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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長期教育培訓計劃

發布時間:2021-11-07 12:50:24

①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的,對教師實行多少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

對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

相關介紹:

《國家中長期教育專改革和發展綱要》第五屬十三條規定,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將教師培訓經費列入政府預算,對中小學教師實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員培訓。加強中小學校長培訓,重視班主任和輔導員培訓。加強教師教育,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創新培養模式,增強實習實踐環節,強化師德修養和教學能力訓練,提高教師培養質量。

(1)中長期教育培訓計劃擴展閱讀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以「雙師型」教師為重點,加強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加大職業院校教師培養培訓力度。依託相關高等學校和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完善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

完善相關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擔任專兼職教師,提高持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教師比例。以中青年教師和創新團隊為重點,建設高素質的高校教師隊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師教學水平、科研創新和社會服務能力。

②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戰略目標和戰略主題

戰略目標。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
戰略主題。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是教育改革發展的戰略主題,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時代要求,其核心是解決好培養什麼人、怎樣培養人的重大問題,重點是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著力提高學生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勇於探索的創新精神和善於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

③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中關於學前教育的目標及政策有哪些

目標:

1、基本普及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對幼兒身心健康、習慣養成、智力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堅持科學保教方法,保障幼兒快樂健康成長。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學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學前兩年教育,有條件的地區普及學前三年教育。重視0至3歲嬰幼兒教育。

2、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努力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程度。著力保證留守兒童入園。採取多種形式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改擴建、新建幼兒園,充分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富餘的校舍和教師舉辦幼兒園(班)。發揮鄉鎮中心幼兒園對村幼兒園的示範指導作用。支持貧困地區發展學前教育。

政策:

1、明確政府職責。把發展學前教育納入城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

2、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入園給予補助。

3、加強學前教育管理,規范辦園行為。制定學前教育辦園標准,建立幼兒園准入制度。

4、完善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嚴格執行幼兒教師資格標准,切實加強幼兒教師培養培訓,提高幼兒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地位和待遇。

5、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學前教育的宏觀指導和管理,相關部門履行各自職責,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發展學前教育。

6、推進農村學前教育。支持辦好現有的鄉鎮和村幼兒園;重點支持中西部貧困地區充分利用中小學富餘校舍和社會資源,改擴建或新建鄉鎮和村幼兒園;對農村幼兒園園長和骨幹教師進行培訓。

拓展資料: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研究制定工作自2008年8月啟動以來,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公開徵求意見稿。並於2010年7月29日正式發布綱要。

教育是國家發展的基石。當今世界,知識成為提高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人力資源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資源,人才培養與儲備成為各國在競爭與合作中占據制高點的重要手段。我國是人口大國,教育振興直接關系國民素質的提高和國家振興。只有一流的教育,才有一流的國家實力,才能建設一流國家。

教育事關民族興旺、人民福祉和國家未來。當前,我國現代化建設面臨許多困難,國際金融危機的蔓延和加劇,使我國的外部需求急劇減少,長期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體制性、結構性矛盾更加突出,經濟增長方式粗放,人口、資源、環境壓力越來越大。

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必須緊緊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發展文化、科技、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和社會公平正義,同樣需要培養大批高素質的各類人才。

教育事業涉及千家萬戶,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為群眾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機會,滿足群眾對發展教育的期望,推動教育在更高的起點上實現更大的發展,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極為關注的「上學難、上好學」的問題,這是人民的需要,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教育事業發展。1985年中央下發了《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目標。1993年,中央下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5年,中央提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始終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提出實施人才強國戰略,並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

黨的十七大對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現在,根據中央的總體部署,結合當前教育事業發展的實際,有必要制定教育中長期改革和發展規劃。這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第一個教育規劃,制訂一個讓人民群眾滿意,符合中國國情和時代特點的規劃,對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乃至整個現代化事業具有重大意義。

我們要制定的規劃是指導未來十二年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必須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相適應,體現全局性、宏觀性、長遠性和戰略性。規劃主要對2009年到2020年教育改革和發展做出安排。

這12年也要分階段規劃,遠期的目標和措施要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教育的要求聯系起來考慮;近期可以規劃得細一些,與教育「十一五」規劃相銜接,保持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系統性、連續性。但是,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許多工作不能等規劃全做好了才進行。有些看準了的事情,可以先行試點,試驗成功了立即實行。這也是我們這次制定規劃的一個特點。

④ 學前教育中長期教育計劃是多少年

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是國務院為加快發展學前教育、有效緩解「入園難」問題而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各省(區、市)以縣為單位編制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⑤ 教師培訓計劃實施方案

