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培訓工作計劃怎麼寫
培訓需求調查是制定培訓計劃的基礎,一般來說,培訓需求分為企業發展要求和員工發展要求。首先,為企業發展而開展的培訓工作需要充分了解企業下一步的發展目標,作為HR應主動和領導、各部門的負責人溝通,暢通一切可以獲得消息的渠道。而針對員工發展要求的培訓,則需HR客觀評價員工現有能力,了解員工需求,建設公司人才梯隊。如果員工有自發學習意願,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HR也要盡可能滿足。
關鍵問題分析:
在了解公司及員工的需求之後,HR需要總結公司目前的狀況和目標之間的差距,分析這一差距是否能夠通過培訓得到解決。HR可以通過制定培訓需求分析表,定時更新,增強培訓針對性。
培訓目標設定:
年度培訓目標的設定,應是站在公司的角度,用全局性思維向領導說明培訓具體要做哪些工作,需要投入的資源和效果預計。具體而言,培訓可以提高員工角色意識,通過培訓更好的融入企業,這一點主要是針對新員工或轉崗員工。培訓還可以幫助員工掌握新技能,提高員工知識水平,有利於員工的成長。另外培訓也是一個良好的動員會,鼓舞員工士氣,形成良性的工作動機,改善工作績效。
培訓課程設定:
如果說培訓目標設定是綱領,那課程設定就是細則,需要HR從員工的角度出發,將培訓時間、時長、講師、主題、參與員工做一個詳細的排期和說明。根據各部門提出的發展要求,具體確定部門培訓課程類別和性質。根據不同層級的員工的工作內容,做出更有針對性的課程安排。
講師的選擇是培訓課程設定的重要一環,很多情況下HR選擇企業內部高管,他們熟悉公司情況,時間靈活,也更能調動員工參與培訓的積極性。但是也建議HR定時邀請外部專家來公司進行培訓,這可以給公司帶來新的管理經驗。
2. 廣東省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實施細則的第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生產經營單位是落實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的責任主體,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實際,結合不同崗位的特點,研究制訂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計劃。
(二)依法選派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和考核;自主選擇培訓方式,組織本單位其他從業人員開展以下各類安全培訓,包括:
1、廠(礦)、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三級的崗前安全培訓;
2、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重新開展針對性的安全培訓;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實行崗前強制性安全培訓,落實全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
(三)檢查和考核本單位從業人員參加安全培訓的情況,並將安全培訓的情況作為輪崗、聘用和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貫徹執行安全培訓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的議事日程。
(二)按照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負責組織實施。
(三)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
(四)保證參加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依照國家或省規定所需的培訓學時,享有脫產學習時間以及脫產學習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受影響,並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五)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通過參加安全培訓,獲得安全知識、技能,在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企業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中作出突出貢獻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六)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的檢查、指導和監督。
(七)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實施全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情況書面報所在地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照國家或省規定所需的培訓學時,獲得脫產參加安全培訓的學習時間。
(二)在脫產參加安全培訓期間,獲得與本人在崗時同等的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
(三)在接受安全培訓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向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投訴或要求仲裁。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安全培訓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服從本單位安全培訓的統一安排,認真完成學習培訓任務。
(三)參加安全培訓後,應運用獲得的安全知識和相關技能為本單位服務。
(四)接受本單位對本人參加安全培訓完成情況的檢查和考核。