问学者、合作研究或短期学习。大连理工大学用于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出国进行课程进修、从事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从事学术访问和研究、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等的培训经费逐年增加,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做法,无疑有利于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使其具有国际化眼光和水平,为今后青年教师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开辟了广阔的成长空间。

H. 清华大学函授教育怎么报名,都有什么专业

到学校点报名,专业以学校公告为准。

进修方式与要求

1、进修期限一般为一学期(半年),全脱产学习。

2、凡我校接受的单科进修教师,按规定需选修三门课程。即主修课一门、辅修课二门;进修教师应参加教辅工作,一般要求安排三分之一左右的时间参加主修课的教学工作(包括辅导、批改作业、辅导实验及备课、试讲、考核等),在此基础上写出主修课教案(或主要部分教案)。主修课应是申请进修者在原工作单位正在讲授或即将讲授的课程。

3、在填写《清华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时,申请者可根据进修目的填写拟进修的三门课程,待进修教师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尽可能满足申请者提出的要求,若所申请的课程未开设或受课容所限确实安排困难,与进修教师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4、特别说明:受条件限制,我校实验类课程,以及外语系、美术学院不接受进修教师。

5、相关规定请阅读《清华大学接受进修教师管理办法》

(8)清华大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1、网上填写报名基本信息

请在2019年4月10日至5月26日期间,进入报名网站; 点击网站页面中的“报名”进入报名页面;选择学生类别为进修教师,然后完成全部基本信息的填写,并上传本人蓝底小2寸电子版证件照。

2、查询初审结果

申请者可在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后登录申请系统查询。若已通过初审,即可进入下一申报环节。若未通过初审,请核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是否符合进修教师申报条件。

3、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材料)

①初审通过后,申请者可在系统中用A4纸打印《清华大学进修教师申请表》,并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人事处(或教务处)公章并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体检表(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于5月31日前寄到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处。

②申请者可登录系统查询资料到达状态。

4、查询录取结果

经我校审核同意后,于7月初由继续教育处签发“清华大学接受进修教师通知书”和入校注意事项。申请者可在7月10日左右登录系统查询并打印通知书等资料(我校不再另行邮寄纸质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I. 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如何选拔学生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2014年清华大学将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招生理念,继续实施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
“新百年计划”由“领军计划”、“拔尖计划”、“自强计划”三部分组成。旨在对不同类型的优秀人才实行有针对性的选拔,力促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力促教育机会公平。同时,清华大学将继续探索人才选拔与培养的“选育衔接”,为“新百年计划”人才的成长提供因材施教的条件和个性化发展的空间。
“新百年领军计划”是清华大学开展的旨在选拔和培养未来领军人才的特殊自主招生计划。

1、 招生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1%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优先。

2、 选拔方式
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大学重点考察的方式报名。清华大学根据各中学近年来考入清华大学学生的质量、数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
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对本校推荐名额、选拔标准、申请办法、遴选流程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并按公示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推荐人选的选拔。最终的选拔结果应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同时,清华大学会派出招生教师到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按推荐名额至少1:3比例重点考察学生。
被推荐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join-tsinghua.e.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中学应将推荐汇总表、中学实施情况反馈表及其他说明材料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审核通过者需到清华大学参加综合考核。
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清华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

3、 认定原则及优惠政策
清华大学将对中学推荐的“领军计划”候选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从学生的高中学习全过程表现(包括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如课外学习及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的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等)、大学重点考察情况、综合面试成绩及体质测试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做出综合认定。
获得认定的学生将享受高考总分最高降60分录取(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享受最高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以及最高加30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

4、 后续培养
清华大学将在后续培养阶段重点关注通过本计划入学的学生,匹配多样化的教育资源,重点锻炼团队协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等能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情怀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学生骨干培养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暑期赴东、西部省份和港澳台地区考察、选修单独开设的领导力课程等。
(2)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
(3)通过双向选择,为每位学生配备“双导师”,即一名所在院系专业老师辅导课程学习,一名所在院系毕业的成功校友指导个人发展。
(4)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社团组织和公益志愿等活动及锻炼。
(5)提前入校接受培训。接受思想教育,感受清华文化,熟悉校园环境,做好在大学班集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准备。

5、实施程序
(1)2013年11月初,获得清华大学“领军计划”推荐名额的中学启动相关推荐工作。
(2)2013年11月4日-11月17日,清华大学招生教师前往中学按推荐名额至少1:3比例重点考察学生。
(3)2013年11月18日起,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的中学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并在11月2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4)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在2013年12月9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5)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综合考核。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百年领军计划”是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J. 清华大学的师资力量有多强

本人在清复华攻读硕士,对于制师资力量深有体会,在科研的道路上,简直扎心...自己闷头苦干一学期,也比不过导师一句话,一个建议管用

在清华的教授,都是各大领域的专家,他们不但学习研究上有所成就,甚至有些还对行业有所贡献,对世界有所改变,简直是神一般的存在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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