自主學習、學會反思。在學習的基礎上,學會反思自己的教育觀念和行為。深化成功經驗,形成班主任工作個性風格。

⑥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對教育體制改革有哪些新要求

第三部分 體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養體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養觀念。深化教育體制改革,關鍵是更新教育觀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養體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養水平。樹立全面發展觀念,努力造就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樹立人人成才觀念,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成長成才。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尊重個人選擇,鼓勵個性發展,不拘一格培養人才。樹立終身學習觀念,為持續發展奠定基礎。樹立系統培養觀念,推進小學、中學、大學有機銜接,教學、科研、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加強學校之間、校企之間、學校與科研機構之間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種聯合培養方式,形成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

(三十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適應國家和社會發展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多種培養方式,形成各類人才輩出、拔尖創新人才不斷涌現的局面。

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激發學生的好奇心,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營造獨立思考、自由探索、勇於創新的良好環境。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要求,推進課程改革,加強教材建設,建立健全教材質量監管制度。深入研究、確定不同教育階段學生必須掌握的核心內容,形成教學內容更新機制。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作用,促進優質教學資源共享。

注重知行統一。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開發實踐課程和活動課程,增強學生科學實驗、生產實習和技能實訓的成效。充分利用社會教育資源,開展各種課外及校外活動。加強中小學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加強學生社團組織指導,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志願服務和公益事業。

注重因材施教。關注學生不同特點和個性差異,發展每一個學生的優勢潛能。推進分層教學、走班制、學分制、導師制等教學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學習困難學生的幫助機制。改進優異學生培養方式,在跳級、轉學、轉換專業以及選修更高學段課程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健全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拔方式,改進中學生升學推薦辦法,創新研究生培養方法。探索高中階段、高等學校拔尖學生培養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質量評價和人才評價制度。改進教育教學評價。根據培養目標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學、多樣的評價標准。開展由政府、學校、家長及社會各方面參與的教育質量評價活動。做好學生成長記錄,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探索促進學生發展的多種評價方式,激勵學生樂觀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進人才評價及選用制度,為人才培養創造良好環境。樹立科學人才觀,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科學化、社會化人才評價發現機制。強化人才選拔使用中對實踐能力的考查,克服社會用人單純追求學歷的傾向。

第十二章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按照有利於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加強考試管理,完善專業考試機構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研究制定考試改革方案,指導考試改革試點。

(三十五)完善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提供更加科學的依據。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發揮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的導向作用。規范優秀特長生錄取程序與辦法。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或注冊入學。

(三十六)完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深化考試內容和形式改革,著重考查綜合素質和能力。以高等學校人才選拔要求和國家課程標准為依據,完善國家考試科目試題庫,保證國家考試的科學性、導向性和規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試的辦法,探索實行社會化考試。

逐步實施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入學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深入推進研究生入學考試制度改革,加強創新能力考查,發揮和規范導師在選拔錄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方式和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健全有利於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有利於優秀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符合條件、自願到國家需要的行業、地區就業的,簽訂協議實行定向錄取;對在實踐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專門程序,破格錄取。

(三十七)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完善考試招生信息發布制度,實現信息公開透明,保障考生權益,加強政府和社會監督。公開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公開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結果,公開自主招生辦法、程序和結果。加強考試招生法規建設,規范學校招生錄取程序,清理並規范升學加分政策。強化考試安全責任,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堅決防範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舞弊行為。

第十三章 建設現代學校制度

(三十八)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適應中國國情和時代要求,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適應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求,明確政府管理許可權和職責,明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權利和責任。探索適應不同類型教育和人才成長的學校管理體制與辦學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學校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機制。健全校務公開制度,接受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隨著國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探索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傾向,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政府及其部門要樹立服務意識,改進管理方式,完善監管機制,減少和規范對學校的行政審批事項,依法保障學校充分行使辦學自主權和承擔相應責任。高等學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宏觀政策,自主開展教學活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自主制定學校規劃並組織實施,自主設置教學、科研、行政管理機構,自主確定內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學校財產和經費。擴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在辦學模式、育人方式、資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辦學、社區服務等方面的自主權。

(四十)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完善治理結構。公辦高等學校要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依法落實黨委、校長職權。完善大學校長選拔任用辦法。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教授在教學、學術研究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強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建設,發揮群眾團體的作用。

加強章程建設。各類高校應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規定管理學校。尊重學術自由,營造寬松的學術環境。全面實行聘任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

擴大社會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探索高等學校與行業、企業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進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的資源共享,形成協調合作的有效機制,提高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能力。推進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

推進專業評價。鼓勵專門機構和社會中介機構對高等學校學科、專業、課程等水平和質量進行評估。建立科學、規范的評估制度。探索與國際高水平教育評價機構合作,形成中國特色學校評價模式。建立高等學校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完善校長任職條件和任用辦法。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擴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自主權。建立中小學家長委員會。引導社區和有關專業人士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發揮企業參與中等職業學校發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合作機制。

第十四章辦學體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辦學體制改革。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全社會積極參與、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調動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教育活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辦學校辦學體制改革,積極鼓勵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扶持薄弱學校發展,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增強辦學活力,提高辦學效益。各地可從實際出發,開展公辦學校聯合辦學、委託管理等試驗,探索多種形式,提高辦學水平。

改進非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完善優惠政策,鼓勵公平競爭,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進入教育領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辦教育。民辦教育是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級政府要把發展民辦教育作為重要工作職責,鼓勵出資、捐資辦學,促進社會力量以獨立舉辦、共同舉辦等多種形式興辦教育。完善獨立學院管理和運行機制。支持民辦學校創新體制機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質量,辦出特色,辦好一批高水平民辦學校。

依法落實民辦學校、學生、教師與公辦學校、學生、教師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辦學校辦學自主權。清理並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制定完善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優惠政策。對具備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條件的民辦學校,按規定程序予以審批。建立完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險制度。

健全公共財政對民辦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託民辦學校承擔有關教育和培訓任務,撥付相應教育經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民辦學校。國家對發展民辦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學校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辦教育。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管理工作。積極探索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規范民辦學校法人登記。完善民辦學校法人治理結構。民辦學校依法設立理事會或董事會,保障校長依法行使職權,逐步推進監事制度。積極發揮民辦學校黨組織的作用。完善民辦高等學校督導專員制度。落實民辦學校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依法明確民辦學校變更、退出機制。切實落實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依法建立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學校資產、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建立民辦學校辦學風險防範機制和信息公開制度。擴大社會參與民辦學校的管理與監督。加強對民辦教育的評估。

第十五章管理體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統籌有力、權責明確的教育管理體制。以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為重點,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務水平。明確各級政府責任,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管辦評分離,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中央政府統一領導和管理國家教育事業,制定發展規劃、方針政策和基本標准,優化學科專業、類型、層次結構和區域布局。整體部署教育改革試驗,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地方政府負責落實國家方針政策,開展教育改革試驗,根據職責分工負責區域內教育改革、發展和穩定。

(四十六)加強省級政府教育統籌。進一步加大省級政府對區域內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統籌管理義務教育,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依法落實發展義務教育的財政責任。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扶持困難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發展。促進省域內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和資源共享,支持行業、企業發展職業教育。完善以省級政府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體制,合理設置和調整高等學校及學科、專業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辦學質量。依法審批設立實施專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審批省級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已確定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授予點。完善省對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體制,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根據國家標准,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條件、教師編制等實施標准。統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促進教育區域協作,提高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縣級政府履行職責,發展管理好當地各類教育。

(四十七)轉變政府教育管理職能。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引導、監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維護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變直接管理學校的單一方式,綜合應用立法、撥款、規劃、信息服務、政策指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

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規范決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開討論,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成立教育咨詢委員會,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咨詢論證,提高重大教育決策的科學性。建立和完善國家教育基本標准。整合國家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構及資源,完善監測評估體系,定期發布監測評估報告。加強教育監督檢查,完善教育問責機制。

培育專業教育服務機構。完善教育中介組織的准入、資助、監管和行業自律制度。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學會、基金會等各類社會組織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擴大教育開放

(四十八)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開展多層次、寬領域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提高我國教育國際化水平。借鑒國際上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經驗,促進我國教育改革發展,提升我國教育的國際地位、影響力和競爭力。適應國家經濟社會對外開放的要求,培養大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國際競爭的國際化人才。

(四十九)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吸引境外知名學校、教育和科研機構以及企業,合作設立教育教學、實訓、研究機構或項目。鼓勵各級各類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辦好若干所示範性中外合作學校和一批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探索多種方式利用國外優質教育資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專家學者來華從事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計劃地引進海外高端人才和學術團隊。引進境外優秀教材,提高高等學校聘任外籍教師的比例。吸引海外優秀留學人員回國服務。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擴大政府間學歷學位互認。支持中外大學間的教師互派、學生互換、學分互認和學位互授聯授。加強與國外高水平大學合作,建立教學科研合作平台,聯合推進高水平基礎研究和高技術研究。加強中小學、職業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國際理解教育,推動跨文化交流,增進學生對不同國家、不同文化的認識和理解。

推動我國高水平教育機構海外辦學,加強教育國際交流,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和教育服務。支持國際漢語教育。提高孔子學院辦學質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國際援助力度,為發展中國家培養培訓專門人才。拓寬渠道和領域,建立高等學校畢業生海外志願者服務機制。

創新和完善公派出國留學機制,在全國公開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國外高水平大學和研究機構學習。加強對自費出國留學的政策引導,加大對優秀自費留學生資助和獎勵力度。堅持「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方針,提高對留學人員的服務和管理水平。

進一步擴大外國留學生規模。增加中國政府獎學金數量,重點資助發展中國家學生,優化來華留學人員結構。實施來華留學預備教育,增加高等學校外語授課的學科專業,不斷提高來華留學教育質量。

加強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合作,積極參與雙邊、多邊和全球性、區域性教育合作。積極參與和推動國際組織教育政策、規則、標準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層次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與政策對話平台,加強教育研究領域和教育創新實踐活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內地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擴展交流內容,創新合作模式,促進教育事業共同發展。

⑦ 員工培訓的長期計劃流程怎麼做

(一)長期計劃
(1)確立培訓目標--通過對培訓需求的調查分析,將培訓的一般需求轉變為企業培訓的總體目標,如通過培訓來達到的各項生產經營目標和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通過對上年度培訓計劃的總結及分析培訓的特殊需要,可以確立需要通過培訓而改善現狀的特別目標,成為本年度培訓的重點項目。
(2)研究企業發展動態--企業培訓部會同有關的主要管理人員研究企業的生產營銷計劃,以確定如何通過培訓來完成企業的年度生產經營指標。一項生產經營目標的達成往往取決於一個或幾個員工是否正確地完成任務;而要正確地完成任務,又取決於員工是否具備完成任務所需的知識、技能和態度。通過檢查每一項業務目標,確定要在哪些方面進行培訓。企業培訓部還要與有關人員共同研究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找到需要改進的不足之處,尋求通過何種培訓可以改善現狀、實現培訓的特別目標。
(3)根據培訓的目標分類--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目標的培訓應列入業務培訓方案;圍繞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培訓活動則應列入管理培訓方案。因此,培訓方案的制訂是針對培訓目標,具體設計各項培訓活動的安排過程。企業的業務培訓活動可分為素質訓練、語言訓練及專門業務訓練。企業的管理培訓活動主要是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包括系統的督導管理訓練及培訓員專門訓練等。
(4)決定培訓課程--課程是培訓的主題,要求參加培訓的員工,經過對某些主題的研究討論後,達到對該訓練項目的內容的掌握與運用。年度培訓計劃中,要對各類培訓活動的課程進行安排,主要是列出訓練活動的細目,通常包括:培訓科目、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方法等。注意培訓課程的范圍不宜過大,以免在各項目的訓練課程之間發生過多的重疊現象;但范圍也不宜過狹,以免無法真正了解該項目的學識技能,應主要以熟悉該訓練項目所必需的課程為限。
培訓課程決定後,需選編各課程教材,教材應包括以下部分:培訓教材目的的簡要說明;列出有關教材的圖表;說明表達教材內容的方法;依照下列順序編寫教材:教材題目、教材大綱及時間計劃、主要內容及實施方式和方法,討論題及復習的方法和使用的資料。
(5)培訓預算規劃--培訓預算是企業培訓部在制訂年度培訓計劃時,對各項培訓方案和管理培訓方案的總費用的估算。預算是根據方案中各項培訓活動所需的經費、器材和設備的成本以及教材、教具、外出活動和專業活動的費用等估算出來的。
(二)短期計劃
短期計劃指針對每項不同科目、內容的培訓活動或課程的具體計劃。制訂培訓活動詳細計劃的步驟如下:
1.確立訓練目的--闡明培訓計劃完成後,受訓人應有的收效。
2.設計培訓計劃的大綱及期限--為培訓計劃提供基本結構和時間階斷的安排。
3.草擬訓練課程表--為受訓人提供具體的日程安排,落實到詳細的時間安排,即訓練周數、日數及時數。
4.設計學習形式--為受訓人完成整個學習計劃提供有效的途徑,在不同學習階段採用觀察、實習、開會、報告、作業、測驗等不同學習形式。
5.制訂控制措施--採用登記、例會匯報、流動檢查等控制手段,監督培訓計劃的進展。
6.決定評估方法--根據對受訓人員的工作表現評估以及命題作業、書面測驗、受訓人員的培訓報告等各方面來綜合評價受訓人員的培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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